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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毒于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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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说的〃礼〃是指〃礼节〃、〃礼让〃吗(1)   
  文/唐唐 
  《于丹〈论语〉心得》的第47页,引用了《论语·子罕》中的一段话:“子见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过之,必趋。”于丹这样解释: 
  孔子很重视日常生活中的礼节。他尊礼,守礼,行礼,并不是做给别人看,而是一种自我修养。 
  此外,在第89页于丹是这样解释“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哂之”一句的: 
  问到这个问题,老师不能不说话了,他说:“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哂之。”治理一个国家最核心的东西是讲究礼让,可是子路的话一点都不谦虚,所以笑笑他。意思是说,要以礼制去治理一个国家,首先你的内心要有一种温良恭俭让,这是一个起点。你看子路说话的时候那么草率,抢在大家之前发言,说明他内心缺乏一种恭敬和辞让啊。 
  两段文字,就有两种说法,一开始于丹认为孔子尊的礼是“礼节”,是“一种自我修养”;其后又提出“为国以礼”的“礼”是“礼让”。在于丹的笔下孔子成了任人打扮的 
  新娘,孔子所说的礼,到底指的是什么呢?看了于丹的书,读者无法得到明晰的答案,反而变得更加迷惑不解。 
  事实上“礼”是孔子思想的核心观念,不理解“礼”的含义,我们很难真正了解孔子和他的思想,也难以真正读懂《论语》。 
  东汉许慎去古未远,我们先来看看他在《说文解字》里是如何解释“礼”字的: 
  NB337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豊亦声。 
  许慎认为“示,神事也。”,就是说示字与祭祀和鬼神有关。豊字,本指古代祭祀用的礼器。礼字从示从豊,豊亦声,许慎的意思是说,礼与祭祀和鬼神之事有关,含有通过祭祀神灵以求神灵降福庇佑的意思。 
  许慎对“礼”字的解释与孔子的观念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从《礼记》、《左传》等典籍的零星记载看,孔子主张的礼是起源于天道的。 
  《礼记·礼运》引用孔子的话说: 
  “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诗》曰:‘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是故,夫礼,必本于天,毅于地,列于鬼神,达于丧、祭、射、御、冠、昏、朝、聘。” 
  《礼记·礼运》还记载有与此相似的孔子的言论: 
  “夫礼必本于大一”;“夫礼必本于天,动而之地”。 
  类似的说法还见之于《左传·文公十五年》: 
  “礼以顺天,天之道也。” 
  孔子所处的春秋末期就文明的发展程度来说,类似于人的孩童时代。对于小孩来说外面的世界总有太多的未知,因此小孩总是喜欢问一些在大人们看来天真可笑的问题。小孩问了,大人已知的当然会给一个明确的答案,但是对于孔子时代的先民来说,很多的未知可能一时无法找到正确的答案,于是人们对未知由好奇变成了恐惧和敬畏,认为在冥冥之中有天意在决定着一切。不管是锦衣玉食的贵族,还是贫病交加的底层民众,都逃不过生老病死的轮回,在这一点上一切众生都是平等的。对未知的敬畏感,对死亡的恐惧感,对个体命运的无力感,促使当时的人们相信有万能的天神主宰着人世的一切。 
  孔子以当时人们最为敬畏的“天”为载体,提出了自己的治世理论,他认为“天”是人世间的最高主宰,礼是“本于天”的,先王要顺应天意加以运用,用来管理“人情”,克制人的不合理欲望。离开了礼,圣人也无法治理社会,天下百姓更是不知所从。从这里可以看出孔子所说的“礼”,其实就是孔子主张的一套符合统治者整体利益的行为准则,推而广之,在社会生活中,“礼”可以表现为由于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而形成的“礼节”。 
  既然“礼”是一套符合统治者整体利益的行为准则,那么其具体内容包括些什么呢?正如孔子所说的: 
