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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而痛苦的经历。
也就是说,在美国总的来讲,生活的选择非常多,这对于上上下下都是一样的。唯
一的区别是,上层人物的有些选择方向和普通人不同。但是,那种本质上的多样化都是
一样的。这些看上去和政治制度毫无关系的因素,实际上对于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和平
政治交替权力交接,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甚至,在美国很容易做到拥有一个面积较
大的私人庄园的事实,以及美国人普遍的迷恋大自然,“忘情山水”的性情,这些看来
与政治离题万里的自然和人文环境,都使得政治家更容易还原为本来意义上的常人,而
不是异化成一离开政治官位,就惶惶然如丧家之犬的政治动物。而一个稳定的政治制度,
都必须具备这种把政治家还原为常人的能力。
再者,我们看到,美国民众所关注的,是一个健康的政府运作机构。因为对于他们
来说,这才是与他们的基本利益息息相关的关键所在。任何一个政府官员,如果违背了
与公众的契约,大家会尽一切努力使他离任,以维持这个政府运作机构的正常状态。然
而,这并不说明公众的关注点,就是集中在某一个个人身上。任何一个犯罪的官员,当
他一旦卸下他的职务,也就是当他的个人行为不再成为公众利益的威胁的时候,大家立
即一哄而散,各忙各的去了。谁也不会认为,还有什么“痛打落水狗”的必要,也没有
任何这方面的兴趣。
剩下的事情,公众会交给这个制度去操心。如果离任官员有法律不能赦免的罪行,
自有司法去处理。这样的消息当然还会见报,但是,看的人也就是一翻而过,兴趣缺缺。
如果离任官员已经得到赦免,那么,对于他离任后的新生活,大家只会说一句“祝他好
运气”,希望他尽早在新的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在这里,民众对政治家也更容易以
对常人的眼光相待,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政治家们竞选的时候话太多了的缘故。总之
没人会把他们当作“超人”。
谁都知道,尼克松赦免以后的生活待遇,实际上比一般平民要优裕得多。然而,全
美国几乎找不到这样一个人,因为这一点而感到愤愤不平。因为尼克松的被赦免和他此
后的生活待遇,都是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的。也就是说,都没有超出人民与政府
当初定下的契约的限度,这是大家早就认可的,所以也就心平气和。
那么,作为对手政党的民主党是否就可以借此机会“追杀”尼克松,趁机夺过大权
了呢?事实上也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这并不是说明这里的政治家通通“心慈手软”。
我们假想一下,如果出现了一个心狠手辣野心勃勃的民主党,他也不可能有什么大动作
出来。因为宪法规定了,总统下台之后,只可能由同是共和党的副总统接班,任何人如
果试图改变这一点,那么,他就是在冒着和尼克松同样的违宪风险。再说,他也完全没
有这个必要,因为,与其冒大的风险去“夺权”,还不如正常去竞选,反正总统四年一
个任期,并不是失去一个机会就“时不再来”。
其实,这也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了美国“注重个人”的传统。每一个人都必须为
他的“个人行为”负责。不论是什么人,不论其地位高低,都是如此。如果出现错误或
者罪行,从当事人本身来说,你无法把责任随意推出去,临到法律追究的一天,你只能
“好汉做事好汉当”,想不想“当”都得“当”。
这样,既避免了公职人员的任意犯罪,也避免了一种在信仰口实之下的大规模民众
犯罪。你无法把罪责推给一场民众运动或者推给一个领袖,因为,法律在清理的时候,
领袖是领袖的罪责,作为民众一员的个人,也有个人的罪责。
你已经看到,总统也是一样,尼克松就是尼克松。他的行为首先代表他个人。他有
了罪行之后,他无法轻易将责任推给他的政党,尽管他是这个政党推出来的一个候选人;
