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难道——难道刘邦已经尽得楚地了?”
虞姬的心在绞痛,当她看见项王倔强的嘴唇转成了白色,他的眼珠发出冷冷的玻璃一样的光辉,那双眼睛向前瞪着的神气是那样的可怕,使她忍不住用她宽大的袖子去掩住它。她能够觉得他的睫毛在她的掌心急促地翼翼扇动,她又觉得一串冰凉的泪珠从她手里一直滚到她的臂弯里,这是她第一次知道那英雄的叛徒也是会流泪的动物。
“可怜的……可怜的……”底下的话听不出了,她的苍白的嘴唇轻轻翕动着。
他甩掉她的手,拖着沉重的脚步,歪歪斜斜走回帐篷里。
她跟了进来,看见他伛偻着腰坐在榻上,双手捧着头。蜡烛只点剩了拇指长的一截。残晓的清光已经透进了帷幔。“给我点酒。”他抬起眼来说。
当他提着满泛了琥珀的流光的酒盏在手里的时候,他把手撑在膝盖上,微笑地看着她。
“虞姬,我们完了。我早就有些怀疑,为什么江东没有运粮到垓下来。过去的事多说也无益。我们现在只有一件事可做——冲出去。看这情形,我们是注定了要做被包围的困兽了,可是我们不要做被猎的,我们要做猎人。明天——啊,不,今天——今天是我最后一次的行猎了。我要冲出一条血路,从汉军的军盔上面踏过去!哼,那刘邦,他以为我已经被他关进笼子里了吗?我至少还有一次畅快的围猎的机会,也许我的猎枪会刺穿他的心,像我刺穿一只贵重的紫貂一样。虞姬,披上你的波斯软甲,你得跟随我,直到最后一分钟。我们都要死在马背上。”
“大王,我想你是懂得我的,”虞姬低着头,用手理着项王枕边的小刀的流苏。“这是你最后一次上战场,我愿意您充分地发挥你的神威,充分地享受屠杀的快乐。我不会跟在您的背后,让您分心,顾虑我,保护我,使得江东的子弟兵讪笑您为了一个女人失去了战斗的能力。”
“噢,那你就留在后方,让汉军的士兵发现你,去把你献给刘邦吧!”
虞姬微笑。她很迅速地把小刀抽出了鞘,只一刺,就深深地刺进了她的胸膛。
项羽冲过去托住她的腰,她的手还紧紧抓着那镶金的刀柄,项羽俯下他的含泪的火一般光明的大眼睛紧紧瞅着她。她张开她的眼,然后,仿佛受不住这样强烈的阳光似的,她又合上了它们。项羽把耳朵凑到她的颤动的唇边,他听见她在说一句他所不懂的话:
“我比较喜欢那样的收梢。”
等她的身体渐渐冷了之后,项王把她胸脯上的刀拔了出来,在他的军衣上揩抹掉血渍。
然后,咬着牙,用一种沙嗄的野猪的吼声似的声音,他喊叫:
“军曹,吹起画角!吩咐备马,我们要冲下山去!”
(一九三七年)
沉香屑 第二炉香克荔门婷兴奋地告诉我这一段故事的时候,我正在图书馆里阅读马卡德耐爵士出使中国谒见乾隆的记载。那乌木长台;那影沉沉的书架子;那略带一些冷香的书卷气;那些大臣的奏章;那象牙签,锦套子里装着的清代礼服五色图版;那阴森幽寂的空气,与克荔门婷这爱尔兰女孩子不甚谐和。
克荔门婷有顽劣的稻黄色的头发,烫得不大好,像一担柴似的堆在肩上。满脸的粉刺,尖锐的长鼻子底下有一张凹进去的小薄片嘴,但是她的小蓝眼睛是活泼的,也许她再过两年会好看些。她穿着海绿的花绸子衣服,袖子边缘钉着浆硬的小白花边。她翻弄着书,假装不介意的样子,用说笑话的口气说道:“我姊姊昨天给了我一些性教育。”我说:“是吗?”
克荔门婷道:“是的。……我说,真是……不可能的!”除了望着她微笑之外,似乎没有第二种适当的反应。对于性爱公开地表示兴趣的现代女孩子很多很多,但是我诧异克荔门婷今天和我谈论到这个,因为她同我还是顶生疏的朋友。她跟下去说:“我真吓了一跳!你觉得么?一个人有了这种知识之后,根本不能够谈恋爱。一切美的幻想全毁了!现实是这么污秽!”我做出漠然的样子说:“我很奇怪,你知道得这么晚!”
