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女子的名单,其中便有我母亲!如今,我不但为母亲报了仇,还为我自己报了仇,杀死离风的儿子!哈哈,爹爹,我的皮肤光滑吗?哈哈,乱伦的滋味是不是要比奸污处女的感觉还要好呢?哈哈!我肚子里怀的可是你的儿子呢!不过,你那么多儿子,死一个也无所谓。”她用犀利的目光环视众人,“哈哈!你们没有想到吧?你们眼前这个衣冠禽兽的狗皇帝,是个采花大盗!他是只连女儿都上的公狗!他是史上最淫荡的皇帝!他不配做皇帝!”
她望着我,粲然一笑,嘴角里流出鲜血,道:“女神,抱歉,我利用了你,我刚才要是不说那些话,他不会放松戒备,不会喝下那杯放有破除他金刚罩外功的毒酒。如果我不是装成要刺你,他不会用身体挡我,他不会方寸大乱,暴露他的要害,让我刺杀成功。我知道,您曾经也中过他的摄魂大法。当时,他去万花国向您求亲时,我担心死了,我想早日杀死他,不要让您再被他的摄魂大法迷住。还好,您神法无边……”
“贱人!我杀了你!”林芳不知何时从人群里,钻到黄衫女子的身边,她头发散乱,双手各握一支金钗,猛刺进女子的太阳穴和眼睛。
我的心跳到嗓子眼,我本想要救那女子,但是我看到她眼中绝决的目光,一脸视死如归的表情,我已明了她的心态,放弃了救她。
她是为复仇而活的女子,母亲悲惨的命运,让她对离风的仇恨深入骨髓,灵魂!
她明知道自己和离风是父女关系,却还要入宫做他的妃子,并故意怀上他的孩子,在皇宫的盛宴上,步步为营,故意刺杀我,让离风心慌中计……
她在死之前,揭露了离风的恶行,让他在痛苦中死去,遗臭万年!
“啊!”女子一声惨叫,她伸手指着离杉,临终之前,惨声叫道,“感谢太子哥哥为我提供的化功散。你我那一夜春风,妹妹我记忆犹新!”
她瞪着眼睛,太阳穴和脸上被林芳的金钗刺破,鲜血先是标射到林芳的下巴,然后泉涌般,不断住外流!
离杉倒退两步,面色蜡黄,跪下抱着离风的大腿,哭道,“别听她胡言乱语。杉儿岂敢害父皇。”
那时,离风面色惨白,口喷鲜血,命在旦夕,我让周明凡给他服下紫色的万花神丹。
离风要是此刻死了,那我得到离国的计划将功亏一篑!他再恶,也得利用完他之后,再让他死!
岂料,离风双唇紧闭,他左手轻摇,哑声道:“拟旨,赐太子毒酒一杯!朕传位于摄政王。”
离杉跪着,朝我猛磕头道,“姑姑,您救我。杉儿被冤枉了。姑姑,杉儿的儿子刚出生,他不能没有父亲啊!”
林芳双眼通红,下巴尖滴着黄衫女子刚才溅出来的鲜血,疯了一样,冲到离杉跟前,她跑的太快,一不小心,脚踩到裙摆,栽地摔倒,她爬起来,满脸是泪,大叫道:“你这死货,难怪今夜你主动提出要带本宫前来参加宴会,你是利用本宫打击花忆冷,分散风哥的注意力!要不是你提供化功散,那死贱人怎么可能破了风哥的金刚罩,刺进他的心脏!本宫要杀死你!”
她的四个侍女追上来,三个跪在地上,一个抱着她的腰,半跪到地上,哭着喊道:“皇太妃,请您停手。莫要伤害到自己。”
林芳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拖着那名抱着她腰的宫女,冲到离杉跟前,举钗刺去,离杉不是黄衫女子,他并无求死之心,回手用内力推倒林芳。
“大胆!你敢打本宫!本宫乃是突奔国的皇太妃!”林芳大喝道,趁着离杉精神恍惚中,奋力前冲,一只钗子刺入离杉的腰间。
离杉大叫一声,右手拔出那只钗子,紧紧攥住,鲜血已浸染腰间衣衫。
林芳另一只钗子又刺下,离杉抬手去挡,林芳坐在地上,伸脚用力去踢离杉,该是林芳命中该绝,离杉右手一挡,他手中紧攥着的那只金钗正好深刺进林芳的右眼。
林芳惨叫一声,离杉惊恐万状,右手松开,林芳倒在她侍女的怀中,右目鲜血流了半边脸,左眼似乎不敢相信狰狞的鼓出来,张着嘴巴,已然死去!
