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知道这肯定是找她的,那男人做完不过一盏茶的功夫,等到发现她不见了,定会暴跳如雷。
怎么办?她该怎么办?眼看着那些人追了过来,她只能如一只没头苍蝇一样乱撞,就在这时候,突然廊边一间房的门打开,从里面伸出一只手,一把把她拽进去。
她吓一跳,刚要叫,那只手掩住她嘴。
“不要叫。”一个低低地声音道。
她微微点头,抬头看那人,忽然眼睛瞪得大大的。他,他竟然是明焕,虽然还没长成那一年清心道观前的样子,但身量明显拔高了不少。
明焕见她盯着自己,不由道:“你认出我了?”
她摇摇头,反问:“你是谁?”
不是认不出,而是不想认,注定是她仇人的人,实在不想和他有太多牵扯。
明焕暴跳起来,“你个臭丫头,居然认不出我,亏我还……”他说着一个劲儿跳脚,那模样似是气愤已极。
正这时,听到外面有兵丁的脚步声,有人喊着:“在这儿吗?刚才还看见一个人影闪过。”
接着有人轻轻敲门,“三爷,三爷,您在里面吗?”
“在。”明焕答着。
“二爷那儿丢了一个丫头,三爷可看见了吗?”
明焕看了她一眼,终还是咬了咬牙道:“没有。”
外面没了声音,那些人大概是走了。
春心吁了口气,若不是他,她真的有可能被抓去当炉鼎了。
明焕皱皱眉,问她,“你招惹我二哥干什么?他最近跟一个叫玉虚真人的老道学些乱七八糟的术法,整个人神神叨叨的。”
春心白他一眼,“谁想招惹他。倒是我想问你,没事把我们拘在这宅子里做什么?”
她这么一说话,登时漏了陷,明焕咬着牙在她脖子上掐了一把,骂道:“臭丫头,你认出小爷来了,居然还敢不承认。”
春心被他掐的喘不过气来,使劲掰着他的手,好半天才掰了条缝。她喘息道:“你变化这么大,我第一眼认不出来也正常,这还是一听你说话才听出来的。”
明焕这才松开她,鼻腔里哼出一声,“你要再认不出来,干脆掐死你算了。”
春心摸着脖子,只觉一口气憋在脖颈怎么也顺不下去。
她问他,“你怎么在这儿?”
明焕道:“二哥要出来玩,我也跟着一起,正赶上要选什么女狐,便跟着来凑个热闹,倒没想到能见到你。”
她不由咬牙,“那个变态是你二哥?”
他点点头,随即轻笑,“要叫他知道你这么说他,他会剥了你的皮的。”
她叹气,恐怕现在他就很想剥她的皮吧。一想到这些权贵之人把她们当玩物一样,恨的牙都疼,不由恨声道:“你说,你们把我们放这儿是干什么的?”
明焕脸微微一红,似有些不好意思。说实话,这回他们这些人是真的没安好心的。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二哥是正房所生,地位很高,朝中有许多大臣都以他马首是瞻,奉他为主。他的生活一向放荡不堪的,这一回出来玩,带了许多京中的放浪公子。他们从京城出来,一路游山玩水,寻欢作乐,玩了半月到了平城之地。后来听说这附近之地要举行女狐选举,二哥就很感兴趣,跟平城知府说要把参赛之地改到这里。
平城知府自然欣然愿意,还有意让自己的女儿也参加。他打得好主意,若是能攀上这位,将来那是大富大贵,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跟府城知府说了这事,府城知府自然同意,他们这些地方小官平时哪有巴结上峰的机会,当然会做着飞上枝头升官发财的美梦。后来他把自己的侄女也给送过来。所以说这一次的选举,几乎是连续的几届中女狐身份最高的一次。除了两个平民之女,其余的都是非富即贵。
有人打听到近来二哥喜欢身材娇小,丰满的女子,便有人投其所好,把自己家的女儿养的胖些再送来。而这一回一起出游的几个公子,也有不少都是色中恶鬼,尤其是那个丞相的公子李进琪,更是个惯会玩弄女人的主。
第八十四章 小爷我不扑上去
那一日李进琪来找他,说要他一块去泡个妞来玩玩,还说这些少女都是处子,跟她们过一夜脱了童子身,也不会吃亏。
他不过十七岁,对女色一事还不怎么上心,闻言不由皱皱眉道:“你别玩火*,这些女子身份都不一般,其中还有二哥看中的,要是一不小心惹恼了二哥,他的脾气可不好。”
李进琪笑道:“我就跟她们玩玩而已,也不上她们,再说,二爷看中的都留起来了,那个叫银月的自是讨爷喜欢的,都放一处了。”
那会儿他也没想到其中会有春心,似乎怎么看她都不像二哥会看上的类型。她太瘦,胸也不够大,脾气还太臭。
当然这些话自然不敢跟她说的,听她问起,只道:“我不知道,这都是别人做的主,我平时都不管事的。”
春心吸了口气,“那你能告诉我,你二哥是什么人吗?”
