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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铮忽然伸手拉住了李云疏。
因为这动作,青年不由自主地转身向他看来。
只见在朦胧撩人的月色下,霍铮冷峻的眉目依旧如往昔般的深刻俊美,他眉头微蹙,认真地凝视着眼前的青年。短短的几秒,却让李云疏觉得好像度日如年。很久很久以后,他只听到一道低沉磁性的声音在静谧的夜色中响起:
“云疏,天冷了,你该多穿点了,不要着了凉。”
李云疏听到自己结结巴巴的声音响起:“好……好,我……我知道了。”
回答他的是一个温暖宽广的胸膛,他整个人被对方拥了进去。那双禁锢在李云疏腰间的手臂反复是世界上最强硬的锁铐,让他无法逃脱,只能怔怔地感受着对方炙热灼人的温度顺着衣料相触的地方传递过来。
心跳是能传染的。
不知为何,李公子忽然想到。
他耳边响起的急促心跳声,他胸膛里开始扑通扑通跳跃起来的心脏,都在暗示着两个人心跳的飞快。幸好是在夜色中,否则恐怕霍铮早就看到了,他怀里的这个人早已红透了耳根,快要滴出血来。
霍铮紧紧地抱着怀中的青年,用了最大的力道,仿佛要将对方都嵌进自己的身体里。但是他的手指却在李云疏看不到的地方微微颤抖,他在害怕……害怕这是这辈子,他与这个人最后的一个拥抱,因此,他也不想放手,只想再拥得更久一些。
夜风吹过扇子般的银杏树叶,月光也暧昧得让人无法呼吸。
良久,身姿挺拔的男人忽然垂了眸子,低声在青年的耳边呢喃了一句。那声音十分微弱,都被风声摩擦得消失在了空气里,除了那个距离最近的青年,恐怕再也无人能够听见。
但是李云疏却听得一清二楚。
接着便是,他整个人都没了魂魄似的朝着自家方向走去。
在出了小花园的时候,霍铮便没有再跟着李云疏,只是拉过了他的手臂,微微俯下身子在对方柔软饱满的唇上轻轻留下一吻,是仿佛怀念似的蜻蜓点水,然后便是猛然地松开,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李云疏有一步没一步地向楼道走去,柔和昏黄的路灯光下,他没有往回看一眼,也根本没有心思将注意力放在其他的地方。所以,他自然也就没有发现,在他的身后,那个本该毫无留念地转身离开的男人,竟一直站在小花园中的一棵银杏树下,等望着青年的身影消失在了楼道的黑影中时,才松了口气。
花园小树林的黑暗将男人的身形全部遮掩过去,也掩藏住了他忐忑不安的神情。没有人知道霍铮到底在那里站了多久,至少……一整个晚上,那辆停在不远处的黑色欧陆都没有开走。
要问他后悔吗?
后悔直接将自己的感情都袒露出来?
其实是不后悔的。
毕竟……不说出来,会更后悔。
但是事实上,连霍铮也不知道的,就在李云疏走进楼道里的那一刹那,他整个人便猛然瘫下。
青年削瘦的身子猛地向后靠在了发黄的楼道墙壁上,李云疏微微弯着腰,整个人都怔然地僵硬住,双眼无神地望着地面,瞳孔微微颤抖,嘴唇稍稍启开,但是却愣愣地说不出一个字。
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抬起手,颤抖着摸上自己的嘴唇。
那里的温度灼热得要将他整个人都燃烧干净,对方仅仅是轻轻的一吻,他却在双唇接触的一刹那感觉到了来自心脏深处的颤动。好像真的是期待已久的,终于等到了这一刻。那心脏跳得太快,让他就算想忽视都没有办法。
从小花园走到楼道的过程中,李云疏的眼前浮现出了太多的画面。
从第一次在医院里见到那个冷漠俊美的男人,到刚才在黑暗的银杏树林里对方几乎低吟的呢喃;
从在派出所里那人隐藏在淡定神情下的焦急,到刚才那种压抑在冷静面容下的忐忑;
从蹦极时相拥着只是错误的一个擦吻,到刚才……那带着绝对意识的轻吻……
李云疏慢慢地抬起右手遮盖住自己的脸庞,将眉目间的情绪都遮掩过去,但是微微上扬的唇角却一点都无法遮盖住那种包含着喜悦、又包含着无奈的感情。
他的耳边仿佛还回荡着对方在树林里那句低声的话语,只是简短的四个字,却一直在李云疏的心中震荡着,动摇着他的理智,让他无法逼迫自己说出狠厉的拒绝话语。
那四个字是——
“我喜欢你。”
良久,青年低哑清越的声音在安静的楼道里响起,声音微弱得很,仿佛根本只是个幻听。他说:“真是着了你的道了……霍铮。”
……
等到大铁门“吱呀”一声开启后,李云疏刚踏入门内,便见到了正穿着鞋似乎打算出门的李母。见到自家儿子终于回来了,李妈妈怒急地起了身,道:“小云!你这下楼倒个垃圾怎么倒了这么久?而且,出门还不带手机?你知道妈有多着急啊!你这么久都不回来,妈差点就以为你打算找了媳妇、生个儿子再回来看妈了!”
