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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她那个模样,」我冷笑说,「也打我的主意,天下的女人没有死完,劝她别自作多情。」
说罢,我没等席散,就骑上脚踏车,扬长而去。我当然知道,同桌的人一定会在我走后说我的坏话:像我怎么送给阿秀,我寄宿那家的下女,几双尼龙丝袜被退回啦;我又怎么请李美丽小姐,我们秘书室的助理,看电影被拒绝啦。但我还是扬长而去,因为我晓得他们无非是要在大庭广众之中,打击我的高尚名誉,想搞垮我在情场上的优势,以便乘虚而入;我岂能中他们的圈套。
不过,教人不愉快的事也真多,当我下了脚踏车,跨进宿舍,还没有把我那唯一的一套西服放回箱子,房东的小女孩就蹦蹦跳跳的跑过来。
「刘伯伯!」她叫。
我哼了一声。
「我问你,刘伯伯,」小女孩说,「什么是『老光棍』?」
「不知道。」我吼。
「可是,」小女孩奇怪道,「妈妈她们说,你就是『老光棍』。」
我勃然大怒,一巴掌下去,小女孩放声大哭,连滚带爬的跑掉。马上院子里就响起房东太太的破口大骂,对于这种没有教养的人,我直气得冒汗。
好容易,骂声停止,空气又恢复平静。我把房门关好,坐到镜子前面,开始端详镜子里呈现的仪容: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双目炯炯有神,不胖也不瘦,嘴唇红如朱砂,一颗黑痣生在两眉之间,在相书上,这叫做「二龙戏珠」,主大富大贵。我端详了足足有二十分钟之久(我是天天都要这样端详一番),实在看不出有什么一直到今天还得不到小姐们垂爱的理由。悲愤之余,我霍地站起,我不能老是呆在房子里虚耗青春呀,我得到外面碰碰,好让那些女郎们多一个选择到我的运气。于是,我重新翻出刚才放进箱子里的西服,骑上脚踏车出去。
只是,我去哪里呢?我不愿去有太太的人家,我看不惯他们当着人那股假亲热;我也不愿去找单身汉,他们三句话就谈到女人,我最讨厌这种缺德无聊的话。
正在犹豫不决,突然间,像射出的枪弹一样,一辆坤式脚踏车从我身旁掠过,骑车的是一位婀娜多姿的女郎,环顾一下四周,看看没有什么熟人,我就运足力气,追了下去,她那黑亮的秀发飘到半空,红裙被风吹成一个大包,黄色的半高跟鞋衬着雪白的小腿,我立刻心跳如捣,就索性完全放弃岸然的道貌,拚命狂驰。
这时候,耳旁风声随着我骑车的速度加大,眼看着,过一个十字路口就可以追上了。想不到斜刺里喇叭猛鸣,一辆丧尽天良的大卡车横闯出来,我迅速的双手握闸,大概是我爱情太专一的缘故,两只手没有能够一齐用力。正确的说,我是右手先用力,以致前轮先停止的。于是,后轮翘了个一百八十度,我就像马戏团的空中飞人一样,头朝下,脚朝上,一下子就飞出二十公尺之遥,脑袋撞到电线杆上,还没有来得及叫哎哟,就不省人事了。
等到悠然还魂,我已身在医院。头上破了一个洞,用绷带包着,我极力忍住痛,不嚎出声音。因为房门开处,一个芳影跨进来,啊!竟是阿秀小姐!自从她上次拒绝我送给她的尼龙丝袜之后,已好久不肯理我,今天却来医院探望我的病情,一定是在这些日子中,发现我的种种不可抹煞的优点,而回心转意了。
「刘先生!」她喊。
我点点头,露出非常非常不动心的表情。
「我给你送来两件东西。」她娇滴滴的说。
是什么东西呢?不外蛋糕水果之类吧,可是,她手里怎么空空的呀?女孩子总是淘气的,说不定她在玩什么花样,故意教我惊奇一下哩。
「第一件,是一封信。」她脸上泛红。
她多聪明啊,女孩子的脸嫩,当面不好意思讲什么,就用信来代替,真是妙人儿。不过,她不认识字呀。
「给你!」
