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是再简单不过,面对着如此义正词严的言论,是不应该再继续执迷不悟的,可是,我竟冲动得鬼迷了心。
「不管你多厉害,」我也咆哮说,「你也得先把孩子送回去。」
他额上冒出汗珠,我额上也同样的冒出汗珠,他向我眈眈而视,我也同样的向他眈眈而视。他大概终于看出了我不可理喻,只好悻悻的把菲力浦脚踏车扳回头。
等我们转回去,小女孩已站起来了,脸色苍白,拉着大女孩啜泣,大女孩一把一把在抹小女孩头上流出的鲜血。
「小妹妹,」我说,「你家住什么地方?」
大女孩颤抖的指指旁边一条巷子。
「赶紧回家吧,我们送你回家!」大女孩牵着小女孩在前面领路,我们在后面跟着。这时候,我更是可以先走我的了,可是我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为了防备那精干的车主再溜,我决心要眼看着他向那小女孩的父母当面交代。
水泥通道的尽头,一座堂皇富丽的花园洋房矗立在那里,小女孩一进门就恢复刚才打滚的大哭大叫。于是,楼梯声,哎哟声,女人喊乖乖声,男人暴跳如雷声,闹成一片,接着一个脑满肠肥的中年绅士冲出来。
「怎么回事?」他插起腰问。
「你们的小女孩被撞倒了,」我说,「孩子们在马路上玩是很危险的,亏得是脚踏车,要是汽车,恐怕问题更严重了。我想,无论怎么忙,还是有个大人跟着好些。」
绅士不失身分的一步一步走下台阶,再不失身分的一步一步向我逼来,像是拉紧了的弹簧,正瞄着我的脸。
「你还要教训人!」他闪电似的飞起一掌。
我刚要分辩,可是,右颊又挨了一下,踉跄的,我向左栽,大概是绅士天生的神力,我把握不住重心,就连人带手上推的脚踏车,一齐摔倒,而且最不幸的是,正摔到绅士的脚背上。
「反了,反了!」他痛得乱跳。
早就站在旁边,准备随时表演肝脑涂地的两个大汉,这时应声扑上来,拳头雨点般的朝我打下,每一下都伴着一句恨入骨髓的咒骂。
「为什么打我呀?」我双手护着我可怜的头。
「因为你瞎了眼。」两个大汉累得发喘说。
「皇天在上,」我愤怒喊道,「不是我撞的呀,那是他撞的呀,我费了牛大劲才把他弄到你们这里,你们问问他呀,你……你……」
我吃力的爬起来,然而我却再也闭不上嘴巴,顺着我手指的方向,什么都没有呀,天啊!谁在冥冥中和我作对呢?那个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溜了,我的叫声噎在嗓子里,四周马上爆出一阵大笑。
「还要瞎扯些什么?」绅士磨一磨他的牙说。
「确实是那个人撞的,」我叫屈说,「你可以问问你们的小姑娘。」
「想不到你竟是天底下最大的好人,失敬之至,」绅士的嘴角撩起鄙夷的皱纹,「来人呀,带他到警察局!」
我重新叫屈,绅士说屈不屈只有作之师、作之君、作之亲的警察可以判断。我请他问问他的小女孩,他说用不着问,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明显的事了。我再三请他问,他不耐烦的说,已经问过了,小女孩指认,正是我撞的。到了最后,我只好哀求他饶恕我的过失,饶恕我真的瞎了眼,只是,根据我刚才故意砸痛他玉足的下流举动,十足的证明了我狡狯成性。值此国家民族危急存亡之秋,他有让法律纠正我卑鄙行为的义务。
我死也不肯去警察局,因为天已黑下来,老上司要抵家了,然而,两个大汉把我夹得紧紧的,任凭我哀告,任凭我急得要哭,任凭我赌咒以后再也不敢了,任凭我像鸭子嘴里的蚯蚓一样的挣扎,任凭我──「嘶」的一声,上衣被撕开了一条缝,刚才零零星星借来的一百元,凌乱的飘了一地。