她是十九岁。我又说:“多数的中国女孩子们很早就晓得了,也就无所谓神秘。我们的小说书比你们的直爽,我们看到这一类书的机会也比你们多些。”
说到秽亵的故事,克荔门婷似乎正有一个要告诉我,但是我知道结果那一定不是秽亵的,而是一个悲哀的故事。人生往往是如此——不彻底。克荔门婷采取了冷静的,纯粹客观的,中年人的态度,但是在那万紫千红的粉刺底下,她的脸也微红了。她把胳膊支在《马卡德耐使华记》上面,说:
“有一件事,香港社交圈里谈论得很厉害的。我先是不大懂,现在我悟出来了。”……
一个脏的故事,可是人总是脏的;沾着人就沾着脏。在这图书馆的昏黄的一角,堆着几百年的书——都是人的故事,可是没有人的气味。悠长的年月,给它们薰上了书卷的寒香;这里是感情的冷藏室。在这里听克荔门婷的故事,我有一种不应当的感觉,仿佛云端里看厮杀似的,有些残酷。但是无论如何,请你点上你的香,少少地撮上一些沉香屑;因为克荔门婷的故事是比较短的。
起先,我们看见罗杰安白登在开汽车。也许那是个晴天,也许是阴的;对于罗杰,那是个淡色的,高音的世界,到处是光与音乐。他的庞大的快乐,在他的烧热的耳朵里正像夏天正午的蝉一般,无休无歇地叫着:“吱……吱……吱……”
一阵子清烈的歌声,细,细得要断了;然而震得人发聋。罗杰安白登开着车横冲直撞,他的驾驶法简直不合一个四十岁的大学教授的身份,可是他深信他绝对不会出乱子,他有一种安全的感觉。今天,他是一位重要人物,谁都得让他三分,因为今天下午两点钟,他将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结婚了。
他的新娘的头发是轻金色的,将手放在她的头发里面,手背上仿佛吹过沙漠的风,风里含着一蓬一蓬的金沙,干爽的,温柔的,扑在人身上痒痒地。她的头发的波纹里永远有一阵风,同时,她那蜜褐色的皮肤又是那么澄净,静得像死。她叫愫细——愫细蜜秋儿。罗杰啃着他的下嘴唇微笑着。他是一个罗曼谛克的傻子——在华南大学教了十五年的化学物理,做了四年的理科主任与舍监,并不曾影响到他;归根究底,他还是一个罗曼谛克的傻子。为什么不用较近现实的眼光去审察他的婚姻呢?他一个月挣一千八百元港币,住宅由学校当局供给;是一个相当优美的但是没有多大前途的职业。
愫细年纪还轻得很,为她着想,她应当选择一个有未来的丈夫。但是她母亲蜜秋儿太太早年就守了寡,没有能力带她的三个女儿回国去。在香港这一隅之地,可能的丈夫不多;罗杰,这安静而平凡的独身汉,也是不可轻视的。于是蜜秋儿太太容许罗杰到她们家里来;很容易地,愫细自以为她爱上了他。和她玩的多数是年轻的军官,她看不起他们,觉得她自己的智力年龄比他们高,只有罗杰是与众不同的,后来她就答应嫁给罗杰……罗杰不愿意这么想。这是他对于这局面的合理的估计,但是这合理的估计只适用于普通的人。愫细是愫细啊!直到去年她碰见了罗杰,爱上了他,先前她从来没有过结婚的念头。
蜜秋儿太太的家教是这么的严明,愫细虽然是二十一岁的人了,依旧是一个纯洁的孩子,天真得使人不能相信。她姊姊靡丽笙在天津结婚,给了她一个重大的打击,她舍不得她姊姊。靡丽笙的婚姻是不幸的,传说那男子是个反常的禽兽,靡丽笙很快的离了婚。因为天津伤心的回忆太多了,她自己愿意离开天津,蜜秋儿太太便带了靡丽笙和底下的两个女儿,移家到香港来。现在愫细又要结婚了。也许她太小了;由于她的特殊的环境,她的心理的发育也没有成熟,但是她的惊人的美貌不能容许她晚婚。
罗杰紧紧地踏着马达,车子迅疾地向山上射去。他是一个傻子,娶这么一个稚气的夫人!傻就傻吧,人生只有这么一回!他爱她!他爱她!在今天下午行礼之前,无论如何要去探望她一次。她好好地在那里活着么?她会在礼拜堂里准时出现么?蜜秋儿太太不会让他见到愫细的,因为办喜事的这一天,婚礼举行之前,新郎不应当看见新娘的,看见了就不吉利。
而且他今天上午已经和蜜秋儿家里通过两次电话了,再去,要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