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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澜 :20世纪末最好的一部书,一部文人必读的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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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倘绾斡貌焕圩傅钠匆桓龃耸钡陌⒗4佣薪裉煳按蟮腁la;编辑又指出许多其他,篇幅不紧凑,对话过多,线索单一,人物繁杂,个人味浓,前后衔接差……
    慕容微笑着把小说捧回了家。
    慕容说,小说是一面镜子,它需要的绝非曲折动人缠绵的情节,而是真实对一个历史阶段的社会的笔头反映。它是再现历史的东西,小说是挂历史的钉子。情节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历史的映像。
    Ala说,有人歧视华文。
    这世界上恐怕再也没有另一种语言比汉语更深奥玄妙,内涵更丰富,更令人回味无穷了。可是,它擅长的是短小句子。在汉语言的小说里,你很少会发现莫泊桑的句子:
    “呼哧呼哧扇动着的肺叶发出哮唱病的种种声响,从深厚的深沉的音节起一直到小公鸡练习打鸣时的那种嘶哑的尖叫,无一不有,有也倒是有的。”
有也倒是有的,就像那把“化学梳子”,可它来自欧洲。
    邓萍说,她写点东西,特别是心理描写,喜欢用欧洲语,尤其用于比喻。
    说华语者很弱小,华语国也不见得强大,又固然,汉语言文字改革也有个反复,却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而随随便便借了几个字或偏旁部首凑成自己语言的东瀛倭人的语言以魔鬼的力量对外侵蚀。中国人不愿推广(其实使之扩张)汉语言?多大的笑话!却沾沾自喜谈论外国人学汉语多难多难,他就不知汉语比任何一种语言都要简单。除了中国人不会,世界各国人差不多一生下来就掌握了。
    Ala的文字改革以失败而告终,他无法凭借个人的智慧推翻纵横了两千年的文字。但他并没有灰心,相反,很是高兴,因为这恰恰说明汉字的生命力之强。他热爱汉语,所以他开始苦苦学习汉语。慕容想起了一句话,也不知是谁说的,“你的英语说得再好,你的皮肤还是黄色,没有人承认你是英国人,只有把汉语学好了,才不愧于一个中国人。”
    Ala努力学习汉语,同时,积极学英文,有外国朋友来访已无需邓萍翻译了,和下属说话他都用英语,许多人私下里欢呼,因为他的广东话语音大杂,常叫人听不懂,而他的英语极好,发音标准,说话流利。他对汉语热爱更炽,亲自教秋儿普通话。
    秋儿由一个叫朵拉的本地佣人带着,教他说话,照顾他生活,朵拉生得也很是妩媚,却已经死了三个丈夫。如今的丈夫卡巴奇在Ala手下工作,极有能耐,会七八个东南亚国家的语言,在邓萍办公室帮忙,工资也不低,却不知为什么缘故,家里穷得耗子都要饿死,朵拉也只好出来做佣人。
    卡巴奇也经常来看秋儿。还常带着精致的玩具,有时便遇着Ala,格外地拘谨。
    “把秋儿给你做儿子吧。”Ala开玩笑。
    卡巴奇讪讪一笑,走开了。
    柏敏那里Ala已是很少去,偶尔去一次,睡一夜便走。柏敏听到Ala一直在王姐那里。
    王姐也在想Ala,自从他上一次离开,已有半个月没来。她想他,爱他,却无法留住他那颗心。每当她度过一个狂欢的夜,等待的,便是不尽思筹,大部分青春便消磨在这没完没了的等待里了。
    慕容、阿桂也是不见Ala,他在哪里?只有利玛知道他在安那里。
    租的两间房,没有什么家具。弟弟睡一间,Ala和安睡一间,没有牛奶,吃最便宜的饭,没有高级弹性床,睡在地板上。一张席子,毛毯一矗,他却过得很幸福。
    每天一太早,安便起床炒菜、做饭。吃过,弟弟去做工,安和Ala上学,车由Ala开。两个人坐在一个桌上听课。互相帮着抄笔记,下了课一起出去玩,放了学一起回家。
    Ala毫无顾忌,有些时候,他回去看看柏敏再匆匆赶回来,并非他不喜欢柏敏,只是两人差别太大。Ala忽然明白是人晚婚的原因了,若世界观没有形成便早早结婚,那么在以后的成长中,随两个人世界观、人生观的变化,两人差距会越来越大,不能再互相适应。现在他理论层次高了,喜欢的已是慕容,原来的敬畏感变为强烈的占有欲。
    而柏敏和王姐,特别是筱翠,已成为他发泄性欲的工具,有时倒不如一支自慰器来得舒服,于是他要逃避。至于安,他喜欢的是她的忧郁,因这常常让他想起田颖,有一次安也问他田颖,Ala便告诉她了。她也很是黯然神伤。
    安的弟弟约翰克是一个十七岁的孩子,瘦弱苍白,像个女孩,早早退了学,给一个园艺师做徒弟。他少言寡语,与人说话也低眉垂眼,缺血的白得透明的两片嘴唇很少打开。他有些敌视Ala,因为他认为Ala在污辱他的姊姊。
    Ala和安一日日的亲密,终于给柏敏知道了。她很镇静,她知道关键的时刻来了,她在等待,等待他再一次到来。
    有一天晚上,Ala回来了,柏敏平静地问:“今天晚上,你在安那里吃了什么饭?”
