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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风了,气温似乎又冷了不少,陈碧溪小盆友很应景的打了个响亮的喷嚏,阮心洁抱着她回屋,叶晨抱起儿子跟在后面。
小家伙对这个新搬来的地方显然很好奇,转动着漆黑的眼珠,在妈妈怀里扭捏着,意思是还不想回去。
叶晨伸出手,轻轻的点了点他的小鼻子,宠溺道:“臭小子,这个妈妈可不会依着你,生病了,可是要去医院打针的。”
基因真的是种很神奇的东西,长的明明像自己,心思却是像极了某个男人,根本不为她的威胁所动,在他憋足了劲,再次嚎哭时,叶晨彻底折服了,“臭小子,那再玩一会儿。”
竖起食指,“就一会儿,我们就回去。”
小人儿自然是不会回答她的,不过小嘴却是一咧,一道晶亮的哈喇子直接落到叶晨的脖子里,叶晨拿出手帕擦了擦,“臭小子。”
叶晨把儿子的衣服又裹了裹才再次在花园里溜达,她的手机就是在这个时候响的,因为她在走,小家伙异常乖巧,叶晨没看号码,按下接听键后,直接放到耳朵上,“喂……”
电话那头,有几秒钟的沉默,就当叶晨以为打错了,打算挂电话时,嗓音暗哑的声音已经传了过来,“叶晨,是我。”
叶晨只觉得这个声音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听到过,皱起了眉头,“你是谁?”
“城南的疯人院,如果你来了,我会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如果你不来,我相信你一定会后悔。”电话那头的人,忽然阴测测地笑了起来。
叶晨也终于想起这个声音为什么耳熟了,“紫薇!”这个名字脱口而出。
“来吧,我等你,结果保证让你惊喜,记住了千万不能让别人知道你来,不然我可不会告诉你周维可去哪了。”
叶晨张张嘴,还想说点什么,那头却已经挂了电话,听着传到耳边的嘟嘟声,叶晨眉头拧成了一团。
看妈妈一直站着不动,他不能欣赏到更多的美丽夜景,凌旭泽小盆友不满的扭动起来,这个时候,叶晨哪里还有心思照顾到他的心情,抱着儿子大步朝别墅主楼走去。
朱凤凤亲手做的甜品,叶晨走进来时,刚好出锅,她招呼着叶晨过来吃,这才发现叶晨的脸色有点不对,“晨晨,你怎么了?”她伸手摸了摸叶晨的脸。
叶晨笑着摇头,“我没事。”
“来尝尝我新做的脆皮双奶。”朱凤凤对自己的厨艺颇有信心,这可是她进厨房培训班以来学的最好的一道菜。
叶晨满脑子都在回想着紫薇的话,什么秘密,什么周维可真正的去向,难道说……事实的真相并不是她眼前看到的这样。
朝凌漠看去,牙齿不禁打了个寒颤,这个男人又骗自己了吗?
朱凤凤听到咯咯声,不由好奇,“晨晨,你很冷吗?”
叶晨收回放在丈夫身上的目光,淡淡道:“有点。”
好久都没这么开心了,在场的男人都喝了点酒,叶晨吃好朱凤凤惊艳四座的甜点后就抱着两个孩子回房了。
哄两个孩子睡着后,叶晨洗好澡也躺在了床上,瞪大眼睛全无睡意,她睡不着,一方面的确是因为换了新环境,她要适应;另外一方面绝对是和紫薇的电话有关。
已经有了两个可爱健康的孩子,叶晨真的不想再去质疑凌漠什么。
她真的很珍惜眼前的幸福,一点一点都不想去破坏分毫。
可是……紫薇的话却是再次跳到了脑海里,口齿那么清楚,思绪那么的敏捷,怎么都不像是个精神出了问题的人说出的话。
叶晨就是在去和不去之间纠结着睡了过去的,孩子们有月嫂和保姆轮流照顾着,现在晚上基本已经不用她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房门被人推开,一阵带着微微酒酣的气息拂面而来,床上人睡的并不踏实,所以当黑影俯身下来亲她时,她已经睁开了眼睛。
和刚刚睡醒的大脑一样,没休息好的大脑同样也有几拍的滞后,在黑暗里,叶晨瞪大眼定定看着放大在眼前的俊脸。
认识他四年了,毫无疑问,不管是上天还是时间,对他都是偏爱的,给了他这番倾世的容貌,却没让他留下一丝岁月的感觉,他依然风华绝代,在这样伸手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却深深刺痛叶晨的眼睛。
她舔了舔干涩的嘴唇,莫名其妙地就开始紧张,“他们都走了?”
