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许小慧不以为然道,“你期望人家说什么?说谢谢你还是咋地?”
再一想,这恶疾还得下点猛药。
于是,不经意地说道,“你还别说,我在高桥静的桌子上看到了他未婚妻的照片,怎么说呢?这日本女人就是小鸟依人,谈不上好看,但两个人站一起吧,倒也挺般配的……”
三喜黯然,于是,沉默间,挂了电话。
她承认,她被许小慧这番有意无意的话伤着了,也承认,自己对高桥静一直放不下的情绪被许小慧轻易点破也被否定了。
当然,她更不能不承认,她和高桥静之间的一切都已经成了过去式,只是留在脑海里的美好过往还让她偶尔会让她恍然梦中来品味他们之间曾经的甜蜜。但是,这仅有的凭吊,也因为她江戒指还给了高桥静而戛然而止。
高桥静收下了戒指,意味着,从此之后,他们之间再也没有什么可以维系的了,再也没有什么能让她可以出神地对着来凭吊的了。
三喜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他怎么什么都不说呢?他怎么就能做到什么都不说呢?
罢了罢了,权当做了一场梦……
三喜这么想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只是睡觉的时候眼角还有泪滴。
醉醺醺的上官一林回到病房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三喜在睡梦里还一抽一抽的委屈模样,嘴巴里有时还咕哝几句谁也听不清的话。
上官一林心里兀自一软,于是,挨着三喜躺了下来,在极度的复杂心情里慢慢沉入了梦乡。
——
而上官一林未来的准岳母常瑞云这些日子忙活什么呢,那就是忙活三喜的出嫁大事。
这日子都定好了,十月一日。
看来,三喜的婚礼举国都要同庆,常瑞云心里那叫一个美。忙乎地通知仅有的几位亲人,忙乎着给三喜置办嫁妆。
说实话,虽然上官正老爷子对常瑞云说什么都不用置办,但是,作为母亲,自己的女儿的终身大事,她哪能草草对待呢?没有多,总该有少吧?
凡事都让她顺心,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家里有个客人来得频繁了些。
这个客人不是别人,正是三喜的救命恩人江启明。
自从给三喜输血救命后,常瑞云心里是五味杂陈。
一方面她的确是感激江启明,关键时刻是父子上阵救了自己的女儿,另一方面特别地给自己下了命令,无论如何,以后都只把江启明当三喜的救命恩人看待。他们之间就是被救者和恩人之间的关系。
没想到,她是这么想的,江启明却不是。
当门铃一一响,常瑞云从门镜里看到江启明的身影的时候,不由又叹口气。这已经是江启明第三次登门了。
前两次江启明登门就是在这里坐坐,然后,就是有一搭没一搭地问着三喜之前的一些事情。
常瑞云对于江启明的感觉,按说她这么多年一个人含辛茹苦地过来,你江启明哪有什么理由来对常瑞云的独自抚养而指手画脚。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神情淡淡的江启明面前,常瑞云是怎么也硬不起来。
正文 第247章 来访的目的
反而还是常瑞云有些理亏的意思。。
常瑞云之所以有这样的感觉,完全是因为当年江启明和她说过,她必须要拿掉这个孩子。
可是,常瑞云没有听他的,反而是一个人悄无声息地走了,生下孩子不说,还改名换姓,从唐玲改成了如今的常瑞云。
看着常瑞云坐在他的面前手足无措的模样,江启明也有些感怀,他自己都没有搞明白,自己这一趟趟来的目的是什么。
常瑞云,啊不,唐玲,当年他和她的确是有过一段露水姻缘,但那都是欢场风月,无关乎爱情。
而且,他自认为除了对他的现任风韵犹存的夫人韩雨有过感情之外,他还真没有怎么对哪个女人动过情,包括他之前的那个短命的夫人和这个曾经在风月场所占得头魁的女人唐玲——那时,流行叫舞女。
可是,这个女人,却有了他的骨肉,而且,还违背他的话,擅自生下了他的骨肉。
说到这个,不得不说说江启明这些年隐藏在心底的秘密。
他家大业大,尤其是从父辈里继承下来的家业在他的手里更是发扬光大。江启明这辈子在事业上那是一点遗憾都没有,该有的他都有了。
要说起来缺憾也不是没有。那就是他的下一代的问题,他的子女的问题,再说深了,就是他的继承人的问题。
按说社会发展到现在,江启明也是开明人士,对于下一代的问题,他没有考虑太多。这又不是旧社会,纵使子女再多,有出息的要是没有一个,那也是白瞎。再说,他就是他父母的独子,不也继承了这么大的产业吗?
