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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花(mmit)《我的情人是大佬》
文案:
一场暗杀,震动整个香港黑社会,
也意外牵动明天原本艰苦但简单的生活。
志豪不顾明天的反对,决意帮助暗杀宏胜当家的凶手潜逃海外,
终究功败垂成,落入宏胜的包围网中。
于是,明天遇见未来将强势地与他纠缠不休的男人--宏胜的新任当家,陆一行。
面对陆一行近乎无耻的占有宣告,
明天心烦意乱、羞愤交错,却怎么也逃不开那双坚定的臂膀。
「小天天,来,说给我听听,你心里面有没有什么愿望?本大爷都可以帮你完成哦。」
他的愿望?哈,他的愿望,是……
系 列 椿工作室
出版日期 2007…02
小说系列 单行本
男主角 陆一行;明天
故事地点 香港
时代背景 现代
情节分类 BL;黑道风云
楔子
四月的晴天,阳光灿烂的午后。
街上永远都有大群大群的人在不停不歇地涌动,他们穿梭在密密麻麻交织得像蛛网一般的路上,穿梭在灰褐色的钢筋水泥铸成的森林之中。
我不知道那些来来往往的行人的目的地在哪里。我想那一定是非常遥远,难以企及的地方。有时我也会和他们一样,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匆匆奔跑,不,我跑得比他们更快更急,简直就像蜂鸟一样灵巧,山猫一样轻盈,但那并不是因为我也要赶去某个梦想到达的地方,而是为了躲避警察和失主的追捕。
「仆街仔,你给我站住!」
这不,一个手拿警棍的胖差佬一边猛吹口哨示意路上的行人帮他捉拿小偷,一边不停地威胁我快些束手就檎,一边还迈开他那两条粗短的河马腿,企图牢牢地跟住我。
然而,他的这种企图只能称作是自不量力。我敏捷得像兔子,滑得像泥鳅,又怎么可能被他抓住?
不过,在偷窃的现场居然就被那个看起来明明很迟钝的老头发现,只能说明我学艺不精,必须勤加练习才行啊。
前面就是庙街。那里是我的地盘,混在人群里,我如鱼得水,再也没有被抓到的可能。
回头望一望,呵,那个条子离我还有五十多米远呢。我冲他做一个怪模怪样的鬼脸,然后便轻盈地蒸发在人群中,像水汽一样不留痕迹。
夜晚的九龙半岛,就像是一个咖啡和铜臭的杂合体,充满了辛香刺鼻的味道。
暴力、Se情、恐怖、神秘,随便哪一盏香橙色的路灯下,也许都可以寻找到经常在午夜街头徘徊的阿飞,总是寂寞游离于巷尾深处的女鬼如花,还有天若有情里穿着婚纱,赤脚寻觅华仔的JOJO……人世间悲欢离合的剧情,每天都在这里轮番上演。
「唉哟哟,真是不好意思。」
一个女人摸出一条手帕给我擦拭掉手臂上的污水,那手帕上的香水浓郁得足以熏落在半空盘旋的苍蝇。
「小弟弟,你住我隔壁吧?哪天有空,到姐姐这边来玩嘛,姐姐可以煲汤给你喝哦。」她一边说着,一边风骚地用半露在外的Ru房贴住我的胸口。
我面无表情地向下看了一眼,那是一对如果不靠钢圈支撑,|乳…头大概会掉到肚脐以下的圆锥形肥肉,硕大而缺乏弹性,就和她脸上夸张得像外星人的化妆一样,再怎么竭力掩饰也无法阻止别人猜测出她的真实年龄。
姐姐?我老妈要是在世,打扮出来只怕都比你能见人。
不过关于她住我隔壁这件事,我倒是深有体会,因为我们一家子每天晚上都是听着嗯嗯啊啊的叫床声入睡的。
我和这个女人,此刻正身处在一条布满深深浅浅水洼的暗巷里,四周飘散着下水道特有的腐臭,如果谁有兴致在各个角落翻找一下,多半会发现几个还残留有体液的保险套,或是带有灼烤痕迹,还能嗅到氯胺酮味道的锡箔纸;总之,是一个非常适合作为华人三合会文化标本,供西方学者研究的地方。
身后有喀崩喀崩的脚步声传来,我用余光瞄到,那是蹦蹦跳跳的阿祖。看他兴高采烈的样子,今天的收获应该还不错。
