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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急着想走,才一动就听见四周哗啦啦的声音,什么东西倒塌了。
灯也在这时亮了起来。
男人看着我狼狈的样子,强忍着笑容的脸却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力。
第一眼看上去就觉得他是个很温柔的人,第二眼看过去就会发现他虽然不会让人有惊艳的感觉,其实却是个能引起男人欲望的性格美人!
他的头发乌黑发亮,参差不齐都快到肩膀了,似乎很久没有修饰过了;修长刘海下的眉毛很长很浓,像是画上去,和眼睛贴得很近,曾听班上的女生说过,这种眉相的男人最多情寡意;狭长细小的眼睛由于睫毛过长,看起来好像半眯眼般的慵懒;鼻梁蛮高的,唇瓣很薄确实非常漂亮的粉红色,在灯光下幻散出珍珠般的光泽;他的肤色是健康的麦色,手脚修长,虽然穿了一件宽大的短袖衬衫却会让人遐想下面的腰是多么纤细诱人。
他转身收拾东西时,我忍不住死盯着他的后背看,然后眼光一路滑落到他的臀部。
我相信,他在衣服下面的身体绝对完美妖艳。
他却似乎不明白自己的魅力,还拼命对我说这说那,我根本听不进去。
脑海中不断想象着某些片断。
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激动,对方还是个陌生人,我却产生了严重的欲望。万一我是歹徒,他这样随便请人进来,岂不很危险?又或者他是个GAY,用这种手段勾引别人?
想到这种可能,我超级不爽地站起来,甩门离开了。
结果在楼下就碰到刚刚停车回来的段晴天,又被他拉上了楼,又出现在那扇门前。
许久后,每当我回想起那天的偶遇,也许这就是缘分了。
云烽是个非常好相处的人,他对什么都不挑,只要能吃能用他绝对不会抱怨。
我曾经一度怀疑他是不是考政府补助过日的贫民。
后来才知道他居然是个室内装修设计师,还是蛮能赚钱的那种。
真看不出他是个金牛。
公寓那么破烂,衣饰品味那么低,吃用那么随便,怎么也无法和一个有设计师头衔的人联想起来。
他平常虽然很随便,和他的外表完全相反的粗枝大叶神经大条,可是他很会照顾人。我病得时候他会做美味的粥点,给我买药买更换的衣服。
我真的以为他是个GAY,因为他的外表实在是太帅了,带着阴柔的那种帅气,在圈子里肯定是极品,而且那个姓董的家伙一天到晚对他动手动脚的,想让人不怀疑都不行。
事实再次证明,我长了一双狗眼。?
本来我想在这里混也不错,至少不用担心遭人白眼,还有个会照顾人的帅哥养眼,我打算待到十八岁后就搬进大学的宿舍,自己打工赚学费,给自己一个全新的人生。吴郬韵却不知从哪里挖到了这个地址,又追了过来。
那个该死的女人!?
我忐忑不安地生怕云烽会赶我走,那我真的是没有地方可去了,回家的话搞不好会被送到什么感化院之类的地方。
出乎意料的,云烽是唯一一个没有因为怕事而赶我走的人,反而更加照顾我。
被人保护的感觉真是很幸福。
可我又怀疑,他是不是有什么企图。在被人送来推去的日子中,我明白了一条真理,天下绝对没有白吃的午餐。
曾被送去一个亲戚家,他们答应无条件收养我,在他们家开的衣厂内打杂,别人不想干的重活都扔给我,请不到人做的繁琐工序也扔给我,除了每天吃喝睡觉他们包外,我其实是个免费的工人。我受不了就要挟他们要告到劳工会去,他们怕我找麻烦,又把我送到另一户亲戚家里。
那家亲戚在上城商业区开了一家饭店,我在他们饭店里帮忙洗碗刷碟,他们也付我钱,然后告诉我,我父母没有给他们一毛寄养费,钱又被收回去,我还是身无分文。
我想,如果能继续待在他身边,就是被抱也无所谓。
他却非常可爱地拒绝了我。
至今想起来,还是忍不住偷笑两声。
他滚下床的样子真是可爱毙了。
难以想象他居然已经二十五了,对一个吻的反应还青涩如同处子。
每天和他在一起,我都有新的发现。
他不喜欢华丽不实惠的东西,他绝对不会花钱买不必要的东西,他做的一手好菜却从来没有显示过,据说我是他第一个食客,我为此还沾沾自喜了好久一段时间。最让我高兴的是,她没有女朋友!而且那晚我居然得到了他的初吻,我当然是臭美了好一阵子。
这么好的男人居然没有人发现,真是世上一大奇迹。
我真的动心了。
虽然他是个正常男人,我可能会碰壁碰到头破血流,我也不在乎,因为我掌握了他的弱点——他心很软,基本上我一出眼泪他就会折服。
说我很变态很下流吧。
我一点都不介意。只要能得到他,卑鄙无耻出卖良心都无所谓。
唯一比较麻烦的是他那个姓董的朋友,我第一眼看见他时就知道他也是怀着同样的心思,可是我不会输给他的!
我就住在云烽家里,每天早晚都能看见他,我的卧室就在他隔壁,我上下课他都会送我,他会为我做早餐晚饭,为我买需要的物品,当我需要时,他也会把肩膀借给我,哄我开心安慰我。基本上只要我的要求不过分,他都会答应我。
姓董的算是哪根葱?
我连他的初吻都拿到了!
他恐怕连根小指头都没勾到吧。
我相信,只要我够努力,云烽一定会爱上我。
就让我的爱,从吻开始。
番外之三:骗子
周四下午,其昱打电话告诉我说晚上要庆祝一下。我问他什么事,他只是笑着说,晚上回来就知道了。
挂上电话时,我还笑着想,小鬼就是小鬼,总是喜欢热闹。
董颢凯和刘德威走了也一年多了,以前周末时我们都会出外聚会,现在就只剩我一个,偶尔也会缅怀当年热闹的情景。
不知道他们怎样了。
我这样想过却从没有打电话问过。
我自认伤了颢凯,我和他……还是不要再见面的比较好。
想着想着,已是到了下班时间,我收拾好东西,和助理们道声「再见」,匆匆开了老爷车回家。
路过唐人街时,看见海鲜店门口摆着一筐筐肥大的秋蟹,我下车买了一打。
其昱最喜欢吃螃蟹,平常因为嫌麻烦,我极少会买,今天既然他说要庆祝,我就让他再高兴一下吧。?
等我到了家,这才发现桌面上摆了香槟、德式炸鸡、芝士蛋糕和各式西餐小菜。
其昱不知从哪里蹦出来,往我脸上就是一吻。
我不必照镜子也知道自己脸红了。
唯一庆幸的是,皮肤比较黑,客厅里点了几根蜡烛没有开灯。
虽然跟他说了无数次,不要动不动就吻人,其昱却像吻上了瘾般,只要兴致一来,不管我愿不愿意,照样吻到我不能呼吸。
他趁我分神时,接过我手上的东西一看。?
「你居然买了螃蟹回来!我不是告诉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