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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七十年文字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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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忏悔了,认罪了。因此全场大鼓其掌,亦民国史中趣事之一也。
把少帅之sin当crime来曲解,小事也。最多让后世史家上错一笔帐,也使把少帅看成「千古功臣」的□□党人稍感惶惑罢了。可是对基督其它教义(如「赦罪」)的误解,那关系就大了。根据教义「罪」既可「赦」,则又有何罪不可「犯」呢?--这就对「吃教教徒」为非作歹,大开方便之门了。
抑有进者,纵是那些最善良最虔诚的良心教徒,他们在当时的中国社会里,有时也可制造出极严重的社会矛盾。举例以明之:当时所有的基督教会都是以「反孝」甚或「仇孝」作号召的。他们认为人只能向上帝尽孝,不应向父母尽孝。笔者便有一位在中国出生,说得一口京片子国语的传教士好友。她当年在北京对一位搞「晨昏三叩首」形式主义的满族「孝子」,印象太坏了。所以她一辈子坚持她的格言:「孝顺」就是「笑话」。
清末在中国传教最有成绩也最有见识的美国传教士,后来又做到中国「同文馆」乃至「京师大学堂」总教习的丁韪良(W。 A。 P。 Martin; 1827~1916),也坚持相同的意见。他认为人对上帝的孝顺,不应被人对父母的孝顺所阻隔。
基督教这种上帝独大的「反孝」立场,因此与当时「百善孝为先」的中国伦理,便针锋相对了。我们如把十九世纪末年来华的传教士与十六、七世纪来华的耶稣会士相对比,则后来者就显得武断专横多矣。
笔者不学,亦尝读布道诸子之书,对他们处理如「孝道」这类的社会问题之轻率自信,就时感骇然。姑不论其道德价值如何,「孝」的本身却是一种「社会经济制度」(a socio─economic institution)。在那个缺乏「社会立法」(social legislation)、社会保险,没有退休金、养老金的中国传统(今日仍然如此)的社会里,「养儿防老」,岂只「道德」而已哉?社会经济之必需也!
设有男子,受了上帝影响,或经济和老婆的压力而置父母饥寒于不顾,这一「不孝子」,不但道德有亏,为亲友乡党所不齿,他在《大清律例》之中也是个「刑事犯」,要被捉将官里去的。
假若这个刑事犯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甚或只是个「吃教」的骗子。但是这个官家捉人的消息一旦由他家人妻子哭诉到教堂里去,那些笃信教条、诚实而又偏心的外国牧师们,可能便要向官方施压索人。那时畏洋人如虎的满清官吏,为自保禄位,息事宁人,多半也就遵命开释。
那位精通中国语言文字,并曾在说京粤语的华人之间充当方言翻译的丁韪良,在他的自传里就曾自炫他替某些「不孝父母的上帝信徒」,开脱过罪名。这些中国伦理范畴内的「不孝子」,在洋人的庇护之下,是逃脱了中国法律的制裁,但他却逃不掉社会舆论的指摘。一旦他那年迈无依的二老,把家事闹上街头,则「梁山」下来的英雄,「大刀会」里的好汉,内外兼修、精通「义和拳」的气功师,就要仗义、行侠、锄奸(不孝子)、除暴(洋教堂)了。为锄奸除暴而砸了教堂、打死了洋牧师,问题就大了。打死人的李逵、武松等「义士」,可以上梁山一逃了事,但是这命案变成了国际事件,则本地县太爷、太守、刺史乃至中央的总理衙门,就无处躲藏了。中西读者们,且设身处地的想想,你如是那时处理这件公事的中国县太爷,你应该怎么办?
