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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两个青年结伴到上海观光。后一部写两个同学国光、锦人,带着国光的妹妹来沪,锦人稍有阔少习气。见识了些洋场黑幕后,受人之托,同去湖北整顿一个小煤矿。住的房子是泥土地,锦人想出一个办法,买了草席铺在地下作地毯。有一天晚上听见隔壁席子赶咐作声,发现帐房偷开铁箱。原来是帐房舞弊,所以蚀本。查出后告退,正值国民军北上,扫清了一切魍魉。以北伐结束,也是三十年代社会小说的公式。锦人与国光的妹妹相处日久发生情愫,回乡途中结婚,只交代了这么一句。妹妹在书中完全不起作用,几乎从来不提起,也没同去湖北。显然是“国光”的自述,统统照实写上。对妹妹的婚姻似乎不大赞成,也不便说什么。
这部书在任何别的时候大概不会出版,是在这时期,混在社会小说名下,虽然没有再版,料想没有蚀本。写到内地去,连以一个大都市为背景的这点统一性都没有。它的好处也全是否定的:不像一般真人实事的记载一样,没有故作幽默口吻,也没有墓志铭式的郑重表扬,也没富有创业心得、夫妇之道等等。只是像随便讲给朋友听,所以我这些年后还记得。
《广陵潮》我没看完,那时候也就看不进去,因为刻画得太穷凶极恶,不知道是否还是前一个时期的影响,又“三底门答尔”,近于稍后的“社会言情小说”,承上启下,仿佛不能算正宗社会小说。这些书除了《广陵潮》都是我父亲买的,他续娶前后洗手不看了,我住校回来,已经一本都没有,所以十二三岁以后就没再看见过,当然只有片断的印象。后来到书摊上去找,早已绝迹。将张恨水列入“社会言情小说”项下,性质不同点。他的《春明外史》是社会小说,与毕倚虹的《人间地狱》有些地方相近,自传部分仿佛是《人间地狱》写得好些,两人的恋爱对象雏妓秋波梨云也很相像。《人间地狱》就绝版了。写留学生的《留东外史》远不及《海外缤纷录》,《留东外史》倒还有。
社会言情小说格调较低,因为故事集中,又是长篇,光靠一点事实不够用,不得不用创作来补足。一创作就容易“三底门答尔”,传奇化,幻想力跳不出这圈子去。但是社会小说的遗风尚在,直到四十年代尾,继张恨水之后也还有两三本真实性较多。那时候这潮流早已过去,完全不为人注意。
一个是上海小报作者的长篇连载,出单行本,我记性实在太精,人名书题全忘了,只知道是个胖子,常被同文嘲骂“死大块头”——比包笑天晚一二十年,专写上海中下层阶级。
这一篇写一个舞女嫁给开五金店的流氓,私恋一个家累重的失业青年,作为表兄,介绍他做帐房,终于与流氓脱离预备嫁他,但是他生肺病死了。这样平淡的结局意想不到地感动人。此外北方有一本写北大一个洗衣女,与一个学生恋爱而嫌他穷。作者姓王。又有个大连的现代钗头凤故事,着着都近情理,而男主人翁泄气得谁也造不出来,看来都是全部实录。
社会小说在全盛时代,各地大小报每一个副刊登几个连载,不出单行本的算在内,是一股洪流。是否因为过渡时代变动太剧烈,虚构的小说跟不上事实,大众对周围发生的事感到好奇?也难说,题材太没有选择性,不一定反映社会的变迁。小说化的笔记成为最方便自由的形式,人物改名换姓,下笔更少顾忌,不像西方动不动有人控诉诽谤。写妓院太多,那是继承晚清小说的另一条路线,而且也仍旧是大众憧憬的所在,也许因为一般人太没有恋爱的机会。有些作者兼任不止一家小报编辑,晚上八点钟到报馆,叫一碗什锦炒饭,早有电话催请吃花酒,一方面“手民索稿”,写几百字发下去——至少这是他们自己笔下乐道的理想生活。小说内容是作者的见闻或是熟人的事,“拉在篮里便是菜”,来不及琢磨,倒比较存真,不像美国的内幕小说有那么许多讲究,由俗手加工炮制,调入罐头的防腐剂、维他命、染色,反而原味全失。这仿佛是怪论——在西方近人有这句话:“一切好的文艺都是传记性的。”当然实事不过是原料,我是对创作苛求,而对原料非常爱好,并不是“尊重事实”,是偏嗜它特有的一种韵味,其实也就是人生味。而这种意境像植物一样娇嫩,移植得一个不对会死的。