李云疏:“……”
找个媳妇什么的,他好像还真有这个打算……
焦急的李母并没有发现此时儿子的异常,她怒气冲冲地一拍桌子,道:“好了好了,今天也不早了,快点休息吧,妈明天再好好教育你!”说着,她便从玄关里拿了李云疏的拖鞋递了过去,而后者便也乖乖地换鞋。
李母低着头看着儿子老实的模样,心里的怒意慢慢消散了一些。但还没等她完全熄火,她忽然眼尖地看到了什么,惊呼道:“小云,你的耳朵怎么这么红啊?发烧了吗?快给妈看看!诶不对,妈这就去找体温计!”
话音刚落,李母便风风火火地去找体温计了,只留下李公子一人在站在玄关傻愣愣地站着,哭笑不得。
嗯……发烧了吗?
好像是的吧。
毕竟他也只有发烧了,才能烧昏了头,决定要做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
☆、第七十四章
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
前者李公子自谦一点,或许还是有的,而后者的话,李公子便当仁不让地拔得头筹。君不见,当年三伏寒冬,人李公子照样捧书苦读,不亦乐乎。
而如今……李云疏却开始有点怀疑自己了。
『难道我真的……就这么不受待见,像洪水猛兽?』
听着电话里“嘟嘟”的提示挂断音,李云疏清挺的眉峰微微蹙起,开始思考起了这个人生问题。
这是自从那天在小区花园里分别以后的第三天了,李云疏已经第六次拨打霍铮的电话,得到的要么就是“正在开会,以后再聊”,要么就是“今天有点事,有时间当面说”这种答案。
不过就是在电话里开头了一句“关于那件事,我想说……”,李云疏每次话还没说完,就被霍铮一下子打断,好像生怕他把后面的话再说出来一样。
从某种方面而言,这也算是一种可爱了。
李公子微微一笑,在心里想到。
……
不同于有些人的逃避,李老爷子最近是天天来李云疏家探望,美名其曰“与李小友有很多话要谈、非常投缘”。而事实上呢……当李云疏正在上课的时候,李老爷子也会莫名其妙地“散步”到李母的小裁缝店,跟人家说上几句话。
李淑凤是从来不会想太多,回回都特别热情地招待老人家,而徐昱卿就略显尴尬了。他自然知道自家外公的意图,但是……您这每天都“散·步”过来也真是太假了吧!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了第五天亲子鉴定的结果即将出来后,才有所好转。由于要进行相当缜密的多次鉴定,即使李家对医院方面施了压照样也一直等了五天,才得到那份期待已久的答案。
那一天大清晨,李云疏早早地起了床。洗漱穿戴好的时候,也不过才早晨七点多,在这样周末的日子里显得格外的早。李云疏一边俯身换着鞋,一边抬眸看向了厨房里正在低头准备中饭的李母,清雅的眉眼微微弯起。
“妈,怎么准备这么多的饭菜?”
听了儿子的话,李淑凤停下了手头的东西,笑着抬头道:“你还不知道哩,这两天人家李老和徐先生经常会来妈的店里逛逛,和妈聊聊天。这不准备多一点,中午哪儿够三个人吃啊?”
李母说完这话的时候,李云疏已经全副武装完毕,靠在了玄关旁微笑着看她。他就这么认真地看着,看得李母奇怪地皱起了眉,摸了摸自己的脸,道:“怎么了,小云?妈的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李云疏微微摇首,俊秀精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