  “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婚姻疏数之交也。”(《礼记·哀公问》) 
  首先,“礼”是一套等级制度,社会上不同的人,按照礼的要求都能明确自己的定位。这段话说的是,没有礼就没有办法辨别君主与臣民、上级与下级、年长的人和年幼的人之间的地位差别;没有礼就没有办法区别男人和女人、父亲和儿子、哥哥和弟弟之间的亲属关系,没有办法区别婚姻关系和朋友关系。 
  可能有人马上会想到,正是这套封建礼教,曾经造成了许多人间悲剧。汉代乐府诗《孔雀东南飞》讲述了“刘兰芝”和“焦仲卿”的爱情悲剧。刘兰芝,出嫁前是一个知书达礼的闺秀: 
  十三学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 
  出嫁以后,谨守封建礼教对女性的要求,每日辛勤劳动: 
  夜夜勤作息,三日断五匹…… 
  但在封建礼教上升的东汉末年,这样一个聪明能干、温顺贤良、知书达礼、千年难得的五星级“媳妇”,却被婆婆认为不守“妇道”。她到底犯了什么错误呢?原来只不过因为聪慧而多了一些主见,因为爱而漠视“夫贵妻荣”的观念,拒绝兄长逼她嫁给“足以荣汝身”的“第五郎”。放到现在,她这些不能宽恕的“缺点”,还能说是缺点吗? 
  类似的悲剧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可谓数不胜数。但是这是孔子的错吗?我们知道,任何真理离开它所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就可能变成谬误。孔子所主张的“礼”,根本目的就是要调和当时的社会矛盾,起到中和作用,也就是要达到和谐的境界。《论语·学而篇》: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这段话指出了“礼”与“和”之间的辩证关系。儒家的礼治观点,就是要人们在遵守礼法的前提下和睦相处。一方面主张“礼之用,和为贵”,“和”是“礼”目的;另一方面又认为,不讲原则,为“和”而“和”,不以“礼”来进行约束,也是不行的。用这一主张来处理人际关系,就是既要团结,家和万事兴,和气生财;又要坚持原则,不能搞庸俗的一团和气,吹吹拍拍。 
  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孔子的“礼”并不是后世被封建王朝御用文人异化的“礼教”。那些礼教悲剧,不应该要孔子来“埋单”。 
  作为孔子思想的继承人孟子已经开始宣扬“男女授受不亲”的教条,但孟子还是知道变通的,《孟子·离娄上》有: 
  “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意思是:嫂子落水了而不去拉,这就如同豺狼了。男女之间不亲手递接东西,这是礼法的规定;嫂子落水而用手去拉,这是对礼法的变通。 
  在孔子所在的时代,孔子提出“礼”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孔子生活于春秋末期,当时奴隶制度开始没落,封建制度开始兴起,诸侯国为争夺土地和财富,连年混战,民众备受压迫。不同阶层的贤者开始从不同的角度寻找救治社会混乱的良药。 
  正如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借他的戏剧《间隔》里的男主人公的口所说的:“他人即地狱。”萨特认为,我们在现实中常常身不由己,这个阻碍就是“他人”的目光。“他人”的目光是可怕的,它肆无忌惮的干预我的选择,使我在选择的时候犹豫不决,甚至被迫做出我本不希望的选择。 
  也就是说个人处在人群中,总要与一定的社会关系相联系,这就必然受到他人的限制。个人的欲望越强烈,人与人之间的限制就越多,尤其是在孔子那样一个时代,国王和贵族的欲望越膨胀,民众的生存空间就被挤压得越厉害,当挤压达到一定的极限、民众的生存都有困难的时候,国家的变乱就会发生。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孔子提出了“以礼治国”,《礼记·经解》也载: 
  “有治民之意而无其器则不成。礼之于正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圆也。” 
  《礼记·仲尼燕居》说: 
  “治国而无礼,譬犹瞽之无相与!伥伥乎其何之?譬如终夜有求于幽室之中,非烛何见?” 
  “礼”又是衡量一个国家治乱的标准,《论语·季氏》中有: 
  “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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