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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脑筋恢复正常。」言出不逊,我就攻其不备,俘了他一包纸烟。
我之所以惩罚他,是他提出的问题太古怪,现在柏杨先生把这热山芋转抛到各位读者老爷之手,贵阁下看应该怎么办乎哉。──不管你怎么办,至少,你在笑得把头上撞了个大包之后,还应该多多思量:中国人的智慧哪里去啦。
妙判?妙文
韩愈先生现在是热门人物,郭寿华先生在《潮州文献杂志》上写了一篇大文〈韩愈苏东坡给潮州后人的观感〉,说韩愈先生:「曾在潮州染上风流病,以致体力过度消耗,及后误信方士硫磺铅下补剂,离开潮州不久,果卒于硫磺中毒。」于是乎,闯下了滔天大祸,一位名叫黄宗识的朋友,认为郭寿华先生「诽谤先贤」,一状告到衙门,衙门不理他。另一位自称是韩愈先生的孙子的孙子的孙子的孙子的韩思道先生,前仆而后继,一口咬定郭寿华先生诽谤了他自认为是他老祖宗的韩愈先生。「先贤」和「老祖宗」大概有点不同,衙门受理之后,法官老爷有的是权,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权力就是知识,就结结实实的下了一道妙判,罚郭寿华先生银子三百两。
这道妙判一经发表,艺术界吓了一跳,严灵峰先生首先发难,接着萨孟武先生、高阳先生、林芝先生、淼森先生、杨子先生、罗龙治先生、张玉法先生、谢浩先生、王鼎钧先生、丹扉女士、杨崇森先生、彭国栋先生、陆以正先生、庄练先生、沈云龙先生、史铭先生、钱穆先生,纷纷引经据典,要把事情弄个明白。这其中只有钱穆先生努力维护妙判,其他所有的学者都以法论法,以证据论证据,以考据论考据,钱穆先生却忽然膨胀起来,先膨胀到侮辱「先贤」,再膨胀到大家都在「崇洋」,甚至来一个《西游记》上的倒马桩毒,要罩人「破坏道统」的帽子。呜呼,一个学者如果头脑像一盆浆糊,不能就事论事,作逻辑的推理,只靠磨刀霍霍,就是一奇。而所有学者的文章都是用白话文写的,只钱穆先生的文章用的是很难看懂的文言。时代已进步到飞机大炮啦,他打仗时却硬是坚持非用弓箭不可,乃是第二奇。尤其妙的是他阁下的开场白:「昌黎韩文公,不仅为唐代一流人物,实系中国全史上下古今三四千年以来少数之第一流大人物也。」闭眼细想,真不知这一段云里来雾里去的八股破题,根据的是啥。
努力拥护妙判的还有两位法官老爷,一位是台北地方法院庭长薛尔毅先生,文章的题目是〈异哉!所谓文字狱!〉自从吾友梁启超先生写了一篇〈异哉,所谓国体问题〉之后,这种「异哉所谓」遂成了一种程式,学问大的人动辄套而用之。柏杨先生于是也套用之曰:〈异哉!所谓不是文字狱!〉薛尔毅先生宣称:「王莽、曹操、秦桧、张邦昌这些历史上的政治人物,他们的忠奸功罪,当然是可受公评之事,为文褒之,为文贬之,均无不可。此即学术自由,绝对不会陷入文字狱,严文担心历史系将关门大吉,萨文担心任何一本书都要变成禁书,真是危言耸听。」好一个「危言耸听」。郭寿华先生只说了韩愈先生几句,孙子的孙子就拍马而上,法官老爷就下了妙判。难道法律有规定,韩愈先生碰不得,而王莽先生、曹操先生就可以乱碰乎?如果有此规定,我们就闭尊嘴。如果没此规定,薛尔毅先生凭啥只保护韩愈,而不保护王莽、曹操?这得请详细给我们一个昭示。薛尔毅先生又曰:「我们的法治,还在起步阶段,她像一棵脆弱的幼苗,切望朝野人士善加爱护,她实在经不起望重士林的学者无心的践踏。」对啦,不过我们更要加上一句:「她实在经不起大权在握的法官老爷有心的践踏。」饶饶法律吧!不要把法律当成一柄钢刀,仗着法林高手,就蹲在山头上称王。