男人喝了不少的酒,拂到脸上的气息都带着熏人的酒味,声音有些沙哑,“嗯。”
叶晨从床上坐起来,在黑暗里,看着自己的丈夫,她决定再博一次,“凌漠,那封信真的是维可写的吗?”
那写字虽然看着是周维可的笔迹,但是,要找人模仿起来,真的是太容易了。
黑暗里,叶晨看到自己丈夫的眼睛宛若天边最亮的星星一样,释放着琉璃般的色彩,他漫不经心地嗯了声,就楼上妻子的腰。
现在的她,只穿着棉质的睡衣,本就秀丽的脸,更是莹白的像块玉,可能是最近的日子实在是过的太幸福,她比怀孕时胖了不少,皮肤光滑的像是刚拨出壳的鸡蛋。
男人心里又是一个悸动,俯身就亲了上去,叶晨微微的挣扎,男人却像个孩子一样噘起了嘴,然后干脆躺下去,把本坐着的女人也顺势拉了下去。
又是一番缠绵,叶晨力气抵不过他,到最后,其实自己也沉沦了,酒醉后的男人安安静静的睡在一边,叶晨却是睡意全无。
侧过脸看着同枕在一起的男人,睡着后的他,敛起了白日里所以的锐芒,恬静的像个孩子般。
叶晨伸出手,轻轻的摸过他的眼,他的鼻,他的唇,白皙的手指,最后柔柔的停在他的下颌上。
有件事,叶晨一直没告诉过他,其实相比他精致绝美的五官,叶晨更喜欢他的下巴,刚毅中带点柔和。
隔壁的婴儿放传来细微的声音,看样子是小家伙饿了,叶晨收回手,去浴室里清洗好,就穿上了外出的衣服。
她下楼时,刚好和拿着奶瓶上来的月嫂碰了个正着,月嫂看她穿成这样,就知道她要出去,不由问道:“凌太太,你这是要出去吗?”
叶晨朝她手里的奶瓶看去,“嗯,麻烦你等会给凌先生泡杯茶过去。”
月嫂哦了声,虽狐疑还是没多说什么,再次看了叶晨的背影一眼,就朝婴儿房走去。
一般人家用月嫂,都不过一个月,顶多的也超不过双满月,而她在凌家待了四个多月了,为了能继续在这里待下去,拿比白领还多的工资,自然也更懂处事之道。
……
别墅区虽然在位居城市的最中心,白天看来闹中取静的优点,到了晚上,就变成了缺点。
雕花镂空的白色路灯坐落在路的两边,发出昏昏暗暗的薄光,如果浪漫的诗人看到了,必然会说朦胧,但看在叶晨这样本就胆小的人眼里,就是诡异。
稀薄的月色,透过同样疏稀的树叶,落到干净的柏油路上,点点光亮,有点像人伤心时洒落的眼泪。
叶晨加快了脚步,只希望走出这里的私家车道就能看到出租车。
走夜路最怕的是什么,答案很明确,无非就是自己吓唬自己,叶晨眼下就在干这件蠢事,老感觉身后有脚步声不紧不慢的跟着她。
她快它也快,她慢它也慢,可是当叶晨猛然回头,却又发现身后出了自己被拉长的身影,什么都没有。
叶晨在年幼时,曾经听说过一个壮胆的方法,那就是边走边唱歌,她虽说不上五音不全,唱出来歌,却也断然是不好听的,这不,她才哼了半首不到,身后就响起了扑哧的笑声。
那是个男人的声音,再怎么清清爽爽,悦耳动听,在这午夜十分响起,终究还是很吓人的。
叶晨顿足,转身,动作如行云流水般,利索干净,丝毫不拖泥带水,两声尖叫几乎是同时响起,持续了几秒钟,又同时结束,路灯下正站在一个唇红齿白的年轻男子。
借着不算敞亮的灯光,叶晨目测他也就二十三四岁的样子,不过,那脸雪白雪白,毫无一点血色,看在眼里,实在是渗的慌。
同样的,叶晨披头散发的模样,也把那个男人给吓了跳,他拍着胸脯,脸上做出极其夸张的表情,“你是人?”
叶晨朝他翻白眼,“你不是人。”
前者用的是反问句,后者用的是肯定句,不仅肯定了,一并着还骂人了。
男子放下捂在胸口的手,扭着腰肢款款朝她走去,“真看不出来,你这丫头,嘴巴还挺厉害,骂人不带脏字的。”
叶晨也不怕了,停止后背看着他,“是你先骂我的。”
男子挠挠头,看着叶晨的眼睛,作恍然样,“呵呵,刚才是误会,哪里有姑娘家的这么晚还出来散步的,我还以为……”
“以为什么?”叶晨眼睛瞪地溜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