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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个晚上都在想小令的事,元曲第二天起来没精打采的,他完全没睡好。
他新请的员工小雪第一个到网吧,一看见元曲一副没睡醒的样子,立即帮他拧了毛巾来擦脸,还帮他叫了早餐,元曲吃了早饭后才多少恢复了点精神,微笑着对小雪说了声谢谢。
小雪立即脸红了,但是因为脸上的粉太厚,颜色没有透出来。
小雪是个很年轻很时尚的的小女生,因为从小不爱读书,刚刚满18岁就出来打工了,不过做事还满认真的,人比较细心,手脚也还麻利,记帐什么的基本没错过。
她在这里已经上班三个多月了,元曲对她还算照顾,一来是因为她年纪小,跟小令差不多大,犯了些小错也没有责备她。二来小雪来这里上班后,网吧的生意忽然好了很多,因为小雪其实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有点象某个大明星刚刚出道的时候的模样,如果她不化那么浓的妆的话会更加象。
漂亮的服务生有个时候会成为活招牌,元曲意识到这一点后还给小雪发了点奖金,也是为了留住公关人才。这使得小姑娘越发对宋老板产生好感,只是元曲对她的心思浑然不觉,一直把她当小妹妹看待。
小雪看着元曲在摆弄几台出了问题的机子,越看越觉得心动,她是真没见过比老板更加英俊漂亮的男人,连现在这副萎靡不振的样子都让她觉得心脏乱跳。
“宋哥!这几台机子看来要淘汰了,已经修了很多次都没有修好,客人上机后意见很大。”小丁走过来跟元曲汇报工作,元曲检查了那几台机子后发现确实已经到了更新换代的时候了,便决定去采购一批新机。
小丁说道:“宋哥,不如到T城的数码中心广场去批发吧,这次又不是一台两台要换,去那里买价格便宜得多。”
元曲一听T城两个字立即心动了,心想正好顺便看看小令的学校,虽然他不可以和小令见面,但是偷偷看上一眼应该不会有什么事。
于是,当天他就带着小雪一起去了T城。因为小雪不断地企求他带她去,她说得满可怜的,说她还没有去过大城市,于是小丁就把这个跟老板一起出差的机会让给了她。
元曲拉着小雪上了公共汽车,正好最后一排还有两个位子,两个人便一起坐下了。
小雪第一次来到T城,兴奋得不得了,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连元曲也被她的情绪感染,偶尔还回应几句。元曲想到马上就可以看见弟弟也很高兴,眉梢眼角甚至不自觉地流露出温柔笑意,看得小雪心里小鹿乱撞。
他本来就比一般人皮肤白皙,所以五官特别鲜明,连唇色比别人显得红润,虽然气质清冷淡漠,却让人想起任是无情也动人的话来。
小雪暗想,人们都喜欢用花来形容美女,其实我们老板也是可以用花来形容的类型,只不过这花是朵冰花,一般人攀折不起。
元曲感觉有两道视线不停地往自己这个方向瞟,他漫不经心地看过去,发现是个和小令差不多大的学生模样的少年。
少年有一张非常漂亮的面孔,穿着也很时尚,从头到脚都是名牌,背后背着个大大旅行包。
元曲讨厌少年盯着自己的眼神,故意皱了皱眉,然后偏转了头。
那少年这才察觉到自己的失态,连忙看向车窗外,过了没多久,他居然又掉过头来偷偷地打量着元曲。
元曲忽然明白了这个少年是什么样的人,心中的厌恶更加地浓重起来,哪有男人用那种惊艳的眼神看男人的,这个少年绝对不正常。
他一想到弟弟小令也是这样的人,心里又悲哀起来,如果小令真的走上了这条不归路,以后等待他的必然是人们鄙薄和嘲弄的视线,他绝对不要看见那样事情发生。
元曲一办好自己的事情就独自来到了T大,他想起弟弟终于成了这美丽的校园中的一分子,心情很是激动。弟弟已经是大学生了,他也算对得起家里早去的大人了。
他来的时候正好是傍晚时分,天色还早,操场上很多学生都在搞运动。元曲一眼就看见了小令,小令在一群穿着红色运动衣的男生中特别的显眼,他个子最高,动作最猛,赢了球后笑得最灿烂。
元曲站在一棵大树后面远远地看着弟弟,心里十分欣慰,弟弟终于长大成|人了,离开了自己应该也会过得很好吧。不过自己还是会觉得放心不下呢,不如以后有空就偷偷地来看看他吧。