离风哑声道:“执行。”
侍卫和太监立刻跑上前,拖走太子离杉。
一下子,死了三人,离风生命垂危,其余人都不敢出声,全部跪在地上。
那四名侍女抱着林芳的尸体,哭着要求离宫的太医来救治,可是宫里所有的太医全部都围在离风身边,她们便来求我,我看了一眼,淡淡道:“皇太妃已然辞世。尔等还是速带她回府吧。”
其中一名侍女泣道,“女神,传闻您法力无边,一定能令太妃娘娘死起回生的。求您为太妃娘娘施法术吧。”
我摇头道:“我连陛下都救不了,更何况你家的太妃娘娘。”
那时,跪在地上的妃嫔们,听闻有一人在取笑说,“救活林芳又有何用?她的心上人,又不爱她。她心上人只有你们眼前求的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心肠狠毒,恨不得一人独霸世上所有的男子。你们求她,不是求错对象吗?”
我看到说话的女子,是一个年龄在三十二、三岁左右的少妇,她皮肤白皙,长着一双勾魂的细长的单凤眼,红艳的嘴唇下一粒米粒大小的胭脂痣,穿着粉红色绣有金色云朵的丝绸长裙,就算跪在那里,也能惊现出玲珑诱人的身材。
离风微弱的声音,再次响起,“遥贵妃多年未育子嗣,赐白绫三尺,与朕驾鹤西游,立即执行。”
原来她就是赵冰遥,飞天国的长公主,离风的遥贵妃。难怪用这样的口气对我说话!难道她也爱离风?
“离风!你敢这样对我!你不怕我父皇攻打离国吗?放手,本宫自己走!”赵冰遥叫嚣道。
离风道:“你自己是个什么货,心里不清楚吗?”接着,象目放射出狠厉的目光,道:“撤去遥贵妃的品级。将她尸首退给飞天国,告诉赵阳,十年了,朕将长公主完璧归赵。她身体与当初嫁给朕时一样纯洁。”
当时,这个世界还没有完璧归赵的成语一说。不过,自从他说过这句话后,就创造了这个世界的“完璧归赵”贬义的成语。
第七卷
第十四章 痴情帝王
相继报来太子离杉和赵冰遥的死讯后,我以为下一步应该是要为离风披麻戴孝,结果,始料不及的是,离风伤口处的鲜血流到后面,血液竟然变成银色的。
他的身体发出银色的光芒,那把插进他心脏的黄金小刀,也一点点被银光化成黄金的液体,流进伤口处,与银色的血液混在一起,慢慢被心脏吸收进去。
而他的面色也同起初的惨白色,缓缓恢复成正常的肤色,不过半个时辰,他除了有些虚弱,已然脱离危险。
周明凡和离桐将离风扶至东宫。
我安置好其他人后,和小白一起来到东宫,离桐问我,是否已见到花蜜大师,我点头,令他先回宫休息,准备好明日的擂台赛。
离风躺在床上,周明凡对我说,“你是否对陛下施了什么法术?使陛下成了不死之身?”
我心情比较压抑,懒得解释,直接问离风,“怎么回事?”
此时,寝宫里只有我们四人,而我又布了法劫,说话自是很随意。
离风忙从床上爬起来,跪在地上,“美丽的主人,我不该隐瞒您,自从我成为您的奴隶后,我的左足底,便有了您的万花神迹。不过,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昨天清早,我起来看到足上的万花神迹变成银色的,就知道您晋级了。而且,昨夜,画奴我身上的痒毒也没有发作。还有,刚才我喝了化功散,其实对我无效,只是我练的外功,黄金是克星,能破掉我的金刚罩,”说着,他脱去袜子,伸出左足,翘着脚丫。
天啊,他那脚板上真的有一个和我额头上一模一样银色的万花神迹!
我惊讶的半晌说不出话来。
这狗东西,怎么配拥有我的万花神迹,而且还是踩在脚下!
像是主人买了骡子,为防止丢了,在牲口的蹄子打上一个记号!
万花女神真是太有创意了!
我脑海里回放着刚才突如其来的宫变。
今夜,先是宇贵妃悲怨的舞蹈,后是那黄衫女子死前所说的话,再是林芳的死。都给我心灵太大的震撼!
而她们三人都只是离风害过的女人中的几千分之一。
这样一个恶魔,居然在拥有了万花神迹之后,变得和我们一样,成了不死之身,百毒不浸,不畏迷药和春药,与地齐寿。
我本是想利用他,收服离国,便杀了他,没想到,反而让他拥有了无限的生命!顺便还解了笙给他下的巨毒子痒。
真是天大的讽刺!
离风双手伏在地上,低声求道:“主人,我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