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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是有所得还是有所失?他们的职业心理、职业精神、职业技能会有什么样的变化?我觉得,这才是与公众直接相关的。
创建时间:200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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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审计部门转为对人大负责
南方周末 2004…07…01 14:57:34
方舟评论
□马克
李金华审计长上周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的审计报告创了两个纪录:其一,报告全文11000余字,85%用来谈问题,10%用来提意见。问题涉及面之广、点之多、度之深,前所未有。
记得去年的审计报告就曾引起了轰动。那份报告全文8000余字,90%用来谈问题提意见。当时,有听过报告的人大常委对媒体表示:“从未见过如此严厉而坦率的报告。”
不知这位委员听了今年的报告后会作何感想。
其二,舆论反响之热烈。各类媒体的如潮报道自不待言,短短几天内新浪网上的相关评论就逼近了500页,有1万多人发表了观点。这样的热评,同期内只有欧洲杯足球赛可以媲美。
值得一提的还有,舆论对李金华审计长的由衷赞叹。在笔者看来,李金华堪当“忠勇”二字。而更值得指出的是,舆论没有停留在鼓掌的层次,在去年烘托出“审计风暴”的基础上,今年的媒体报道已开始把问题引向深入。
来看看如下新闻或评论的标题:专家建议全国人代会加入审计报告;地方审计也应公布年度报告;政府预算公开化才能有效施行财务监督;人大常委针对审计署报告呼吁腐败问题要有下文;审计风暴之后期待问责风暴;审计风暴后司法要跟上;……在这里,笔者想把媒体报道中已多次提及的一个观点专门提出来,那就是:建议决策者考虑让审计部门由现在的对行政机构、即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转为对立法机构,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为何要做这样的调整呢?
首先是便于审计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藉此加强人大监督的力度。
1983年设立的国家审计署是国务院行政序列中的正部级单位,按照《宪法》规定,其职责是“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通俗地讲,审计署的工作就是“查账”,所有的公共资金和公共资产(国有资产),均在其审查之列。用李金华的话来讲,“审计就是国家财产和纳税人的看门狗”。
按理来说,这条“看门狗”的权威已经有了足够保障,我国《宪法》和《审计法》都规定:“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既然如此,审计部门还有必要转对人大负责吗?
各国的经验已经证明,外部监督总是比内部监督更有效。审计署再独立,毕竟仍隶属行政系统,不能完全排除内部监督可能带来的问题,何况像李金华这样的审计长又太难能可贵。
正因为如此,在已经建立国家审计制度的160多个国家中,大多数国家的审计机关都完全独立于政府,直接对议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李金华本人也同意,这种模式是目前世界审计制度的主流。
从法理上讲,审计部门转对立法机构负责也更为顺畅。
如前所述,审计部门的职责是看护国家财产。所谓国家财产,在我们这个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就是国有资产。我国法律规定,国有资产归全民所有。我国法律还规定,由公民纳税形成的公共资金,使用前必须列入各级政府预算,预算由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执行接受人民监督。
根据《宪法》,我国人民通过经其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行使国家权力,而人民代表行使权力的机关,正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长期以来,各级人大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地处于有心无力的尴尬境况。以预算审批为例,这项《宪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履行。地方人大尤其是市县人大,许多都没有设立预算委员会。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预算工作委员会也只有20个人。很难想象,这区区20个人如何去审查上万亿的中央预算资金。
全国审计系统有8万余人(其中国家审计署2000余人),其中大部分是专业财会人员。如果这8万大军能够划归人大,那么势必大大加强人大系统的专业化,从而大大提升其监督“一府两院”(政府、检察院、法院)的能力。
如果人大其他方面的制度建设也能同时推进,比如人大代表的专职化,那势必会对中国的廉政建设、民主与法治建设起到深远的影响。
当然,审计部门转变隶属关系事关全局,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需要修改《宪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因此不可不慎。
但是,改革总是会遇到困难的。换一个角度看,相比把计划经济改成市场经济这样的大改革,审计制度的改革就只能算是小改革了。
创建时间:200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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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风暴”再追问
南方周末 2004…07…01 14:57:50
■大案要案结果如何?■如何杜绝一犯再犯?■审计独立性如何保证?
□张立勤
北京。6月。并不酷热的空气中却有种一触即发的火药味,23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关于2003年的审计报告再次掀起了猛烈的风暴。这情形极易让人联想到去年的6月25日,同样是“铁面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200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那是第一次“审计风暴”的产生。
今年的威力更甚于往年。一张列满了从中央预算管理、中央基本建设预算管理、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税收征管、专项资金使用、财政资金投资效益,到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原国家电力公司巨额经济责任等问题的“审计清单”让人触目惊心。
而处于漩涡中心的国家审计署却出乎意料地反应淡漠,保持着谨慎的缄默。从审计报告公示之后,这里已经成了“敏感地带”。
在公众舆论中,审计报告实际只是山上推下的第一块滚石,但它威力强大,不断地击打,推动越来越多、越来越重的石头滚下———随着媒体调查的介入,对更加具体的案例的描述继续在加深审计报告公布后带来的那种震撼感。
在最初的震惊过后,对“审计风暴”的关注越来越集中到问责的层面。
大案要案结果如何?
问题披露出来后该如何处理?这是公众最关心的问题。
6月24日,100多名全国人大常委呼吁腐败问题要有下文,从这条被广为转载的新闻中却可以看到,他们对于去年国家审计报告的处理情况几乎一无所知。比如李梅芳委员直言困惑,“去年审计了国家林业局挪用和贪污3300多万,后来这个事情怎么处理也不知道,这次又查出来国家林业局下面的单位用更恶劣的手段,变更项目来骗取钱。像这样的部门、这样的系统屡查屡犯,查出来的结果怎样?”
有委员建议,明年听审计报告的时候能否有个附件,把今年审计揭露的问题,到底改得怎么样,对违法违纪人员行政处分和法纪追究结果怎么样,要作为附件印发给常委会与会人员。
但问责已非审计部门的权限。在一些国家采取的是“监审合一”的模式,将对“事”监督和对“人”处理的方式结合起来。而在我国,审计结果出来后,一般会有纪委、监察部、司法部、公安部等部门介入,对披露出来的问题进行处理、落实,这里面有个多部门协调的问题。“不能说多部门的协调体制不好,但发挥作用的效率还有很大的空间。目前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如何使这种多部门协调的体制更好地发挥作用。”国家审计署培训中心副主任、高级审计师章轲表示审慎地期待。
审计署的一位官员说,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问题一般都会得到落实。在审计意见下达后,按规定要求被审计单位应在90日之内反馈资金结果。像纠查、处罚、罚款之类的问题都会落实;涉及到人的问题,进入司法程序后,他们往往能得到立案的通知,具体的处理结果审计部门没办法干涉。
记者对去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