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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是我做了个春梦吧?
我抱过一只枕头,上面仍残留着他的气息。我把脸深深埋在那里,憋得快窒息了才抬起来,然后狠狠抽了一下自己的脸,痛得我龇牙咧嘴的,这才相信昨天并非黄粱一梦,一切都是真的!
在我怀抱中的他是真的,肌肤相亲的热度是真的,一切我所能想象的热情和缠绵都是真的。
昨晚的屈远凌实在太性感、太诱人了!我们做过一次后,我舍不得拔出来,紧紧拥抱着他,仿佛找到丢失已久的宝物,一直吻着他的脸颊和嘴唇,爱不释手地抚摸着他光滑的肌肤……他也温柔地摸着我的后背,我们不时啄吻,享受情爱醉人的余韵。
那时,语言根本是多余的,我觉得已与他心灵相通。
没多久,我再度勃起,抱着他又来了一回。这次用后背位,减轻不少他的负担。他很快有了感觉,挺着结实的臀部迎合我的撞击,我被他刺激得就像头不知餍足的野兽,在他体内忘情驰骋,达到迷醉的巅峰。
最终,我们都被彼此榨得筋疲力尽。白天的操劳,再加上夜晚的疯狂Xing爱,让他的脸颊写满疲倦,很快在我怀中沉沉睡去。帮他清理过后,我虽然也有点累,但因为白天一直在休养,再加上兴奋过头了,反而没有丝毫睡意。
漫漫长夜,我一动不动,一直凝视着他熟睡的面容,心里软得几乎能滴出水来。
虽然他比我强悍、比我有能力,可在我怀里,却是那么惹人怜爱。我想要呵护他,在他需要的时候留在他身边,为他承担所有风雨,尽管对完美出色的他而言,也许并不需要,可我还是想给他我力所能及的一切。
突然,我的手机响了起来,看到萤幕显示的名字,我一惊,差点把这个人给忘到九霄云外!
「小可?」
「哥,你在哪里?」
自从上次通话后,我借口工作忙,一直没有主动和他联络过。
「我在一个朋友家,你找我有事吗?」
「哥,我想见你,我真的很想见你……」辛可的声音听起来十分苦闷,有些口齿不清。
「你喝酒了?你在哪里?」我皱眉,从床上爬起来。
「我在新都酒店顶楼的酒吧。哥,我俩从小相依为命,不管怎样,我永远都是你的亲人吧?难道你忘了我们小时候的事,再也不想理我了吗?」
我沉吟一下,「小可,你等着,我马上过来。」
挂上手机,深吸一口气,我决定去见他。并非对他余情未了,而是我真的已经放下过去。就当是老友叙旧吧,我想告诉他,我遇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现在的我,非常幸福,希望他也一样幸福。
走出别墅区后,我伸手招了一辆计程车,直奔新都酒店。
第九章
在悠扬的爵士乐中,我缓缓走向坐在吧台正中的年轻男子……
他穿着一件剪裁简洁的黑色斜拉链外套,一条略显破旧的牛仔裤,恰到好处地衬出他修长的腿型。棕褐色的头发被人精心打理过,层次分明。
他正和身边的陌生男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酒吧柔和的灯光,照出他右耳闪闪发亮的银环,带一点坏孩子的邪气,整个人宛如发光体。
我缓缓来到他身侧,含笑凝视。感觉到我的目光,他猛地转过头,俊美的轮廓完全暴露在灯光下。
「哥!」他的目光露出惊喜,冲过来,一把紧紧抱住了我。
「小可。」我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哥……」辛可再叫了一声,抱得我有点窒息。
「他是你朋友?」刚才和辛可聊得正欢的男人站起来,盯着我俩,脸上表情有此难看。
「不,是我BF。」辛可松开我,朝他露出迷人笑容,「谢谢你刚才陪我聊天打发时间,再见。」说罢,他就拉着我的手,走到酒吧一角的沙发上,看都不看刚才那个呆若木鸡的男人。
我不由苦笑,「小可,你还是这么会乱放电。」又一个被辛可瞬间秒杀、又瞬间丢掉的男人。
「是他自己凑上来的,我可没招惹他。」沙发能容纳两个人,辛可坐到我身边,紧紧握住我的手,仔细打量我,「哥,几年不见,你好像有点瘦了,脸色也不太好。」
刚刚胃出血,脸色能好吗,但我不想他担心,只是笑笑,「你哥的身体你又不是不知道,小强一只。前几天工作太忙了,只要休息一下,依旧能活蹦乱跳。」
辛可笑了起来,「我知道,哥,你还是和以前一样。」
