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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把我从王位上赶下来。但是赶下来,就是我不为王了。我将看见所有的
人们在我面前低头,鞠躬,匍匐,连同我的尊长,我的师友,和从前曾在我
面前昂头阔步耀武扬威的人们。我将看不见一个人的脸,所看见的只是他们
的头顶或帽盔。或者所能够看见的脸都是谄媚的,乞求的,快乐的时候不敢
笑,不快乐的时候不敢不笑,悲戚的时候不敢哭,不悲戚的时候不敢不哭的
脸。我将听不见人们的真正的声音,所能听见的都是低微的,柔婉的,畏葸
和娇痴的,唱小旦的声音:“万岁,万岁!万万岁!”这是他们的全部语言:
“有道明君!伟大的主上啊!”这就是那语言的全部内容。没有在我之上的
人了,没有和我同等的人了,我甚至会感到单调,寂寞和孤独。
为什么人们要这样呢?为什么要捧我的妻,捧我的儿女和亲眷呢?因为
我是王,是他们的主子,我将恍然大悟:我生活在这些奴才们中间,连我所
敬畏的尊长和师友也无一不是奴才,而我自己也不过是一个奴才的首领。
我是民国国民,民国国民的思想和生活习惯使我深深地憎恶一切奴才或
奴才相,连同敬畏的尊长和师友们。请科学家们不要见笑,我以为世界之所
以还大有待于改进者,全因为有这些奴才的缘故。生活在奴才们中间,作奴
才们的首领,我将引为生平的最大的耻辱,最大的悲哀。我将变成一个暴君,
或者反而正是明君:我将把我的臣民一齐杀死,连同尊长和师友,不准一个
奴种留在人间。我将没有一个臣民,我将不再是奴才们的君主。
我若为王,将终于不能为王,却也真地为古今中外最大的王了。“万岁,
万岁,万万岁!”我将和全世界的真的人们一同三呼。
《我若为王》导读
聂绀弩(1903—1986)现代散文家,湖北京山人。早年在吉隆坡作过教
员,在仰光做过编辑。1924 年考入黄埔军校第二期。1925 年考入莫斯科中山
大学。 1931 年参加“左联”。抗战爆发,先后在汉口、桂林、香港、重庆
等地从事文化活动。解放后曾任香港《文汇报》主笔,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
编等职。1958 年被错划为右派,“文革”中再遭迫害。
他在杂文写作上,深得鲁迅笔法,又有自己风格,嬉怒笑骂,用笔酣畅,
反复驳难,鞭辟入里,时显俏皮。这篇杂文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文章的主旨
非常鲜明:鞭挞封建奴性、抨击封建王权。作者“深深地憎恶一切奴才或奴
才相”,即便是自己“敬畏的尊长和师友们”也一样。自己假若为王,“生
活在奴才们中间,作奴才们的首领,我将引为生平最大的耻辱,最大的悲哀”。
所以“我将把我的臣民一齐杀死,连同尊长和师友,不准一个奴种留在人间”。
于此,作者表明了自己先进的世界观:“改造”社会,成为“真的人”。应
该指出,在民族矛盾极为尖锐的40 年代初期,作者仍对封建主义保持着冷静
而坚决的批判,这是极为难能可贵的。在这一点上他可称得上鲁迅的嫡传。
在艺术上,立意新颖,由与题旨毫无关系的电影名字引发思路,进行假
定而展开联想,随便而自然,但这种自如又极容易使自己的思想表现得游刃
有余、淋漓尽致。在具体行文上,以“我若为王”一句起领四个段落。前三
个段落结构几乎相同,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作者的思路。第四段落加
以引伸,至此将奴性的表现作了充分的暴露。这种不是简单重复的行文,加
强了作品的表现力量。文章中间以“为什么人们要这样呢?”一转,指出,
王也“不过是一个奴才的首领”,本质上也是一个奴才。作品最后直抒胸臆,
机警的思路,犀利的思想,用有些变化的排比句,泰山压顶般地推出,产生
一种不可辩驳的力量。层次非常清楚。作品的语言,明晰而又活泼。炉火纯
青的典雅的书面语言中又让人感到朴素。
(郑永)
私语
张爱玲
“夜深闻私语,月落如金盆。”那时候所说的,不是心腹话也是心腹话
了罢?我不预备装模作样把我这里所要说的当做郑重的秘密,但是这篇文章
因为是被编辑先生催逼着,仓促中写就的,所以有些急不择言了,所写的都
是不必去想它,永远在那里的,可说是下意识的一部分背景。就当它是在一
个“月落如金盆”的夜晚,有人嘁嘁切切絮絮叨叨告诉你听的罢!
