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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披肩之谜-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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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想法透露给其他人知道。我要说的是,如果说他怀抱如此痛恶马可之心,并决定非杀了这无赖不可,为什么他不直接找枝手枪,开火打死他,就这么直截了当呢?这样不会有陪审团会判他有罪,尤其他若宣称这只是情绪失控,只是双方争执下的一时冲动,在如此情况下——」
  「这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埃勒里低声说,「依据一般的经验,人们总认为犯案犯得愈聪明,就愈不容易被侦破,但说真的,聪明的罪犯通常会把犯罪计划弄得复杂,于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也就愈容易出现失误。真正完美的犯罪啊!」他虚弱地摇摇头,「真正完美的犯罪,其实是找到个机会,在一条没目击者的暗巷里干掉个不知名的人,一点神奇花招也没有,每年,总有这样的完美犯罪发生——由一些智能在平均数以下的所谓杀人凶手干的。」
  接下来好几英里路两人皆不说话,仿佛西班牙角此地的巨大岩块有什么令两人作呕之处,他们几乎是夹着尾巴溜走,如同被追猎的犯人一般。惟一较愉快的一段告别话语,还是出自哈里·斯戴宾口中,当他们把车开到加油站补充燃料之时。
  「我认得戴维·库马,他是个好人,」斯戴宾平静地说,「如果我所听到的有关马可为人的事全属实,这郡里任何一个陪审团都不可能判他有罪,他现在就应该被放出来才对。」
  戴维·库马此刻在普恩塞特的郡监狱中,虽然还因暴风雨劫后余生的经历不自觉地发抖,但笑容十分平静。戈弗雷当然已找了东部所有最好的律师为他辩护。整个西班牙角一带因骤然降临的湿冷天气而显得没有一点生气。能算得上好消息的是,罗莎·戈弗雷又回到年轻的柯特身边,她的母亲也重返她父亲的怀抱,只有特勒一人依然——谦恭、谨慎且沉着自若。
  「你还没告诉我,」行车途中,法官直通通地问,「埃勒里,你是怎么完成破解这桩心智骗局的,或纯粹只是瞎猫碰死耗子碰上的?」法官用挖苦的眼神瞄着埃勒里,在他瞪回来时他又笑了起来。
  「才不是你说的这样!」埃勒里愤愤不平地回嘴,但马上又咧嘴笑了起来,回头羞怯地扫了一眼来时之路,「心理学吧……一切事情其实都那么清楚明白,从昨天晚上开始我就完全了然于胸,脑子里反反复复想的也是这些。我为什么那么倒霉,这个船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时候来?」
  「有关衣物失踪这点,你说到只有第五种可能是对的。」
  「哦,是啊,」埃勒里两眼平视道路,「凶手之所以拿走马可的衣物,道理很简单,因为他需要这些衣服。」——老绅士对如此简单的结论果然眼睛顿时睁大起来——「但为什么凶手需要马可这些衣物呢?因为他要穿,也就是说,很显然,他没穿衣服。这很诡异,但千真万确。那为什么凶手在杀了人之后才需要穿衣?也很简单——因为他要逃掉,在逃走的过程中他需要有衣服。」
  埃勒里摇摇手,颇苦涩的样子:「我一直忽略这个可能,只因为我一直看不出来,凶手为什么要拿走他全部衣服,独独留下披肩在现场。那件披肩按理说,事实也是,是所有衣服中最好掩人耳目的,凶手要拿就应该拿这件最容易遮掩自己的披肩才是——这披肩黑得就跟夜色一般,而且长度可从喉咙一样盖到脚踝——如果说他要这些衣服是为了穿着跑掉的话。事实来看,在杀人之后,凶手有尽快脱离现场的时间压力,若实在无法全拿,那他应该放弃那些他所拿走的——包括外套、衬衫,当然还有领带,以及长裤等等很费事的部分——简单捡了披肩就走人才是,最多加上皮鞋或者再加上内衣裤等等。然而,事实证明,他是在时间压力下仔仔细细拿走马可所有衣物不剩,独独留一件最方便好用的披肩!我别无他法,只能认定我所条列的第五种可能是错的,原因另有玄机。因此,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于是一直没再往这头想——可惜透顶。我始终陷入在迷雾中,一直到昨天下午马可太太的证言出炉,说明披肩在谋杀期间既没穿在马可身上,也不在现场所在的露台,这才把我拉回我的第五个可能——衣服的用处是穿了好逃离现场——一定正确无误。凶手不是不拿披肩,而是没披肩好拿。这就是为什么我一再强调,这披肩是整桩谋杀案最关键的东西,如果不能进一步得到披肩的相关资讯,这桩案件绝对无法解决。」
