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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在吃喝方面一向原始,这味道鲜美火锅一下子就让他们着了迷。
“两位知事大人!请赏鹰族一个火锅,以后鹰族人吃了这样的美食,挖矿会更有力的!”宴席结束,拓雄打着饱嗝,在告辞时提出了要求。
“恩!既然鹰部落的勇士喜欢火锅,就带两套火锅用具回去吧。”楚朝辉笑眯眯的,他喜欢鹰部落对生活的追求,有追求,才会拼命想法创造财富,也就是拼命挖矿。
“鹰部落想从南埠买那种很大的米,请两位知事允许。”拓素运矿去山谷,吃过山谷中的大米饭,那种饭又香又可口,比粟米口感好多了。鹰部落食用的粮食都是从南埠得到,想买那种大米却买不到,村人不卖,专门供应他们粮食的店铺没货。
“这种大米不多,以后可以特供一些给你们。”郑钰铭点头答应,南埠的粮店就是知事府开的,从周边国家收购来的粮食除了放在山谷贮备,其他都在那店铺出售,保证南埠地区粮食供应。不这样的话,光鹰部落不事农业,一个部落需要的粮食,南埠就供应不了,粮食一短缺,就会造成达城粮价上涨,引起各种不必要的麻烦。
一顿火锅吃的时间很长,送走客人,天色已黑,知事府的人准备休息。
郑钰铭在规划知事府图纸时,是以办公功用为主,卧室设得不多,只备了两间主卧和一间书房,今天晚上除了他和楚朝辉,还有卫青和霍家兄妹要住在这里。卫青和霍思中住了书房,书房是霍思中常住的地方,一间卧室给小女孩霍思华休息,郑钰铭和楚朝辉挤了一间。
天色刚黑,这个时辰对于两个穿越人士来说,睡觉太早。
“我们两个再喝点米酒。”楚朝辉捧了坛米酒进房,又命奴隶送了些下酒小菜到卧室,大有和郑钰铭雪夜品酒的架势。
“这个米酒好喝了吗?”知事府的米酒是用糯米做的,是楚朝辉贡献的酿酒秘方,楚朝辉父亲的家乡到了年底必酿的一种米酒。
“时间够了,这酒就要这种时候喝。”楚朝辉笑眯眯地拿了两只瓷碗,一人面前放一只。
“口味很好!”郑钰铭抿了一下,很甜很香醇,比青酒好下口。
“在我父亲的家乡,那里的祖辈办喜酒都是用这种酒。”
“我爷爷也会酿米酒,不过他用白酒兑的,酒味口感比这个凶。”那种米酒给人酒的感觉,不像楚朝辉酿出来的,跟甜果汁差不多。
“口味好就多喝点。”楚朝辉眼睛眯得更细。
“喝这种酒要醉的话,得喝多少坛呢?”郑钰铭仰头喝下半碗,米酒进肚,有股暖意从小腹升起。
“试试看,看喝多少可以醉。”楚朝辉没有像郑钰铭那样大口额灌,而是细细品味。
“我看这酒就跟低度啤酒一样,灌不醉人,只会灌到你不停上厕所。”郑钰铭耸肩。
郑钰铭说了大话,这米酒不是低度啤酒,不是只让你不停上厕所,而是让你醉得如梦如幻,做上一场淋漓尽致的春梦。
49、第 49 章
郑钰铭又做梦了,他梦到自己开着爱车大切诺基行使在回苏州的高速公路上。从花木基地到家的这段路程,郑钰铭每年都要跑上十几趟,这条路他是那么熟悉,那么亲切。
自从被蓝光传送到异时空后,郑钰铭白天忙着求生,晚上累得一挨枕头便熟睡如猪,对亲人的思念在清醒时很少去想。白天可以用理智去强迫不想,但当身体机能沉入睡眠后,郑钰铭脑海深处刻骨铭心的想念便冒出了头,他夜夜做着相似的梦。在梦中,郑钰铭乘着各种交通工具,千辛万苦在赶路,他在往父母身边赶。可是每一次的梦境中,郑钰铭都摸不到家门,总是在快进家门前苏醒过来。
这一次,当郑钰铭用家中钥匙开门时,他没有被打断,门如愿被打开了,他的爸爸妈妈,姐姐姐夫和小外甥女,正齐齐站在门内对他微笑。
“爸爸!妈妈!”郑钰铭热泪盈眶,话语凝噎。“姐、姐夫!”
