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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备忘录
(一)1943年的工作就是要供给一部分的装甲师充分的战斗效率,使它们能担负有限目标的攻势。
到了1944年,我们就要准备发动大规模的攻势。一个装甲师,只有当它的战车和它的其他种类的兵器和车辆,保持一种正确的比例时,才会具有充分的战斗效率。德军每一个装甲师,照原定计划应具有4个战车营,换言之,全师战车总数约为400辆。若是战车的数量已经减到400辆以下,那么他们的全部组织就已经不能和攻击力量相称,在目前,很不幸的,我们没有一个装甲师可以说是具有充分的战斗效率。
我们希望今年甚或以后多少年内能够获胜,主要的关键就是要重新建立这种战斗效率。假使这个目的能够达到,再加上潜水艇和空军的合作,我们就可以赢得这一次的战争。否则陆上的战争就一定会旷日持久,而使我们蒙受着重大的死伤数字。
第九部分 装甲兵总监接受任命与第一次行动(4)
所以当前的问题,是不要再延迟,应无视所有任何方面的特殊利益,而一心一意来重建装甲师的完整战斗效率。从这一方面说来,是宁可只有少数的精兵,而不要滥增许多装备不够完善的单位。这种装备不够完善的单位也照样需要许多的车辆、燃料和人员,但是从效率上看来却是完全不成比例。它们对于指挥和供应而言,都是一种负担,并且还阻塞了道路。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所以我就拟定了一个1943年适用的组织系统表。这个图表已经遗失。
(二)关于战车装备方面,有下列诸点应加以注意:
目前我们主要的战车还是Ⅳ型。就目前非洲和东线的补充所需,以及训练方面的需要量而言,现有的生产量每一个月只够成立或再装备一个战车营之用。此外,在1943年,可以预计成立若干使用有限的虎豹两型战车的战车营。不过无论如何,豹型的各战车营在7、8月以前,绝无参加作战的可能性。
所以,为了从速补充装甲师,使其具有相当的战斗效率,我建议使用现在保有相当生产数量的轻突击炮。
我主张一个月至少应有一个战车营,以轻突击炮进行再装备,然后把它编入现有的各装甲师,这个办法应一直持续下去,等到战车的产量足以完全满足装甲师的需要时,再来调换。
此外,在不影响虎型和豹型的生产条件之下,Ⅳ型战车的产量在1944年到1945年之间,应尽量予以提高。
(三)为了配合1944年的需要,我主张每师的战车团扩编为战车旅,每旅辖4个营。
这种扩编所需要的战车,由Ⅳ改良型、豹型和虎型战车的产量,以及使用轻突击炮来凑足。这种突击炮装在Ⅳ型战车的底盘上,采用48倍径身的75mm火炮。
另外一个增加战车数量的方法,就是使战车的寿命能够延长。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又有下述的四个必要的条件:
(1)对于新的模型,例如豹型,应有彻底的试验,使其尽善尽美,才开始做正式的使用。
(2)对人员应有彻底的训练。
(3)对于训练单位应给与充足的示范装备。
(4)持续的训练与充足的训练时间。没有完成训练的部队不要轻易调用。
(四)要想在战场上获致成功,最主要的办法就是在适当的地形条件之下,在具有决定性的地点,突然地集中极大量的装甲兵力,在数量和装备两方面都需要有奇袭的效力,始可以奏效。
因为如此,所以下列就是必要的条件:
(1)次要的战场不补充新型的战车。在这些地区的装甲兵力以使用俘获的战车为限。
(2)把所有的战车单位(包括虎型、豹型、Ⅳ型和轻突击炮),都一律编成装甲师和装甲军,由对于装甲兵运用具有经验的专家加以指挥。
(3)在尚未发动攻势之前,应首先考虑地形的条件。
