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欢,皆为人情所必至,能使人哭,能使人笑,能使人怒发冲冠,能使人惊魂欲绝;即使鼓板
不动,场上寂然,而观者叫绝之声,反能震天动地”。他们都强调了文艺作品中的情感因素对
读者、观众的强烈感染作用。
艺术与冷漠是不相容的。强烈的情感,是艺术的基本特点之一。作者只有具有强烈而真挚的
感情,才会在写作中有“泪迸肠绝之笔(金圣叹《西厢记·酬简》批语),才会其哭也有思,
歌也有怀。而没有真挚的感情,就不可能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如李贽所说,其感人最多只能
“达于皮肤骨血之间”,而不可能深入“人之心”(《杂说》)。至于象黄宗羲所说那种“乾啼湿
哭,总为肤受”(《缩斋文集序》)的作品,则是根本感动不了读者的。这是中外文学发展的共
同的经验和规律。这一点,在西方后来的文学理论中也越来越受到重视,许多艺术大师如狄
德罗、歌德、雨果、雪莱、缪塞、托尔斯泰、屠格涅夫等对此都是十分强调的。
发愤说与境界说 与缘情说相联系,在中国古代文论中还有两个富有特色的论点,其一是最
早由司马迁提出来的发愤说,即认为只有出于愤激的感情才有可能写出感人的优秀的作品。
这一观点对文学理论和文学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不仅为后世许多理论家所接受、提倡和
发挥,而且激励了许多在现实生活中有着不幸遭遇的作家发愤写作,从而产生了许多优秀作
品。其二是从魏晋以后由强调情景(或“缘情体物”)交融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境界说,后来成
为中国古代文论中最富有民族特色并在各种艺术形式(诗、词、绘画、小说、戏曲)中影响最
大的艺术理论之一(见意境)。
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中对于情感的强调,反映在创作上虽然也出现过如一些感情低下、消极的
作品,因此遭到后来有些人的讥贬,如清人汪师韩斥其为“不知理义之归也”(《诗学纂闻》);
但是,由于封建社会中礼教政治对于人们正常感情的压抑和扼杀,特别是宋明以后理学对人
们思想感情的禁锢,许多理论家和作家强调自由抒发情感,又往往具有很强的反封建礼教的
作用。李贽、汤显祖、徐渭公安三袁、郑板桥、曹雪芹等人的理论和创作;都反映了这一点。
李贽就曾大力反对封建“教条之繁”对于人的个性的戕害;反对对不同人的情感、个性“强而
齐之”(李贽《明灯道古录》),反对以礼教教条如“止乎礼义”之类来“矫强”人的自然的
性情,他指出:“盖声色之来,发于情性,由乎自然,是可以率合矫强而致乎?故自然发于情
性,则自然止乎礼义,非情性之外复有礼义可止也。惟矫强乃失之,故以自然之为美耳,又
非于情性之外复有所谓自然而然也。……有是格;便有是调,皆情性自然之谓也。莫不有情;
莫不有性,而可以一律求之哉!”(《焚书·读律肤说》)他要求个性和情感从封建教条束缚下
解放出来,这对历来儒家所强调的“发乎情,止乎礼义”,“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诗大
序》),实际上是一种尖锐的反驳。这类观点,是中国古代文论中富有民主性的精华。
风教??返回目录
中国古代关于诗歌社会作用的一种说法。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统治阶级对于文艺的功利主义
要求。最早提出这一说法的是《毛诗序》(见《诗序》)。
《毛诗序》归纳《诗经》十五国风的社会作用及其特点说:“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
以化之。”这里的“风”;包含本源、体制、功用三重意义;就本源讲;它发源于古人认为音乐
是模拟大自然风声的结果;如《国语·周语》:“瞽帅音官以风土”、《吕氏春秋·仲夏纪·古乐》
篇:“帝……乃令飞龙作效八风之音”,引申而为各地方的民谣,如《左传·襄公十八年》师
旷所说的“吾骤歌北风;又歌南风”;“北风”、“南风”即指北方和南方的歌谣,从《诗经》
中的《国风》,就是指的当时各国地方的歌谣。从体制方面说,“风”即风诵吟咏,如《论衡·明
雩》篇所说:“风乎舞雩;风,歌也。”从其功用讲,则是“风教”。孔颖达《毛诗正义》:“微
动若风,言出而过改,犹风行而草偃,故曰风”。“《尚书》之‘三风十愆’;疾病也;诗人之四
始六义,救药也。”即诗之美刺是一种改良政治“疾病”之“救药”,背出而合训。同时,“风
教”又包括两方面的要求:一是指诗人创作的诗歌,在流行中对人们起到感化作用。如《毛
