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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041-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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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大辩论(一) 
   
  “一幢裂开的房子不可能久立不倒!”林肯铿锵有力地在本城人头攒动的一个大厅里喊出了这句圣经式的话。在这之前,朋友们曾奉劝他在演说中把它省掉:因为它听起来就像战鼓声一样,太具有挑战性了,可林肯却回答说,在奴隶解放问题上“你们呢?你们难道不是更极端吗?”他之所以表现的如此激动,是因为当时道格拉斯也在伊利诺伊演讲,他的演讲圆滑而空洞,让林肯十分气愤。望着大厅里惊讶的听众,林肯继续说道:“我不认为这座房子会倒塌——联邦会解体——但是我却衷心希望它能停止分裂。它要么全部变成这种东西,要么全部变成另一种东西…

  …这个国家不能长期保持这种半奴隶半自由的状态。”而后他提出,让当时未在场的道格拉斯明确解释,他是如何看待堪萨斯以及德雷德。斯科特事件的;并且让他在全体美国人面前坦白,他到底是想看到蓄奴制被控制住还是希望它继续蔓延。不过,同时林肯也对暴力解放者的理论表示坚决反对。因为他们主张武力干涉对奴隶的追捕是不合理的。他强调说,斯科特裁决案既是合法的,就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来与之斗争。

  他又用一种新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想法:“我要对那些荒谬的逻辑表示抗议,有人说我不希望某个黑人妇女沦为奴隶,就是想娶她为妻。其实除了希望她能够平静的生活之外,我根本别无所求。我也承认在某些方面她与我不同;但是我们却有着相同的权力,不必去乞求任何人便可以吃自己劳动所得的面包,在这一点上我们大家都是平等的。如果当时斯科特和他的女儿们自由了的话,那么他们就可以同我们一道参加自由的选举了。然而他们的自由却因为要保全奴隶主的利益而被牺牲掉了。现在有百分之九十的黑人受到不公正待遇!但,我们人民的血液却注定要和黑人们的鲜血水乳交融!”

  多么掷地有声的演说!听众们的激情被点燃了。不久后,这篇激昂的演讲报告便传遍了全国。林肯知道其价值之所在,他不无兴奋地说道:“如果我得一笔划掉一生所做的其它演说,只保留一篇的话,那保留的就应该是这次讲演。”他强烈地预感到,现在正在酝酿着一场变革,而他也学会了历史地看待自己。

  就连道格拉斯也感觉到了这次演讲的历史性意义。他仿佛越来越清楚面前的危机了。按照他的秉性,他开始竭力避免与林肯作公开辩论。“全国人都知道我,也了解我的能力,和我相比,林肯还很没名气。一旦我在这场辩论中输了——毕竟他在很多人当中绝对是佼佼者——那么我就失去了一切,而他则赢得了一切。即便我胜了,能赢得的也很少。所以我宁愿不去参与这种事。”

  公开场合中他换了另一种解释:林肯只不过是暴力解放者中的一员;至于那所“立不久的房子”,他显然是针对国家里一半公民的意志,想以此挑起不和与分裂的。对于这种歪曲事实的话,林肯在一篇演讲里进行了反驳:“我等待着死亡,然而这却和故意去寻找死亡完全不一样。”——“林肯先生真是一个友好、有爱心的聪明人”,道格拉斯如是说,他又错误地理解了林肯的话。

  在这种情况下,林肯做出一个决定——这在美国历史上还是绝无仅有的:他向道格拉斯发出了挑战,要和他展开辩论,决一雌雄:“您如果觉得合适的话,我们可以确定一个日期,在共同的听众面前进行辩论,这样可以同时节约您和我的时间。

  如果您没有异议,给您带去这封挑战书的贾德先生已接受了授权,同您共商条件问题,并带回您的答复。”这一举动既大胆又很聪明,因为这样一来他可以挖走道格拉斯的许多听众。道格拉斯当然觉得,这样对自己一点都不合适,他先是绕着圈子说:他已经把民主党人集会的时间、地点确定好了,他很奇怪,为什么林肯没有早一点提这个建议;而后他又假意建议了许多城市。林肯先是抗议对方字里行间对此建议不公平的指责,而后,他就选出了七个城市,接受了道格拉斯提出的辩论日期:“至于其它的细节问题,我希望我们能够保持联系,我愿意同您讲同样长的时间,我们可以轮流进行。此外,我别无他求。”

  在渥太华,他们为竞选参议员的辩论拉开了序幕。辩论场地是一块露天的平台:道格拉斯讲了一个小时,林肯一个半小时,而后道格拉斯又讲了半小时。数千名听众涌到这里来观看这场奇怪的竞赛,不但整个伊利诺伊州都在对此进行报道,电报机也把这次活动的消息传到了其他州;第三个回合之后,整个国家都为此沸沸扬扬起来,人们纷纷问道:“台上的那两个人是谁?”

