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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轻轻地抚摸一下近日来因复习功课而消瘦了的脸……
晨曦,好美!
后 记
至于《晨曦》,我只想写一个人——阿拉,而实际上这却是两个人——方声和许拉。
方声的身世,我知之甚少,身为人师,我不好问及太多。那些片碎的东西,也是他在谈语中无意提到的。毫不掩饰,我爱他,在学校里,我迷恋于他的气质、风度,以及他伟人才能拥有的观点。
就在我陷于对他的爱恋而不能自拔时,他爱上了并在以后一直深爱着那所学校的校花卉兰……
每天放学,沉默着,他陪我走过那一段铺着花香,藤萝遮蔽了日光的幽长而又短暂的小路,然后告别,他回学生宿舍,我回教师宿舍。临走一刹那,他总要回顾一番,希望在这同样是男女生分道的小路的尽头见到他美丽的卉兰。一次次,我被他这有意无意的举动刺伤了。
后来,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由于共和国的忌讳,他只能改头换面出现了,在深圳与他表弟许拉的邂逅相遇给了我一丝灵感:二十多岁的方声“变”成十六的岁的阿拉……秋风吹过三遍,北方飞来一只大雁,落在深圳的河面上,拍打着受伤的翅膀,挣扎,哀鸣——河边古老的榕树下,坐着我们的阿拉原型之一,方声,他双眉紧缩,凝望着河对岸,陷入沉思……他忠实的兄弟把一份护照塞在他的手里,把他推上了南下的列车,马上就要到香港,他却止步了。他决定留下来,用自己的知识为祖国献上绵薄之力。
——人的一生难免要冲动,做出一些令自己事后后悔的事。一个具有强烈爱国心的人,一个为祖国甘愿奉献一切的人,一个只因一时受到蛊惑而做出自己事后后悔的事却又敢于留下为祖国继续拼搏奋斗的人难道不值得讴歌?
为了写这本书,我向许拉要了他的日记,有九本,厚厚的,我仔细筛选、整理,把许多写进了小说。
我要写的人只有一个——阿拉,我已说过,但我又不得不把许多其他的也写了进去,甚至我也感到自己的无奈了,因为我无法去掉任何一个而使得阿拉不再丰满,而使的我笔里的墨水永远用不完。于是,有了王姐的温柔,柏敏的体贴,邓萍的泼辣,邝妹的风骚,于是有了许多感情的纠葛,这一切都是我笔下的无奈。
不管如何,《晨曦》完成了,虽然对于我——一个学经济的(正如书中所言)来说是如此艰难,我感谢方声对我的支持。感谢他给我这么一个机会。
小说完成了,我的生命也仿佛告一个段落,回首往事,心头万般滋味,那如风的日子,那如雨的日子,提笔永远述不尽。千言万语皆是情,千言万语皆是忧,千言万语皆是泪,该说的我都说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唉,只落得两泪涟涟……
往事似水如烟,
人生恍惚若梦。
不堪回首,
空掬—腔清愁。
任凭千万泪水流。
挥笔切碎片片泪水,
举手留下一汪情深。
点点滴滴尽是泪,
觥斛交错不销愁。
风流一夜春风度,
待回首,
苦恼却是深秋。
叆 叇
序
什么是小说?我不知道;小说应该怎样写?我也不晓得。一部《晨曦》就在我勾勾划划中完成了,再接下的《叆叇》还是写阿拉。
’89年,在他读大二的时候,他活跃了几天,后来便失了踪。鬼使神差,一个意想不到的日子,我们又不期而遇地相晤了,是以有了《晨曦》。
这许多年,我的心始终在他的周围,但他始终地对我笑着,尊敬我。我的心不可遏抑地积聚着酸涩,膨胀着伤痛,看着他的学识文采为艳词所困挠,我的心揪痛。
在《叆叇》中,他的人性和动物性一次又一次地割裂开来,有时他是人,有时他是动物,有时合二为一,成其为Ala。
阿拉来到深圳,受了许多苦,留了下来。他奋斗过,有学识,为人倚重,但毕竟,他是个稚气未脱的农村孩子,在这剧烈旋转的世界里降生,难免要有阵痛。毕竟他过来了,成为一个成熟的为人倾慕爱戴的人。我们的阿拉是中国的宠儿、华人的骄傲,—切赞誉加在他身上,他都当之无愧。
想到这些,我的心好受了许多。“过去就权且放过。”我对自己说。过去的事我实在不想回忆,我现在只愿这样的和阿拉一起,每日见到他就满足了。
日月如梭如织,
风流汹涌若浪。
不堪忆昔,
尽付两点清涕,
任他点点滴滴。
伤怀青春逝,
空吟东风幽。
待回首,
苦恼却是深秋。
我悄然迈过了青春
脸上依然挂着十八岁的泪痕
昨天的日记还在,
宛然另一个人的单纯
引子(一)
萍又词《虞美人》云:
千般旖旎无限佼,能得垂青否?
