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汁,偶尔看着朝安不断变化口形说话的样子她会微微一笑。
朝安看着她低着头的时候,心里有一种冲动,想把她拥入怀中。
老实说,在外面他遇到的女人一个比一个能说会道,个个都很能干,这种现代女性的张狂却叫他害怕和厌烦。现在他把晓苏的沉默当做了羞涩,透过自己迷迷糊糊的因为累也因为酒意而直想闭起来的两片眼皮,他看见晓苏的脸生动无比地向他俯过来,她鲜红的嘴唇一动一动,让他听不大清,让他又一次想起了梦中的绿屋女孩,那个美丽的女人说话很温柔,但也让朝安听不清她说什么的。
迷迷糊糊中他记得晓苏告诉他拍过一个隐形眼镜的广告,他曾迷迷糊糊地赞美她眼睛的迷人。他好像记得晓苏温柔的手曾抚过他的耳垂,好像和他很近地说了话。
记不清经过是什么样的,反正现在朝安已经被晓苏带到了朱朱家,朝安迷迷糊糊地觉得自己是躺在朱朱的大床上,他抬头一看竟然看见另一个自己在天花板上呈大字形平挂在那里,像个受难的耶稣。他吓了一跳,睁大眼睛才发现自己是映在天花板上的镜子里。他只觉得很渴,隐约觉得今天不似往日孤身一人,隐约记得有一个叫晓苏的女子刚才一直陪在酒醉的他的身旁。
“晓苏,我渴。”他像呼唤一个熟悉的亲人一样呼唤她,发觉自己的嗓子又干又涩。一个换了一条宽松裙子、头发松软而光滑的女人应声走到他的床前,她的脸被微弱的壁灯和床顶上的镜子照着,显得那样小那样娇弱,完全地让朝安目眩神迷,不知道她是晓苏还是哪里冒出来的精灵。他接过她的杯子,是冰凉的白水。他一口喝了下去,心内觉出一种无比的畅快。水从他的嘴角流到羊毛薄毯上,她就在床前一动不动地等着他的杯子,看着他在她面前如此不加遮掩。他把空了的杯子递到她的手里,他的眼睛看着她的。这个世界现在完全是属于他们两人的,铝合金门窗已经把所有的人、所有的车声和喧闹都挡在了外面。他顺势把她的手轻轻一拉,她就一手拿着杯子一手被他拉着坐在了床上,薄羊毛毯上了。他把她手里的空杯子放到了床边的矮几上,然后把她的两只手都捉住了,捏牢了,一动不动地用他的眼睛看着她,半醉不醒地轻声问:“小姑娘,告诉我你是谁?”她不说话,两只手开始想挣脱他的束缚。朝安继续地不让她走,并且开始用他的脸去摩擦她的耳朵。他听到她的嗓子里响起一种叹息一样的轰鸣,她轻声说:“你想知道什么?你这个过几天就会拍拍屁股走的人。”朝安看见她的冷漠的脸上又有了冰凉的让他心动的表情。但他的脑袋依然有点沉重,分不清一切是真是幻。依稀仿佛,他不顾一切地吻了她,那近在面前的嘴唇吻在他嘴里是冰冰凉,泛着果味的;依稀仿佛,他寻找她藏在深处的舌头,不顾一切地想让她接受他,向他敞开她的思想,她的一切……她的被动让他觉得新奇而幸福。但似乎,他又什么都没做,尽管她并没有离开他,温顺地坐在他的身边。依稀仿佛,他是控制住了自己,他的手只是抓住她的手,抚摸她的手,没有别的冒犯;依稀仿佛,他强使自己开始激动的身体平静下来,继续地要她说,他说他想知道她的秘密,那种隔着一层膜面对她的感觉要让他发疯了。
晓苏的手突然从后面朝安的裤兜里调皮地拿出了他的真皮钱夹,绿色的软皮,配棕色的滚边,很小巧的钱夹现在在晓苏的手里。朝安的脸有些严肃了,他的眼睛一片茫然。他看见晓苏在灯光下,很熟练地翻开他的钱夹。难道她在清点里面的现金,看看里面有几张百元美钞?
一丝阴影在朝安心头投注,他想,面前的这个女人,这个外表冷漠忧伤和美丽的女人难道竟是个物质型的?为什么他看她怎么看都不像呢?
