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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澜 :20世纪末最好的一部书,一部文人必读的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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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中有几首诗。几篇生搬的文章,似乎有人以为好比豆地里长了稗草,要拔掉的,也有人说那是苗地里生了大树,好挡风,慕容两者兼纳,采取中庸之遭。放在那里了,要拔掉的,你闭眼过去,认为挡风的。你就品品其中的味儿。这些话本应放在前边说。
    这本书里的诗,都是由学位的人的作品,当然不乏糟粕,却也代表了当今我国诗界的一般水平,毫不吹牛,邓萍的外文诗也是要命的。汉文诗想来也不至坏到哪里,Ala的诗也绝非一个高中生写得出的(天才除外)。
    慕容不喜欢用华丽的词藻。除非她不得不用的时候,语言本就是由平凡构成的,只是由于大胆的创造性的想象加以联系,得以成为华丽的词藻。但美不在这,田颖的美是由平凡无奇的各个局部构成,乃至完美无缺。慕容眼睛的美丽恰恰破坏了她的美,方芳虽然聋哑,却也有一种缺憾美。她们代表的都是一部作品。最好的自然是田颖,方芳次之,慕容再次之,为什么慕容落后?那双眼睛在作怪,倘若她那双眼睛是瞎的,她会在方芳之上的,以一种惊人的缺憾美震撼世人。都题外活。
    小说中的邓萍,不管是在写作中,还是在小说取材上,她都是至关重要的人物,少了她,小说仍称其为小说,但没有了她,Ala只是一个普通的Ala,慕容只是一个不会写作的慕容。王姐和柏敏是值得称赞的对象,但比起书中的其他人却是未必。邝妹值得称赞,她敢作敢为,敢于追求,敢于放弃,一旦她出现了,生活仿佛就由她主宰了,事实也正是如此,不是吗?
    嘉容写书,写得很累,写得很醉。千言万语汇成一句,便是:爱你,Ala!
 
十三
    季风吹来,吹进马六甲海峡。海上的潮湿的空气鼓动起来,便是风,潮湿的海风。
    Ala喜欢这种天气,独自一人驾着车,吹着它,格外惬意:这时恰恰碰上利玛。
    今天又遇上了,只好由她上车。一坐下她却喋喋不休,说这附近原来是她家的—片是胶园,后来为了建设,大都砍了,剩下几棵,成为点缀的风景。
    “三四十年前的事了吧?”
    “差不多。”
    “你呀,”Ala停了停:“你不说话,我绝对不会认为你是个哑巴。”
    利玛愣了一愣,明白了他的意思,心里不由得开始埋怨父亲交给自己的这么个丢人的差,她并不喜欢他,无论他的外表还是成就,令她怦心动的却是他竹府那个伟大的国度。那是Ala生命的源泉,力量的源泉、知识智慧的源泉,那里,蕴藏的文化是其他国家无与比拟的,那里,蕴藏的能量品无法用卡路里表示出的。那是怎样的一个国度?完全用优秀、智慧和美组成的,这也正是他那深深对祖国的爱的源泉所在,这也是她倾心于他的原因?
    Ala终于又说了:“你伸过手,我给你看一下手相。”
    利玛把两个小巴掌仲到他的下巴上。
    “男左女右。”
    利玛便抽回左手,放在背后。Ala垂下眼皮看了半天,惊讶地‘咦’了一声:“你怎会有六花纹?好命‘若人有此六花纹,他日身沾雨露恩,早岁当官还做街宰,从来晚景耀朱门’。”
    利玛听不懂他的普通话,但看意思是好的,便作出娇态:“你嘀咕些什么鬼话。”
    Ala轻轻地把下巴在她手上蹭了蹭,却感到她的手软绵绵的,自己的东西便硬了,有种力量拨过他的脸朝向她,她竟是那么美,他以前却从未发现。
    “你给我看看我的老公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的脸朝着他,青春的美丽在她身上闪闪发光。
    “是一个,报有本事的人。”Ala使劲转过头,却发觉已经走过了头,赶紧转车头。刚才的感觉一扫而空,再看利玛更加迷人,“你,还是……处女吗?”他结结巴巴地问。
    利玛大大方方地坐着,眨着眼睛,丝毫没有招架不住的样子,现在的新加坡女性已经失去了她们应有的窘态。“你猜呢?”她说。
