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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月与阎罗系列第三部] 红色伦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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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斯不晓得自己是否能受得了这种除了「观看」,却什幺也不能为他「做」的状态。 
「阴气沉沉的一张脸和你不搭,密斯,开心点嘛。」搂住他脖子,阿鸦主动诱惑说:「反正去向吾主报告前,还有点时间,就让大姊我安慰、安慰你啰。」 
「唉。」 
「哇,你那什幺态度,给脸不要脸喔!」 
密斯嫌弃地瞥她一眼,「你那对巨无霸波波实在是教我兴趣缺缺,我宁可自己去找可爱年轻又有着一对紧俏结实小屁股的少年。」 
「你这可恶的恋童癖,懒得理你了。」踹他一脚,阿鸦气愤地跳起来说:「我再也不想看到你这死密斯的脸!」 
咚地再度变回一只黑色大乌鸦,啪咻啪咻地振翅离开。 
摸着被踹红的腿,密斯无意追上去,阿鸦是个难得的「好」魔女,只可惜「好」是不适合在他这种人身边的,他只会浪费他人的善意。 
红色。 
热情的魂魄。 
七魂魄中最初找到的竟会是红色的魂魄,的确让人意外。 
唉唉,把双手枕在脑后,密斯仰躺在地面上,一旦寻找到红色的魂魄,待在生命之液中的「那家伙」,大概会开始不安分了吧? 
麻烦就是一桩桩接踵而来的东西。 


夜幕低垂,鲍曼将手上的书阖上。 
「您要休息了吗?爵爷。」老管家手禀着一只烛台,来到书房内。 
「嗯,我的睡袍呢?」 
「都为您放在寝室里的老位子了。」 
点点头,从书桌后起身,「晚安,布鲁斯。」 
「愿您好睡,爵爷,晚安。」 
重复这数十年如一日的台词,老管家目送主子踏着台阶回到二楼寝室,动手一一熄灭屋内所有油灯,紧闭门窗,确认过门户妥当后,局着慢步往佣人居住的地下一楼走去。 
雪夫特子爵府上的所有灯光皆熄灭了。 
躺在床上的男子规律的发出熟睡的鼾声。 
宁静的夜,月光悄悄地透过窗帘偷窥着屋中的动静。 
仿佛是被屋外的夜鹰唤起,原本紧闭的眼突然在黑暗中睁开,男子推开被子,静悄无声的旋踵下床,笔直地走向衣柜,开启。 
手指毫不仿徨地跳过那成列成排挂好在衣架上的外套、衬衫,直接探向衣柜深处捞出一只纸袋。 
卡沙、卡沙地翻出一套陈旧而缝补过几处,有着破了的士黄|色大衣;一件格子状的法兰绒衫;一条沾着红、黄等等颜料的长裤。也不需点灯,男子手脚利落地在黑暗中换好衣服。 
最后他取出一顶鸭舌帽,覆盖在头顶上,刻意压低的帽沿将他的大半容貌隐藏住。套上放在床底下的穿孔皮鞋,不直接从门口离开,而选择攀越过窗子,借着屋外的一根大树枝干,男人由二楼爬到地面上。 
左右观察,确认四周没有人发现到他之后,男人宛如识途老马般顺着阴暗深幽小巷内钻进、钻出,不一会儿便离开了素有良好治安并且属于上流阶层所居住的街道,往颓废、衰败、经年累月都笼罩在灰色雾气中的贫民集中区走去。 
肥胖丑陋的灰色大老鼠在脚边逃窜。 
各种难闻、腐败的气味在夜风中,浓郁得呛人。 
路边不时有人喃喃地向过路人乞讨。 
沿途还会碰到身染重病倒在路边奄奄一息的人,看也知道,对方所染的是致命绝症──疟疾。恐惧于传染的危险,根本不会有人敢去碰触,多半是放任那些人自生自灭,而苍蝇、乌鸦早在天上、四周,准备伺机而动。 
这儿可说是人间里最接近炼狱的地区。 
男人对这种种可怕又恐怖的景象,都视而不见。一心一意地往着贫民区的深处走去。 
半个多小时候,男人最后停留在一栋看起来几乎是摇摇欲坠的屋子前方。此时他由口袋中掏出一把发着铁锈的旧钥匙,插入锁匙中心,喀嚓地解开它。推开门后,迎接他的是金属与化学溶剂刺鼻的颜料味道。 
男人唇角漾出笑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这气味鼓涨在自己胸腔内。 
就是这个味道没错! 
多幺令人血液沸腾的味道! 
迫不亟待地进入屋内,亮灯,一幅画到一半的画作仍放在架上,以各式各样的「红」涂满帆布的这幅图,从每个角度来观赏,都是幅无法给人舒服感受的画,甚至可说是有点恶心。 
没有意义的线条,或直、或曲、或圆、或方,不知是要勾勒出什幺,只是有股纠葛的痛苦、难以爆发的压力全累积在上头。 
把外袍脱下,男子卷起衣袖,抽起水桶中的画笔,在盘上挤出更多鲜红的颜料,开始专心一志地涂抹着。 
夜晚,是现在才开始的。 


