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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逃得快,此刻被埋在废墟里的就是我和他两具破烂的身体,而不仅仅是可怜的桌椅了。
事出突然,可爱的小茶博士张着嘴惊骇地楞在那里怎么也回不了魂。而被我扑到一边的方和澜也惨白了一张脸,傻楞楞地看着洞开的墙壁和嵌在墙壁里硕大的铁皮车头。
我是不介意欣赏帅哥的白痴脸,但我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我。特别在我动弹不得的时候,我非常需要别人的帮忙。于是我伸出手拉拉他的衣袖,强迫他回过神来。
“……怎么……任先生……?”他有瞬间的迷惑和无所适从。
我指指自己的脚,告诉他:“我的脚似乎受伤了。请你帮我叫救护车好吗?”
(三)是人祸,还是天灾?
很痛啊,耳朵很痛啊!拜托别在我接受抢救的时候在我耳边絮絮叨叨好不好?有什么话等以后再说。我现在得专心应付从双脚传来的撕裂般的痛。方和澜你只要按我的吩咐赶紧替我找人过来就好。
这里是任氏医院,中国城里最大、设备先进、医生医术最好的地方。当然也是我任笙的产业之一。现在我就躺在急诊室的抢救台上,给方和澜下指示。这个男人经过车祸的惊吓已经变得有些迟钝,然后又被我流了一地的血骇住,现在看起来很有点白痴白痴的样子。不过既然现在能充当小跑腿的人只有他,那么我也只好勉为其难地把通风报信的任务交到他手上。他要做的事情不过,也就是把我受伤的消息传回任家大宅省得找不着人有人会不知道该怎么办。
趁着我还没痛昏之前,我得把一些事情交代好。虽然医院也会通知家里,不过我希望方和澜跑一跑费点时间担点心受点怕而已。否则躺在手术台上的我怎么想都不会顺心。
不行,我快撑不下去了。虽然我不怕血也不怕痛,可是医生已经给我打了麻药,效果渐渐显现,我的脑袋也逐渐恍惚,只能任由那些披白大褂的家伙随意摆布。
唔……讨厌死身不由己的感觉。等我情形以后一定会去找那些肇事的家伙讨回公道。
房间的门被推开,男人走进来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回来了?有何收获?”微笑的男人收回眺望窗外的目光,有些惊讶地挑起眉。难得见到他形诸于外的喜怒。没料到出门打个转竟会让他眉心罩上阴霾。
那人从西服口袋中拿出烟盒抽出一支烟点燃,狠狠地吸入一口,又长长地吐出。烟雾缭绕中,他的眼越发显得深沉晦黯。
“你派人动手了?”
“动手?没有。”微讶,一直微笑着的,在自己的同僚中向来有“笑面虎”之称的人如是回答。“你并没有下达这个命令,我不会多事。难道……出事了?”
恩,如果是这样,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出去的时候还人模人样西服笔挺,回来的时候衣摆上却沾染着大片暗红色的污渍。不知道的人还当他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到人家木匠铺油漆店打个滚再晃出来存心把端端正正的英俊男子折腾着一个精神分裂患者呢。
“我碰到了一场车祸。”
“哦……”看他精神还不错甚至还有余力生气的样子,想是即使受伤也不会重到哪里去。虽然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实在找不到有什么地方欠妥,但基于同僚那一丁点情分,他意思意思地慰问了一句。“你没受伤吧。”
一支烟抽得是又凶又急。眼看着火焰将烧至烟蒂,男人狠狠地把它摁熄在烟灰缸里。
“我没事,不过有人出事了。”
“谁?”他的声音不太平常,纵是玲珑心的笑面虎也难得皱眉。
方和澜的目光不自觉地落在自己的手指尖,那上面似乎还残留着任笙的体温。那个看起来轻浮有着一副纨绔子弟模样的男人在被倒塌的墙压断腿时依然能笑出来,而且笑得还愈发天真可爱。那种既可解读为无知实则无畏的笑容配上他灰头土脸却依然算得上俊俏的面孔,不知为何竟让人心再也无法继续平静。
不痛吗?这是看到他的腿的一瞬,方和澜脑中闪出的温暖体。若不是任笙自己提出来,他还真没注意拉着他扑出——恩,准确地说应该是救了他一命——的男人,双腿竟被墙砖压在了废墟底下。血流了一大片,濡湿了附近大片的地板。方和澜搬开砖石的时候只看到那两条腿在血泊中已然变形扭曲,而那时,虽然脸色苍白,可任笙依然能够清晰地表明他的意思。
奉他的命洗干净了手上的血,也去了一趟任家大宅传送消息。看着西服外套上沾染的血迹,方和澜难得地心浮气躁坐立不安。
骨折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很痛。流血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失血过多会死人。受伤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绝不会有恩能若无其事地面对。方和澜很想知道的是,任笙的感觉是不是早已经麻痹,或者他的骨头比世人所知道的更硬许多。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那个外表肤浅散漫好男色又没节操的中国城的角头老大绝不象自己曾估计过的那样好对付。硬铮铮的骨头加上可放可收的灵活的表面态度,他能以二十啷当的年纪接受他老爹的基业绝不只是运气好而已。那个传说中吃人不吐骨头的“中国城任”不可能会选一个无能的人继承他的事业。即使那个人是传说中只懂得吃喝玩乐风流败家任家三少爷。
长长的眉毛皱起来在额头上打了一个结。方和澜开口回答同僚的疑问。
“任笙。”
“什么?”笑面虎一时无法理解他的答案。这又关那个翘班的男人什么事?