以上所举只是当年千百个「教案」之一例。其中是非曲直,从何说起呢?不幸的是当年的教会中人都是跟随帝国主义的坚船利炮,闯入中国内地的,对中国传统的道德伦理,和社会经济结构都只是一知半解,而对他们自己教义的坚持,则半寸不让。因此对中国官府民间动辄颐指气使。中国政府对教会过分忍让,则失信于民;民间组织自行抗拒,在洋人压力之下,官又指民为匪,妄肆诛戮。如此恶性循环,治丝益棼。最后官方威德两用,剿抚兼施,难免又良莠难分,养瘫成患,为无知昏聩者所利用,则义和团之形成也就无可避免了。
一根油条大小的国际交涉
再如咸丰年间影响中美关系极鉅的小教案,则起源于美国牧师以发放铜钱,鼓励市民于礼拜天入教堂做礼拜惹起的。一个铜板对富有的美国牧师,只是九牛一毛,但它对流落街头的广州贫民,则至少是一根油条的价值。为控制这根油条的布施,礼拜天的教堂门前就要发生(如今日在美国亚裔社区内所习见的)「帮派斗争」(gang fight)了。青龙白虎两帮为抢地盘,大打出手;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连美国教堂也被砸了。
这桩砸教堂打教民的街头武剧,被洋牧师闹入衙门,就变成国际事件了。等因奉此,那位出身牧师,后来变成美国驻华使馆的翻译,递升代办,终成公使的外交官伯驾(Peter Parker; 1804~1888)乃行文要求清政府赔偿损失。那时畏伯驾如狼,而讨好美国公使更唯恐不及的清廷钦差大臣,非敢不赔也;他老人家怕的是,此恶例一开便不得了也。他们就只好拖延。但是那时的美国佬也不是好惹的;伯驾岂是等闲之辈?他坚持清方非赔不可,案件一拖十年,竟成为咸丰朝(一八五一~一八六一)中美外交中最大的疙瘩。最后还不是清朝大臣打躬作揖,赔款了事。
这个由于传教失策引起街头帮派打架,再由帮派打架殃及教堂,递升为国际外交症结的小故事,笔者笨拙,不惜囚头垢面,自美国档卷中穷索之,终于水落石出。但是这一类事件,在一些有既定成见而又不愿深入的史家的笔下,都变成华人排外反教的实例。
其实,朋友!他们为上帝的一根油条打架是真;排外反教的帽子就未免太大了。
儒徒、佛徒比较阿Q
在这百十件「教案」中,当然我们不能说没有为排外而排外,为反教而反教的实例,因为「排外族」、「反异教」都属于基本「人性」(human nature)。各民族之间只有程度深浅的不同,没有有无的例外。试看摩西的出埃及;基督之上十字架;古罗马人之屠杀基督徒;中古教廷之焚杀异端;近古之宗教战争;回教之崛起与传播;回教两派之内战……,血流成河、尸骨堆山,何一而非排外族、反异教耶?
但是在世界各大民族及主要的宗教文化之间,还算是儒佛两教较为缺少「排他性」。凡耶教、回教所不能忍者,儒徒佛徒多能身受之。余读教士书,知彼辈来华之初,多乏托身之所。初期天主堂与基督教堂迨多借地设于佛寺、道观之内。其神父、牧师讲道往往便置十字架于佛前香案上。宣道至高潮时,往往便挥杖直指神坛上泥塑木雕之佛像,斥之为糊涂偶像,有罪而无灵……。基督教原为排他性极强之宗教,对异教之「敌我矛盾」,界限分明。诋辱异端之言辞,均极严峻;而传教士笃信本教真理,亦从不讳言之。有时在其辱骂异端至激烈之际,四周围听之僧侣与群众不但不以为忤,每每且为之欢笑助兴……。余读书至此,辄掩卷窃笑,想我民族何阿Q若此?然亦中国文明宽容之一面也。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正是圣贤之道也。
试思此一情况如主客易位。设有东方黄人,于坐满爱尔兰码头工人(Irishlongshoremen)的纽约天主堂内,挥杖直指怀抱婴儿之圣母玛利亚(VirginMary)为无知村妇、玛利亚之子为顽劣牧童,岂不头破血流,天下大乱哉?
华民非不反异教也。然华族固为一无宗教之民族。群众百姓一般均安于土宗教(folk religion),随地拜拜,神佛处处,再加几个耶稣、上帝,不以为多也。有教无类,故对入侵异教,颇能阿Q之。斯为独崇一教之中东及西方诸民族所难能者。所以若论反异教,则我民族较之西人,较之回犹诸族,宽容十倍矣。
作者落笔至此,电视内正演映前南斯拉夫境内塞尔维亚族耶教徒与波士尼亚境内之回教徒相互残杀,血肉模糊之镜面。为虚无的超自然而相杀,我民族史中,除洪杨一役之外,未尝有也。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杀生人而事鬼神,科学耶?民主耶?终须等到中西文明现代化扯平之时,始可言其是非也。
德人强占胶州湾
可是在那义和团时代,最可叹的还不是这些宗教上和哲学上的是非问题,而是德国凯撒以此为借口而强占了中国「胶州湾」的政治问题。德人既占胶州湾,其它帝国主义之列强乃发生连锁反应。中国沿海港口上自旅顺、大连、威海卫,下至九龙、广州湾,一时均为列强所霸占--九十九年之强租与霸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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