今天早上房东派了人来测量公寓里热水汀管子的长度,大约是想拆下来
去卖。我姑姑不由得感慨系之,说现在的人起的都是下流的念,只顾一时,
这就是乱世。
乱世的人,得过且过,没有真的家。然而我对于我姑姑的家却有一种天
长地久的感觉。我姑姑与我母亲同住多年,虽搬过几次家,而且这些时我母
亲不在上海,单剩下我姑姑,她的家对于我一直是一个精致完全的体系,无
论如何不能让它稍有毁损。前天我打碎了桌面上一块玻璃,照样赔一块要六
百元,而我这两天刚巧破产,但还是急急的把木匠找了来。
近来不知为什么特别有打破东西的倾向,(杯盘碗匙向来不算数,偶尔
我姑姑砸了把茶杯,我总是很高兴地说:“轮到姑姑砸了!”)上次急于到
阳台上收衣裳,推玻璃门推不开,把膝盖在门上一抵,豁朗一声,一块玻璃
粉碎了,膝盖上只擦破一点皮,可是流下血来,直溅到脚面上,搽上红药水,
红药水循着血痕一路流下去,仿佛吃了大刀王五的一刀似的。给我姑姑看,
她弯下腰去,匆匆一瞥,知道不致命,就关切地问起玻璃,我又去配了一块。
因为现在的家于它的本身是细密完全的,而我只是在里面撞来撞去打碎
东西,而真的家应当是合身的,随着我生长的,我想起我从前的家了。
第一个家在天津。我是生在上海的,两岁的时候搬到北方去。北京也去
过,只记得被佣人抱来抱去,用手去揪她颈项上松软的皮——她年纪逐渐大
起来,颈上的皮逐渐下垂;探手到她颔下,渐渐有不同的感觉了。小时候我
脾气很坏,不耐烦起来便抓得她满脸的血痕。她姓何,叫“何干”。不知是
哪里的方言,我们称老妈子为什么干什么干。何干很像现在时髦的笔名:“何
若”,“何之”,“何心”。
有一本萧伯纳的戏:《心碎的屋》,是我父亲当初买的。空白上留有他
的英文题识:
“天津、华北。
一九二六。三十二号路六十一号。
提摩太·C·张。”
我向来觉得在书上郑重地留下姓氏,注明年月,地址,是近于罗唆无聊,
但是新近发现这本书上的几行字,却很喜欢,因为有一种春日迟迟的空气,
像我们在天津的家。
院子里有个秋千架,一个高大的丫头,额上有个疤,因而被我唤做“疤
丫丫”的,某次荡秋千荡到最高处,唿地翻了过去。后院子里养着鸡,夏天
中午我穿着白地小红桃子纱短衫红裤子,坐在板凳上,喝完满满一碗淡绿色、
涩而微甜的六一散,看一本谜语书,唱出来,“小小狗,走一走,咬一口。”
谜底是剪刀。还有一本是儿歌选,其中有一首描写最理想的半村半郭的隐居
生活,只记得一句“桃枝桃叶作偏房,”似乎不大像儿童的口吻了。
天井的一角架着个青石砧;有个通文墨、胸怀大志的男底下人时常用毛
笔蘸了水在那上面练习写大字。这人瘦小清秀,讲三国志演义给我听,我喜
欢他,替他取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名字叫“毛物”。毛物的两个弟弟就叫“二
毛物”“三毛物”。毛物的妻叫“毛物新娘子”,简称“毛娘”。毛娘生着
红扑扑的鹅蛋脸,水眼睛,一肚子“孟丽君女扮男装中状元”,是非常可爱
的然而心计很深的女人,疤丫丫后来嫁了三毛物,很受毛娘的欺负。当然我
那时候不懂这些,只知道他们是可爱的一家。他们是南京人,因此我对南京
的小户人家一直有一种与事实不符的明丽丰足的感觉。以后他们脱离我们
家,开了个杂货铺子,女佣领了我和弟弟去照顾他们的生意,努力地买了几
只劣质的彩花热水瓶,在店堂楼上吃了茶,和玻璃罐里的糖果,还是有一种
丰足的感觉。然而他们的店终于蚀了本,境况极窘。毛物的母亲又怪两个媳
妇都不给她添孙子,毛娘背地里抱怨说谁教两对夫妇睡在一间房里,虽然床
上有帐子。
领我弟弟的女佣唤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