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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笑容和舒宇的温文儒雅、顾雷的开朗阳光不同,沈聪的笑容给人一种破冰的感觉,让他那硬邦邦的形象平添一丝人情味。
“狗急了还会跳墙,何况是我!”我根本不受沈聪笑容的迷惑,怒目而视道,“我许晓旭做人堂堂正正,无论是舒宇还是顾雷,我说不跟就不跟,我就不信他们能把我怎样。沈聪你不要多管闲事、皇帝不急、太监急。”
最讨厌就是这种人,本来事情都是很简单的,一是一、二是二,却偏偏要弄得这么复杂,搞得一发不可收拾,最后一拍两散。
沈聪拧着眉头看着我,道:“小旭,我不知道你以前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但世界并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人性也不是你认为的那么单纯。如果你说停就停、说走就走,那舒宇、顾雷他们也就不是舒宇、顾雷了。”
“那你如果跟我把戏这么做下去,事情要怎么结束?难道我跟了你舒宇和顾雷就会放过我吗?”
“我说过,他们两个真正爱的不是你,我认识他们那么久了,这点我还是能确定的。而且作为他们的大哥,如果我真的看上你了,他们也不会跟我抢的,甚者还很欢迎,毕竟我从来没看上过任何人,包括沈顾的母亲顾霆、还有我之前的未婚妻秦絮,我对她们都只是淡淡的,根本谈不上爱。所以他们知道我看上你的话,尽管有些不情愿,也会举双手赞成。只要缓过他们对你的新鲜劲,再过一段时间,以陈希的能耐自然能搞定顾雷,而我也有办法让舒宇得到许平……”
什么?让舒宇去搞我爸?
我顿时急得大叫:“不行!不能让舒宇打许平的主意!”
沈聪奇怪的看了我一眼,道:“你这么紧张干什么?”
糟了,我有些心虚的低下头,可千万不能让沈聪知道我紧张的是我那个不懂人情世故的爸爸许平,否则,以沈聪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一定会利用我爸要挟我做各种各样的事。
于是我抬起头,故作坦然道:“我实话告诉你吧,我喜欢舒宇。”
作者有话要说:JJ今晚有些抽,31章“谈生意”好像看不到,没看过31章的亲亲等JJ不抽再去看吧。
逃亡
“喜欢舒宇?”沈聪显然没想到我还会来这么一手,“你不是不喜欢男人吗?”
“但舒宇是例外。”我强忍想吐的冲动,装出一副痴情的样子,道:“喜欢一个人是不分性别的,喜欢就是喜欢。”
“说得好。”
我吓了一跳,回头一看,见哥哥不知道何时站在阳台处,看着我道:“你说得实在太好了,沈聪啊,你就别难为我这位fans了。”
沈聪面色一沉,道:“现在不是我难为他,而是他难为我!”
“算了,别想太多,感情的事最不能勉强,”哥哥笑道,“来,我们进去喝酒。”
说完拉着沈聪进去大厅了。
我有些尴尬又有些感激的看了哥哥一眼,虽然我欺骗了他,但多亏他的及时出现,化解了我的难题,不然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把自己喜欢舒宇的谎话给说下去。
这天晚上,沈聪还真是不醉无归,幸亏有霍老的司机将我们送回去,跟哥哥挥手道别时我还真有些依依不舍,估计以后我不会有机会再见到他了。虽然与他接触不多,但他为人随和友善,实在是个很好的人,只可惜若干年后英年早逝,只留给我们一个远去的背影和永远的遗憾。这些都是后话了。
回到酒店后,我将醉得一塌糊涂的沈聪扶到床上,自己一个人想了又想,终于作出一个慎重而又艰难的决定,那就是——逃!
说实在的,我想离开沈聪他们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只不过由于自己懦弱的性格以及得过且过的心理才一直拖到现在。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沈聪他们只不过是我回到80年代后初来乍到的一个落脚处,当初我人生地不熟的,又不懂得在80年代的生存技巧,自然不敢轻举妄动。如今我既有钱又有假身份,何苦再赖在这里不走呢?
