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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τ伤涸鹨病
一个女人为了七块钱而脱自己的裤子,生活逼人,我们寄予无限同情。一个作家为了三十元到五十元一千字的稿费,而脱别人的裤子,大概也有其不得已的苦衷。柏杨先生上周应朋友之邀,去看台湾歌仔戏,唱着唱着,唱到当中,忽然冒出了脱衣舞,心中大乐(当时没有戴老花眼镜,乃平生最大遗憾),等到紧张之处,那女郎忽然不脱,台下群众(包括柏杨先生在内)就大吼曰:「脱!脱!」不久之后,小石子飞到台上矣,嘘声如雷矣,嚷着要退票矣。处此环境,女伶自然非继续脱之不可。
作家自己脱没人看,只好脱别人的。南宫博先生脱李清照女士的裤子,有啥可惊的欤?何况那不过是循例脱之,没啥了不起,所有的古代女人到了南宫博先生手里,都照脱不误,没有一个人能免此灾。有些人还发过呼籲,要求他不要再脱啦,再脱把文坛上的一点纯洁情操,都脱光啦,但那有啥用?一则是观众硬要他脱,最好是再有声有色才过瘾。二则是他自己也硬要脱,成为新闻人物的那个暗娼,你给她七块钱,她就脱自己裤子。脱裤派大作家亦然,你给他稿费,他就脱别人的裤子,不要说李清照女士的裤子,就是圣女贞德的裤子,都可脱也。盖他除了脱裤之外,别无他长。犹如猴儿戏焉,耍的老是那一套,你不教他耍那一套,教他耍哪一套?不信的话,且看看南先生在《联合报》上连载的《这一家》,能看得下去乎,不过中国人的特质之一是「远来的和尚会念经」,再加上他又有脱裤绝技,自然所向无敌。
南宫博先生脱古人的裤子,是中国式的脱法,而且脱的千篇一律,《李清照》是如此这般,《西施》、《杨贵妃》等等,无不如此这般,看一本而知百本,没有新鲜滋味。郭良蕙女士脱今人的裤子,则是新潮派,乃洋大人式的脱法,看过《查泰莱夫人的爱人》的读者先生,再去看《心锁》,恐怕一定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两者简直有点一模一样。晋王朝时名士之风盛行,像竹林七贤,有的不穿裤子,有的喝酒喝得七窍流血,当时就有一位乐广先生笑曰:「名教中自有天地,何为乃尔也?」我不是忽然想当正人君子,而是说这句话似乎可以套用,曰:「不以性为主的作品,自有天地,何为乃尔也?」新潮派的原意是啥,我不知道,也不必问,说起来准一大套。但现在看来,不过是脱裤派罢啦。而且脱得越光越妙,时代风气如此,我们无可奈何焉。不过,问题是,一定不脱,也照样可以快快乐乐,照样可以连载出版,何必一定要脱乎哉?无论哪一本震世名着,内容免不了有性的描写,那是构成困扰或骚动的主要动力之一,但绝非仅以那玩艺为满足。一个作家也好,一个读者也好,如果认为非脱裤子不过瘾,那就未免高速公路矣。天下只有前面所举的暗娼者流,才那么急吼吼的猛脱。便是台北的陶公馆,也都要稍微有一点情调。盖男女之间,即令是嫖客和妓女,除了性之外,还有别的更多更重要的东西,而脱裤派却硬是非此不乐,大概各有其痒也。
描写性行为是不是道德,迄今没有定论。说脱裤派是艺术的,我们不置一词,因木宰羊焉。但穷斯滥矣型文人硬说脱裤派竟然是道德的,就得研究一番。《金瓶梅》以一十万字写性行为,以几千字写淫夫淫妇的悲惨结局,凭天地良心说,有道德上的效果乎?如果认为只要有悲惨的结局,使淫妇淫夫受到惩罚,就是道德的,我宁愿横行世界九十年,然后死於砰的一声。凡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似乎应强迫他们的妻子儿女,每人都要熟读《金瓶梅》和《查夫人》,是不是道德的,到彼时才知也。我想,道德的规范随时代而不断改变,本已无法固执,而艺术家文学家也同样有其特权不理那一套,但是有一点似乎应该考虑到,如果自己的作品不能让自己未成年的儿女们看,他就没有理由让别人未成年的儿女们看。
