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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了,他不想为自己找任何理由,来回避。但是,现在要他接受倾城,又好像太,难以接受。他不讨厌他,但是,只想把他当成兄弟一样对待,其他,就不行了。
“好。我答应你,我会照顾你,我当你是兄弟。如果你愿意,即使此次任务结束,你仍然可以住在我这里。你有困难,可以开口。如果我能帮你,我一定帮。”昂星做出他的承诺。
“你抱抱我。”
昂星拥抱倾城,就像他拥抱灵芝、断箭、铁手一样,像抱着自己的兄弟。
倾城则在他的怀中,微笑。
“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其实也很寂寞。我们都是寂寞孤独的人,所以,我们在一起,大家就都不寂寞了,不是很好么?”
“你今晚,要不要。。。”倾城突然问。
昂星大力跳开,”喂,我当你是兄弟,你不要乱来。”
倾城柔媚地抬头看着他,”你这么害羞。”
“什么害羞,我只是。。。”昂星说不下去。
倾城跳下沙发,”我去休息了。”
两个人的关系,更进了一步。
但是昂星也对自己说,应该到此为止了,不能和倾城,再有更近一步的关系,不能再和他发生亲密的关系,否则,自己就会真的陷进去出不来了。
昂星依然绷紧每一根神经,注意着是否会有再一次袭击。
倾城依旧天天在天空城内又唱又跳,但是他吸烟吸的少多了,也不会在回来以后,再喝大量的酒,他会陪着昂星一同看看电视,聊聊天,两人之间,亦有许多话题可以谈。
静夜,夜凉如水,天边一轮明月,明亮皎洁,昂星站在露台,静静观星。
“怎么还不睡。”倾城也走出来问。
“你怎么总穿这么少。”昂星见他仍是头发湿湿,浴袍下露出两条修长的腿,”真搞不懂你怎么能在别人还穿着厚大衣的日子里,只穿了衬衫在台上跳来跳去,满四处跑。”他是真的奇怪。
“我年轻,火气大,不怕冷。”
“嘿,你这话算是气我。”昂星拉倾城进屋,”你不要站在露台。”
“为什么。以前你就不让我站在窗口。”
“因为你一出现,很可能已进入别人射程。”
“可能吗?这么高,这么远。”倾城不信,望向室外。
“你信不信我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如果对方雇的是一生堂,你早完了。”
“那你怎么不怕,他们伤了你就等于伤了我。”
“我不怕。”昂星答的淡然。”
“看来钱老大还是很聪明的。”
两人在沙发上坐下来,倾城关上顶灯,只余小小壁灯照明。
昂星打开电视,调小声音。
“我们聊聊好吗,反正都睡不着。”
“我们住在一起,已经有差不多两个月了。”倾城开口。“我想知道一些你的事。”
昂星靠在沙发背上,一手搭在额角,垂下眼帘,”想问什么,你问吧。”
倾城一听,便放手中的下酒杯,随手抱起一只沙发靠垫,坐坐好,问:”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当杀手的?”
“你是问开始接受训练还是第一次杀人的时间?”
“两个都问。”
“9岁我被自孤儿院带入一生堂,开始受训。15岁第一次执行任务。”
“他们怎么会选中你?”倾城微微点头。
“不知道。”
“你后悔吗?”
“没时间后悔。”
“没想过做别的?”
“我有其它的选择吗?”昂星笑。
“怎么受训,都教什么?”
“像军校。只不过所有新学员年龄都小于十岁。教所有有用的。”昂星回答。
“你枪法好吗?”
“当然。”
倾城笑,”真自大。”
“不是自大,是自信。我如果连自己都不信,怎么让组织放心把任务交给我。”
“都是什么样的任务?”
“和任何一间公司的职员接到的日常工作本质上没什么不同,都是工作。”
“普通白领不会满手血腥吧。”
“办公室内刀光剑影远比江湖上来的可怕。杀人不见血。”
“每次任务都是一个人去?”
“大任务时也需几人同时出发。”
“哪里都去?”