第三部分爱情梦里人(8)
朝安呆呆地坐在床上,对她说:“你喜欢什么,就自己拿。”
晓苏却摇摇头,她的眼睛里调皮地闪着光,她说:“你的贴身皮夹里没有放一张女朋友的照片吗?”她并不等朝安的回答,她把东西仍然原样放在朝安身边,然后轻轻地在朝安的额头上吻了一下,说你还没有清醒过来呢,乖乖地好好睡吧。再然后她就离开卧室,去了客厅,他听到的换衣服的声音,想出去挽留她,但一种莫名的迷糊感觉让他呆呆地怔了一忽儿,然后就从原来坐着的姿势,变成直挺挺地倒在床上了。门一声响过,她也真的走了。
很晚,朱朱才回来。他没想到朝安睡得那样沉,他也没想到家里只有朝安一个人。朱朱点起了骆驼牌香烟,房间里有了一股活生生的气息,他看看似乎被他的声音惊醒的朝安,把烟递给他,但朝安摇了摇头。
朱朱说:“和晓苏在一起不开心吗?”
朝安说:“你为什么没有事先对我说说她的情况呢?”
朱朱说:“我们圈子里很多人都喜欢晓苏,但总觉得她有些神秘古怪,捉摸不透,你说呢?”
朝安说:“我觉得你在对我隐瞒什么。”
朱朱没有反应,朱朱去开了唱机,把一张齐豫的最新英文CD《眼泪》放了进去。朝安听到这个叫齐豫的女人在述说着另一种情怀:独身一人开始了我的旅程,一路向着黑暗的地方走去。我必然有所为而来,在这满足短暂欢乐的人世,稍作停留。我一城接一城地走,穿过一张接一张知名或不知名的脸。如同飞鸟,一次又一次只有离别。我知道我必须在孤独中来去。在你的视线驻足我眼底之前,你的甜美让我放弃了自由,未察只有一个离别等着我。你知道吗,心可以一再破碎,让出空间,容纳更多的苦难,如今我葬下我的眼泪,我的微笑,你的名字。我要去的地方,情歌不再被赞颂,我好孤独,再一次带着自己的身影黯然上路。
婉转起伏的英文歌让朝安和朱朱都安静了下来,都沉迷在属于自己的一份思想的暗流里。齐豫也是一个神秘的女人,她的歌声耐人寻味,时而清亮无比,时而用更多的忧郁以及沧桑翻唱着各种英文歌,带出悲怆的力量,让朝安听来像是风吹过荒原,不由得也怆然起来。
听这样的歌,容易让自己迷失在那个声音所营造的世界里,迷失在因此而来的莫名感动中唏嘘不已。
朝安正这样迷迷糊糊的时候,朱朱突然打断他说:“你记得以前有一封信里我对你提到过一首叫《木杖》的诗吗?”他从床旁边的书架上第二格内抽出一本薄薄的书,翻到第一页,递给朝安。朝安看见这是一本诗集,第一页在“木杖”这个题目下面,有一个括号,括号里写着代序两个字,下面的诗是这样的:
木杖不会也不想懂得
永远
木杖可以劈一万根火柴
木杖敲击木杖的声音十分好听
木杖娶木杖
木杖生下许多小木杖
木杖深夜十二时工作
木杖白天沉默
木杖沉默就是金子
木杖没有后退的自由
木杖偷情最深刻
木杖恋爱时
落叶自会回到树上去
木杖着了凉,月亮就升起
木杖又怎能知道
月亮出来后
跛少年的忧伤看完,朝安想起来,这首诗他是看到过的,是有一次朱朱在信中写给他,向他提起过的一首。当时,他也许正好有事,不经意地看完后又插入信堆里了。现在倒又想了起来。朝安问朱朱:“难道这是晓苏写的?”
朱朱说晓苏来自多洱城附近的另一个小城,那个少年小时候和她是好朋友,后来,他迷上了写诗,有一天和她一起过马路,竟然心不在焉地跟在她后面,被一辆摩托车给撞了。从此他就成了跛腿少年,但是他真的写了好多好多很好的诗。晓苏是一个痴情的女孩,她觉得他跛腿是她的责任,是她走得太慢,并且把他甩在后面才害了他。她爱他,爱他的才气和他写的诗,这年头哪还有这样钟情于诗和诗人的女孩啊,她却来到多洱城,找到当时还热衷于写诗发表的朱朱,她肯求他为他提供发表诗和出诗集的机会,为了给他装假肢供养他让他一心写诗,在这样一个一切都需要钱的社会,她这样一个女孩子却依靠自己到处打工养起他来,那个倔强的跛腿诗人却一直不领她的情,要和她分手……
朝安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