「你呢,好吗?」
「我弄了个房地产公司,手下有两个工程队,正在做一些商业建筑项目。公司目前稳定发展中,一开始是很辛苦,但现在已经好多了。」
「我听说了。」我微微一笑,「你那边的报纸,我有时也会买,看到有关你们公司的介绍,也知道你们正在承办市政府审批的重点专案。有政府的扶持,相信你公司的发展必会不可限量。」
「哥,你一直在关心我?」辛可凝视着我,眼中透出亮光。
「我们从小一块儿长大,像兄弟一样,我当然关心你。」我轻轻抽出被握的右手,「小可,你的事业这么成功,不止我,连院长也以你为傲。上次去看她时,她还问起你的近况。你有空的话,去看看院长吧。她虽然精神很好,但毕竟年纪大了,身体不如以前。从前精心培育的孩子们,都一个个离开她身边,虽然院里不断有新孩子加入,但我知道,如果我们能经常去看她的话,她会非常高兴的。」
「我这次来,就是想和你一起去看院长。」辛可搂住我的肩膀,低声道:「哥,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我一震,虽然我多少猜到一些他这么急切想见我的原因,但亲耳听他说出口,仍是受到不小冲击,「你开玩笑?」
「不是,是真的。」辛可的表情看上去并不像玩笑,「哥,我现在终于出人头地了,事业成功,有自己的公司、房子和车子,银行存款也在不断累积中,我们两个再也不必过以前那种苦日子。你跟我走,来我公司帮我,当我的合伙人,我们一起打拼好不好?这三年来,我一直很想你。你知道的,我爱的,从来只有你一个!」
我苦笑,「小可,在你抛弃我,和别人远走高飞时,你也这么对我说,说你只爱我一个。」
辛可真是一点也没变啊,三年了,我不知该生气还是悲哀。虽然这些消极情绪实在不适合幽默风趣的我,但事实是,我也是人,同样会受伤,同样有想痞却痞不起来的时候。
「那是因为当初我别无选择!」辛可激动起来,「哥,那时我们穷得每天只能吃红薯泡面,晚上蜷在一个不到十坪米的车库睡觉,每天拼死拼活给老板打工,工资却只有那么几千块,都不够付房租。现在我一闻到泡面的味道就想吐,我受够了像狗一样贫贱的生活,我发誓要改变自己。我们除了没有父母外,其他东西并不比任何人少,为什么不能像别人一样?所以当那个人出现时,我决定跟他走,那是为了有一天,能像现在这样,堂堂正正站在你面前。哥,我以为你能体谅我。」
「我当然能体谅。」我轻叹一口气,「小可,你从小就野心勃勃,我知道你不会甘于平凡。不过,那些吃泡面的日子,对你而言许是不堪的记忆,可对我而言,却是一段难忘的岁月。这就是你和我的最大区别。小可,我所求不多,只要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满足了,而你却显然远远不够。」
「我知道……以前的我,太现实太功利。哥,我已经知错了。」辛可愧疚地把脸埋在我肩膀,「我知道自己伤你很深,违背了当初我们的诺言。但你要相信我,我从来没想过真的放弃你。我足足花了三年,才觉得有实力对你说这些话。哥,现在的我,再也不会让你吃苦了,你回到我身边吧!」
我沉默了,胸口在隐隐作痛。
我了解辛可,比谁都深。我和他从小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几乎在懂得认人之前,就认识了彼此。这份从少年懵懂时期的感情,与血肉、岁月一起滋长,混杂了爱情与亲情,曾经以为固若金汤,可在现实面前,却不堪一击。
他说他花了三年,才有实力对我说这些话,我不是不感动,只是他没有意识到,一切都不可能回到过去。
因为我已经有了屈远凌。这一刻,我无比强烈地思念起屈远凌,不知现在他在做些什么、和什么人在一起,身体是否无恙,有没有同样思念着我,是不是后悔昨晚和我的缠绵……
他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我知道他应该是喜欢我的,否则不会允许我要他两次,可这份感情到底有多深?我们对彼此都不甚了解,身份地位如此悬殊,能否好好维持?
这一切我都没有答案,可我一想到屈远凌,内心源源不断的温柔便告诉我,我心里满满装的都是他。而当我看着辛可时,心情却是那样平静,就像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