“这个……真不能。”他低下头,不敢泄露二哥的身份。这一次做的事太荒唐,若传出去,让人知道他们兄弟做了什么,都要受重罚的。
春心磨了磨牙,又问他,“那天带你走的人是谁?”
“是我大哥。”
现在这个是二哥,上次的是大哥,刚才那些人叫他三爷,看来他排行第三了。其实他不肯说他们的身份,她也隐隐猜出一点,上一世时似乎听他那个随身侍卫叫了他一声“王爷”,这么算起来,那两位恐怕也是皇上的儿子。当今圣上有五个儿子。按年岁排,应该一个是齐王,一个是端王,他这会儿还没封王。但早晚有一天会封的。
想到那年他出现在村子里的惨样,不免心中对他有些怜惜,即便身为皇亲国戚,生活也未必能如心意的。
轻声问:“那日他把你带回去。可有……对你不利。”
“还好吧。”明焕回想这三年过得日子,虽然每天锦衣玉食的,但他依然会经常想起那个小村子,想起村西的槐树,想起在槐树上摘槐花的她。
春心也想到他临走时,都没吃上她做的槐花菜,心里更觉难受。
满怀歉意道:“那时候实在迫不得已,你不要怪我。”
明焕摇摇头,“不怪你。你一家一小小农户。怎么可能斗得过他们?”
这个“他们”含义颇深。
她忽的跳起脚来。“不怪?那你还撕了银票?”那可是一百两啊,他们家一年也挣不出这么多。
看她肉痛的样子,他不由笑起来。“那时候我不知自己会怎么,怕你跟我牵扯太近了。会被人利用,才故意难为你的。”
春心知道他没说谎,身为皇家人本就有许多身不由己,经常被人算计来,算计去,甚至有时候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算计死了。
看他一身锦衣玉服,与在村子里时完全不一样,这几年应该混得还不错,没被那些亲戚们摆弄死,也没个大病小灾的。
她心中感慨,他很好,一切都很好,那就行了。
明焕也在看她,摸着下巴上一眼下一眼打量她,突然道:“那天隔着帘子也没瞧清你,倒没想到三年没见,你出落的这么标致了。你那天唱得歌也好,唱得小爷我心痒难耐,倒有些喜欢你了。”
春心“呸”了他一声,几年没见,他从哪儿学了这么个流里流气的样?
明焕也不恼,嬉笑道:“我就喜欢你这个泼辣的小模样,家里那些女人都没意思,见到小爷连口大气都不敢出,没意思透了。”
她忽然想起一事问:“那天送我衣服首饰的可是你?”
“那当然,否则你以为谁会这么好心?”
本来这回出来看那些公子们寻花问柳,觉得怪没意思的。刚巧那天在平城府衙门口看见戴着狐狸耳朵的她,顿时觉得精神头儿上来了。
那会儿他第一眼还没认出她来,只是觉得她眼熟,待看见后面的红霓,才想起这是她。心里万分感慨,竟没想到那个乡下土妮,打扮起来也挺吸引人的。只是身上衣服太差!
他越看越不顺眼,这才让人在平城最好的裁缝店和首饰店,买了一套给她送去。还有那双绣花鞋,是他亲手挑的,他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她在槐花树下,脱下磨破的布鞋的样子。
不过……这丫头显然没把他的心意当回事,不仅一件都没戴出来,还把他精心挑选的珠花送给了红霓。
一想到这个,心里又冒出一团火,咬牙道:“你个臭丫头,我送你的珠花呢?”
春心叹口气,“让红霓偷走了。”她把丢衣服首饰的事说了,又说红霓拿了她的东西去变卖,只留了一朵珠花。
明焕冷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