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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李逵驮着老母上路的时代毕竟是过去了。做母亲的不惯受抬举,多少有点窘。她两脚悬空,兢兢业业坐着,满脸的心虚,像红木高椅坐着的告帮穷亲戚,迎着风,张嘴微笑,笑得舌头也发了凉。
有人在自行车轮上装着一盏红灯,骑行时但见红圈滚动,流丽之极。
深夜的橱窗上,铁栅栏枝枝交影,底下又现出防空的纸条,黄的,白的,透明的,在玻璃上糊成方格子,斜格子,重重叠叠,幽深如古代的窗~*与帘栊。
店铺久已关了门,熄了灯,木制模特儿身上的皮大衣给剥去了,她光着脊梁,旋身朝里,其实大可以不必如此守礼谨严,因为即使面朝外也不至于勾起夜行人的绮思。制造得实在是因陋就简,连皮大衣外面露出的脸与手脚都一无是处。
在香港一家小西装店里看见过劳莱哈台的泥塑半身像,非但不像,而且恶俗不堪,尤其是那青白色的肥脸。上海西装店的模特儿也不见佳,贵重的呢帽下永远是那笑嘻嘻的似人非人的脸。那是对于人类的一种侮辱,比“沭猴而冠”更为严重的嘲讽。
如果我会雕塑,我很愿意向这一方面发展。橱窗布置是极有兴趣的工作,因为这里有静止的戏剧。(欧洲中古时代,每逢佳节,必由教会发起演戏敬神。最初的宗教性的戏剧甚为简单,没有对白,扮着圣经中人物的演员,穿上金彩辉煌的袍褂,摆出优美的姿势来,一动也不动地站着。每隔几分钟换一个姿势,组成另一种舞台图案,名为tableau。中国迎神赛会,台阁上扮戏的,想必是有唱有做的罢?然而纯粹为tableau性质的或许也有。)
橱窗的作用不外是刺激人们的购买欲。现代都市居民的通病据说是购买欲的过度膨胀。
想买各种不必要的东西,便想非份的钱,不惜为非作歹。然则橱窗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的不合理的附属品了。可是撇开一切理论不讲,这一类的街头艺术,再贵族化些,到底参观者用不着花钱。不花钱而得赏心悦目,无论如何是一件德政。
四五年前在隆冬的晚上和表姊看霞飞路上的橱窗,霓虹灯下,木美人的倾斜的脸,倾斜的帽子,帽子上斜吊着的羽毛。既不穿洋装,就不会买帽子,也不想买,然而还是用欣羡的眼光看着,缩着脖子,两手插在袋里,用鼻尖与下颌指指点点,暖的呼吸在冷玻璃上喷出淡白的花。近来大约是市面萧条了些,霞飞路的店面似乎大为减色。即使有往日的风光,也不见得有那种兴致罢?
倒是喜欢一家理发店的橱窗里,张着绿布帷幔,帷脚下永远有一只小狸花猫走动着,倒头大睡的时候也有。
隔壁的西洋茶食店每晚机器轧轧,灯火辉煌,制造糕饼糖果。鸡蛋与香草精的气味,氤氲至天明不散。在这“闭门家里坐,帐单天上来”的大都市里,平白地让我们享受了这馨香而不来收账。似乎有些不近情理。我们的芳邻的蛋糕,香胜于味,吃过便知。天下事大抵如此——做成的蛋糕远不及制造中的蛋糕,蛋糕的精华全在烘焙时期的焦香。喜欢被教训的人,又可以在这里找到教训。
上街买菜,恰巧遇着封锁,被羁在离家几丈远的地方,咫尺天涯,可望而不可即。太阳地里,一个女佣企图冲过防线,一面挣扎着,一面叫道:“不早了呀!放我回去烧饭罢!”
