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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犯一次错误并不难,难的是像谢霆锋这样总犯错误,并且犯相同的错误。我看新闻上说,他又超速驾驶,在限速80的公路上把车飞到了133,有可能再次走上法庭。假使法庭再判他有错,他就又有机会做浪子回头的表率了。
谢霆锋做偶像也有些年头了,再做一做楷模想必不会造成多大的心理负担——不过我怀疑他真的需要一个心理医生,也二十多岁的人了,唉。
其实,要是每次犯错误都能让别人有所领悟的话,他不妨一错再错。如果我儿子在同一个问题上出两次错,我自然要上些手段,但好在谢霆锋不是我儿子,他自有一爸,不关我事。
对照内地来说,独生子女的问题让很多人头疼,都知道溺爱孩子是害孩子,也没见多少人能在孩子教育的具体操作中减少些这种毒药般的“爱”。谢霆锋是成年人了,并且做偶像也有些年头,应该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个时候要是谴责谢贤,大家都于心不忍。
对于原本有机会有能力光宗耀祖并承担父辈重大期望的人来说,天天出些不大不小的乱子,还得麻烦老爸四处托人求情,应该会感到一点点儿羞愧吧。要知道,老爸生了儿子,不是用来丢自己的人的,为人子女者,可不慎乎?
任谁的爸都会希望自己的儿子成为楷模,至于愿意不愿意成为浪子回头的楷模,则大有商榷的余地了。
一池春水向东皱
抛开没见过面的“三年合同”,我实在看不出一个像杨钰莹这样的女明星做错了什么,不就是恋爱的对象是走私犯吗?我不是想包庇谁,但用脚指头琢磨一下都能知道,赖文锋的犯罪事实不可能在杨钰莹面前披露。再退一步,杨钰莹不是执法人员,对买卖上的事就算知道点儿,也无从判断其对错。她的专业是唱歌,做情人,那些骂她为什么不举报犯罪家族的人可以闭嘴了。
如果说杨钰莹有什么不太理智的地方,就是早些时候不应该隐瞒她和赖氏子弟谈恋爱的事实。其实遮遮掩掩反倒让人疑窦丛生,明星的情事其实是大众的娱乐,与其让大家乱猜,还不如说出来的好。不过这些要怪也只能怪那些给她出主意隐瞒的人,杨钰莹自己没这个脑子。再说,当时的情境换个人也要撇清自己,真够不容易的。
女人嫁大款,天经地义,娶不起漂亮老婆的赶紧去赚钱就是了。做得好不如嫁得好,金钱、权力这些东西都能增加男人的魅力值,我就喜欢钱,没本事赚羡慕别人我也不隐瞒,好在我不眼红就是了。不喜欢男人的女人我见过,不喜欢钱的人还真不多。
杨钰莹的事还没完,无聊的人们又开始骂起来了,这次,他们从杨钰莹的脸转移到了另一个明星的肚子。
惠特曼说,女人只需要肌肉和子宫。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顺理成章的,比如牙疼,比如萝卜烂在了地里,比如女人怀孕,都是有原因的。尤其是女人怀孕,是天底下最正常的事,就算这女人是明星,是嫁了大款的明星,曾经是民族英雄,她也有怀孕的权力,尤其是在香港,估计用不着跟谁领准生证吧——我猜的,至于真的用不用,我不知道——我说的是伏明霞,有人大骂她未婚先孕,像是发现什么大秘密。不就是怀孕吗?谁他妈没怀过呢?