另一位法官老爷是台北地方法院推事杨仁寿先生,据说他阁下就是下妙判的男主角。他的文章是〈从法律观点论诽韩案〉。其中最精彩的一段曰:「诽谤死者罪之被害客体,并非『死者』,而系其『后人』,稽其用意,无非在保护其『后人』对于先人之孝思孝念,以励薄俗。盖死者生前行事,早已盖棺论定,若妄加诽谤,生者将何以堪。谁无祖先,岂能任人平白诬攀。」呜呼,真正是「满纸荒唐言,三把辛酸泪」。第一把辛酸泪是,那些没有后代的人物倒楣啦,中国的韩信先生,英国的牛顿先生,人人得而「干他娘」,狗头喷血兼狗血喷头,谁都束手无策。谁教你没有孙子的孙子的孙子乎哉,看起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了保卫自己,自宜瓜瓞绵绵。第二把辛酸泪是,杨仁寿先生认为,妙判是保护「(死人的)后人对于先人之孝思,以励薄俗」的,谁要碰了张三先生,他的后人就可起而奋战,谁要碰了韩愈先生、王莽、曹操先生,他们的后人当然也有权告状。可是,薛尔毅先生刚才才宣布过,对王莽、曹操,怎么碰都没啥,并美之曰「学术自由」。吾友曹旭东先生最近就在收集资料,打算告那些攻击过曹操先生的作者,这控案如果落到杨仁寿先生之手,当然要再来一个妙判,把作者一网打尽,以励薄俗。可是如果落到薛尔毅先生之手,恐怕将原告驱出大门,以维学术自由。到底是哪位可敬的法官说的话算数,我们就糊涂啦。是单一的标准乎哉,抑是双重的标准乎哉。是《六法全书》乎哉,抑是《六法全输》乎哉。是不是只对韩愈以励薄俗,对王莽、曹操,就不励薄俗?又是不是只对王莽、曹操有学术自由,对韩愈就没有学术自由?也得请昭示一番,以开茅塞。
第三把辛酸泪,则是杨仁寿先生的盖棺论定。一个人失踪了若干年,法官老爷可以论定他的死亡。一个人一旦伸了腿,他的忠奸功罪,谁有权给他论定?又要经过多久才能论定?王莽先生被诟骂得体无完肤,因接他棒的是以西汉王朝正统自居的东汉王朝,被打击了两千年之久,民国之后,帝王没有啦,历史学者才有机会为他伸冤。曹操先生被歌颂至少有五百年,到宋王朝后,道学家一脸忠贞,大翻其案,才成了奸臣。呜呼,即令盖棺,又何尝论定乎。法院打官司,三审已毕,可以成为定案。学术讨论,历史人物研究,却没有人有那么大的虎威。这种基础性的知识,杨仁寿先生都不具备,怎不教人到处找眼泪瓶也。
杨仁寿先生最绝的一段是:「如郭寿华先生有先知之明,于审判庭上坚称其在《潮州文献》上一文中所写之句,系自白居易的诗(「退之服硫磺,一病讫不痊」)演绎而得,恐怕不会被指为『明知虚伪』,而获得诽谤先贤罪名吧。」「郭寿华先生不知举证,以致被罚,乃系法律素养不够所致。」说了半天原来杨仁寿先生也知道郭寿华先生证据确凿,是无罪的,只不过他没有把证据拿出来,所以妙判有理。医生老爷明知病人左腿得了砍杀尔,只因病人口舌不清,就把他的右腿锯掉,我们称之为恶医。法官老爷明知被告无罪的证据,只因被告「法律素养不够」,就硬判为有罪。看起来可敬的杨仁寿先生审判案件,不是根据事实真相,而是根据被告的法律修养。我们就不知道该给他上一个啥尊号才恰当。
还有「先贤」这个名词,不知道是由谁下定义,由谁决定人选的,好像一个死了的老家伙,只披上「先贤」的外衣,就跟一颗虫蛀了的病牙一样,千万不能碰,一碰就会有人跳高,危险之大,无与伦比。柏杨先生想,这玩艺必须先弄清楚。吾友朱元璋先生有一天读到《孟子》「民为贵,君为轻」。大怒之余,下令把孟轲先生的牌位撤出文庙,孟轲先生就「先贤」不起来矣。后来朱元璋先生读到《孟子》「天之降大任于斯人也」,觉得这家伙也不错呀,又下令把牌位再送进去,孟轲先生就又成了「先贤」。嗟夫,「先贤」也者,不过如此如此。经不起时代考验,经不起定量分析,只靠妙判和磨刀霍霍,只能算是病牙,不能算是先贤。韩愈先生有他了不起的贡献,我们对他的贡献尊敬,即令他害了花柳病,也不减他文学上的成就。一定把他说得天衣无缝,弄成病牙之一,未免顶着石臼唱戏。记得他阁下在潮州当官时,写了一篇〈祭鳄鱼文〉,把所有的官僚威风都亮了出来。盖棺论定的说法是,当天晚上,耶稣基督在天上玉手一指,刮起暴风,鳄鱼先生奉到钧旨,立刻收拾铺盖,向西搬了六十里,从此潮州就没有了鳄鱼。这种屁话,我们只好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