夜夜相逢恍惚中,醒来四顾渺茫一场空。
田颖独去留我在,朝朝颜色改。
殷殷情意哽在喉,念念相思驻心头。
Ala
一
Ala到新加坡时,王姐带着她家的两个女佣兰兰和Lucy到机场接他。王姐把兰兰和Lucy介绍给Ala。兰兰和Lucy都很漂亮,Ala喜欢漂亮女孩。她又去请来新加坡籍美国人黑尔小姐为Ala补习英文。
Ala的考试是学校董事会组织的,只考华语、英语、数学。头一场是华语,前面的基础知识Ala对答如流,作文题目是《海不拒小流乃成其大》Ala略加思考,一气呵成。文章写得很好,论证合理,结构严谨。第二场是数学,Ala索日以数学自负,这次在矜夸的心理支配之下,时间过半便已做完,感觉极好。自认能得满分。接下来是英语,Ala一改前两场的神气之色,连连抓耳挠腮。冥思苦想,两位监考的董事诧异地递了一个眼色。时间到时,他只是做完了选择题,在王先生的再三要求之下,不得已,只好又为他延长了20分钟,方勉强做完,作文却是写得生涩枯躁,还出现了汉语式的英语句子。
董事会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无可否定地承认Ala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但他的英语水平太差,有的人甚至指出:他根本就无法在新加坡接受大学教育。最后董事长格林先生发言认为Ala的确是一位难得的优秀生。虽然他的英语不够好,但他具有进一步学习的能力,而且那份英语卷是由格林本人出的,对中国来的学生的确难度偏大。他又指出:对Ala这样一个可以造就的学生,新加坡高等学府不应拒绝,而应接受他,容纳他,帮助他,成全他。王先生激动地感谢了格林先生,便急着赶回来,告诉Ala这一喜讯。这样Ala便成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新加坡大学生。
第二天,王先生带Ala去见了学校各位董事。Ala发音标准的华语令各位董事赞不绝口,其中一位马先生一见便喜欢了Ala,把他的女儿——和Ala同系的利玛小姐介绍给Ala。
过了几天,新生开了学,王先生送Ala去学校,一路叮嘱他努力学习,别给祖国丢脸。Ala点头应着。学校极为豪华,让人恍惚感觉进了天堂,十几层的高楼富丽堂皇,宛若白玉雕成,周围鲜花遍地。新加坡温暖湿润,适于花卉生长,素有“花园之国”美誉。王先生告诉Ala:这所学校当初建设时投入几亿美元。Ala很是叹服。
第一节课是Black小姐的,据人介绍,Black小姐是一个40多岁的老处女,待学生极好。Ala立即有些好感,但苦于Black小姐流利的英语他听不懂,只好闷头做笔记。
“Ala.”Black小姐拿起点名册,对着照片看了一会,点了他的名字。Ala机械地站了起来,Black小姐用英语问他一个问题,Ala一头雾,只感到脑袋“嗡嗡”作响,仿佛要炸。
“Sorry.I...can’t.”Ala断断续续的声音仿佛一根绷紧的像皮筋振动,立即引起一阵哄堂大笑。
“Quite; please; boys and girls!”Black小姐高声说。教室里安静下来,“Ala; sit down; Please.”Black小姐温柔地说。
下课时,Black小姐走到他的面前,轻声说:“请随我来一下。”说的是英语,Ala没有听懂,但还是悟出她的意思,随她去了办公室。
“Ala,”Black小姐一到办公室就用广东话问Ala,“请恕我冒昧,你是哪里人?”
“中国人。”Ala仰起了头。他的广东话要比Black小姐好得多。
“Er,哪个省的?你妤像不是广东人?”
“山东。”
“山东,我知道。”Black小姐点头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