「原来还是个扒手哩!」绅士吓了一跳。
我顾不得抗议了,只顾捡我的钱,无可奈何的是,双臂被两位大汉夹住,连腰都弯不下,手更是构不着。
「别逗他,」绅士慌张的像遇到瘟疫,「快带他走!」
马上,七手八脚的,两个大汉把钞票捡起来,狠狠的塞进我的口袋。然后,一个大汉扭着我,另一个大汉在后面推着我的脚踏车。
狼狈的扭到警察局,才把我松开,我吁了一口气。
「我是『扬卢』来的!」大汉自我介绍。
「扬卢?」警官一时想不起。
「胡局长公馆!」大汉不满意警官的孤陋寡闻。
「哎呀!」警官恍然大悟,屁股欠起来说,「请坐,请坐。」
「这个人骑脚踏车把我们家小姐撞得头破血流,」大汉坐下来,望着站在桌角垂头丧气的我,燃起警官双手捧上的纸烟,「还在公馆里教训我们局长不该放小孩到街上玩;说了他两句,他竟把脚踏车压到我们局长的脚上。你看,天下有这种野蛮人没有?」
我的嘴唇都哆嗦了,结巴说,「是你们局长不由分说先打我的呀。」
「撒谎,」大汉的嘴唇也哆嗦了,「你有没有照照镜子,你也配挨我们局长的打呀?别自己往脸上贴金了。这是讲理的地方,不是想入非非的地方。」
「确实是你们局长先打我的呀。」
警官歛起笑容,用一种洞察肺腑的眼光,上下打量着我,我刚被打得热剌剌的脸,立刻就更热剌剌的难受。
「是你撞了人家小姐?」警官问。
「不是……」
「说老实话!」警官大怒说。
「这是一场误会。」我小心翼翼的把这件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我声明自认倒楣了,家里还有客人等着,我必须赶紧回去。
「老实话吗?」警官扭亮电灯,耳朵都在动。
「是的,官长!」
推脚踏车的那位大汉,像给黄蜂螫了一下似的跳起来。
「你有没有良心?」他跳到我面前,用手指敲我的胸脯说,「你把我们小姐撞得头破血流,又把脚踏车压到我们局长的脚上,凡是稍微有点良心的人,应该如何的痛哭忏悔,请求宽恕才是,你倒想用一派巧言花语,遮尽天下人的耳目,嘿,看你装得冤枉模样,真有一手。」
我几乎昏过去。
「说呀,」警官拍桌子说,「你有没有良心?」
我的腿在发软,而且抖了起来。
「哑巴吗?」大汉更猛烈的敲我的胸脯,「说呀,你有没有良心?」
我无法再抗拒了,只好承认我没有良心。
「你后悔不后悔?」警官鼻孔朝天说。
我颓丧的承认我后悔。
「你被处罚应该不应该?」
我承认应该。
「好了,」大汉接过话头说,「警官同志,他既然肯认错,还不失为一个有希望的青年,我们局长宽大为怀,来的时候特地交代,只要他勇于改过,我们也不为己甚,放他走好了。」
警官仰起「作之君」的长颈,喷了一个烟圈。
「听见了吗?」他说。
「听见了,官长。」
「你有什么感想?」
我感激涕零,不知所云。
「你叫什么名字?」警官一面问一面写登记簿。
「王大华。」
「王大华!」他叫。
「是,官长。」我应。
「你以后骑车要小心!」他对我「作之师」,关切的说。
「是的,官长。」
「要是撞了别人家的孩子,仅只医药费这一项,」他现在是「作之亲」了,「你赔得起吗?」
我承认赔不起。
「那么,回去吧,」警官喝道,「好好的做人,不要让我再看见你。」
我抱头窜出大门,街上已经万家灯火,从背后传来七下钟声,我的心比铅块还要沉重。墙角处,借的那辆脚踏车斜靠在那里,链条也断了,后胎干瘪得活像既无钱又无势的小民的肚皮。我凄凉的把脚踏车推到手里,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