一个人被批评并不容易,柏杨先生想被别人批评,以便抬高身价,还没人肯批评哩。盖被批评的人必须有相当分量,而且为批评的人所惋惜。如果别人对他连批评的兴趣都没有时,那就惨矣。据说《春秋》专门责备贤者,狗咬了人,只能责备人不小心,不能责备狗乱咬也。《创作》月刊责备南宫博先生和郭良蕙女士,以及柏杨先生这篇大作,都是此意。盖脱裤文学天下滔滔皆是,有的更血淋淋的焉。纵然多两位加入,也没有关系。不过以南先生和郭女士崇高的地位,也去脱之,大家自然要掩书叹息。柏杨先生特为此文,刺激刺激,希望多加考虑。如果仍认为脱裤是对的,则不妨尽量的脱,甚至高兴起来,亲自上台脱给大家看,我都不在乎。
妖风妖风
前些时台北发生一场学术论战,论的大概是「中西什么化」之类的玩艺,普通小民不懂也。但后来却逐渐有点儿懂,盖招架不住的一方,以居浩然先生为首,祭起各色各样的帽子,把胡秋原、郑学稼、徐
复观,几位先生,祭的晕头转向。一会说他们是汉奸啦,一会说他们曾经反抗过政府啦,一会说他们思想有问题啦,一会又说他们简直彷彿非是共产党不可啦。呜呼,论战的主题是「二加二等於四」,即令他们是汉奸,反抗过政府,思想有问题,二加二仍等於四,不能就等於五。不过有一点却是可以预卜的,只要能把某一顶帽子扣个结实,则对方或杀头焉、或坐牢焉,就等於封住其嘴,他阁下的论战就大获全胜矣。
这股妖风目前似乎已从「学术界」吹到「文艺界」,其焦点乃郭良蕙女士的长篇小说《心锁》,那本描写性的大作,柏杨先生曾表示过道德万丈矣。但一个文人也好,一个作家也好,所能做的,应该是到此为止,不能超过笔的界限,去向官府搬兵,教唆杀人。尤其是我看某一本书不顺眼,不等於我看该书的作者不顺眼;我喜欢某一本书,也并不等於我喜欢该书的作者。如果由书而牵连到作者,那就是人身攻击矣。我们可以反对《心锁》,但不能说郭良蕙女士一钱不值。世人每每相信文如其人,这句话把人活活害死,如果文真如其人,则凡是文章官冕堂皇的傢伙,只要笔下俨然岸然,都可以吃冷猪肉啦。
该股妖风现在更吹到中国文艺协会,听说该会理监事会上,学问甚大,道德甚高的朋友,提议要开除了郭良蕙女士的会籍,不禁大吃一惊。呜呼,上帝,千万保佑没有这回事,如果有这回事,就教人呜咽。文艺和道德的关系,人类已研究了几千年,还没有研究出啥名堂,文协的理监事朋友千万别替天行道。谨叩头流血,郑重哀告曰,如果开除了郭良蕙女士的会籍,柏杨先生不等开除,就也要隆重宣佈退出,当然也可以把郭柏二人一齐踢掉,则尊腿既是你的,只有悉听尊便。
该股妖风好像还在酝酿要建议官府查禁《心锁》,《心锁》之适合不适合少年男女去读,是另一个问题,但无论如何,文化人的努力,不应超出讨论的和批评的范围,更不能借刀行凶。文学问题,只有以文学的方式解决,只能诉诸自己的见解和读者的智慧,不能乞灵於政治干涉。尤其是,批评家和线民不同,作家应有石头般的挺劲,官府可以拆除台中公园门前的塑像,当然更可禁书。像美国的邮政局,就可以对某书某刊,拒绝寄递。像张作霖先生,他甚至可以杀文人的尊头。但如果自己是一个文学艺术工作者,他就不应对自己反对的东西,暗下毒手,乞灵官权镇压。也不应用打小报告的手法,去激官府之怒,而查之禁之也。这不是单纯的《心锁》问题,而是原则问题和基本问题,此风一开,有权势的大人先生,和有权势的黄马褂作家,就勇不可当矣。
(柏老按:结果是,中国文艺协会仍然开除郭良蕙女士的会籍,柏杨先生跟着也就宣佈开除了中国文艺协会。世界上只有中国有此怪事,作家不但不维护作家,反而充当杀手。嗟夫。)
洋奴之治
一位读者先生,来信告曰,他有一天去台北市公园路二十五号某长辈家串门,看见教育部农业教育委员会写出来的一封信,收信人姓名地址,全是英文。一字不易,照抄如下:Taiwan Machinery Manufacturing Corp 25 Kung Yuen Road; Sec。2 Attention: Mr。 Yao Chen; GeneralManager。因公园路是一条直通的短径,没有分段,故邮差先生不得不迳行投到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