“舅舅!”郑钰铭的外甥女欢快地扑到舅舅身上。
“妞妞!”郑钰铭一把抱起外甥女。
“舅舅,想死我了。”妞妞捧着舅舅的脸就猛亲。
“舅舅也想妞妞!”郑钰铭这时的心在飞扬,一点都不嫌弃外甥女留在他脸上的口水。这梦中的口水还很真实。
“弟弟,时间不早了,快来拜堂,大家都等着呢!”郑钰铭的姐姐拍着手高兴地嚷嚷着。
“是啊,儿子,快换衣服,再晚就赶不上吉时了。”郑钰铭的母亲也边笑边抹着眼角,那是欢乐的泪水。
“什么拜堂?什么吉时?”郑钰铭放下外甥女,一脸茫然。
“臭小子!成亲你都忘啦?你自己说要用三媒六聘形式结婚的。现在都准备好了,就等你一个人了!”郑钰铭的父亲满脸红光,嘴里骂儿子臭小子,脸上却掩不住地开心。
“啊!不是改了三媒六聘吗,我已经简化了啊,还添了点西方元素。”郑钰铭疑惑,他写给范津的结婚步骤已经改得不伦不类,那样改最主要是想提高女子地位,因为南埠需要劳动力,女人必须出来工作,不能嫁人后就沦为夫家的附属。
郑钰铭的疑惑没人回答,他的父母,姐姐姐夫,和家里的亲友都自顾自地在忙碌,郑钰铭被隔离在旁。郑家的亲友是忽然冒出来的。
花了千万的别墅里布置得红红的,郑钰铭身上换上了红色深衣,在亲友一片‘来了!来了’的声音中,远处有位身材修长挺拔,全身穿着和他一样颜色深衣的人,被姐姐牵着走来。
“拜堂啦!”
一声洪亮的喊声响起,郑钰铭和新人被拥到大厅正中央。郑父郑母端端正正坐在那里。
郑钰铭隐约觉得这不真实,可他潜意识不想打断,因为这里有他的亲人,是他一年没有见面的亲人。即使是梦,也是可以多做一秒时间就尽量多做一秒。
在一片欢笑声中,新人被送进了新房,新房里依然是一片大红。
郑钰铭努力想看清眼前的成亲对象,可除了一片红,他看不清什么,除了能闻到新人身上清爽的气味,这气味是他喜欢的。
气味越来越浓,包围着郑钰铭的全身。
“你是谁?”郑钰铭发问,他睁大眼睛想细看,可入眼只有艳红,还有一声低笑在他耳边响起,这声音是他熟悉的,是他放心的。
“是无论安乐困苦、富贵贫穷、或顺或逆、或健康或病弱,都尊重你,帮助你,关怀你,一心爱你,终身忠诚地与你共建美满生活,不离不弃,共度一生的人。”
“不离不弃,共度一生的人?”郑钰铭喃喃重复,这好像是他和楚朝辉商议出来的结婚誓词。
“对!现在我们已经发过誓了,应该入洞房了!”熟悉的声音轻笑,郑钰铭感觉一个炙热的身体拥抱了他。
郑钰铭从小很乖,在别的孩子顽皮时,他喜欢跟着爷爷下地看庄稼,长大上学后,除了认真学习,就是看各种的小说,小说种类很杂,有历史,有科幻,有玄幻、有修真,不知道为什么,郑钰铭对爱情小说没什么兴趣。小学、中学、高中都是在这种节奏中度过,当同伴们热衷议论异性时,郑钰铭总兴致缺缺。这样的郑钰铭除了自家母上和姐姐,很少关注其他女性。
郑钰铭的外貌更符合异世界的审美观,在二十一世纪,给人印象不如异世界深刻入天人,也非常清新俊朗。上了大学后,虽然不活跃,但也引起许多女生的关注。大二的时候,同系大一学妹看中了郑钰铭不浮躁稳重的性子,主动追求下,郑钰铭很快被学妹俘获,快大三时,他有了女朋友。
郑钰铭是很欣赏自己女友的。女友的家在大城市,父母都是高收入,身为独女被父母娇宠却没有养成跋扈的性子,反而是开朗活泼、充满活力。女友的性格仿佛是郑钰铭的另一面。初恋很美好,也很纯真。这些美好随着相处时间渐长,开始有了不和谐。
郑钰铭虽然家在中等城市,但从小在农村长大的他对土地有股说不清的眷恋,只要有假期,郑钰铭就喜欢去自家的花木基地,到花木基地帮助父亲料理花木。有了女友后,郑钰铭曾邀请女友去乡下,但女友对农村印象分外不好,她讨厌农村的灰尘,讨厌到处飞舞的虫子,讨厌农村的脏和乱。郑钰铭的女友是个地地道道的都市女,她只喜欢都市的整洁和繁华,喜欢都市的活力和热闹。
每次说到农村和城市,两人总会有分歧。郑钰铭不喜欢女友对农村的嫌弃,女友不喜欢郑钰铭对乡村的推崇,两人都在维护自己的最爱。这对恋人为此红过脸吵过架,不过这个问题只是认识不同,郑钰铭虽然推崇乡村,那时没打算去农村发展,郑父郑母为儿子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