“天之涯海之角。”
“你不会觉得滥杀无辜吗。”倾城惊讶于昂星对自己工作的平静。
“别人怎么样我不知道,我,我杀的都是该死的人。”昂星嘴角挂一抹微笑,看着倾城。
“我有我的原则,我觉得不妥,也可以不接。但是上面如果坚持,我不可拒绝。不过,一生堂也有自己的原则,并非什么生意都接。龙王行走江湖多年,成为全亚洲的龙头老大,倍受尊敬,不是没有理由。正因为他行事有原则,有底限。
倾城低下头,想了一会,又问:”你和玫瑰到底是什么关系?”
昂星笑,”这个问题你不知问过我多少次了。我只当她是好朋友。”
“你们怎么认识的?”
“都在这个码头上混饭吃,自然有机会认识。”
“你喜欢她吗?”
“我当她是妹妹。”
倾城听了,又低头不语。
昂星的思绪一下子回到好久以前。
昂星认识玫瑰时,只十岁。不过孤儿们都不清楚自己具体的生辰,只是算个大概。
初初见玫瑰,还是一个又黑又瘦的小黄毛。一同受训,昂星看她那样单弱,却很倔强,咬着牙完成交给的项目,心中有些佩服这个小女孩子,于是借机与她说话,一来二去,两个慢慢变得无话不谈,成为朋友。
相比而言,昂星更愿意向玫瑰倾诉一些心事,因为玫瑰总是静静地听,不发表意见。她总是带着温柔的眼光听昂星说,然后送上热饮,昂星说完,心情自然平复很多。偶尔,说到伤心无奈之处,玫瑰会温柔的拥抱他,令昂星感到温暧。他珍惜这种感觉,所以只想保留这为数不多的朋友。
只是当初没有想到,那个黑黑瘦瘦的女孩子会摇身一变而为一个艳光四射地俏女郎。
不过在昂星心中,玫瑰永远还是当年的那一朵玫瑰。
倾城停片刻,又开口,”你不问我?”
停一下,昂星说:”如果你要说,我不介意听。”
倾城抱紧靠垫,缩起身子。
“我也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在那里长到大概是八岁左右吧,因为我不知道自己的生日。在那里我实在呆不下去,太讨厌了,一点也不自由,所以我就逃出来,在街上混。什么都做过,乞讨、抢、骗,常常吃不饱。后来,我被人找去,专门在一家白粉店里,送迷幻药。我发现这个饭碗不错,而且我还是个孩子,警察多半想不到,抓住了也不能耐我何。我的外表能骗过很多人哦。”
倾城嘴里这样说着,脸上流露出一丝惨淡的笑容。
“可是那样的日子,真的是在阴沟里讨生活。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是生活在阴沟里;真脏,我真的很脏,永远都洗不干净。十岁那年,钱老大发现我,带我到了他的赌场,然后,又有人发现,原来我长得很漂亮,于是,就送我去学跳舞,一年后我就进一间夜总会上班。那时,还真想不到寂寞的女人这么多。
“讨好人客真不是一件容易事。对那些女客,需记住她们的爱称,喜好,钟意的服装牌子,喝咖啡放几多糖,爱看何种类型的电影,等等等等。累死了。所以,其实我不喜欢有长客,但是,这不是我能选择的,而且,初初见客人时,自然要使尽浑身解数讨好,客人满意,也会常来。”
昂星打断他,”你那么小岁就在夜总会做?”
“正式上班时已有165公分左右高了,反而是这几年没有长高,最后只得175公分。”倾城似乎不愿直面昂星的问题。
“有男客人看中我,开价很高,有钱,老板当然赚啦,于是。。。”倾城没有再说下去,但是昂星也想得到,发生了什么。
“你没想过要离开,或者最起码离开吸血钱?”
“离开?”倾城凄然地一笑,”逃过不知多少次,每次都被捉回来,打个半死。我根本逃不了。他自阴沟把我捞出,怎么会轻易放过我。我现在可是他的一颗摇钱树。逃出去,又能干什么呢?像我这种人,还能干什么?现在也不错,干什么能比这个更轻松更容易?现在我住得好穿得好,还能怎么样呢?”
“他们打你,怎么我没见你身上有什么疤痕?”
“嘿,你怎么那么土!”倾城怪叫,”都什么时候了,你还以为是一群打手挥着大棒打人吗?”
倾城低下头,拨一下自己的流海,”钱老大整人很有一套,不然为什么手底下的人都服服帖帖。他一般不会让人打我们,打时,都用很特殊的橡胶棒,打下去满身的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