伏明霞和杨钰莹一样,都找了比较有钱的男人,伏明霞的男人还大了几十岁。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在爱情面前,年龄、地位、金钱,其实统统都在第二线,岁数大点儿的起码会知道心疼人吧?只要你没证据证明人家是买卖关系,就祝福两句吧。
我对那些写文章或者在网络上大骂杨钰莹和伏明霞的人感到很不理解,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干你P事
倒霉的屁眼
如果一只屁眼因为发炎而占据了报纸的版面,那这个屁眼的主人肯定是个了不起的家伙。说起来该屁眼算是足够倒霉了,明明是大脑联络了手脚共同犯下的错,但第一个遭受惩罚的却是它,它自己感到不幸否耶?当然,人体是一个整体的组合,如果连带追究的话,对于大脑与手脚所犯的过错,屁眼也有过错——你早自我封闭一下,让整个身体因不能排泄而不得不躺倒的话,大脑和手脚也就没机会犯错了。当然,这样的推定不符合现代法律原则,屁眼不能为大脑和手脚不可预知的行动承担责任而只能跟着它们倒霉。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
为屁眼不能脱离整个人体而单独存在——除非是在福尔马林溶液里。
和屁眼不能脱离人体一样,人也不能脱离社会单独存在,一个人犯了过错必然要像大脑和手脚连累屁眼一样连累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无论这个人是穷人还是富人,明星还是追星族。不同的是富人和明星犯错损失更大,道理简单得不得了,无产者失去的只是锁链,最多变成流氓无产者而已。
屁眼发炎的谢霆锋是个富人兼明星,所以他的损失实在太大了。
我并不认为谢霆锋犯错就该遭到比一般人犯错更多的谴责,他只需要承担他应该承担的那一部分就足够了。明星也是人,说起来,明星的犯罪率不见得就会比一般人更高(没调查,凭直觉这么认为,不一定对),但明星的过错远比一般人更吸引人。这和明星的善举也往往比一般人更容易招来记者的注意一样,原因没别的,只因为他们是明星。
谢霆锋屁眼发炎痊愈后,谢贤和狄波拉招待记者的时候居然会笑着宣布这条消息,据说是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可怜天下父母心啊——谢霆锋在里面听到这样的消息不知道会不会流泪。更加可乐的是某大哥替谢霆锋做了道德担保结果谢霆锋打破了他的担保后的三句话:“我是看着他长大的”,“法律会做出公正判决”,“现在艺人不该说话”。不知道谢霆锋出狱后会不会到大哥那里表达感激之心……
受到牵连的人太多了,即使从这个层面讲,谢霆锋就足够以泪洗面的了。
“少年任意气,结交以为侠”,在膏粱滋润中长大,不识愁滋味的年龄就蓦然成名,如果有良好教养的话自然是好事。
一般人,自制能力稍微差点儿的千万别追寻这样的成名道路,不然将会像谢霆锋的大脑和手脚一样,连累到他的屁眼,早晚会追悔莫及。
最坏的恶意
鲁迅说过,我向来不惮以来揣测中国人的。这话倘若不是出自鲁迅之口,而是出自你我一样的普通人,麻烦应该比较大,起码会遭到许多爱国人士的一致讨伐。但它是鲁迅说的,所以就常常被引用,并且无论是谁,用来都会比较恰当,因为——某些中国人还真的就像鲁迅所揣测的那样坏。
比如,有人写歌词,写得不大好,歌颂清帝的歌词里居然能出现“向天再借五百年”这
样的话,天生的奴才相是不用说的了,而且还要拉中国人再回到口称“奴才”的年代。这个人叫张俊以,如果没别的意外的话,他现在的日常生活由政府负责着呢——他进去了。
张俊以进去了,原因据说是诈骗嫌疑,也有说法是偷税嫌疑。无论什么嫌疑,总之是出事了,虽然现在还没有具体的说法,但估计是有些问题,我们等着法院的消息就是了。
我要说的是,有两个事实摆在这儿:一,张俊以的歌词一般,或者说被很多人认为很臭;二,张俊以可能有经济问题。这是两件事,如果一定要把这两件事联系到一起,也就是说,张俊以以写歌词为晋身之道,从而达到了能够在经济上出问题的“层次”——要知道,一般老百姓即使想在经济上出问题也是很难的,最多是手头拮据的问题而已。
有评论家高兴了,因为他看到这两者之间的联系,便兴高采烈地宣布自己“喜闻张俊以露真相”。对于经济犯罪来说,这没什么,所有诈骗的或者偷税的,谁出事露真相了我们都高兴。但该评论家宣布,张俊以出事的整个事情中,他最高兴的是张是某一首歌词的作者,那歌写得太臭。
现在明白了,我想鲁迅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的就是该评论家这种人。我觉得在这一事件中,为什么高兴都是应该的,惟独不应该为张俊以写的歌词臭又出了事而高兴。把“文字”和“狱”联结到一起的想法,本来不应该出现在写文字的人的头脑里的,除非是评论家脑子里进了水——找个华佗,把脑袋破开,倒过来空一空也许能治好。
歌词写不好,便有人诅咒并期待地看着作者进监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