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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他也是我试用其他药的唯一试验品,而且我下药不安常理,千变万化,无迹可寻。一开始还顾及自己的技术水平,下得保守,渐渐胆子大了,玩得也开了,常常几味药一起下,来个连环计中计……爷爷的脸色通常奔波于苍白、铁青和潮红之间,蔚为可观。
可是,好奇怪呢!
即便如此,爷爷却从未显露出离去的欲望,嗯,事有蹊跷!仔细回想这三年和爷爷一起生活的日子,除了三餐或偶尔的一同登山游泳,大部分的时间,我做我自己的事,压根不晓得爷爷在干什么。好奇心并不旺盛的我,鲜少会主动搭话,更别提问话了。爷爷的话似乎也不多,这恐怕与他大条的神经不符,现在想来,若说是心事重重亦不为过。
那么,何事呢?
我在碧潭边找到爷爷的时候,他正用他自以为最最凶狠的眼神瞪着一柄薄如蝉翼、晶莹如玉的小刀。一个时辰之后,他的眼眶开始泛红,眼神迷蒙哀怨,轻颤的唇低低吐出两个字:
“笨蛋!”
我没有去打扰他,因为我已经得到了答案。
问世间情为何物?如罂粟般,美丽而危险,该死的诱人,也该死的伤人!没吃过猪肉,总也见过猪跑吧?不提电影电视,就说我当年沉迷于晋江的日子,言情的、耽美的那看得还少吗?以心痛多过快乐而言,情这个字恐怕不是人人承受得住的!再看老爸,与老妈相知相爱羡煞旁人,可又有几人看见老爸在无数夜里默默流泪,独自承受失去老妈的痛苦?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最心爱的人在自己面前一点一点地流逝生命,是什么感受呢?韩家人的执着之于爱情,那便是一生只爱一人,至死不休!所以老爸必将在回忆里在梦里跟老妈长相厮守,终其一生。又如大哥,他的情路也是腾挪跌宕,惊险万分,幸而最终拨云见日了。还有……殷乐,那个从小便静静陪伴着我的人,永远知道我想要什么书、看什么碟、吃什么菜、听什么音乐的人,他恐怕是世上最懂我的人吧。所以他也知道我无法承受爱情,所以他始终没有对我诉说过他的感情,直到我弥留之际……恍忽间,我依然感受得到他留在我唇上的温暖,在我耳边反复呢喃——我爱你,以及记忆最终的他的泪混着我的,爬满脸庞……
我的心……我轻抚胸口,手微微发抖。
“晚上吃什么?”爷爷诈唬着奔进屋。“四龙吐珠、油闷冬笋、水煮白菜,什锦素菜煲,哇哇哇哇,都是我喜欢的!”
我暗自叹了口气,头一次发现爷爷和我居然也有相似之处——我们都喜欢把心事埋在心底。我闷闷盛饭上桌。
“怎么了?”难得爷爷今天如此细心。
我摇头,继续闷。
“宝宝?”声音里竟然透着些许威胁。
我暗自一掐大腿,酸意立刻涌了上来,我眨巴着眼睛,泪凝于睫,可怜兮兮地看了他一眼。
“今天是我娘的忌日……”实话。
“哦……”爷爷不知该说什么。
“我娘在我七岁的时候病逝了。”我咬了一下唇,“是心病。”也是实话。
爷爷没有说话。
“爷爷……如果我死了你会伤心吗?”我沉默了一会儿问道。
“你,你是哪里不舒服吗?”嗯,有些慌乱。
……
“下午的时候,这里痛了一下。”我指指自己的心脏。还是实话。
爷爷立刻拉过我的手,搭脉。
“这几年你的病一直都没发作过,我以为没什么事了。看来……”
“生死由命,爷爷不必过虑。”我一脸“惨然”。大实话!没能动手术,我的心病如同定时炸弹,情绪的起伏会让我病发,惊吓劳累依然会要了我的命。虽然我的自控能力不错。
爷爷皱紧眉头,沉思了半晌,终于开口道:
“宝宝,你放心!我一定会让你健健康康开开心心过一辈子!”爷爷的眼神坚定而温暖。我的心里霎时充满阳光。
“明日我就下山,去若仙极地替你求药。”
“若仙极地?”
