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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陌红尘-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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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乱的人声就是凌驾于一切声音之上的流行歌曲。流行歌曲没什么不好,问题在于磁带是坏的。
  我说:换一盘磁带好吗?
  他们说:行啊。
  他们换了一盘又换了一盘换得我都觉得自己过于挑剔了。可没有一盘是听得清楚歌曲的磁带。
  我说:算了算了。
  顾客们笑起来。更好笑的事还在后头。我又熬了几分钟,外面哗哗下雨了。庐山的天气说雨便是雨,这倒没什么奇怪,狼狈的是我恰好坐在窗边,窗台上有两盆花,暴雨一阵横扫,溅了我一脸的泥点。我在电热帽里面固定着,既不能躲避又不能起身关窗。我高声叫:小姐。老板。我摸了摸脸,摸成了个大花脸。赶来关窗的小姐乐得咯咯直笑。
  就在这个时候,有件事发生了。嘈杂刺耳的流行歌曲突然变成了悠扬明净的轻音乐。是长笛独奏。而我又是偏爱听长笛的。这时的我像个盲人一样注重听觉功能。我竖起耳朵专心地听着。时间在我的倾听中水一般流过去。我的头发渐渐干了,水蒸汽消散了,我却闭着眼睛拒绝看什么。我想就这么听音乐也很舒服。
  一个男人的声音在我面前说话了:这音乐还行吗?
  挺好!我说。说完我意识到我在跟谁对话呢。我赶紧睁开眼睛:一个看上去比较舒服的男子站在我的不远处。我左右瞧瞧,没别的人。我就又对他补充道:挺好。
  他说:那就好。他又说:你在理发店简直像受刑。
  我说:差不多。还是自己洗头的好。
  这时一个姑娘过来关了电热帽,拿软棉纸遮住我的脸部,牵我到水池边洗掉焗油。待我洗好头发,直起身来掀掉保护皮肤的纸,理发店已经没有什么顾客了。是吃午饭的时候了。只有长笛还在如泣如诉地吟唱。
  花了两个多小时,我的头发终于如我初进店时披在肩上了。老板揽起我的头发,让我在镜子里看它们从老板手臂上纷纷滑落的姿态。老板说:是不是美得像丝一样?
  我说:是。
  其实不是。我高兴的是我可以离开理发店了。
  我已经在下楼,老板追了上来。他拿着一盒磁带。我又与他开玩笑:怎么?焗了油可以赠送磁带一盒?
  老板说:哪里,这磁带是你的。
  我说:我的?
  他说:你朋友走的时候吩咐我们把这盒带子交给你。他说是你的。
  我接过磁带。是一盒长笛独奏专辑,名叫《圣洁之爱》。我明白了。就是那个我不认识的男子,他送了我这盒磁带。
  我拿着磁带冲下偻,站在牯岭大街上东张西望:街上游客如云,全是陌生人。
  谁是我的朋友?
  3
  事情显而易见:我有了一桩奇遇。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将由此开始,当然,这是小说,是我编的故事。我编这个故事仅仅是为了让我对爱情的看法有个展开的依托。尽管这个故事是假的,但我的认识是真实的。
  李平平和方宏伟都是我的同学。高中毕业下农村当知青,李平平和我分在一个小队,同住一间厢房。在隔着一间堂屋的那边厢房里,住着两个男生,其中一个就是脸上长满粉刺的方宏伟。那年,我们都还不足十八岁。
  历史开玩笑似地将两对少男少女合理合法地塞进了一间黄泥小屋,让他们一块儿烧火做饭过生活,俨然一个家庭。就是傻子也会被激起想象。所以,宁静和纯洁只保持了一个晚上。那是下乡落户的第一个夜晚。我们在新环境里兴奋得睡不着。四个人坐在门槛上对着田野唱了一夜的革命歌曲。那时候全国流行一套《战地新歌》。我们一口气唱完三册《战地新歌》。激情愈加高涨。李平平就用她未经训练的女中音独唱了一支《抬头望见北斗星》。我们在悄无人声的乡村听见“抬头望见北斗星,心中想念毛泽东”的倾诉,都情不自禁流下了眼泪。
  第二天夜晚,李平平在粪桶里撤尿。她是个不太长心眼的女孩,不懂得寻找一种不出声响的方法。结果她撒尿撤得刷刷响,男生房间就不知撞掉了什么东西。不一会儿,男生房间也把尿撤得十分响亮,一听就知道是故意的,李平平捂着嘴咯咯笑。
  清早,我们从各自的房间出来。李平平一见他们又捂嘴笑。方宏伟说:“李平平,昨晚肯定是你吧,我以为下暴雨了。”
  李平平说:“不要脸。”
  方宏伟说:“谁不要脸?”