沈聪他们几个都不是好处的主,顾雷是个危险的gay,舒宇是个危险的半gay;沈聪则是个为了兄弟可以两肋插刀的疯子,我若是再留在他身边,估计会被他们整死!更何况今天我还撒了个弥天大谎,真不知道这谎言说下去要怎么收拾!
此地不宜久留,我还是赶紧走吧。打定主意后,我翻了翻自己的证件,幸亏全都在。又因为当初我想到香港买股票,所以将存折里的钱都取出来了,以至于身上带的现金数量还真不少,估计回到大陆省吃俭用也够用一年半载了,此外身上还有一些沈聪给我应急的港币,估计够应付今晚了。
于是我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推门走出房间,离开半岛酒店,然后随便找了间旅店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便逃难似的飞奔罗湖关口,从那回到深圳。然后随便买了张火车票,登上了逃亡的列车。
当火车开动的那一刻,我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其实沈聪的危言耸听我不是没听进去的,我也害怕自己会被那三个人抓回去,可没想到我真的做到了。我终于逃出那三个疯子的手掌心了!
我既是开心又是疲惫的爬上卧铺,将被子盖好,到这会儿绷得紧紧的神经总算是放松下来了,一想到沈聪醒过来发现我逃跑的样子,我不禁一阵好笑:沈聪啊沈聪,你以为什么事情都在你掌握之中,你以为谁都要听你的话吗?我偏偏就不买你的帐!呵呵。
我美美的睡着了,估计睡梦中都是笑着的。
当我睡醒时已是第二天的早上,离终点站还有一半的路程。哎,这年头的火车速度还真是慢,不过我也没打算坐到终点,因为按照沈聪的能耐,他要查出我买了去哪里的票应该不难,毕竟本人长得也太扎眼了些。
于是我起身洗漱后,先到餐车吃了个饱饭,又在行李中找了套最普通的衣服换上,又将头发弄乱,看上去没那么起眼,然后就在下一站下了车。
我拿着行李从火车站出来,到商场转了一圈,买了个难看的平光黑框眼镜,又买了个假发,还买了套又土又笨的衣服给换上,总算把自己给改头换脸。但我还不放心,到一个小餐馆点了一斤虾,然后硬着头皮将虾全部吃了下去。
须知本人对虾过敏,吃一两只还好,如果吃多了会脸上长红包,整个人浮肿,十分可怕。我就是要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所以才冒着生命危险吃的。看着镜中那恐怖得像猪头一般的自己,我终于满意的踏上了回家乡的路。
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按照一般常理,我要逃走当然是有多远跑多远,可我就是要出其不意,打道回府,然后就在沈聪的眼皮底下生活,看你沈聪如何能找到我!
于是一个星期后,我又回到这个生我养我的城市,在我家、也就是我爸宿舍的附近租了一个房子住了下来。
我这么做是有原因的,虽然我对我爸感情不是很深,但他毕竟是我爸,自从上次沈聪说要助舒宇一臂之力,让他得到我爸后,我真的很担心。我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我爸成为同性恋啊!尽管他对不起我妈、而且他算不上一个好爸爸,但我身上毕竟流着他的血,所以我要看着他没事才能安心。
于是我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租了一间小房子,房东是个寡妇,我每月才多给她两百块钱,让她管我三餐,结果就把她给乐坏了,一个劲的说我大方,哎这年头钱还真好花!至于我是做什么职业、为什么要租她的房子住,她也不深究了。
不过这年头工作比较难找,而且连打个散工都要查你户口似的问东问西,我怕被沈聪知道我的去向,所以干脆不找工作,平时就在家写点小说、散文什么的来赚稿费,反正刊登这东西有个笔名就行,联系人就写包租婆的名字,由她帮我收稿费,一个月下来也能赚个一两百,就当给伙食费了。
久而久之,包租婆便叫我“作家”,周围的邻居也都以为我是靠写作为生,对我这打扮古怪的陌生人也不再指指点点、起疑心了。我总算又重新在这个城市安顿下来。
接触
我虽然在家的附近住下,但见到我爸的机会却不多,有几次在街上见到他匆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