江枫是他的独子,也是他看着一点点长大*。
对这个孩子,江启明那是倾注了很多心血。因为江枫这个孩子不仅有一副好皮相,而且,从小就聪明伶俐,讨人喜欢,很多事情那是一点就透。
所以,纵使江启明的爱妻韩雨多年来肚皮一直没有动静,也不妨碍夫妻两个人的爱情和谐。
但是,随之江枫的长大,江枫对自己的儿子也越来越失望。这在该把事业看得比一切都重的江启明的家训面前,江枫到底是长成了留恋女色成天在脂粉堆里摸爬滚打的*。这还不算,他居然对自己的家业毫无兴趣。
所谓“子不教,父之过”,江启明对江枫那是真的严厉,家法都动用了几次。就是希望这个劣子能够把心思收一收,放到家族的事业上。
没想到,江枫表面言听计从,暗里却是不受教。
于是,出过几次事之后,江启明算是寒心透了。
这儿子,算是他白费多年心血培养的一个扶不起的阿斗。
但是,有什么办法呢?
现在,他已经快半百,虽然他保养得力,也纵使他有心有力,可是,他的爱妻韩雨的肚皮老是没有动静,这真叫人恼火!
而且,现在就是有了动静,是不是从岁数上来说,也有点过了。他的这个年龄,也该是抱孙子的年龄了,可是他还得为自己的下一代造人而做着没有结果的奋斗,你说,这算不算是他的遗憾?
所谓人不能事事如意,大约说的就是江启明这样的状况吧。
所以,对独子江枫的失望和屡次造人的不成功,让江启明也有了难言之隐,总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业败在自己家的纨绔儿子身上吧。
说实话,自从他第一次见到三喜,就有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因为三喜年轻的身上,有着他所熟识的一个女人的影子。尽管多年未见,他还是觉得有些蹊跷。
再后来他从江枫那里知道了这个女孩子,一滴血,让他知道了他的直觉不是错觉,这个他很有眼缘的陌生女孩子果然和他不是没有半点关系。他们是血脉相连。
这个结果他是震惊的。
还没有从这样的震惊里完全消化过来,三喜居然又有了危险。
于是,毫不犹豫地,他献出了自己的1000CC的血。
其实,对于这几次来见常瑞云,江启明也有些茫然,甚至也不知道自己的明确目的。
你想,这欢场风月,本就没有什么瓜葛,再说也都有些年头了,该忘的差不多都应该忘了。可是,人家却生下了你的血脉。
生下就生下吧,竟然还是背着你,或者说是人家根本就没有打算让你知道。这是啥滋味?
更甚者,这孩子是你当时不要人家生下的,现在,又来看又来救的是啥意思?
好在江启明这个富家公子哥在常瑞云面前一贯是气势逼人惯了的,他的出现不但没有让常瑞云对他这么多年的抛弃和当年的决绝恨之入骨,反而是常瑞云自己如同做了亏心事般不敢面对他。
看到这个女人在他的面前不够坦荡躲躲闪闪的模样,这让江启明心里又是感慨良多。
这个女人,心里还是有他的。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对他的感情还是和之前一样。
这次,听到常瑞云和他说起三喜小时候及现在的事情的时候,江启明终于知道了自己来的目的是什么。
“这个孩子,你打算怎么办?”他直截了当,目光炯炯。
常瑞云一怔,“什么怎么办?”
“她不姓常,应该姓江……”思量再三,江启明还是说出了他的来意。
常瑞云登时愣了,好半天才回味过来,心里顿时跳得一团糟,下意识地就否定了,“这个孩子,是你当年不要的……”
言外之意就很清楚了,我和你的感情归感情,但孩子归孩子,当年你不要感情也不要我,更不要这个孩子,怎么现在就来争夺这个孩子呢?
江启明虽然也觉得自己这么直截了当有些过分了些,但是,他想明白了,他虽然说还可以老来得子,但是,他实在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