  李平平飞他一眼:“你不要脸呗。”
  方宏伟说:“我怎么不要脸?”
  李平平说:“你弄得更响。”
  方宏伟说:“哎呀你是不是从门缝里偷看了?要不怎么知道是我?”
  李平平揪了一下方宏伟的膀子,方宏伟夸张地大叫。
  从此,他们俩的试探愈加频繁和深入。李平平炒菜,方宏伟在灶下烧火。方宏伟不时看见李平平腋窝的汗毛。方宏伟就说:“你又不要脸了。”
  “我怎么不要脸?”
  “你的毛在我头上晃来晃去。”
  “臭流氓。”
  李平平拿锅铲打方宏伟,方宏伟抓住锅铲顺势一拉,李平平便踉跄着扑到了方宏伟的怀里。
  这一夜,李平平没回房间。她和方宏伟睡在厨房的稻草堆上。早上我和另一个男生无意中闯进厨房时,李平平和方宏伟还酣睡未醒。他们的裤子都没穿好。李平平洁白的屁股蛋上糊着肮脏的血迹。厨房里到处是腐败的菜叶。锅里头泡着一大锅昨晚未洗的碗。一只菜碗在他们身边,里头爬着几条灰色鼻涕虫。方宏伟打着鼾,涎水从口角丝线般垂进稻草里。
  另一个男生立即转身而去。我却被这不洁的丑恶的情形震惊得心口作疼。文学作品提供给我的无数美好的少男少女的恋爱形象在这一瞬间发生了巨大的雪崩。
  多年之后,我在一次全市性的中帼英雄表彰会上遇到了李平平。她已经是一位在事业上卓有成绩的女工程师。我们在酒宴上窃窃私语,交心谈心。她告诉我她并没有和方宏伟结婚。我问她:遗憾吗?那可是你的初恋。
  李平平用一位工程师的求实态度对我说:一点没有遗憾。初恋是被你们文学家写得神乎其神了。其实狗屁。不过是无知少年情窦初开,又没及时得到正确引导,做了些傻事而已。
  我们举杯一碰,相视而笑,为我们从生活中获得共同的认识而欣慰。
  当我作为一个女人经历了女性所该经历的一切之后回头遥望。我对初恋这个阶段只有淡然一笑。初恋是两个孩子对性的探索。是一个人人生的第一次性经验。初恋与爱情无关。在我帮助李平平做了第一次人工流产之后,她老实地告诉我:她一看见方宏伟的粉刺后就心跳,就联想到他的下身一定发育得很早。至于爱不爱他,她不知道。
  后来李平平知道了,她不爱方宏伟。一点不爱。
  我学医之后更加懂得人体生理了。初恋这个莽撞的性觉醒本身就像个顽皮的孩子。是谁为它添加了许多花边和光环呢?
  我不断地看见有众多的男人和女人为珍惜初恋而结婚。婚后却又大闹离婚。还有许多人为怀念初恋情人而闹出很多很现实的生活麻烦。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啦?
  如果说爱情等于肉欲,那么初恋就可以算作爱情。如果说爱情还应有更多的精神部分,那么初恋就很简单了。
  我们为爱情痛苦还值得,为初恋痛苦什么呢?
  我拿不准是我错了还是那些文学著作错了。当今天的人们还是把初恋和爱情混为一谈的时候,我无法写爱情小说。爱情小说很容易涉及初恋,我怎么写呢?
  4
  午休时,我在我采访用的小小录放机上又听了一遍《圣洁之爱》。听得很舒服。我试图用回忆组合一下对那个男子形象的记忆,没有成功。他面目模糊,身材模糊,只留给我一个看上去舒服的感觉。顺便说一句:我经常在某一阶段老爱使用某一词。十八九岁时老说讨厌。二十五岁左右老说烦人。有一阵子老说特过瘾。现阶段老说舒服。舒服涵盖一切令人愉快令人满意的感受。真实生活中往往只要一个简洁的词就够了。
  我看他舒服。就这样,我留下了他的礼物。
  睡了一觉起来,写完了最后两千字。到晚饭时候,我差不多已经忘了上午的事。对《圣洁之爱》也熟视无睹起来。我喜欢这音乐但并不妨碍我对它熟视无睹。
  任务完成了我很高兴。我洗了个热水澡,精神焕发去餐厅吃饭。
  在餐厅门口,我扫了一眼,发现大小餐桌均已客满。只有一两只小餐桌上客人比较少。我在服务台买了一听椰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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