(4)新的装备应暂时保留(就目前而言,为虎型、豹型的战车,以及重突击炮),一直等到数量足够保证奇袭式的胜利时,始大量地投入战场。过早地把新武器用在战场上,只会使敌人在明年可以生产出有效的防御工具,而我们自己在短时间之内,却反而无法应付。
(5)避免成立新的单位。旧有的装甲师和摩托化步兵师的基干都是一些具有优良训练的专门人员,用来重新编组他们的师,是最有价值的。新的单位绝对不会具有同等的价值。
目前这种让装甲师长时期担负纯粹防守任务的办法,完全是一种浪费。这会使这些师无法恢复他们的实力,而延误他们完成攻势准备的时间。所以目前的重要工作就是要把在前线上困守的装甲师的残部,撤到后方来加以整编。
(五)战车防御的任务逐渐由突击炮来担负,因为用其他的战防武器来对付敌人的战车,不是效力微弱,就是要甘冒极大的损失。
所以在主战场上,每一个师都要补充相当数量的突击炮。在次要战场上应由较高级单位控制一部分突击炮以作总预备队,而各师则暂时使用自行火炮。为了节省人力和物力起见,突击炮营和战防营应逐渐合并。
新型重突击炮只使用在主战场上,担负特种任务。它们是主要的战车歼击工具。新型70倍径身的75mm突击炮的价值尚未加以试验。
(六)装甲搜索营已经变成了装甲师的继子。它们在非洲的价值是很显而易见的,虽然在东线战场却很少表现,不过这只是偶然的例外。假使我们希望在1944年发动大规模的攻势,那就一定需要适用的地面搜索单位。其必要的条件如下:
(1)需要足够数量的一吨重的轻型装甲人员载运车(此时已在生产中,不久即可开始使用,它是半履带的)。
(2)要有一种快速的(每小时35英里到45英里)装甲搜索车辆,并配有适当的装甲和武器。目前还没有这种车辆。我要求我有权与史贝尔部长共同商决这件事。
(七)对于装甲步兵师而言,最主要的问题是继续大量生产3吨重的装甲人员载运车,对于它的设计不要再加以改变,以期生产数量可以早日足额。装甲工兵和装甲通信兵也可以采用这种车辆。
(八)装甲师和摩托化师从现在起,应该配备相当数量的自行火炮炮车,这本已经是十年前的一贯要求。炮兵观测人员应使用最新型的战车。
第九部分 装甲兵总监接受任命与第一次行动(5)
九)这一次会议中的最重要要求,是下列几项:
(1)批准装甲兵总监部和它的附属单位的各项组织法。
(2)批准这些编制表。
(3)将一切突击炮兵都拨交装甲兵总监控制。
(4)取消成立新装甲师的计划,把这些单位连同空军的装甲单位在内,都照新编制表加以改编。
(5)批准1944—1945年间的继续生产Ⅳ型战车的计划。
(6)设计新型装甲搜索车。
(7)进一步研究制造70倍径身的75mm轻突击炮是否必要?可以仍用48倍径身的75mm火炮以增加产量。
我所提出的各点,都引起了热烈的讨论。最后除了装甲兵总监可以控制全部突击炮单位这一点以外,其他各点,他们至少理论上都一致表示赞成。关于这一点曾经使整个会场都为之骚动。除了史贝尔以外所有的人,没有一个人是拥护我的。连希孟德也反对我,他提出目前只有突击炮这一样兵器,可以使炮兵们也能够获得骑士级的铁十字勋章。希特勒用一副乞怜的表情看着我,然后说道:“你看他们大家都反对你。所以我也无法批准这一点。”这个决定产生了严重的后果:突击炮仍然是独立的兵器;战防营依然继续使用那种效率不高的牵引式战防炮,而步兵师始终没有适当的战防装备。9个月以后,希特勒才认清了这个错误,可是一直到战争结束时为止,这个错误的结果还是没有能够补救起来。至于其他的方面虽然原则上已经批准,可是执行的时候还是问题颇多。尤其是关于下列这一点:我主张赶紧把装甲师的残部由前线上抽回,及时加以整训,以使最高统帅部可以拥有一支机动的总预备队。我们的最高军事当局不懂得强大机动战略预备部队的重要性,是使战争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希特勒的军事顾问们也应该分负这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