    “我想……你是。”Ala想她会有这么一反问,竞为之一动。
    她的手却伸过来,拿起他的手放在她的胸上。那种感觉又来了。Ala感到难以控制。她的乳坚硬地挺着,他使劲地抽回手来,有些喘息地说:“你不要让我失去了控制,那只会让你后悔。”
    到了学校,利玛又坐在Ala身边,没有乳罩,粉红的乳晕是隔着她那薄得透明的真丝衬衫看得很清晰的。Ala这些天心情亢奋,正需要女人,被她这么一逗,一天的课就泡汤了,待到放学,他匆匆上车,落荒而去。
    第二天,Ala央求阿桂陪他,又是碰上利玛,利玛看见阿桂,先是—愣,随即款款地在Ala身边坐下,再也没有看一眼后座的阿桂。Ala自持有阿桂在身边,果然也是谈笑自若,车开得飞快。
    第三天,第四天都是如此。
    第五天没有见了利玛:Ala对马家的态度却是变了,进而讨马家也有了好感,马先生来谈生意,他特地给了九折的优惠,后来再见了利玛也是格外亲热,在他的日记,利玛变成少不了的话题:“她是—阵轻拂的风,她是一朵风中的云,她是云中的月。她是圣洁的女神……”他给利玛也写了很多的纸条。“我想为你放弃很多,但我恐怕那也会放弃我的爱情。”“在性上我很坦白,却仅仅是为了爱。”“当我把身体献给你的时候,你却说你把身子给了我。”“我没有选择一个纤细的女孩,又为你的丰满勾起了我性的渴望。”“我那被爱情熏昏的眼睛早已被戳瞎了。”“我喜欢从你的嘴唇品出爱情的味道。”“我不会喜欢你的眼睛,因为它只会看见我的丑陋,但我喜欢你的脑袋,因为它常常把我想得很美。”“如果你想用你的魅力击昏我,那是徒劳,可我却被你的目光灼昏了。”
    他经常到马家做客,通常在那里玩到半夜,终于,有一天,他对王姐说:“利玛还挺可爱!”
    听有Ala的细微变化。早已被细心的阿桂看在了眼里,但阿桂没有惊动他,只是私下里告诉了柏敏。柏敏却说,“由他去吧,他上学没个朋友怎么行?咱们和他也说不上话。”
    既然柏敏这么说了,阿桂也不好再说什么。人家那么个初恋的情人都不管。她操哪门子心?她很注意自己在他心中的份量,很明显,对待Ala,她既不能横刀夺爱、一人独占,又能放弃,否则她将一无所获,她所做的只是压抑着自己那份澎湃激昂的感情,无休止地等待。等待什么?她也不知道。
    当然,慕容笔上的Ala绝不是一个追情逐欲的Ala,之所以出现这样的事情是因为一点:他深得女孩芳心。一旦爱上他,什么事都肯为他做的,同样,为了他,什么事情也做得出的。
    晚上,Ala到阿桂房里,反反复复的几个动作早已厌腻了,便爬起身:“来,骑在我脖子上。”
    阿桂犹豫了一下,果真骑上了。扯一条床单裹着,A1a慢慢地走了出来。
    Ala并非一个追情逐欲的人,却毕竟是一个向往真正爱情的人。以前他没有长大,追求的人是脑子里早已存在着的理想型偶像相吻合的、在—起两情欢悦的人;而今,随着他生理的成熟,随着他世界观、人生观的真正成熟定型,他对妻子这一概念早已有了完全的更新,以前的女孩不再适应他了。阿桂在他心中尚且带着一层神秘,他的内心世界尚不能把她丢弃。他如今追求的是慕容型的,作为他工作上的助手,生活上的伴侣,学习的榜样。但慕容本人却又是不行,为什么呢?Ala是一个农村走来的孩子,毕竟他是从封建意识的堡垒中走出来的,那种封建意识在他脑里已扎下了根,挥之难去,这一点在他对待女孩的贞操方面尤为突出。王姐,柏敏是他把她们从少女时代拥抱过来的,他的良心迫使他无法放弃。慕容却没有给他一个红的记忆,他的心总是在疑忌,而把慕容,天使般的慕容放在他心中情人的位置。只有阿桂,他他魂牵梦绕着,投诸眷恋,念念不忘于心间。
    Ala慢慢地走着。“驮”着他的阿桂,沿着海边,海水轻吻着他的脚丫,他走得稳重、沉着,二十岁的眷恋踩在每一个脚窝。所有的爱归于一处——阿桂。
    也许有人会问慕容,Ala的行径是不是有悖于社会道德的行为?慕容说,她不知道,Ala的行为与中国未来的道德是否一致,但至少Ala的行为与中国的传统道德乃至当今道德不一致她是知道的。但对不起。事情必须这么写,并不需要什么改造整理,从动物性方面。性行为本来是棍乱的,只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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