元曲看着小令打完了球就回去了,他本来担心小令被自己揣破了心事后会意志消沉,现在看他那么精神,想起他一向都象杂草一样强韧,也就很欢喜地回家了。
接下来的几个月,元曲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T大一次看弟弟,但是小令并不知道。
小令没想到哥哥会经常来看自己,又不敢违背哥哥的意思回家看他,所以他只能一个人默默地体会着思念亲人的苦涩,然后殷切地盼望着假期快点到来,他好想回家去看哥哥,有时候甚至会在夜里偷偷的掉眼泪。但是天一亮,他又恢复了那个爱笑爱闹的大男生的模样,他的心事在阳光下并不存在。
某一场校际篮球比赛的中场,小令刚刚进了一个三分球后裁判的哨子就响了,他和队友拥抱了一下后就在一片尖叫欢呼声中跑下了场。
小令接过幸许递过来的毛巾抹了一把汗,又接过旁边两个女生递过来的矿泉水直着脖子喝了一大口。他休息了片刻后正准备跑回场中,忽然身形一顿,回头看向远处。
他从今天一开场就觉得那个方向有人在看自己,可是仔细张望又没发现有人,应该不会有人在那么远的地方看球赛吧。小令猜自己一定是想哥哥想疯了,所以才会产生哥哥来看自己的错觉。
幸许跑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加油啊,你今天真棒!有一半的球都是你进的呢,一会我这个篮球社的书记请客,请全队都去吃大餐。”
小令笑道:“我们篮球社有你这样的书记真是幸运,我们这一个月吃了你不少冤枉了吧。”
“那有什么!小意思啦。你们为学校争光,我做点贡献也是应该的。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嘛。”
“好,你等着,今天的奖杯我们T大拿定了。”小令自信满满地对他挥了挥手就冲进了队友中,然后和队友一个个击掌,互相加油鼓劲。
他虽然是新生,却因为实力出众已经成了主力队员,篮球社的人都很喜欢他,因为他的加入使得整个球队的实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幸许给小令做了个胜利的手势,小令也回了一个。然后哨声就响了,下半场比赛又开始了。
幸许这一段时间跟小令相处得十分融洽,他自从知道了小令已经有心上人以后就再也没说过出格的话,行为举止也完全恢复了正常,让小令几乎疑心他前一阵子的狂追猛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小令心想,他这样放得开最好不过,自己还是很愿意跟他做朋友的。
幸许不是那种会让人觉得讨厌的人,相反,他聪明识趣性格好,外表看起来开朗大方没心机,为人处事却面面俱到,不会有半点不妥当,一看就是大地方来的见过世面的人,跟小令这样小县城里出来的学生有着很大的差别。
幸许虽然很少参加学校里的各项活动,却在学生会里混了个不大不小的职务,这样他自己请假不上课就方便了很多,同时还照顾到了同寝室的人。小令一上大学就觉得万事大吉了,除了偶尔想到哥哥会难过,基本上就没有挂心事,成天和同学玩球,反正他上大学纯粹是为了混毕业证。
小令对头脑聪明的人一向很崇拜,现在幸许没再提喜欢他的事,他过久了后竟把这个事情忘记了,对幸许没有一点戒心,依然把他当成可以随便嬉闹的好朋友。
幸许见他如此神经大条,心里暗暗欢喜,他要就是就这个效果,先让小令以为他已经放弃了,然后再找机会慢慢靠近。有句诗不是叫润物细无声吗?他承认自己一开始的行为太过冒失,现在他要用另一种方法来追求小令。
小令是那种一眼就可以看到底的人,这样的性格对男人来说并不是优点,但是幸许越接近他就越无法自拔,喜欢他单纯明朗的笑容到了心痛的地步,他自己都在怀疑是不是走火入魔了,怎么会喜欢一个人到这个程度,看见他傻大个的样子还有无忧无虑的笑容就觉得象某种美味的糕点,好想大吃一口。
到了现在,他深知自己可不是只做小令的好朋友就可以满足的。
可是,在达到目的之前,自己还是安静地做他的好朋友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