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1957:新湖南报人-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凭报社〃专案小组〃提供〃定案材料〃,报社领导会认定我已构成现行反革命犯罪,于1960年6月13日在报社礼堂召开近百人的干部、职工大会,宣布将我逮捕〃法办〃,给我戴上手铐,押上囚车。我的同案人段汝雯,宣布送劳动教养。黄健则遣送回长沙县农村老家,监督劳动(黄健因贫病交加,不久就死了)。     
我被关押在看守所整整一年,只有预审员预审过一次。到1961年6月21日才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开庭审讯。按程序,应先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可我一直未见到〃起诉书〃,也没有见到检察院官员。法院第一次审理时,把检察院的〃起诉书〃交给我补看。我边看边发抖。因为〃起诉书〃是按报社提供的〃定案材料〃一字不改地照抄的,指控我〃拉拢人、联络人,组成30人之多的反革命集团〃,目的是〃推翻人民民主专政,建立资产阶级政权,复辟资本主义。〃而且〃情节极其恶劣。〃我下意识地摸摸后脑壳,知道这种〃情节极其恶劣〃的罪行如果成立,最重可判处死刑。我非常后悔在报社〃反省〃期间胡乱认罪,现在到了法院,再不反驳,说不定脑袋掉了,还不知道是怎么掉的!     
我试探地向法官提出:可否提出我的意见?法官点头表示同意,我这才斗胆向法官说了个〃不〃字。我以十分诚恳的态度说:〃指控我组织30人之多的的反革命集团,根本没有这回事,请法院派人认真调查核实。〃     
到第二次开庭,报社派两个人当〃人民陪审员〃(其中一个就是〃专案小组〃的Z某某),坐在法官身旁。这次是正式宣判。从法官宣判中,我听出〃罪行〃部分略有修改,如〃反革命集团〃多处只说是〃形成小集团〃,原先肯定我是搞〃资本主义复辟〃,后改为〃企图复辟〃资本主义。     
这样我没有被判处死刑,而是5年有期徒刑。法官宣判时没有说明根据什么法律,第几条,第几款给我判刑,只是笼笼统统地说:〃本院为严肃国家法律,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特依法判处蓝岗为有期徒刑5年,强制劳动改造。〃这说明当时判刑,〃依法〃也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伸缩性。但不管怎样,作为现行〃反革命〃犯,判刑5年,我不敢再有异议了。    
刑满后,为何还把我当敌人跟踪追击?      
判刑后,我被正式投入劳改农场(岳阳县城陵矶农场和建新农场),接受劳动改造。正是过〃苦日子〃时期,我这个知识分子出身的〃反革命犯〃,与一些土匪、强盗、杀人犯、强奸犯关在一起,在很难填饱肚子的情况下,每天要围进高墙,在看守员的枪杆子押解下,强制从事重体力劳动,身心所受创伤与痛苦,是可想而知的。     
在过〃苦日子〃时期,劳改犯人的伙食很差,最先每人每天还可以吃到8_两米〃双蒸饭〃,以后不得不改吃红薯、蚕豆和菜叶、蒿子粑粑。很多犯人由于营养不良,患了水肿病,熬不过的就倒下去了,被拖出去掩埋。我也因肺病复发,咯血不止,晕死过去,被送到了〃落气亭〃。其实我这是〃休克〃现象,没有死成。犯人每天的劳动,都是按规划布置的,包干到组,责任到人,劳动强度大。我幸好是搞〃自由劳作〃,先在果木组搞果木修剪,后到畜牧组搞放牛的事,否则我是无法度过劳改这一关的。     
到1965年年底,刑满释放,我拒绝留场就业,回到长沙与家人团聚。不久,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开始,我幸好摘掉了〃反革命〃帽子,只接受街道21种人的管制。开批斗会时,只要我陪斗,没有给我挂牌子游街。全家大大小小八个人的生活,全靠爱人在湖南医学院附一医院每月63。5元的低工资收入维持。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我经长沙市北区劳动服务站的介绍,到新河为长沙机制砖瓦厂挑土,做〃土伕子〃,或是到建筑公司当泥木小工,或是拖板车,搞运输。我还在长沙火车北站做过临时押运工,押运生猪到广州或福建龙岩销售,合起来每月工资不到50元,家里除了四个未成年子女外,还有一个年老的婶妈和一个患神经病并断了左腿的堂妹。后来,堂妹进了神经病院,婶妈就到医学院帮人家做保姆。     