西谚“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真事”原文是“真实”,作名词用,一般译为“真理”,含有哲理或教义的意味,与原意相去太远,还是脑筋简单点译为“真事”或“事实”
比较对。马克。吐温说:“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是因为小说只能用有限的几种可能性。”
这话似是而非。可能性不多,是因为我们对这件事的内情知道得不多。任何情况都有许多因素在内,最熟悉内情的也至多知道几个因素,不熟悉的当然看法更简单,所以替别人出主意最容易。各种因素又常有时候互为因果,都可能“有变”,因此千变万化无法逆料。
无穷尽的因果网,一团乱丝,但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可以隐隐听见许多弦外之音齐鸣,觉得里面有深度阔度,觉得实在,我想这就是西谚所谓theringoftruth——“事实的金石声”。库恩认为有一种民间传说大概有根据,因为听上去“内脏感到对”(“internallyright”)。是内心的一种震荡的回音,许多因素虽然不知道,可以依稀觉得它们的存在。
既然一听就听得出是事实,为什么又说“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岂不自相矛盾?因为我们不知道的内情太多,决定性的因素几乎永远是我们不知道的,所以事情每每出人意料之外。即使是意中事,效果也往往意外。“不如意事常八九”,就连意外之喜,也不大有白日梦的感觉,总稍微有点不对劲,错了半个音符,刺耳,粗糙,咽不下。这意外性加上真实感——也就是那铮然的“金石声”——造成一种复杂的况味,很难分析而容易辨认。
从前爱看社会小说,与现在看纪录体其实一样,都是看点真人实事,不是文艺,口胃简直从来没变过。现在也仍旧喜欢看比较可靠的历史小说,里面偶尔有点生活细节是历史传记里没有的,使人神往,触摸到另一个时代的质地,例如西方直到十八九世纪,仆人都不敲门,在门上抓搔着,像猫狗要进来一样。
普通人不比历史人物有人左一本右一本书,从不同的角度写他们,因而有立体的真实性。尤其中下层阶级以下,不论过去现在,都是大家知道得最少的人,最容易概念化。即使出身同一阶级,熟悉情形的,等到写起来也可能在怀旧的雾中迷失。所以奥斯卡。路易斯的几本畅销书更觉可贵。
路易斯也是社会人种学家,首创“贫民文化”(cultureofpoverty)
这名词,认为世代的贫穷造成许多特殊的心理与习俗,如只同居不结婚,不积钱,爱买不必要的东西,如小摆设等。这下层文化不分国界,非洲有些部落社会除外。他先研究墨西哥,有一本名著《五个家庭》,然后专写五家之一:《桑协斯的子女》(“TheChil-drenofSanchez”),后者一度酝酿要拍电影,由安东尼昆、苏菲亚罗兰饰父女,不幸告吹。
较近又有一本题作《拉维达》(“LaVida”)是西班牙文“生活”,指皮肉生涯,就像江南人用“做生意”作代名词,写玻多黎各一个人家,母女都当过娼妓,除了有残疾的三妹。作者起初选中这一家,并不知道这一层,发现后也不注重调查“生活”,重心全在他们自己的关系上。其间的“恩怨尔汝来去”也跟我们没什么不同。
内容主要是每人自述身世,与前两本一样,用录音带记下来,删掉作者的问句,整理一下。自序也说各人口吻不同,如闻其声。有个中国社会学家说:“如果带着录音器去访问中国人就不行。”其实不但中国人,路易斯的自序也说墨西哥人就比玻多黎各人有保留。大概墨西哥到底是个古国,玻多黎各也许因为黑人血液的成份多,比较原始。奇怪的是《拉维达》里反而是女人口没遮拦,几个男人——儿子女婿后父——都要面子,说话很“四海”,爱吹,议论时事常有妙论,想入非非。也许是女人更受她们特殊的环境的影响,男人与外界接触多些,所以会说门面话,比较像别国社会地位相仿的人,反正看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