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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
“当老师时就讲这一段吗?”
“是。我给某高中代过一段时间的课,恰好就是讲这一段历史。在大学里也代过一个学期的课,也是讲这个。因为我自己读的比较细,也做了不少考据和研究,所以还算是不负使命。”
金夕仁挠挠头,“你是不是喜欢宋朝这个宋代。”
“是。大宋王朝是一个相当精彩的朝代,很辉煌。”
“不对,唐朝才是最辉煌的朝代吧。”
屈展卷笑着摇头,“没错,唐朝是一个很辉煌的朝代,贞观之治,开元盛世,正是因为有了唐朝所打下的良好的基础,所以宋朝才成为中国历史上国民生产总值最高的朝代,而且科技是发展的最好,成果最多的一个朝代,不论是科技、文化、教育还是军事,各个方面都发展的相当好。”
“可是我总觉得宋朝比较弱,你看蒙古……”
注意到屈展卷讶异中带着赞赏的眼神,金夕仁急忙停下来,“我说错了?”
“没有。那只是一部分。”
“哦。”金夕仁应着,“你为什么会对宋朝历史感兴趣?”他又想到了问题。
屈展卷露出怪怪的笑容,“因为我很小的时候,看的第一本武侠小说,就是讲宋朝的。”说及此事,屈展卷的表情羞涩起来。
金夕仁凑过来,“哪一本,什么武侠小说?谁写的?”
“《射雕英雄传》”。
金夕仁兴奋地坐过来,“我也看过,我也看过,写的很棒啊。”
“我看的第一本就是射雕,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所以从初中起,就特别留意有关宋朝的历史,专门找各种相关著作来看,包括像《史记》那样正统的史书,或是人物传记,还有文学作品选集什么的,慢慢就开始深入研究了。”
“你比较喜欢哪了个人物?郭靖还是谁?”
屈展卷笑答,“我没有特别喜欢的人物,金先生笔下每一个人物都很有特点,不相同,但很真实,每人个人物都有优点缺点,人物具备矛盾性和争议性。我觉得,这样才是真实的人物。那种高大全的形象一点也不真实。”
金夕仁点点头,“这样啊,我比较喜欢黄药师。”
“嗯,东邪,不错。”
“怎么?”
“我以为你会喜欢黄蓉,聪明活泼又漂亮。”
金夕仁大力摇头,“才不会,她太有心机了,我不喜欢,我喜欢简单一点的,像双儿那样的就好。”
“是,双儿不错。”
金夕仁看着屈展卷,目光变得很温柔,伸手放在屈展卷肩头,“我喜欢你。你很温柔,对我很温柔。”
屈展卷不动声色地拨开金夕仁的手,“说过多少次了你不要误会。”
金夕仁不屈不挠地又蹭过来,整个身体吊在屈展卷身上,“我没有误会,你肯定还是有一点点喜欢我的,”说着,他用姆指和食指比出一点点的样子,“你肯定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的。”
“为什么?总要给我一个喜欢你的理由?”屈展卷问道,黑色的眼睛清澈如水。
金夕仁牵起嘴角,露出一个带着诱惑力的笑容,“因为我长得帅。”
屈展卷一愣,随即笑着摇头,“我可不觉得,告诉你,我一点也不比你差。”
金夕仁抱住屈展卷的脖子,两人的鼻尖相距不过一寸的距离,“我知道,我看的见,所以,你更加吸引我。我已经完全被你迷住了。你,什么时候,才会被我迷住?”
屈展卷挣脱开来,语调平静,表情也平静,“我想我不会。”
“我不信。”
“收起你那莫明其妙的自信,信不信是你的事。”
抬手抚了一下肚子,金夕仁皱着眉,“我饿了。”
“不要吃了,保持身材。”
“我不用。你去煮。”说着,金夕仁开始拉扯屈展卷的衣袖。
“太晚了,不要吃东西了,不太好。”
“可是很饿,肚子饿很痛苦。”
听着金夕仁夸张的表述,屈展卷无奈地笑,站起来。
金夕仁突然提议,“不如我们一起出去吃饭?”
“出去?”
“是,我们一起去吃夜市。”金夕仁兴奋起来,一副跃跃欲试的姿态。
屈展卷歪着头,看着金夕仁,“你,能吃夜市吗?”
“为什么不能?”
“你不怕被认出来?”
“应该不会吧。”
看看金夕仁流露出来的熟悉的笨笨的表情,他现在的表情和在广告中、电视电影中那极具帅气的迷人表情完全的不同,屈展卷露出宛如兄长般的微笑。
“这样好了,我们去夜市买宵夜回来吃,你觉得怎么样?”