  只消看一眼坐在一处的这两个人,便会发现他们是水火不容的。其中一个是人们称作“矮子”的大人物,身材十分矮小敦实,宽胸脯、宽肩膀,巨大的脑袋,强壮的颈项,顽强而有冲劲,同时又很灵活,甚至几乎可以用优雅来形容;一套合身的西装,华丽的衬衫紧贴在他那圆滚滚的身体上;谈话时,喜欢把那一头长长的略有点花白的黑发向后甩去,表情富于变化,双目之间,一条深深的皱纹似乎在显示着他意志的坚强;而那双美丽的灰眼睛则散发着一种诱人的魁力。只有当他仔细听什么的时候,人们才会从那张微微浮肿的脸庞上发现饮酒的痕迹。他的肤色,因为久居城市而显得苍白。再看看他那胖乎乎优美的双手,人们也会理解他为什么会对这里露天的自由空气感到陌生。而用一句话来形容前者为矮小、敦实的话,那么后者则可以说是高大,削瘦了。他的鼻子轮廊分明,双目仿佛总在探寻什么,而不是想要去征服什么,面无神采,满脸皱纹;瘦骨磷峋,穿的衣服都不太合身,或者过短,或者歪歪斜斜,过于邋遢;那双大脚板仿佛在告诉人们他步履的稳健,那青筋凸出的大手,也仿佛他在显示他干过的重体力活。然而尽管如此,他通身的气质却像是个诗人,仿佛他一眼就能看透别人的品性。

  演讲台上的这两个对手各自的经历又如何呢?四十五年前道格拉斯在一位医生家里呱呱坠地,童年时代家里生活拮据,后被遗弃,靠干体力活赚钱还债。后来,他成了父亲中学里的木匠,开始攒钱读书。二十岁时他成为教师,二十一岁便通过自学当上了律师。由于惊人的勤奋与毅力,他平步青云,年纪不大便进入议会,被认为是最可塑造的后继人,受到大家的宠爱,并被迅速列人到首都大人物们的行列。

  土地投机生意一夜之间使他腰缠万贯,生意与政治两方面的事业在他那里也总能相得益彰。在步人不惑之年以前,他便已经是参众两院的议员,高等法院的法官,国务秘书以及新区委员会的主席了,他的欧洲之旅受到了俄国沙皇和英国女王的接见,是个不折不扣的外交家,上届选举便有望参选。他的前妻是个奴隶主加军官的女儿,婚后不久便继承了她家的遗产。他是在优越的环境中认识的蓄奴制,因此对它持有赞同的态度,但是为了谨慎起见,他却把那些奴隶都划归在妻子的名下。妻子亡故后,他续娶了一位聪颖美艳的天主教徒为妻。他的第二任妻子整日生活在南方人的圈子里,在华盛顿的社交界颇为出名。就这样,今天,他成为了民主党的领袖,政府的要人,有财有势,受人敬畏,同时又优雅有礼,魅力十足,很会取悦女人。

  而另一个人,也就是林肯,则是慢慢地从自己经营的小圈子里走出来的。让他走出来的既不是什么野心,也不是金钱欲和权力欲,而是对自己潜力和优势的认识。

  当他的对手按部就班,不敢懈怠地搬来一块块石头,垒筑自己成功的城堡,以便能够更快地独自登上塔顶,饱览远景时,他却总是漫无目的地倘祥在朋友们之间观察着、提出问题。当然在他的前方,也总是远远地矗立着他那座崇高理想的山峰,只是对他来说那有些可望而不可即。当他几次接受妻子的建议离开平原去攀援那座山峰时,不久便会由于阻力而放弃奋斗,转而只是微笑着自问:这又是为了什么呢?

  权力和名气能给你带来幸福吗?每一次远征都要以失去内心的自由作为代价,这值得吗?有些人能独驾轻舟,灵巧地周旋于政党斗争的湍流,最后终于到达目的地;

  他会竖起耳朵打听,什么时候要修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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