“出车祸,任笙掩护我,腿断了。”
微笑的脸顿成苦瓜。这个答案的几个词组之间并无必然的逻辑联系,七窍玲珑心也难以立刻了解啊。
我有心理准备,所以尽管床头男人黑这一张脸,我依然自得其乐地数着天花板上的裂纹打发时间。
麻药的药效还没过,双腿都打上了厚厚的石膏。就算我上半身除了一点小擦伤外安然无恙,我也哪都不能去。除了研究天花板,剩下的就只能是面对那张黑脸了。
真难得。平日里平板得几乎让人错以为是木雕石像的脸蛋如今却勃然变色。看来他完全不能正视我受伤的现实。
其实我也不能正视我血肉模糊的伤口,否则我会吃不下饭。虽然想象会刺激对痛楚的反应使神经更加敏感,但我还是情愿痛点也不愿意用视觉来分散心里的压力。
大夫说我的双脚骨折,而且被残砖碎玻璃片划伤了好几个大口子,麻醉褪后一定非常痛,但在我开口要求止痛药之前,他的脸色早早扭曲成了一颗包子。
宋鞠啊宋鞠,你还知道心痛。这真令我愉快。
这场车祸铁定会成为明天中国城所有报纸的头条。毕竟这里已经平静了很长一段时间。而且以时速三十公里的速度在大马路上闲逛的车子会离谱地失控撞上路边茶馆简直可以算得上奇迹。顶着长翅膀小女人的车如果驾驶系统真差到这个地步,这种车子也不必再生产厂子直接等着倒闭好了。
警察已经来过,虽然中国城拥有类似半自治的地位,出了事美国警察还是要管一管的。要不是这回来的是眉清目秀爱笑且有可爱小酒窝的金发菜鸟小帅哥,谁鸟他?天大地大伤员最大。就算纽约警察局真要颁给我个见义勇为的“优秀市民”奖状,也得等我伤愈不是?而且这是一场车祸,不是暗杀械斗或者街头枪战,不要以为身为角头的我会纡尊降贵做这种小混混才干的事情好不好?——虽然我心情好的时候确实也会这么做。——我哪知道这是出于什么动机针对谁谁谁里面又藏着什么阴谋。想知道的话自己去查好了。
以上这些问题,恰好也是我想知道的。所以我叫来宋鞠。我很是不相信所谓的“巧合”,偶然之后必有必然。我要切实掌握一切信息。——特别是,在我已经付出血的代价后。
顺便看一看宋鞠青黑的一张脸也是不错的娱乐,谁叫他抛下我自己寻乐子去了。我就让他看看后果任何。他的担心是抒解我郁闷情绪的最好的药呢。
麻药退效的时候正好是半夜。我痛到除了紧抓床单任冷汗一身一身地流出外,也只能咬紧牙关怒睁眼睛苦等天亮。
医生开出的止痛药就放在床头柜上,我却没力气伸手去拿。原本想唤醒和衣而卧在窗边沙发上的是宋鞠,却被月光照射下的睡脸给吸引住了。
很英俊的男人呢。我当年的眼光还是相当不错的。在一大群乞丐中我竟挑中了卖相最好的那一个,想来我的好色是天生的毛病,终生都改不掉了。
在心里为自己正确的选择小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