众人全都哈哈大笑了。坐在街沿上的贩米的广东妇人向她的儿子说道:“看医生是可以的;烧饭是不可以的。”她的声音平板而郑重,似乎对于一切都甚满意,是初级外国语教科书的口吻,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听在耳朵里使人不安,仿佛话中有话。其实并没有。
站在麻绳跟前,竹篱笆底下,距我一丈远近,有个穿黑的男子,戴顶黑呢帽,矮矮个子,使我想起“歇浦潮”小说插图中的包打听。麻绳那边来了三个穿短打的人,挺着胸,皮鞋啪啪响——封锁中能够自由通过的人,谁都不好意思不挺着胸,走得啪啪响——两个已经越过线去了,剩下的一个忽然走近前来,挽住黑衣人的胳膊,熟狎而自然,把他搀到那边去了,一句话也没有。三人中的另外两个人也凑了上来,兜住黑衣人的另一只胳膊,洒开大步,一霎时便走得无影无踪。
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看见捉强盗。捕房方面也觉得这一幕太欠紧张,为了要绷绷场面,事后特地派了十几名武装警察到场弹压,老远地就拔出了手枪,目光四射,准备肃清余党。我也准备着枪声一起便向前扑翻,俯伏在地,免中流弹。然而他们只远远望了一望,望不见妖氛黑气,用山东话表示失望之后,便去了。
空气松弛下来,大家议论纷纷。送货的人扶着脚踏车,掉过头来向贩米的妇人笑道:“哪儿跑得掉!一出了事,便画影图形四处捉拿,哪儿跑得掉!”又向包车夫笑道:“只差一点点——两个已经走过去了,这一个偏偏看见了他!”又道:“在这里立了半天了——谁也没留心到他!”
包车夫坐在踏板上,笑嘻嘻抱着胳膊道:“这么许多人在这里,怎么谁也不捉,单单捉他一个!”
幸灾乐祸,无聊的路边的人——可怜,也可爱。
路上的女人的绒线衫,因为两手长日放在袋里,往下坠着的缘故,前襟拉长了,后面却缩了上去,背影甚不雅观。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路人”这名词在美国是专门代表“一般人”的口头禅。
新闻记者鼓吹什么,攻击什么的时候,动辄抬出“路人”来:“连路人也知道”“路人所知道的”往往是路人做梦也没想到的。
在路上看人,人不免要回看,便不能从容地观察他们。要使他们服服贴贴被看而不敢回看一眼,却也容易。世上很少“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到头,风流往上流”的人物。普通人都有这点自知之明,因此禁不起你几次三番迅疾地从头至脚一打量,他们或她们便混身不得劲,垂下眼去。还有一个办法,只消凝视他们的脚,就足以使他们惊惶失措。他们的袜子穿反了么?鞋子是否看得出来是假皮所制?脚有点外八字?里八字?小时候听合肥老妈子叙述乡下打狼的经验,说狼这东西是“铜头铁背麻秸腿”,因此头部与背部全都富于抵抗力,唯有四条腿不中用。人类的心理上的弱点似乎也集中在下肢上。
附近有个军营,朝朝暮暮努力地学吹喇叭,迄今很少进步。照说那是一种苦恼的,磨人的声音,可是我倒不嫌它讨厌。伟大的音乐是遗世独立的,一切完美的事物皆属于超人的境界,惟有在完美的技艺里,那终日纷呶的,疲乏的“人的成份”能够获得片刻的休息。在不纯熟的手艺里,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
初学拉胡琴的音调,也是如此。听好手拉胡琴,我也喜欢听他调弦子的时候,试探的,断续的咿哑。初学拉凡哑林,却是例外。那尖利的,锯齿形的声浪,实在太像杀鸡了。
有一天晚上在落荒的马路上走,听见炒白果的歌:“香又香来糯又糯,”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唱来还有点生疏,未能朗朗上口。我忘不了那条黑沉沉的长街,那孩子守着锅,蹲踞在地上,满怀的火光。
(一九四四年一月)
必也正名乎我自己有一个恶俗不堪的名字,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换一个,可是我对于人名实在是非常感到兴趣的。
为人取名字是一种轻便的,小规模的创造。旧时代的祖父,冬天两脚搁在脚炉上,吸着水烟,为新添的孙儿取名字,叫他什么他就是什么。叫他光楣,他就得努力光大门楣;叫他祖荫,叫他承祖,他就得常常记起祖父;叫他荷生,他的命里就多了一点六月的池塘的颜色。除了小说里的人,很少有人是名副其实的(往往适得其反,名字代表一种需要,一种缺乏。穷人十有九个叫金贵,阿富,大有)。但是无论如何,名字是与一个人的外貌品性打成一片,造成整个的印象的。因此取名是一种创造。
我喜欢替人取名字,虽然我还没有机会实行过。似乎只有做父母的和乡下的塾师有这权利。除了他们,就数买丫头的老爷太太与舞女大班了。可惜这些人每每敷衍塞责;因为有例可援,小孩该叫毛头,二毛头,三毛头,丫头该叫如意,舞女该叫曼娜。
天主教的神爷与耶稣教的牧师也给受洗礼的婴儿取名字,(想必这是他们的职司中最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