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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力所及之处是一条马路,只要一听到汽车的声音,我肯定会从屋子里跑出去看,可看来看去只有一种,就是解放牌运输车,很少有其他种类的汽车。即使有,也跑不出北京吉普的范围。但上天总有眷顾人的时候,记得有一次居然看到了飞机。飞机飞得很高,在天空中拉出一道白白的长线。写到这我突然疑惑起来,我为什么成年后没从事机械制造行业呢?很可能是当时看汽车看飞机距离太远吧,如果那时竟然能有很多机会在近处和汽车发生亲密接触,以我的聪明才智,现在说不定是个设计师了呢。呵呵,一笑。
后来,搬到城里住,最大的愿望就是像别的小朋友那样拥有更多的玩具。
我们用来做玩具的物事有很多,最常见的有:
杏核:能在想吃杏的时候就有能力买来吃的人家自然是当时的小康之家,至少人均月消费应该在二十元以上的人才做得到。我们家当时只有父母的工资收入,一个月的总入不到九十元,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但经常性的零食是不可实现的奢望,所以杏核搜集起来不容易。
杏核是用来和别人赌输赢的,基本玩法:两个人(或几个人)各出一部分杏核,放在手心里(出的多的人先玩),然后扔起来让其落在同一只手的手背上,再扔起来用手心来抓,将手背上的全抓住的话,这些就归你了。
烟盒:我爷爷抽烟,但大多抽的是旱烟,用烟袋抽。偶尔抽纸烟,也是九分钱一盒的“勤俭”,连“大生产”都很少,所以我难得积攒出漂亮的烟盒。当时出风头的烟盒除了现在依然当红的“中华”外,在我们那里应该属“大前门”,还有一些光面纸印制的牌子,可惜已经记不得它们的名字了。
瓶子盖和牙膏盖:小的时候,我拥有小小一盒子汽水瓶子盖,那是我的积木。记得有一次在乡下,我把心爱的瓶子盖在炕上摞得老高——你知道,瓶子盖很不规则,能摞高十分不易——但被姑姑不小心弄倒了,我大哭,好像整整几天没跟姑姑说话。牙膏盖跟瓶子盖不同,拥有牙膏盖最多的伙伴姓何,刚巧前几天他从美国回来,路过北京到我这里,我们回忆起了他的牙膏盖。他的母亲是废品回收站的职工,每天的工作是推着手推车到各处收购废品,一个用完的牙膏皮回收过去是两分钱,伊买不起玩具给儿子,于是,就拧下了所有回收牙膏皮上的小盖子,作为儿子的玩具。当时大家使用的牙膏大多是同一个牌子,牙膏盖自然大多是同一形状的,但颜色有红绿两种,我们便把它们分开为两个部分,摆在地上,作为双方对阵的士兵。偶尔形状特殊颜色有异的,便作为双方的指挥官——这就是我个人对童年战争回忆的所有记忆了。
上学时,文革已近结束。高小时期,陈景润风靡天下,“我们爱科学”的口号喊得山响了。叶剑英元帅的诗“攻城不怕艰,攻书莫畏难。科学有险阻,苦战能过关”也已经发表。所以大家爱上了数学,晚上不睡觉做数学题被大人称为有出息的表现,颇有一些同学拿这种经历到处演讲,获得尊敬。上次还看到一个当初专门不睡觉做题的老同学,想起他演说词中的“累了,就用冷毛巾擦把脸,无论如何要攻克难题”就想笑。现在,他是一个出租车司机。我和一些同伴喜欢制作模型——要是有一大笔钱就好了,就可以买少年科学杂志上介绍的那些材料了。我积攒的钱有限,有半年时间里不吃冰棍也只攒了不到两元钱,花上两毛二买了本童话书《小伞兵和小刺猬》,三毛五买了本叶永烈的《丢了鼻子以后》,八分钱买了本小人书(忘了名字了)后,狠狠心花了七毛二按照杂志上的地址邮购了一个小小的电池发动机,以便完成我的航模制作。说起来,我制作的航模由于有了这个电机而在同学、伙伴中出了不小的风头,让我得意到了现在。
后来,就爱上了集邮。如果我要是有一张“全国山河一片红”就好了。
1980年,我揣着仅有的两块钱第一次站到集邮柜台前——在那之前,我的集邮只是搜集旧邮票,不知道有买新票一说——看到了刚上市的几种邮票,喜欢得不得了。便掏出钱来,买了“庚申年”和“爱因斯坦”(都是单张一套)的四方联。“庚申年”就是现在价值不菲的所谓猴票。1983年,我的好朋友董涛随父母搬家到南京,依依不舍,我将猴票四方联送给了他做纪念,他送了我一张“开国大典”——现在这朋友已经十六年没消息了——你在南京还好吗?