“是啊!当今世上最出色的大夫、最精妙的医术、最有效的灵药,全部出自若仙极地。”
恐怕那里的药不是那么好求的。不过,这并不是我关心的事。我的目的只是让爷爷下山而已。如若那个让爷爷又爱又狠的人对爷爷仍有心,碰面只是迟早的问题。爷爷既然放不下那个人,逃避只会徒增烦恼,更添新愁。无论重逢的结果如何,于爷爷,都是一种新生活的开始,何不给各自一个机会?所以,我没有欺骗爷爷。
[正文:第三章 有人来了]
爷爷离开已经月余,显然他忘记了某些事。比如,嘱咐我在山上等他回来。是的,我也准备离开。前世的我,永远都没法站在大庭广众之下,拥挤的人群,混浊的空气,甚至身边人轻轻的一声咳嗽,都会带给我致命的打击。除了家和医院,我几乎没有去过任何地方。
那为什么我还没出发?
我在做准备。这次下山,或许很久都不会再回来,有些事必需做,例如我的护心丸。没痛也想不起来吃药,痛了一次便会有下次。山下生活不比山上单纯,许多事情无法预料,我可不能随随便便丢了小命。幸好已经开春,草药并不难找,即使危险到长在断崖边,翠花出马,易如反掌。于是,我也顺便采了些奇奇怪怪的花草珠果。
虽然我有金针银针,可惜弓箭体积过大,累赘!只好重新进洞搜索防身之物。吼吼……祖爷爷们,你们实在太可爱了,想什么有什么啊!
是日,暖风习习,春光明媚,一片生机盎然,我的心情似乎也雀跃生动了许多。
古天乐似懂我的心思,察觉到我的不同往日,居然乖乖呆在我身边,寸步不离。若说真有什么舍不得,那必然是古天乐、小虫和翠花,虽然它们并不是称职的宠物,可是它们宠我啊!呵呵……好吧,就多跟它们亲热亲热吧。
突然,山鸟惊飞。我抬眼一望,竹林。那是上下山的必经之道。
有人!我感觉自己居然兴奋莫名。人果然是群居的动物!
我思索了一下,抡起我的弓,小心翼翼地抽出一支微微泛着蓝色幽光的箭,嘿嘿,善闯民居,扰人清静是吧?
身边的古天乐忽然打了一个冷颤。
喝!俩帅哥!
左边一人蓝衫飘飘,身形修长,稍显清痩,蚕眉微蹙,双目含悲,整个人写满一个词儿——忧郁!
右边那人一袭黑衣,红巾绕颈,身姿姣好,面若桃花,顾盼神飞,眉目之间也张狂着一个词儿——色狼!
“美人,别再做无谓的挣扎了,你就从了我吧!”黑衣男子的声音慵懒中透着优雅。只见他双手抱胸而立,看似随意轻佻,却隐隐浮现势在必得的霸气。
嗯,果然是狼中极品!我暗赞。
“好啊!你过来啊!”明明咬牙切齿,却极尽妩媚。
我瞪大了双眼,好熟悉的语气!
黑衣男子眼神一闪,唇角微勾,脚下并无丝毫迟疑走向蓝衫少年。有意思!
几乎同时,两道银光闪现,交错,乍分,对峙。
蓝衫少年的脸上漾起可疑的红晕,细细的汗珠布满额头。
咦,欢情!这种媚药可是养颜圣品哪!据说爷爷当年吃得最多的便是这味药,整整六个月才习惯它的药性,所以皮肤才如丝般柔滑。不算歹毒,然欲望一起,便极难抑制,浮燥难当,倒不会取人性命。一般这味药用于情人之间较多,纯粹助性。可这人用它来狩猎……是自信?还是……
黑衣男子轻叹一声,眼中滑过一丝不忍,淡得几乎看不见,
“何必忍得那么辛苦呢?人生苦短,该行乐时且行乐。”
蓝衫少年持剑的手微微一震,几乎把持不住,但见他神情决然,半点没有转圜的余地。看样子,再逼下去会出人命,那可不好玩。
够了。
我向古天乐挥了挥手,迅速奔向一边。
古天乐果然不负我望,首次显示出它的王者风范,反向跃上离二人不远的小丘,仰天长吼。
二人虽觉有异,却怎么也没料到出现的是一头猛兽,均是一惊。
古天乐吼完,不待那二人反应,扭身窜入草丛,不见踪影。奸诈!
二人刚松一口气,顿觉背后异动,双双回头,等待他们的自然是我早已搭在弦上的箭。他们的表情真可爱!我的唇角居然弯了弯。
嗖——
黑衣男子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