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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於「生育」和「哺乳」,柏杨先生完全外行,但却知道它的厉害,老妻有一姨姪女,十年前在新竹生其头生之子,拉着我一同前往探亲,该姨姪女乃美国留学生,一切洋派,那时她生产才三四天,我们进门时,她正坐在走廊沙发上纳凉看报哩,老妻急代为关窗闭户,强其上床,她曰:「阿姨,你那一套落伍啦。」她漱口刷牙,劝她不可,她曰:「哪有三天不刷牙的。」她当风而立,劝她不可,她曰:「有啥关系?」有一天她忽然不见,洗头去啦,把老妻急得像一只砍掉脑袋的母鸡,可是一切意见,她均不纳,盖婆婆妈妈,她嫌太烦,而且,最主要的,她曰:「我不觉得有啥不舒服。」
转眼十年,她成了三子之母,端阳节时前来台北,果如预料的不复当年的风致;她年尚不到四十,牙齿已开始下掉,稍受风吹,便头痛如割,坐得稍久,脊背即痠,尤其奇者,她的右手会突然抽筋,必须左手及时握之拉之,才能复原,头发也脱落不止,稀疏如林;精神不继,一天到晚,昏昏欲睡。
该姨姪女因自以为有学问冲天,不知道生产哺乳的厉害,蔑然视之,弄得百病缠身,等於残废。便是知道它厉害的太太小姐,小心翼翼,也不见得承受得住。从一个小小的胚胎成为一个婴儿,其一发一肌,一牙一甲,都要母亲供给,要说母亲不受亏损,天下有此理哉?故法国女人为了保持漂亮,宁可不生子,实在有其苦衷,中国人常常骂之,真是天大的不开眼。何况生产过多,不仅是漂亮没有,便是健康和老命也都没有啦。
女孩子如果有此认识,我想她就不会急急的嫁一个年龄和她相若的小子,电影上这种年龄相若结婚的镜头最多,洋大人的电影当初也是如此,后来才算有了改变。中国电影则一直保持这种狗屎观念,男女结合,必定是女子二十,男子顶多二十三。君不见电影明星乎,如加利古柏,约翰韦恩,克拉克盖博那种性格的男性──丑陋、沉毅、粗野、魁梧,中国电影里从来没有过。中国的男演员,全是小白脸,油滑滑若王府里豢养的相公,他们表现的不是男人的「力」,而是专靠女人吃饭的软骨头。呜呼,那种男女主角在银幕上结起婚来,正代表中国人心目中「珠联璧合」的典型愿望。
每逢我看到男女年龄相等的夫妇,或男比女稍大一点点的夫妇,我便不由得不忧心如捣,盖想到十年后或二十年后,甚至三十年后,那时候丈夫还生龙活虎,而妻子生了几个娃儿,腰粗肚鼓矣,牙齿动摇矣,眼眶痠痛矣,指甲剥落矣,一动不如一静矣。男人的经济基础已立,正当壮年之时,妻子却花衰叶败,你说扫兴不扫兴吧。安份的或没有机会的丈夫,对家的感情不过日渐淡薄;不安份的或有美女投怀的丈夫,则就开始云游四方。
老夫少妻
在婚姻中,年龄是一项最大的困扰,老妻少夫是农业社会畸形的产物,只有农业社会才有其解决之道,在工业社会中便成了一个癌,为任何美满婚姻的致命之伤,终必有一天要发作,群医束手。然则,到底如何才算合适耶?最流行的算法是:「女岁为男岁的一半加七。」男人三十岁,一半为十五,加七得二十二,女人二十二岁就对啦。男人如为四十岁,一半为二十,加七得二十七,女人二十七岁就对啦。这种算法是不是有科学根据,我们不知道,但看起来却颇有点道理,盖这种说法永远坚持男比女大的原则,且随年龄而增进其距离。柏杨先生认为这真是值得参考的意见,年轻的朋友虽不必奉之为金科玉律,但计算下来如果能跟它差不多,则婚姻又多一美满条件。二十二岁的妻子配三十岁的丈夫,二十七岁的妻子配四十岁的丈夫,三十三岁的妻子配五十岁的丈夫,其对社会的适应和对家庭的凝固,最为有力。即以第一例而论,女孩子二十二岁不过才大学堂毕业,尚是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也不通人情世故的黄毛丫头,如果嫁了一个同样的也是毛头小伙子的丈夫,两个人头上都长满了稜角,在社会上左也碰之,右也碰之,碰了个焦头烂额,再加上没有经济基础,不要说新婚的乐趣全无,到紧张关头,简直是连生命的乐趣都没有矣。而她如果嫁给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该男人至少已在社会上碰了八年,创伤早已平复,路子早已闯了个差不多,自然比较轻松。