阿祖看到紧紧贴在一起的我们——当然,是他误会了——立即露出那种自以为已经是大人的小孩常有的促狭微笑,装出不认识我的样子,继续喀崩喀崩地向前跳开了。相信晚上我回去时,那几个小子听了他的渲染,一定又会误会了。
一想到不知会被他们怎样揶揄,我就头疼起来。
「弟弟,要不要喝汤啊?姐姐最拿手的就是『一鸡三吃』,免费的哦。」
都是这老女人害的。我强压住心中的怒气,伸出手,在她烂棉絮一般的胸口轻轻抚摸而过,她立即欢喜得全身都打起颤来。
「大妈。」
「大妈?!」
白粉遮住了她的脸色,但是我想一定很精彩。
「你的胸罩掉了。」
配合着我的说话,她外面的缀亮片大红罩衫发出唰唰两声,分作前后两片颓然坠地;接着是叭叭两声橡皮筋绷断的声音,两个碗状物也以一种凄绝的姿态脱落下来,颤颠颠地悬挂在带有游泳圈的腰间。
啧啧,还是塑身美体型的连体内衣呢。
我吐吐舌头,不理会她媲美消防警报的尖叫,继续向家的方向行进。
第一章
我住在一间阴暗潮湿,终年也见不到几次阳光的棚子里,不但如此,一旦遇上条子临检,我也得赶紧从窗户逃走,像老鼠一样躲避到阴沟里,直到那好像丧钟一样的脚步声消失无踪,才敢重新出来活动。
因为我没有身份证,没有亲人,没有钱,总之,就是一个比蚊子更加不如的存在。蚊子虽然也有被捉住打死的危险,但至少每个人都会承认,这是一只「香港的蚊子」,而我,却无法被承认为是「香港的人」。
「咦咦咦,小明哥,你怎么可以这么早就回来?」进了家门,阿祖看到正在换拖鞋的我,一副「见鬼了」的表情。
国栋从里屋探出头来,见了我,更是把脸皱得像被逼着吃了最讨厌的苦瓜炒鸡蛋:「小明哥,你不会是和豪哥联合起来出千吧?」
我抬手给他一记暴栗:「什么出千,你们又拿我做牌面了?少去断爪荣那里混,要我说几次你才能记住?」
「可是……荣叔很亲切,荣婶又超级正点……」
「你就由着他吧,不到被人挑断手筋的那一天,他是不会记住的。」
听到志豪的声音,我走进里屋,只见他正坐在地板上,把一卷钞票归类,相同面额的叠放在一起。目测了一下那几张金色钞票的厚度,显然他今天的收获颇丰。
听到我的脚步声,别说招呼了,这小子甚至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真是越来越没规矩。
把钞票仔仔细细地收好,他才敷衍地昂起头:「回来啦。」然后叫住似乎正在寻找地方躲藏的国栋和阿祖:「喂,还不乖乖给钱?」
就在那两人心不甘情不愿地掏腰包时,后门唰地拉开了,阿珊从我们自己用线胶板搭成的简易厨房里探出头来,露出充满稚气的可爱笑容:「小明哥,你回来了!那么我们开饭好不好?」她是阿祖的妹妹,虽然只有十三岁,却掌握着我们五个人的温饱大计,是绝对不可或缺的存在。
「真是过分,豪哥明明存了那么多私房钱,却还要抢我们的那份,人家原本还想这个周末去香云馆找艳芳姐姐的呢!」国栋的腮帮子鼓鼓的,一边努力咀嚼炒老了的牛柳,一边发着无意义的牢骚。反正不管他怎么说,志豪也不会把钱退回的。
「不要在阿珊面前说这些。」我用筷子敲他的头。
国栋满不在乎地说:「安啦,阿祖早就在家里做过了,套子还是珊给他买的。」
我脱力地放下碗:「你们……哪有十五岁就去香云馆的?他们老板是不是眼睛吃屎了,居然放你们进去!」
志豪面不改色地挟起一块面衣已经炸得焦掉的咕噜肉,说:「只要有钱,毛没长齐或是露不出头都同样是宝贵的客人。」
「豪,就是你的这种论调毒害了他们!国栋,阿祖,你们应该存点钱作学费,怎么能尽花在女人身上?」
「那是因为他们知道,反正到时候他没有钱,你也会帮他出。早叫你别这么惯他们,就是不听我的。」志豪已经吃完饭了,正拿起一片梨,凉凉地开口。
「你这家伙!不管我说什么都要顶嘴,到底还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