到1966年年底,爱人下放到湘西大山区桑植县人潮溪公社卫生院当医生。我和四个未成年孩子,放弃长沙市户口,陪同前往。并在这个公社的塔坪大队邓家台生产队插队落户。     
我在高山区坚持天天出工,背篓不离身,和社员们一起,搞原始的〃刀耕火种〃,或是搞〃农业学大寨〃,开山、填田、搬岩石,在石头缝中种包谷……,劳动十分艰辛。每天工分收入按全劳动力10分底分一天的工分值为3角钱计算,我这个半劳动力,每天只有1角5分钱收入。到年底分红,我只得到几十元的现金,再分点包谷、红薯、土豆等杂粮,连全家五人的温饱也无法解决。     
虽然我们生活极其贫困,但精神痛快。因为生产队队员没有歧视我,不把知识分子当〃臭老九〃,还尊称我〃蓝伯〃。我有一次砍柴时,不慎跌入悬崖下的一棵大树上,全队人奋力搭救,把我救上来。我不习惯背背篓,总有人为我分劳或是为我想办法减轻负担。我没有什么报答他们,就买把理发用的推剪,义务为队员剪头发,或是备有信纸、信封,代写书信。彼此之间互相关照,我感到与劳动人民生活在一起,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在一年多之后,不知道为什么,我在那里出人意外地被宣布为〃管制分子〃,还通知我自带包谷到人潮溪公社武装部参加地、富、反、坏、右〃黑五类〃集训,集训期为半个月。后来我才得知,报社政治处(即原先的人事科)给桑植县组织部去信,说我不是下放人员,而是〃劳改释放犯〃(所谓〃劳改释放犯〃仍不能享受公民权利,而要当犯人看待),于是我被宣布为〃管制分子〃。我不理解,我刑满释放后,下放到高山区老老实实劳动,报社政治处为什么还不放过我,要把我当〃阶级敌人〃跟踪追击?我原在报社被整得够惨了,为什么我离开报社多年,还要通知我所在县、公社、大队领导继续整我呢?难道报社某些人对我有什么〃不共戴天〃的仇恨?(报社政治处Z某某,承认那个不知情的人,向桑植县组织部写过这信。)     
我在桑植县高山区劳动两年后,写信与家乡茶陵县平水公社把集大队乡亲联系,要求带四个未成年小孩回乡当社员,得到同意。我就带小孩自费远迁到家乡安家,直到1979_年平反冤案,调回长沙原单位。    
平反冤案后,为何要留〃政治尾巴〃      
熬过漫漫长夜,我所盼望的〃总有一天〃终于来临了。1979年底,我在茶陵家乡先后接到改正错划右派及平反反革命冤案的通知,并调回长沙湖南日报社,恢复原职原薪。     
这时我已58岁,年近花甲,而且一直体弱多病。为了补偿所耽误的损失,我带病延长了四、五年工作时间,并在这期间批准我的入党申请,还批准我从1944年起计算革命工龄。离体后享受抗日战争期间参加革命的特殊荣誉。这至少证明我不是〃罪状〃中所列的〃一贯思想反动,对党仇视与不满〃。     
我回到报社后,知道某些人事干部都已提拔,当了领导。他们曾经是〃蓝岗反革命专案审查小组〃成员,在〃以阶级斗争为纲〃时期,执行过〃左〃的路线,但他们顺应形势,改变态度,并肯在他们手上为我平反冤案,我还是觉得他们对过去所犯〃左〃的错误有悔改表现。     
到1984年,报社成立〃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小组〃,把错划案件的〃复查意见〃及平反冤案的〃结论〃,各复印一份交给我,征求我的意见。我看到这些复印件内容后大吃一惊。原来报社政治处在为我改正错划右派及平反〃反革命〃冤案中,仍给我留下个〃政治尾巴〃,说〃蓝岗虽未组织反革命集团,却有严重错误。〃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改判的〃平反结论〃中,沿引报社政治处书面意见写道:〃蓝岗过去对划右派不服,散布过错误言论,是属于思想认识问题,但并未组织反革命集团活动,故原以反革命判刑不当〃,显然给我加〃政治尾巴〃,说我有〃严重错误〃,是指我过去对划右不服,散布过错误言论。     
我在给报社〃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小组〃的回信中,指出落实政策工作不够彻底,要求再加审查,去掉强加的〃政治尾巴〃。报社政治处最后终于接受我的要求,并把去掉〃政治尾巴〃的结论,给我见面了。     
记得报社政治处Z某某为我落实政策时,曾对我说过:〃你不要以为给你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