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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漂亮少爷+行走江湖之第一部 + 第二部1-6 +番外-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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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去拿帐本,反倒把我按到藤椅上坐下,屁颠屁颠端了茶和点心来,茶很香,点心很好吃,我勉为其难地留下来,和老虎笨蛋分享久违的桂花糕。 
奇怪,老虎笨蛋吃东西他怎么看得这么入神,难道想抢我的狗?他是坏人,我才不会把老虎笨蛋借给他玩!我恨恨地想着,为了保护它,我干脆把它抱在怀里,让它就着我的手吃点心。 
胡一的胡子又开始跳舞,他眼睛骨碌着,把胡子翘了两下,点头哈腰挨到我身边,“小强,我知道庄主最喜欢你,你能不能跟我说说好话,让庄主把我留下来。我保证下不为例,把生意打点得妥妥帖帖!” 
他有口臭!我立刻反应过来,胃里抽着筋,差点把吃下去的桂花糕全吐出来。我立刻挪开身子,厌恶地瞥他一眼,把老虎笨蛋扔下去免受他的荼毒,然后继续把手往他面前一摊,“帐本,快点!” 

他腿也不瘸了,风驰电掣般奔了出去,一会,带着一个伙计缩头缩脑地走过来,捧着……半人高的帐本! 

早知道有这么多帐本我就带个伙计过来,我愁眉苦脸地想,真伤脑筋,怎么弄回去呢?胡一见我看着帐本发愣,顿时面如金纸,汗水淋淋。他继续凑到我身边,一脸谄媚笑容,“小强,这是我的私帐,全部都在这里。您大人有大量,就全拿回去吧,要不我叫个伙计送过去,有什么要吩咐尽管说,我随时听候差遣!” 
小乖说过,这里的人都是他的心腹,我才不要他们帮忙,我豪气干云地一拍胸膛,“不用!这些包在我身上!” 
他长吁口气,抬起袖子拭去汗水,对那伙计一招手,伙计畏畏缩缩把帐本送到我手上,立刻连退三步,跪下给我咚咚磕头,哇啦哇啦哭喊着,“萧少爷,小人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小儿,请您一定手下留情!小人为您烧香拜佛,供您的长生牌位,下辈子为您做牛做马,报答您的恩德!” 
老天,敢情这帐本这么重,把他压得快崩溃了,所以对接手的人他如此感恩戴德。做好事后的心情真愉快,我浑身轻飘飘的,笑得嘴巴都快挂到耳朵根上,“你起来,这点小事算不了什么,我会帮你做好的,你放心吧!” 
胡一把他拉起来,两人感激涕零地看着我,一步步把我和老虎笨蛋送到门口,刚才那几个伙计也没了原来的精神劲,垂头丧气地站成两排,齐齐对我跪拜。老虎笨蛋有些畏惧,紧贴在我的脚边,一步都不敢走远。我第一次有了做英雄的感觉,把自己想象成凯旋归来的将军,骑得高头大马被人们瞻仰,还在心中敲着得胜鼓,“咚咚锵,咚咚锵……” 
当我昂首挺胸走出总号,我回过头来,用真正的将军那种气壮山河的声音呐喊,“你们放心吧,我一定会送到的!” 
肩负着这么多人的重托,我脚下生风,把凌波微步发挥到最高妙的境界,连老虎笨蛋都跟不上,在后面跑得气喘如牛,害得我还要停两步等它,这家伙,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抱着帐本回到家,我风风火火冲进书房,小乖和丹朱还在一幅幅描着富贵牡丹,我把帐本往他面前一放,激动得心突突乱跳,“禀告小乖,顺利完成任务!”说完,我挺了挺胸,等待他的表扬,嘿嘿,最好是亲我一口! 
两人呆若木鸡,同时把手中的毛笔放下来,小乖啧啧称叹,“老天,你从哪里搬这么多帐本,我只要你拿我们出去讨债这些天的,一本就能记完了!” 
我仿佛被人泼了一桶冰水,顿时垮下脸来,把高挺的脖子缩了缩,嘟哝道:“你又没说只有一本,害我搬得这么辛苦,那些伙计还全部跪下来感谢我!” 
“怎么回事?”小乖和丹朱同时出声,丹朱随手拿起一本帐本,顿时笑得趴在地上,一边捶地一边不停地喊,“小强,你太厉害了……” 
小乖疑惑不解地看着他,在帐本里也拿出一本翻了翻,越翻手抖得越厉害,他把帐本一放,脚下一点,扑进我的怀里,抱着我狂亲,囫囵不清道:“小强,我爱死你了!简直是兵不血刃……我的宝贝疙瘩,爱死你!” 

