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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第一种那样(未入密宗前)就有的话,那末,在家俗人大都能以猪狗等畜生为会供轮,而且都能行业手印之事(夫妻交合),能成如此之事,是不须等待于进入密宗的。由于是从初就有的。
如果是第二种那样(进入密宗而有),则应知进入于密乘之初,是以获得灌顶来安立的。因此,若仅以求得灌顶,就有那样的(功能),则须极大地勤修生圆二次第诸道,就成为没有意义的了(言不须修习了),由于仅求得灌顶即能解脱之故。如果说:“不是那样的,而是进入密乘后,对于饮食等。以明咒和手印、定力作加持,能变为甘露。所以若受用彼(饮食)时,能得受用甘露的利益。以及自己与(妇女)二者,由胜解为佛与佛母的佛慢(即自己即佛尊的我慢)之门,入于静定时,能得类似贪欲之大乐幻戏的利益。”如果是这样的话,则以明咒、手印和定力作加持,饮食即能成为真实的甘露了。自己与手印二者,仅由本尊双尊的信念,即能获得无漏大乐幻戏的利益了。那末,就应承认初学者入于修念等时,仅以器世间即无量宫殿、有情等即佛与明妃的信念,而器界和有情即能成为真实的佛尊和坛场了。以及仅以自己即真实金刚持的我慢想法,自己就能成为真实金刚持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则由极大努力勤修生圆次第诸道,直至未达到究竟之间,所修习的都成为没有意义的了(不需要了)。由于仅由信念,即能解脱之故。对此他们又说:“初学者仅以信念加持饮食等,也许是不能成为真实甘露。但是由意念作甘露想后,而供于上师三宝以及自己身蕴生处,明显地想现供于佛尊之近前,是能得到会供之利益的。因此是没有过失的。”总的说来,受用饮食时,由那样信念之门而作供养,是决定能得殊胜之利益的。而且依于那样的原因,在密宗阶段中,加持诸饮食为甘露后,供于上师三宝,以及供于自身观想为本尊的供内护摩法而供养等。这如密教所说的“饮食瑜伽”,是必须的。进入密乘的诸比丘,在受用与戒不相矛盾的饮食时,也是应当依于那样的“饮食瑜伽”。但是与戒相矛盾的酒和非时食等,初学者是不可生搬旧规而作那样的受用。为什么呢?现在我们仅以明咒、手印和定力作加持,还不能真实变成甘露的时候,信念和想即本尊的我慢等也只是最初的片刻,受用饮食从头至尾是不能持续下去的。这是从体验中而得知的。所以仅只有最初片刻的信念的利益外,其余都不能逾越普通一般人受用饮食的本质范畴。因此,由如是之门而饮酒和晚间食用食物等,只能得到与戒相矛盾的大罪过,是不会成为受用会供的。例如:现在我们用明咒、手印、定力加持一种毒物成为甘露,自己也以即本尊我慢的模样来受用时,能有受用会供幻戏的利益到来么?可能来的是食毒后的痛苦,只须思考一下就能知道。因此寻常人是不能受用的。依此类推,不净的大便和尿水等,也是寻常人不能受用的。如果受用时,也只有臭气和剧烈地呕吐等不净的现实之相外,那里会来丝毫甘露的功德!难道这些都不知道么?!同样,如果未获得最高的证达,而受用妇女,如是比丘或沙弥等人,则成为犯他胜罪,或相似他胜罪,而抛弃了戒律。那怕不是自生趋势(言非主动),但是自许为佛教徒的人,仅喜乐酒和女人,即与俗家人无有两样,这完全是卑鄙下流的。完全合乎受用女人之相者(合格的),就是在梦中也是难见的。另外,你们有一些承认自己是大乘密宗的人,在受沙弥或比丘戒后,对于制戒一条也不须守护的说法,是从何戒典中所说的呢?如果受戒后,不须守护制戒的话,则戒律中,制作二百五十条等之制戒,就没有必要了。如果你们说那是为小乘人着想而制定的,那末,传授沙弥、比丘戒,就应认定是想着小乘人而传授的。如果是这样,你们大乘顶峰诸人为什么又要受那些(沙弥、比丘)戒呢?如果你们说,这是世间传称的口头语——贤善因缘。可是大乘人入于小乘人的法中,并非贤善因缘,而是恶劣因缘。受戒而不重视制戒,这是特别铸成恶劣因缘之根。这样的密宗人对于出家戒律,如果任何也不须重视,那末,密宗的诸寺庙中,也应穿着在家人的服装么?如果完全可以不着修行者服装的话,那末,有许多人依托于光头,着披单、憎裙、僧装坎肩等出家相的服装,又是何故呢?如果你们说,那是为了使世人看得上眼,美观合意而引生信仰。那末,想使世人看得上眼,美观而引生信仰的那一动机,能成为众生增长信仰的福田么?如果这种信仰增长,仅是为了获得财物供养恭敬,这又算是怎样的呢?
