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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看你出去了三年,整个人都变了,竟然这么消沉。”
“人都是会变得么,再说三年说短也不短了。”
“是啊,所以有些事还是把它忘了好,时间是最折磨人的。”
“恩,我唯有时间。”
“对了,今天是万圣节,我叫了几个朋友去花样年华去喝酒,你一起来吧。”
“花样年华?”我讪笑着,“怎么去哪里?都是什么朋友啊,我去方便么?”
“大多你认识的,Mike、阿博、小猪。”
“恩,那好吧,我10点钟到那边。”
“好的。”
万圣节,各个酒吧都在忙碌着准备Halloween’s Eve的节目,每年这个时候这条酒吧街是整个城市最热闹的地方,有的搞欢乐派对,有的是化装舞会,还有索性把酒吧整修成“鬼屋”,阴森恐怖到极致,却很受年轻人的欢迎,本来这就是个年轻人的节日。
我穿着走之前留下的衣服,一套三年前老款式的Gucci银色镂空圆领背心,一条J&J的牛仔,用的香水也是我最喜欢的adidas的冰点。站在镜子前,我竟然以为又回到了几年前在夜场撕混的那段时日。
酒吧已经被装修地面目全非,我想大概我真的是老了。浩凡领着我进了场,在最里面的卡座,落落散散是些似曾相识的面孔,我进去似笑非笑地打着招呼,然后找个最隐秘的角落坐下。
几杯落肚,忽尔感觉浑身燥热,拉着浩凡,“走,去跳舞吧。”
舞池里面挤满了扭动的身躯,尽情释放着荷尔蒙的热量。没蹦多久,我就已经热得不行,惹了一身粘粘的汗。
“浩凡,我去趟洗手间。”我大声对着舞池里的人说着。
“好的,一会去吧台找我。”
从拥挤不堪的人群里挤出来,有种被释放的快感,直冲到洗手间,往脸上扑打着冷水,暂且降了温,擦干,迷蒙着双眼,看着落地镜子里的自己。忽然,门逢里闪进一个穿着白色的人影,我回过神装着擦手,那人回头扫视了我一眼,我还沉浸在刚才的幻象中,没有正视那白衣人,匆匆掠过,走出门。关上门的一瞬间,感觉此人好似在哪里见过,不清楚却模糊,熟悉的眼睛,独特的嘴巴,圆圆的脑袋,拼凑在一起分辨不出。
我边想边走到吧台,浩凡已经坐在那里,点了一瓶洋酒,见我过去,他从座椅上跳下来,“怎么去了这么久?没吐吧?”“没有,只是有点热。我刚才看到一个人好象在哪里见过。”“不奇怪呀,以前你是这里的名人,虽然过了几年总有人认识的。”“切,什么名人不名人的,我都老成这样了。”“哈哈,你一点都看不出来啊,不说了,喝酒喝酒。”
在国外的三年我几乎滴酒未进,不是不想麻醉自己,而是酒确实是很伤人的,特别是你在伤心的时候,酒火攻心,我就常听说有人猝死在酒吧的事情。几年下来,酒量差了很多,一喝就上脸,晕晕忽忽的。
“唉,服务员,帮我拿杯冰块来。”我随意朝着一个方向挥了挥手,喊道。
不一会儿,一个身着白衣的人拿着满满一杯冰块过来,“谢谢”,我抬起头眯着眼睛看他,他正要走,转身的刹那,我与他四目相对。
“啊……”我几乎从椅子上掉下来,一整杯冰块被我甩在地上,叮当作响。
我,他,浩凡,三个人几乎同时傻傻地呆站在那里,吐出同样的两个字:“是你……”
我看到他眼睛里没有光彩,大大的嘴巴微微向上翘着,飞散开的魂魄落了一地,而我好似在梦境里恍惚做着三年里的那个梦,梦里花落知多少。
“你,你怎么在这里?”浩凡首先回过神来,对他说。
他还是呆呆地看着我,没有说话,手上的托盘早已飞落在地上,像个雕塑一般一动不动。
我站立了一分钟,死死拉住他的手朝大门冲出去。清冷的秋天,有些冷,口里依稀可见呼出来的白气。大街上几乎没有行人,他背靠在墙上没有说话,我深吸了一口气。
“Sam,你还好吗?”