再后来,上了高中大学,爱上了读书。
所有爱书人的经历都是相似的。记得杨绛翻译的《堂吉诃德》刚上市的时候,大雨,我买了书骑自行车回家,身上几乎湿透了,但书却没有一点儿损伤,我猫着腰骑,把书搁胸口了,自然湿不着。如果没记错的话,那套上下两本的书价格是两块五毛五。同时买回去的还有莫泊桑的《一生》,价格是九毛九……
现在,我坐在家里,回想前半生,发现自己最大的欲望是对金钱的欲望。如果问“你爱什么”的话,我的回答和《北京人在纽约》里的大卫或者“蛊惑仔”中万梓良扮演的洪兴老大一样“MONEY ,MONEY, MONEY。”
有了钱,当年我就能买杏吃以核为玩具,给爷爷买烟抽留下烟盒,买大电机,买模型材料,买牙膏然后奢侈地只留下盖子,买邮票,买书,买……钱能干什么就不用我废话了吧?
谁害怕王小波
我不准备多谈王小波的小说,虽然我把他已经出版的全部小说看了不止一遍。初读王小波的小说的确令人激动,但随后逐渐发现,王小波并不是一个好的小说家。他的小说,除了《黄金时代》外基本乏善可陈。只说广受称赞的《红拂夜奔》吧,很多人(评论家、读者)对其中的想像力从不吝惜赞美的语言,但它实在不是一篇好的小说,里面所有的人物不过是作者思想的传声筒。在这一点上,个人觉得,王小波和萨特有相似之处,人物不过是他们的道具,并不真正具有自己的血肉。
而人们更为认同的是王小波的杂文。
首先,得罪了,我觉得,王小波的杂文并不是篇篇顶好——当然,这是我自己的看法,他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使自己的文章每篇都讨所有人的高兴。我本人比较不喜欢他的两篇文章:《卡拉OK和驴鸣镇》和《京片子与民族自信心》。在另外的一些篇什里,也时常能看到他的怯处。仅举一例:
在《我怎样做青年的思想工作的》一文结尾,王小波这样写道:取得了这个成功之后,这几天我正在飘飘然,觉得有了一技之长。谁家有不听话的孩子都可以交给我说服,我也准备收点儿费,除写作之外,开辟个第二职业——职业思想工作者。但本文的目的却不是吹嘘我有这种本领,给自己作广告。而是要说明,思想工作有各种各样的做法。本文所示就是其中的一种:把正面说服和黑色幽默结合起来,马上就开辟了一片新天地……
我有意见的是这句话“把正面说服和黑色幽默结合起来”,我认为文中他劝自己外甥的那些话一点儿都不黑色幽默,完全是活生生的现实。王小波这么说,如果是为了躲避什么暗箭的话,我可以理解。但这并不可笑——当然,黑色幽默也不一定真的能让人笑出来。
但是,这些都不重要,是不是一个好的小说家,对王小波来说,有什么要紧呢?
关键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新鲜的东西,他的小说不出色,但是完全可以当杂文来看。萨特不是好的小说家,但萨特的思想可是第一流的。
但王小波就是一个思想家吗?我也不这么认为。
思想家有什么了不起吗?如王小波,成为一个好的传道者已经很好了。
他正是这么一个好的传道者。
综合起来,通过王小波的文章,我闻到了这么一些“道”:人是重要的,应该得到尊重的;人人都是平等的;人是个个不同的;人应该有不与人同的权利;有些人有说话的权力,有些人没有说话的自由;没有说话自由的人肯定也是有想法的;我们无法用一种文化去取代另一种文明;文学不仅仅有一种标准……
这些东西真的很难理解吗?并且,真的需要以他的方式表达吗?我想,当一个思想者或者一个传道者需要以一种隐晦的方式表述时,肯定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只知道不在王小波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