【红茶、红酒和红色的珍珠】 

「先生、先生,要不要擦擦鞋?」 
鲍曼.雪夫特原先是想当作没听见地走过去。 
擦鞋小童的搭讪来得不是时候,虽然长年来维持的绅士风度,使鲍曼没有在街头上破口大骂,但伦敦不寻常的万里无云、灼热的艳阳早把他体内的耐性全蒸发光了。 
今天打从出门──不,该说是打从下床起,不顺遂的事一桩接一桩。 
首先是老管家布鲁斯罕见的病倒,接替他工作的年轻男仆役笨得把他惯穿的西装烫出了个洞,逼不得已鲍曼难得地比预定时间晚了半小时出门。勉强安慰自己这影响不了他上班的时间,试图定下心地坐上马车,没一会儿,车夫便来了个大急转弯,撞得他七荤八素不说,连马车轴都断了。 
「这是怎幺回事,车夫!」愤怒地质问。 
「爵爷,是、是一只黑猫突然从马车前方穿越,惊吓到马儿。唉呀,这真是不吉祥的预兆啊!老天保佑、老天保佑。」惊魂未定的车夫,脸色惨白地连呼怪奇。 
清晨街道上哪来的笨黑猫乱窜呢?鲍曼怀疑这不过是车夫的推托之词,「算了,快点把车子修一修,我没时间蹉跎。」 
「可是爵爷,这车轴断了,不送去修理是不行的。我看您今日还是招一辆出租马车去上班吧?」 
一波三折。 
被迫搭乘鲜少乘坐的出租马车。忍着马车破破烂烂的坐垫,一路颠簸的来到位于怀特道上,自己所任职的圣约翰医院的门前。最后还付出相当于被敲诈的车资。累积这三点,此刻鲍曼的脾气──只能说是爆炸前的火山状态。 
若是平常的他,或许会慷慨地首肯,委屈自己坐在小板凳上,由着男孩擦拭自己那早已光可鉴人的鞋尖,赚几便士吃一餐饭。 
很遗憾的鲍曼难得恶劣的心情,让他冷冰冰的一瞥男孩,想跨越过男孩面前一瞥,仅仅是那无心的一瞥,让鲍曼驻留下脚步。 
男孩有头火红的发。 
营养不良、瘦骨如柴的脸蛋上,内凹的颊骨让两眼格外突出,绿色的眼球仿佛随时会掉下来似的,论整体长相还真是不起眼。 
明明是街道上随处可见的贫童,不知是什幺理由,那抹红灿灿的发色让鲍曼无法就此离开。 
「您要擦皮鞋吗?先生。」看到上门生意,男孩更殷勤的堆上笑,把木板凳推到他面前,以污灰的布熟练地拍去尘埃说:「请坐。」 
掏出怀表一看,自己实在没多少时间了。 
「我站着就好,孩子,你动作够快吗?」 
「快、快。我马上好!」男孩在掌心上吐了口口水,挖起黑色鞋油,揉搓开来后涂抹在鲍曼的鞋上,以软布迅速地察着,并说:「别看我年纪小,我擦过上千双鞋呢,先生。我保证您一定会满意我亚曼的服务!」 
「亚曼,你打哪儿来的?」 
盯着那颗红发小头颅在底下晃动着,鲍曼一点都无法理解自己此刻的行为。何以浪费宝贵时间在这儿给他擦鞋,何以会违反他常识的判断,和一名擦鞋小童对话,何以自己双眼无法离开那头红发。 
男孩的红发在伦敦虽不多见,也没稀奇到值得自己另眼相待。 
……不过这发丝还真红,宛如是夕阳的余晖深浓、烁亮。 
「城东,先生。」 
「不,我是问你……」鲍曼停下口,这不像是自己会做的事,讨论男孩的出身做什幺?知道他是从谁那儿遗传到这头红发,到底能有什幺意义? 
「先生?」见他没继续说下去,男童停下擦鞋的手,不解地抬起头。 
接触到男孩澄澈的绿眸,鲍曼狼狈的一笑,摇头说:「没什幺,你继续擦吧。」 
「是!」明朗而中气十足的,男孩应道。 
算了,就当是行善一件,别再追究背后的理由,鲍曼讨厌生命中任何突发的意外,这并不意味着「意外」就会放过他。通常他对应这情况的手段,就是无视它,当它不重要。 
几分钟后,他赏给男孩一枚几倍于他应得小费的硬币,男孩频频道谢,直说他是个慷慨的先生,鲍曼也蹬着比寻常要光亮数倍的皮鞋,往医院走去。 
「今天真是走运。」 
亚曼拿起硬币放在口中一咬。货真价值的一枚。有这枚硬币,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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