关于第一问题(是众生福田么?):对于比较增上的沙门来说,若如法地持着沙门堪用的诸资具,而且清净地守护戒律时,才能成为不仅是一些有情,而且是一切人、天众生的无上福田。
关于第二问题(是怎样的呢?):仅穿着出家服装,而不如法守戒,受用信施的食物者,如颂说:
“如食铁球红焰食,
清净守戒非如是。”
这是说,将产生比吞食红炽的铁球更大的痛苦。不仅如此,穿着出家服装,而轻视所有的制戒,并且饮酒和受用妇女,以及同男女大众跳舞、唱歌等,放逸地作俗家人的行为,还有那些呕吐也不求治的狂人和猪狗般的苦修禁行之辈,除一两个无聊之人对他们作敬供外,其他即使是下劣的俗人,对他们也只有咒骂,而没有敬供的。这是由于现实所见之故。既是如此,这些仅具出家之相的人,他们求托皈依的主要企图是:穿着出家的服装,会集在某一大殿中时,即使没有人请他超荐亡人或为活者祝福,最低限度也有一次斋僧茶和粥的供养,而且剃成光头加入僧众的行列中,即不须交差纳税。除了这一想法,他们任于何时,都不追求解脱和一切智,也不为利益佛教和众生的安乐。由这种企图,斩断了他们自己趋向解脱和一切智的命根,而且对于佛教和众生的安乐,只能作损害,决不会有利益。对于这样的毁戒诸人,以无垢的教理作彻底的斥责时,有作最后辩解者说:“初学者作犯戒等的罪业,总的说来,虽应当生起这样那样的罪过,但是信仰往昔前辈诸大成就者的作风史迹,保留那些遗风,是无罪过的。”这不过是以一大言不惭的话来作搪塞,不能算作合理的答复。对他们的话,应当如此说:由于往昔获得成就的诸前辈,已达到最高的证悟,因此,可以用五欲作为修道之用。但是达到那种最高证境,是如前文多次指出的那样,由共通道善为净治身心后,在
不共道的大密金刚乘的生圆二次第诸道,还须经多番苦行和努力勤修。仅由信解的思想,是不能达到最高证境的。未达到最高证境、而模仿已达到最高证境诸师的样式,那是毁掉自己的故行。至尊米拉日巴从洛扎·玛尔巴师前返回家乡时,去到过去教他念诵的师父的儿子近前时,师父的儿子问他的上师和学法的经历,他如实地答复后,师父的儿子说:“是那样的话,太稀奇了!因此,你最好是和哲色(米拉日巴的未婚妻)结婚,并将房屋田地自管起来;效法你上师的事迹作风吧!”(因玛尔巴有妻室财产,故有此语)至尊米拉说:“圣者玛尔巴译师,他是为利益众生而受用明妃的。像他那样的功德和功能,我是没有的。正如老虎能跳下去的地点,狐狸也跳下去时,只有跌断狐狸的腰。因此,我是靠苦行毅力和坚忍不拔而勤修道行的。”米拉不是说过这样的话吗?所以修行自在,早已净治身心的米拉日巴大德,当初也那样地警惕而作,人们是否应当那样(警惕)而作,自不待说了。现在已经净治身心达到最高证境的利根有情,肯定是有一些的,但是他们除隐修外,是不显露的。其他由于时运关系,如我以及与我相似者,大都如前文所说那样,对于共通道中,一种净治身心次第,也未生起修验,仅有佛教徒的名义者,现在不应模仿前辈成就自在诸师的高超修行,以致闹出丢脸的事。应当是对于所承许的誓言和戒律,以及出家诸人应清净地守护的毗奈耶制戒严格信守,配合各自的分际,勤修密宗教法,建立起今后二世的圆满福善的根本,这才对于佛教有极大利益。这并不只是日窝格鲁派唯一的缘份,萨迦、宁玛、止贡、达波、噶举、主巴等一切住持佛教的宗派,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