金我夕仁大力点头,“好。”
屈展卷开车带着金夕仁来到宁静路上的夜市,冬季的夜市收市较早,但是时间还不到午夜,人仍然是有的,还算热闹。
将点好的海鲜炒饭打包好,屈展卷发动车子。
金夕仁戴着渔夫帽和宽边的眼镜,夜幕中,街灯下,还真没有人认出他来,金夕仁乐得东瞧西看。
车驶过一处超市,金夕仁叫起来,“展卷,停一下停一下,我要买点东西。”
停好车,两个人一起走进超市。
超市里几乎没有人,金夕仁大大方方地走在一排排货架间,乐滋滋的。
“你要买什么?”屈展卷问。
“嗯,啤酒,还有,看到需要的就买。”
两个人并肩在货架间穿行,金夕仁把看中的啤酒放进推车里。
屈展卷想到自己也可以买点生活用品,于是也开始在商品间浏览起来。
走着走着,金夕仁似无意地,手指碰到屈展卷的手,屈展卷只注意寻找自己要买的东西,没有留意到。慢慢地,金夕仁伸手轻轻勾住屈展卷的手指,起初只是一只,然后是两只,最后,他成功地与屈展卷十指紧扣地并肩而行。
屈展卷的手掌很温暖,握住,很给金夕仁一种可以依靠与依赖的安全感,他留恋手中的感觉,不想放开。
不知什么时候,屈展卷猛然注意到了,眼睛看着货架,手上却轻轻地把金夕仁甩开。
望着屈展卷独自向前的背影,金夕仁心头涌动起一丝丝的酸楚与委屈,他总是这样折磨他,在他以为可以拥有的时候,就把他推开。
注意到屈展卷的视线看不到自己了的时候,金夕仁迅速走到超市内的某处,从架子上取了一样东西,扣在掌心里。
结帐时,金夕仁刻意让屈展卷先结帐,自己慢吞吞地跟在后面出来。
回到金夕仁的家,吃过饭,金夕仁又开啤酒来喝,同时也递给屈展卷。
挡不住金夕仁的磨缠,屈展卷也喝起来。
两个人一边看午夜的娱乐节日一边喝酒,看到可笑处齐齐大笑。
就这样,啤酒一罐一罐地被消灭掉,直到把全部的库存都给清掉了。
看着地上一排排整齐的空罐,屈展卷笑着摇头,“还好不用上班,喝成这样子。这样不好。”
“你醉了吗?”金夕仁靠在屈展卷的肩上问。
“为了证明我没醉,我决定承认,我醉了。”屈展卷并没有真醉,但是喝的多了,的确是有点朦胧起来。
金夕仁嘻笑不止,“你这什么回答?”
“通常喝醉了人的都说没醉,而没醉的人就一定会说醉了醉了,所以,为了证明我没醉,我就承认我醉了。”
金夕仁凑得更近,两个人几乎脸贴脸,眼前放大的帅哥俊脸让屈展卷不由想后退。
“真的,醉了?”金夕仁吐字都不清楚了,目光迷离,褐色的大眼睛水光潋滟,唇边一抹邪邪的笑意。
“嗯。”屈展卷点头,伸手扶住金夕仁的肩,“你也醉了,我扶你去休息。”
金夕仁晃着脑袋,无力地靠在屈展卷身上,嘴里咕哝着,“我才没醉,这点啤酒算什么?算什么?咱们再喝,再喝……”
把金夕仁扶进他的卧室,屈展卷让金夕仁躺下来。
金夕仁的床是一张复古式样的大床,金属质地,靠着墙还有带着花纹的床栏,厚床垫很有弹性,铺着名牌的寝具,一只大枕头足有床那么长,说是一个,其实两个人都能枕。
放金夕仁躺好,又帮他脱掉鞋子,屈展卷站起身打算走开。
突然,看起来已经昏昏沉沉的金夕仁,停止了听不清的咕哝,伸手一把将床边的屈展卷抓住。
屈展卷站定,回头,“仁,怎么了,是不是想喝水?”
金夕仁仰起头,一手拉扯着衬衫的领子,把扭扣一个个解开,一手抓着屈展卷不放。
屈展卷弯腰,趋近金夕仁,“怎么了,不舒服,是不是想吐,我扶你去洗手间好不好?”
已将衬衫扭扣全部解开,露出胸膛的金夕仁半坐起来,看着屈展卷,“不是,不是想喝水。”
“那想什么?”
“嗯,想……”一只手弄乱自己的头发,金夕仁突然发力,猛地将屈展卷一拉,粹不及防的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