  「这么说我懂了,」法官思索着说,「但你如何想到戴维·库马身上去的,这我仍百思不得其解。」
  埃勒里暴躁地按着汽车喇叭,闪过一辆错愕不已的锐箭牌汽车:「这留后面再讲,我先说,凶手犯案时显然没穿衣服,这得找到原因,于是我问自己,凶手真的没穿衣服吗?是的。那在这桩深思熟虑的谋杀案中,凶手为什么必须赤裸着身子来杀人呢?现在,我们都知道了,凶手的确在杀人后取走了全部衣服,正常来说,我合理的认定是,凶手一定欠缺他从马可身上弄来的这一些衣物,否则他根本不必如此费事,事实也是如此,他杀人之时身上没衬衫,没领带,没外套、长裤、袜子甚至内衣,当然,他没带走马可的帽子和手杖,但这并不是说,凶手是如我前面所描述的那样,身上一丝不挂,却诡异地戴了帽子、拄着手杖前来,这太可笑了。真正的理由是,帽子和手杖凶手并不需要,所以没带走,如此而已。好啦,通过上面的讨论,凶手到这海滩边的露台来杀人,他还可能穿什么样其他的衣服呢?」
  「嗯,」法官沉吟着,「其实你可能不该忽略,比方说这种可能,游泳衣什么的。」
  「说得好,但我并未忽略,事实上,他极可能穿泳装来,穿泳装加浴袍,或甚至只一件浴袍。」
  「那——」
  埃勒里虚弱地说:「到目前为止,我们已得到初步结论,他拿走马可的衣物是为方便脱逃,但他要是穿着泳装、泳装加袍子,或就是一件袍子,这方便他脱逃吗?答案是当然方便。」
  「我不认为,」法官反驳,「如果说他没——」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我老早已仔细分析过各种可能的质疑了。如果该凶手杀了人之后是由露台逃回屋里,不管他原先身上穿的是哪种——泳装、袍子,或两者皆有——对于他而言都没什么不对,因此,他也就不必费事去弄马可的衣服,毕竟,这样的服装丝毫不引起注目,就算被谁撞见,也简单一句『去游泳』就可打发掉。你也许会接着追问:如果他杀人之后,不是逃向屋子里,而是反其道而行地往公路那头跑
  在杜森伯格隆隆有力的引擎声中,两人沉默着。
  好半晌法官才幽幽地说:「我懂了,从约翰·马可的全身赤裸,可直接推断出凶手的全身赤裸,非常聪明,真的非常聪明,继续吧,孩子,这可真是不寻常啊!」
  埃勒里却有气无力,他看来累坏了,真他妈好个度假!
  他心想。但他还是鼓足勇气讲下去:「跟着来的问题当然是,如果凶手光着身子而来,那他从哪里来?这是整个推论最简单明白的部分,他不可能光着身子从屋里下来,不用说;同理也不可能如此从公路进来,光着身子而来只可能是第三条路径——海。」
  麦克林法官把跷着的长腿摆好,转过脸来看着埃勒里:「嗯,」他直截了当地说,「我们似乎已然挖掘出一个智者的人性弱点来了,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会儿,你费尽心思证明出凶手来自海上,但那才是星期天的事,那时我听到的是,你同样费尽心思证明出凶手哪里都可能,就是不可能来自海上。」
  埃勒里的脸刷地红了:「没关系啊,再说啊,再哪壶不开提哪壶啊。你该记得吧,昨晚我曾说过我承认在此之前的推理犯了个严重的错误,没错,我是如此『证明』过,此事也将成为我内心一座永远竖立的纪念碑,好让我时时忆起自己那个思考不周的时刻,这也可让我自我反省,没有什么推论能保证不走上歧途,我们只能期盼——这的确是整桩谜案中我最要命的失手之处,你应当还记得当时我的所谓『证明』基于两大理由:第一来自马可自己,在遭到袭击之前,他在露台写一封非常私密的信函,注明时间是凌晨一点且提到他是单独一人,这无疑摆明了写信在前、谋杀在后。如果谋杀在后,那也摆明了谋杀是发生于凌晨一点之后,然而,凌晨一点时潮汐已退,沙滩足足露出了宽达十八英尺以上的沙地,且没有足迹在其上,因此,我理所当然认定,凶手不可能来自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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