她没有等我对我的怀疑找到解答,就把只有两个疤痕的玉手伸给我,这明明是暗示我可以采取行动了。记得有一位大作家说过:「对于女人,该吻的时候不吻,比不该吻的时候强吻,罪过还要大。」难道我真的要教我的安琪儿认为我不懂风情吗?同时,又为了避免罪过还要大起见,我觑了个紧,然后,猛的抱住她,接着就是一个沁人肺腑的热吻。
拍的一声,我的脸上着实挨了一下。
「老不修,你还当先生,」料不到她这个不识抬举的贱货,竟又哭又骂,「房东教我把你的行李送来,告诉你,房子不租给你了,不想好死的臭光棍。」
拖着木屐呱答呱答的,她闹着,咕哝着走了,我不由得怒发冲冠。
然而,当我捡起她送来的那封信的时候,终归心平气和。
「刘禄寿先生台启。」信封上这样写。
怪不得阿秀刚才那么吃醋,这是秘书室李小姐的信哩。对于李小姐的笔迹,她虽然从没有给我写过一个字,甚至连话也从不肯和我多谈,但我偷看她写给别人的信太多了,所以再熟习不过。我刚才破碎的心刹那间恢复完整。最保守的推测,至少是她天良发现,先用情书安慰我的伤势,继而亲身看望。
我打开信。
「刘先生,」信上写道──
「奉总经理谕:台端致王小姐函九封,致李小姐函十七封,以及送何小姐衣料五件,均经彼等直接陆续呈报上级。顷奉交下,饬严办。查台端行为不检,有失官箴,着予免职,等因,相应通知,即希查照,为荷。秘书室启。」
我的头嗡的一声,完了,完了,该死的女人,天杀的女人,有眼不识晚香玉的女人!害得我这个一向洁身自好的人,惨遭失恋失业失屋之苦。
我不由得长叹一声,跌到病床上,两眼发黑。
好人难做
一
在从前,我总是认为,人与人之间,固然有很多不愉快,但也有很多可爱之处,尤其是那伟大的「友情」,把人与人间的距离缩短,使人们在离开了父母后,仍能得到温暖。所以,我交朋友的态度,全在于一个「诚」字,不知道耍手段,不知道花言巧语,至于什么叫做欺骗,什么叫做玩弄,更是想都没有想过。我整天想的,都是怎么样为朋友效力,为朋友牺牲的事。
可是,当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禁不住为这日下的世风落泪,原来人的心里竟都充满着诡诈,甚至我最要好的朋友,都不例外,在「义」和「利」的关头上,竟用一连串非常无耻的手段来打击我。幸亏我一向以义理为担当,屹立不屈,如果换了一个意志不坚的动摇份子,恐怕早被这种反动势力迫害得抬不起头来了。
我现在把事实经过写出来,等你拜读一遍之后,凭着你的良知,我相信,你立刻可以看出,我是为什么这样伤心,和为什么这样为恢复旧道德而振臂狂呼了。二我要早晓得有那样的结果,绝不肯答应这件事的。我当时是太古道热肠了,慷慨而自发的,向我的朋友杨宗固推荐我充当他的总招待。宗固是我的刎颈之交,要结婚了,我不能让他的喜筵杂乱无章。他最初面有难色,但经我一再说明我的忠诚和我的才干之后,他只好表示欢迎。
宗固结婚的那一天,万里无云,阳光普照,象征着无涯的纯洁与欢乐。下午五时,他和新娘还没有从教堂回来,客人们就陆续光临了。
我的忙碌开始。
门口被拥挤得水泄不通,使得稍后来的贵宾(按照「作要人状」的不成文法,贵宾是非迟到不可的),无法举步,为了怕得罪宗固的朋友,我顶着毒烈的太阳,在门外勇猛的斥责三轮车夫,足足二十分钟之久,才算清出一条道路。刚转回院子,又碰上一个衣裳褴褛的小孩正在掐花篮上的嫩苞,这是客人们送的礼物,岂能任人损坏,我上去就踢一脚,小孩子放声大哭,他那个也是衣裳褴褛的父亲,想不到竟毫不自惭的冲过来,质问我干什么?他简直野蛮得好像要打架似的,我真想声明,对于任何像他这样穷斯滥矣的人,概不招待。不过,我却没有张口,并不是我有什么顾忌,而是因为一辆顶顶流线型的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