真羞人,小乖今天也太热情了点,我弟弟丹朱还在呢,也不怕他笑话!想是这样想,小乖香香软软的嘴巴覆上来时,我还是毫不客气地迎了上去。 

在小乖把我亲得昏头昏脑的时候,我默默念叨着,要是天天派我去要帐本该多好! 


番外 暗夜 

我不怕死! 

行走江湖多年,一路披荆斩棘,我遇到无数强大的对手。无数次生死对决后,只有我活了下来。我知道,我的双手沾满鲜血,那是只能用自己的鲜血清偿的债。 
人们给我一个名号,必杀刀。 
我没有名字,师父是哑巴,我在没有语言的世界里过了十多年,久得已忘记自己会说话。 
我以前也有名字,但是,那些孩童的记忆如天山的茫茫白雪,放眼望去,没有边际,更没有意义。 
也许,我叫暗夜,必杀刀暗夜。 


从冰天雪地的天山下来那天,师父含笑长眠。他的身边,是我早已死去十年的父亲,容颜如新,身体却冰寒刺骨。 
我一掌劈碎冰山,封了山洞,让两人永远相伴。而我,带着一把锈痕累累的刀,浪迹江湖。 
其实,我只是想找个青山绿水的地方住下来,在天山十几年,我对白色厌烦到了极点。也许,我还会找个做饭洗衣的人,软语温存,牵手一生。 
就是这把刀,让我变成众矢之的,我莫名其妙地多了种叫敌人的东西。 
我杀了许许多多的敌人,有的拿刀,有的拿剑,有的拿钩,有的拿枪,最后,我身心俱疲,对某个对手说,我把刀给你,我们别打了吧! 
他眼中一片血红,奋力向我使出杀着。 
我仍然杀了他,仍然没逃过与敌人纠缠的命运。 

我不怕死,但是我不想死。 
求生惧死,是人之本能,只要有一丝一毫的畏惧,倒下的就将是自己。因为,如果要赢,就一定不能怕输,即使赔上性命。 
所以,就算在绝境中,人也应该以赴死的决心,为生而战。 
在天山与各种猛兽作战的经历使我明白,活着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不全力以赴,私心里仍有求生的侥幸,临敌时,那丝侥幸就会成为你的致命要害。 
我的刀,从不会为自己留余地,招招是痛快的死中求活,招招是过瘾的死里求生。 

因为不留余地,我经常受伤,每次有惊无险地挺过来。 
那天,我游荡到童城,被童城双剑联手夹击。在最后关头,其中一剑见其兄弟死在我刀下,怒吼着摆出拼命的架势,因此,他在我身上留下这些年来最重的伤。 
绝望时,我把刀扔进湖中,等待最后的宿命。朦胧中,我看到了父亲的笑颜,青山绿水间,他的笑如和煦春风,催开点点绚丽花朵。我心上的重重寒冰,化成水,化成血,化成飘渺的雾气,把我包围。 

救我的人叫钱元宝,是童城无人不知的铁公鸡钱摇的独养儿子,他请了郎中来看我,为我洗衣换药,喂我吃饭,在我躺着无法行动的那段时间,天天为我按摩手脚。 
在他的精心照顾下,我很快就康复,他拿了银子给我,让我回家乡去照顾父母。 
他没有问我的姓名,没有问我做过什么,甚至没有问我为什么受伤。 
这是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城里的孤寡老人亲切地称他“我们的元宝”,街头巷尾的孩子认真地称他“元宝哥哥”,郎中笑眯眯地称他“小元宝儿”。 

我真的拿了银子走了,因为听闻江湖人士在四处找我,许多人信誓旦旦,定要杀掉必杀刀暗夜这个魔头,为江湖除害。 
他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平头百姓,无谓把他的卷进这江湖杀戮,莫名其妙的,永无止境的杀戮。 
我心上却仿佛缺了一角,不论我走到哪里,元宝的名字总是每天睁开眼睛第一个想起,每夜的梦里也不见血光与哭喊,只有一张温柔的笑脸,一个瘦削的身影。 
那唇红齿白的少年,在我心中长成一棵梅树,望而止渴,退而伤神。 
我一遍遍呼唤,元宝,元宝,你还好吗? 


如果能压制这种想念,我不会如此惶恐。两年的浪荡漂泊,我连血里都长出纠缠的藤蔓,藤蔓只有一个名字“元宝”。放眼望去,天下之大,竟没有一个他不在的地方,人海之茫茫,竟没有一个不像他的脸。 
没有必杀刀,生生死死反而变得不重要,偶尔会有敌人找到我,我有时会杀人,有时不杀,我的敌人渐渐变少,因为,没有必杀刀的暗夜跟拔光毛的鸡又有什么区别。 
必杀刀的名号渐渐在江湖消失,人们提到我时,只会不屑地说,嘿,那个落魄的家伙,连刀都没有。 

当我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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