读《居里夫人传》的人很多,大家对她有至高的敬意,但兴趣似乎都集中在她的发明上,恐怕很少注意她的婚姻。仔细研究,可发现一点,居里夫人当初如果不是嫁给居里先生而是嫁给别的年轻人,恐怕结果将是两样。盖居里先生虽然穷苦,却是一位受人尊敬的教习,且拥有一个试验室,居里夫人等於一跳就跳到一条早已建造好而且建造得非常坚固的船上,她如果嫁别的年轻人,还得满头大汗先行造船,再航彼岸,就事倍而功半。
然而问题似乎也就发生在男人宜比女人为大这个原则上,「一半加七」似乎是一个足资信赖的准则,不过有时候却偏偏的加过了头,举目四顾,老爹型的丈夫简直如过江之鲫,流行歌曲上就不少这类描写,一个妙龄女子陪着一个老态龙锺的傢伙上街,人皆以为他是她的爹,却原来他是她的夫,怎不教人恨得牙齿发痒?这种畸形的婚姻制度似乎比老妻少夫还要古老。《圣经》上便有记载,大卫王到了八十岁高龄,还娶了一位十七八岁的女子为妻,为了避免误会,《圣经》上还特别声明,他娶她并不是为了性欲,而只是为了取暖,据说人一到八十,再厚的被子或再热的炉子都没有用,而是「非女不暖」,有权有钱的老头儿真是艳福不浅。
不仅洋圣人如此,中国历史上,老夫少妻现象和老妻少夫现象,同样普遍,此乃老妻少夫的附产物,用以补救其弊的,故往往是两种畸形婚姻并行於一个家庭,不但没有人以为稀奇,而且视为当然。想当年钱谦益先生跟柳如是小姐定情之夕,钱先生已七十岁矣,而柳小姐才二十余岁,钱先生曰:「你的皮肤像我鬍子一样的白。」柳小姐曰:「你的皮肤则像我头发一样的黑。」呜呼,钱老头以将进棺材之年,有此艳遇,真叫人气沖斗牛。某人咏老夫娶少妻诗曰:「今宵扶入罗帏帐,一树梨花压海棠。」不要说真有其事,仅只一读,我就心跳。
这种现象往往被视为佳话,站在男人立场,当然高兴万分,即以柏杨先生而论,固日夜都希望有一个年轻貌美的俏丽佳人作为妻室,只不过为了颜面,不敢琅琅出口,有一则小幽默故事说,一群老头聚集在一起,各言其死,愿得心脏病死者有之,愿一觉不醒睡死者有之,愿一口气接不上死者有之,一位九十岁的老傢伙一语惊人,他曰:「我愿被吃醋的年轻丈夫一枪打死。」此公真是了不起的人物,全部男性的弱点,在此一句话上泄了个尽。盖男人都是如此的不争气,年纪愈大,典故愈多,想出的花样愈繁。伤年华之老去,越是想找个年轻女子补偿一番。便是大圣崽朱熹先生,见了名妓严蕊小姐都打主意,动刑告状,弄得丑态毕露,何况一些小圣崽乎哉。
我们可以说,古时候的女人嫁老头,有其不得已的苦衷,盖身不由己,不嫁不行。可是时到如今,没有人再强迫她们,不但没有人强迫她们,甚至还有人加以阻拦,而她们竟然还是硬嫁,使世界上更多彩多姿,其中道理就很大啦。某作家年已四十,和一比他小二十岁,而且已经订了婚的少女相恋,少女父母反对的激烈,用不着说啦,她的未婚夫在美国闻知,更七窍生烟,岳婿双方,立刻採取行动,购买飞机票一张,遣她出国,而她却在上飞机前开溜,其未婚夫之友查访了两天,抓住二人,指男的鼻子谓女的曰:「他当你的爸爸都可以啦,你怎能嫁他?」结果她还是嫁了他,把所有的亲戚朋友都气个半死。
老妻少夫使人身上起鸡皮疙瘩,老夫少妻则使人妒火中烧。马五先生就有一段可资一述的奇遇,他有一次拜访朋友,朋友不在,一位小娘子捧茶捧烟招待,他以为她是朋友之女也,乃端起父执架子,与之温语,并呼之为「小姐」,且询之以「你爸爸何时可回」?等了一会,朋友返矣,原来竟他老人家的太太,马五先生尴尬万分。我想他还算有学问的,谈话尚有分寸,若遇柏杨先生,说不定还自告奋勇,硬为她介绍男朋友,那事情就更难下台。不过有一点请读者先生放心,马五先生的遭遇并不恶劣,甚至反因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