    Ala被她问得一愣,转而释然。“你都知道了。”边说边脱衣服,“其实很简单,她是婊子,我也就是跟她睡几场。”
    “你难道还不够吗?你知道我……”
    “如果我不知道你,今晚就不会回来了,你放心好了,就是克林顿的女且我睡觉,我还是要回来的。好了,睡吧!”
    
    Ala再去看了安,给她一些钱,又回来了,那里毕竟是他一时冲动之下浪漫的场所,绝非安身立命的真正意义的家。
    勒利仍旧在度蜜月。Ala便自己开车上学,本来阿桂是要送他的,他却不肯。他每天放学带着安四下玩一场,回来多半天黑了。
    安温柔得很,说话细气,却极有哲理,Ala越是喜欢安,却是不愿她这样跟自己不明不白地下去,整日想着把安介绍给一个可靠的男孩。
    恰恰索那和简闹了别扭,原因是索那要简做件事来表示。简却顽固,死活不肯,索那又逼她,甚至找机会硬来,简便吓得远远躲着他,索那格外苦恼。
    Ala安慰他,把简介绍给他。很快就认识了。
    Ala做得是件好事。可这恰恰伤了简,简于是恨Ala,把这件事告诉了王先生,并添油加醋说,Ala在这新加坡上完三年学后,将要带安去英国。王先生果然信,便找Ala,越是不见,越是心慌,便亲自去了学校,在校门口遇见了利玛。
    利玛闪烁其词,王先生更是慌了,迈着大步进了校园,便见Ala正搂着一个女孩慢慢地走,他记着女孩好似在哪里见过,他细想,记起一个“安琪儿”。也没惊动他们,他径直去校长那里查资料,便找到一个安,照片恰是那所谓“安琪儿”。他便要求学校里把安开除,并以一些苛刻的条件相要挟。学校慎重考虑之后,果然把安劝退了。
    Ala一周没见安,连忙去她家,早已人去屋空,急得发疯之下,他找校长,校长矢口否认,他大哭一场,不了了之。
    王先生又去找柏敏,让她回大陆。给她一百万。柏敏什么话不说,只是哭泣,Ala晚上回来,她却什么也不肯说,米拉告诉了Ala,Ala沉默了。
    他再去王府,已是一个月后的事情。
    吃过晚饭,Ala支走了所有的人,对王先生说出一句:“爸,我想跟阿秀分手。”
    王先生刚端起的杯子“啪”地掉在桌子,茶水洒了一地:“为什么?”从他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心中的震惊。
    Ala却说:“这所谓总经理我不想干了。手下送给你们……”
    王先生扶起茶杯,摆正心中的震惊,慢慢平静下来:“阿秀是我唯一的女儿,你是我唯一的女婿,我欣赏你,我做的许多事都是为你们的幸福着想。你不要误会。”他停了很久,又说:“当年我带着花不出去的五元人民币来到这南洋,靠我和阿秀姑妈几次卖血攒的钱做起了生意,后来又在查理帮助下发展成如今的规模。我并不在意多少财产,但没有钱却是不行的,许多年里我已经厌倦了生意场上的尔虞我诈,常常想找个地方养—下,这时你恰恰来了,帮了我很大的忙,我庆幸有一个你这样的女婿……你的话我听了很伤心。”
    Ala看见他抹了一把脸,他的指缝里迸出抽泣的声音。
    “我们过去相爱是因为那时我们都汲有变,现在变了,她成为富家小姐,我还是个穷光蛋,我爱的是昨天的王姐,而不是今天的阿秀。”Ala姑起了身,离开了。
    Ala再去上学,没了安仿佛少了什么,上课心神不宁,下课则在操场游逛,这一切被利玛打在眼里,问他:“喂,你把安藏在哪里了?”
    “我也不知道。”Ala叹息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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