就像他无法把责任推给这个国家,尽管他是这个国家的总统一样。他不能在维护政党利
益或国家利益的借口之下,就逃避责任。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也维持了这里政党政治的正常运行。正因为尼克松就是尼克
松,在他的这场“水门事件”中,牵涉到几个人就是几个人。既然这不是什么政党的整
体行为,所以,站在对立面的政党也无法以“水门事件”为理由,去试图摧毁整个共和
党。这样,也就不可能发生政党间的恶性追杀。
至于尼克松,下台以后可以说一天也没有担心过任何报复性的“追杀”。没有任何
人可以限制他的自由。辞去总统,他就成了一个普通公民,受宪法保护,享有宪法所规
定的一切公民权。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如果他愿意的话,他依然可以在政界活动,甚至
寻求“东山再起”,不会受到任何干涉。他如果受到任何不公正的待遇,他也就可以通
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去寻求公正。
尼克松是这样,其他人也是这样。
“水门事件”是以刑事案结案的,所以,除了尼克松被新任总统福特以宪法授予的
特赦权予以豁免之外,其他涉案者当然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刑事惩罚。除了水门大楼的直
接闯入者之外,还有那些涉案的行政官员。他们中的不少人仅仅是参与了“掩盖”,成
为“妨碍司法罪”的罪犯。
尼克松的秘书查平,被判了8个月刑期。白宫特别顾问考尔森,刑期7个月。海德曼,
尼克松的前任白宫幕僚长,坐了18个月牢。尼克松的总统法律顾问迪恩,只关了4个月,
这是他向检察官交代整个案情换取的较短刑期。从他的涉案程度来看,这已经相当不错
了。厄理其曼,尼克松的总统国内政策顾问,也是“管子工”的负责人,判了18个月。
厄理其曼的副手克劳格,“管子工”成员,判了4个半月。
卡姆巴哈,尼克松的私人律师,曾参与筹集“堵嘴钱”,为此坐了6个月牢。前司法
部长克雷迪斯特,就因为“水门事件”案发后,李迪找上门来要求通融,他虽然拒绝,
但身为司法部长知情不报,也坐了1个月的牢。前司法部长米切尔,后来的共和党“总统
再任委员会”主席,刑期为19个月。米切尔实在没什么可叫屈的,身为前司法部长,可
以说是最典型的知法犯法。米切尔的首席顾问拉鲁,被判了5个半月。
白宫“管子工”成员李迪,刑期52个月,在这个案子中,李迪是刑期最长的。我前
面已经几次提到,不管多么混,他确实是这些人中最具有理想主义色彩的一个。所以,
自始至终,他信守诺言,拒绝交代案情。因此,法官西里卡看来也实践了自己的诺言,
在量刑范围内,给了他一个较长的刑期。
白宫顾问亨特,就是“水门案”发生的那个晚上,和李迪一起守在旅馆指挥,又一
起匆匆出逃的家伙,被判了33个月。麦格鲁德,共和党“总统再任委员会副主席,刑期
7个月。麦格鲁德的助手,刑期30天。赛格瑞缇,为尼克松在竞选中的违法举动出主意者,
刑期4个半月。
但是,这些涉案人在刑满之后,也都开始了他们新的生活。正如我前面告诉你的。
“水门事件”的现场指挥李迪,现在成了这里数得上的保守派“谈论节目”主持人,崇
拜他的人数都数不过来。他照样在他的电台节目里攻击民主党的总统,口若悬河,滔滔
不绝,准时准点,一天不拉。在他的谈论中提到水门事件时,他仍为他是当年唯一信守
诺言死不开口的人而颇感骄傲。这样的“名嘴”都是高收入,说他日进斗金大概也并不
过分。
在“水门事件”的“掩盖”行动中起了重要作用,又在最后“丢卒保车”,离尼克
松而去的法律顾问迪恩,后来在洛杉矶步入银行界。
“水门事件”中李迪的直接上司,共和党“总统再任委员会”的副主席麦格鲁德,
走了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成了肯塔基州莱克辛顿市的一名神职人员。
白宫“管子工”小组的头头厄理其曼,不知是不是受到“管子工”小组那些秘密行
动的启发,他开始写侦探小说。期间还受邀为一个冰淇淋的公司做过广告,但是广告播
出后冰淇淋的销量反而下降,所以很快就停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