诗序》说:“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毛诗正义》说:“诗人览一国之意以为己心;
故一国之事系此一人使言之也。但所言者;直是诸侯之政,行风化于一国。”即指诗人创作的
诗歌应在社会生活中起到教化作用。二是指统治阶级的“上”对于“下”的教化,如《毛诗
序》说:“上以风化下。”《白虎通德论·三教》说:“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即认为
在“上”者应运用诗歌教化“下”民。“风教”是通过诗歌的具体感人的特点(感动、感化等)
实现的。《毛诗序》强调说:“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对诗歌的教化力量作了高
度的估价。这就是在封建社会中长期流行的“风教”说,它对封建社会的诗歌及诗论发生过
很大的影响。
美刺??返回目录
中国古代关于诗歌社会功能的一种说法。“美”即歌颂;“刺”即讽刺。前者如《毛诗序》论
述《诗经》中的《颂》诗时所说“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后者如《毛诗序》
论述《诗经》中的《国风》时所说“下以风刺上”。先秦时期,人们已开始认识到诗歌美刺的
功能。如《国语·周语上》记载召公谏厉王时所说:“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而
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献诗”而供天子“斟酌”,就是由于其中包含着美刺的内容。
其他如《国语·晋语六》及《左传·襄公十四年》、《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中也有诸如此类
的记载。《诗经》中也保留着一部分刺诗。到了汉代,以美刺论诗,成为一种普遍的风尚。清
人程廷祚指出:“汉儒言诗;不过美刺二端。”(《诗论十三再论刺诗》)说明汉儒评论诗歌,大
都是从美刺两个方面着眼的。在封建专制主义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统治者在提倡美诗的同时,
认识到刺诗也是帮助他们“观风俗,知得失”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加以倡导,并主张“言
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表现了一定的政治气魄。但他们从维护统治者尊严和维护封建礼
治出发,又对刺诗作了种种限制,如强调“主文而谲谏”、“止乎礼义”等,这就使得刺诗的
功能并不能得到真正的发挥。《毛诗序》在谈到“美刺”时;还谈到所谓“正变”;大体以美诗
为“正”,以刺诗为“变”,可见在汉儒的心目中,是把美诗作为正宗,把刺诗作为变调的。
但在历代诗歌创作实践中,那些为统治者歌功颂德的美诗,绝大多数并没有多大价值;真正
有价值的,倒是那些揭露、批判现实的刺诗,正是它们,构成了中国古代诗歌的优良传统。
赋比兴??返回目录
中国古代对于诗歌表现方法的归纳。它是根据《诗经》的创作经验总结出来的。最早的记载
见于《周礼·春官》:“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后来,《毛
诗序》又将“六诗”称之为“六义”:“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
五曰雅,六曰颂。”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对此解释说:“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
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
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今人普遍认为“风、雅、颂”是关于《诗经》
内容的分类;“赋、比、兴”则是指它的表现方法。
“赋、比、兴”之说提出后,从汉代开始两千多年来,历代都有许多学者进行研究和论述,
但在具体的认识和解说上,一直存在着各种分歧意见,众说不一。
汉代对赋、比、兴的解释 汉代解释“赋、比、兴”最具有代表性,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
的是郑众和郑玄两家。郑众说:“比者;比方于物……兴者;托事于物。”(《毛诗正义》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