“恩,好。”他显然是没有准备的,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也是,这样尴尬的场面,我曾经想象过一千个重逢的场景,却都没有。
“你怎么在这里?”
“呵呵,工作啊。”
“以前那个呢?”
“早辞了。”
“怎么会来这里?”
“这里挺好啊,至少有很多认识的人。”
“他呢?”
“死了。”
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会……”
“吸白粉死了,去年的事。”他低落着脑袋,没有看我。
街灯是昏暗的,却足以看清他苍白的脸,没有神情,只是落寞地独自看着地上,偶尔抬起头看我一眼,然后又沉默。
“你好吗?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知道你去马来西亚了,开始以为你被鬼佬带走了,后来浩凡告诉我你是去工作。”
“上个礼拜回来的,我,我不好。”
Sam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点上了一支,猛吸了一口,眉头凝结在一块,吞吐着白色的烟氲,“Leo,你找BF了吗?”
“在那边找了一个,不到一年就分手了。”
“哦。”
“你,现在住在哪里?”
“一个房间吧,反正就是回去睡睡觉的地方。”
“Sam,你瘦了……”
“还好啦,呵呵。”他打断我的话,对我笑着,脸上露出一对小酒窝,依旧是那个曾经追风的少年。
“你今天几点下班?”
“恩,两点,你要不等我下,我去跟经理说声早点下班。”
“不好吧,我等你好了。”
“没事,经理是我以前的老情人,哈哈,玩笑话,一会去我那坐会,你不嫌小的话,呵呵。”
他又钻进了酒吧,我打了电话给浩凡说先走了。不一会,Sam换了衣服出来,还是穿那件粉红的衬衫——三年前我给他买的衣服。
从城南到城北,几乎跨过了整整一座城,绕了好几个弯,眼前是一排农民房,散落在这个城郊的地方。上了楼,推开门,真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房间。一张床,一张小方桌,一把椅子,一个立式的活动衣柜,就这样简单的几样东西几乎占满了整个房间。
“随便坐吧,太小了,呵呵。”
“Sam,你知道你走了以后我到处找你吗?”
“恩,知道,浩凡他们都跟我说了,还有Tony。”
“这几年你是怎么过的?他对你好吗?”
“就这样吧,我已经习惯了,反正都是讨生活。”
我闭上眼,像一幕幕重播的电影来来回回放映着,只是这一场是加映,连我自己都始料不及。想象着三年里我与他怎样的生活,时光改变了人的感情,也改变了对生活的态度。
“那么爱呢?”我显得有些激动,微微颤抖着。
他看着我,想伸手过来却停在半空。“如果那时我没有走,我们之间还会有什么?”
“你是说失去的才是真正想要的,可是我的爱呢?你已经夺走了我爱的能力。”
“现在还能说什么呢?我亦是活在痛苦中的。”
我突然“哇”地哭喊起来,止不住的眼泪从强忍的缝隙中蹦出来。他过来抱住我,抽泣着,“对不起,我还能说对不起吗?”
半夜,两个落难的人相拥在一起,没了体温,那久违的泪水是隐藏了多年后的宣泄,在错误的时候一发不可收拾。
Sam疯狂地吻着我,他哭累了竟然昏睡过去,我躺在他身边,一步也没有离开。那个夜晚似乎特别漫长,我和他就这样沉沉地睡去,我以为天不会再亮了。
天空微微泛光,天际线露出鱼肚白,东边的一颗星星特别的亮,闪着耀眼的光,像是天的眼睛俯瞰着巍巍大地。黑色不再那么单纯,倔强地摆弄着疲惫的身躯,等待着魔鬼的附体。
“Sam,这是我留给你最后的一封信,我想了一个晚上,我还是决定要走,永远不回来了。你曾那么疯狂的爱我,如同我那么固执认为你是爱我的,那么究竟什么是爱?爱是拥有还是失去,那些抓也抓不住的才是真的爱吗?我流着眼泪给你写这封信,我把回忆都吞噬了,我看到天亮了,命运来带我走了。我说我依然爱你,你笑了在梦中,如若第一次见你时的灿烂。”
西风江上草凄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