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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天上明明一轮好大好亮的太阳!操蛋的天气预报真不准,昨天还说这两天晴空万里没雨呢!这会却下太阳雨了。
我一转身,人呢?
“朱佩罗,你又藏哪儿去了?别跟我躲猫猫好不好。”
转来转去找不到,不由得我急了。
猛一睁眼,他的脸出现在我的上方,见我一睁眼他急忙转过身去。可我明显看到他哭了,挂着两道泪痕像蜗牛爬过的痕迹。我一下子坐起来,脑袋里却依旧蒙乎乎的,似醒非醒。我昨晚是不是对他施暴了?电视里那些男人常在迷迷糊糊的时候做这种丑事,昨晚我跟他因为吃海鲜还喝了不少酒呢。敢情酒后无德啊我!难怪啊我会做那样的梦!
我是不是真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了?我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怎么了?我,我没欺负你吧。”
他转过脸来,居然笑了笑:“没有,你怎么会欺负我呢,我还怕我欺负你了。好了,起来了就吃饭吧,吃完饭我送你走。”泪没了,可那睫毛还是湿的。
“那你哭啥!谁说我要走了?”瞧我傻吧,我还是没想起昨天的事来。
“那就是说你不走了?”他惊喜起来,“那你昨晚说了吓唬我啊!”
昨天的事情这才一下都涌出来,我说:“我,我……”
“你说,以后我们还会是朋友吗?”他坐在床边,看着我,逼近了问我。
“是,一定是。”我回答道,“朱佩罗,其实,其实……”
“其实你也喜欢我,对吗?”他盯住我,眼里又露出那种渴望,甚至是祈求。
我点点头,再点点头。我说:“你眼睛真好看,跟黑水晶是的!”
那两颗黑水晶眼球子涮的一下流水了,这眼泪来得,比溅了辣椒水都见效。我抬起手,触到他的脸,替他擦去两边的泪。我突然觉得他像个任性固执的孩子,需要我的那个答案,需要我的痛爱。
我得承认,我也需要他的痛爱。
他看着我,眼泪还是止不住地往下掉。看得我心伤不已。我伸出胳膊,抱住他,我说:“其实,我也喜欢你。”然后我也莫名其妙地掉泪了,我往他后背摸了好几把鼻涕他都不知道。
他说:“我知道。”
他搂着我,我搂着他。鼻子蹭着他的头发和衣领,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这是我熟悉的一种味道,从去年秋初开始打球时,离得近了我就闻得到这种味道,汗味和体味,阳光的味道,男性的味道。
也许,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喜欢上了他,而当时我却没有意识到。
“不管我承认不承认。从第一眼开始,我就喜欢上了你。”我说。
“我也是。”
“可我不好意思说,我脸皮薄。”
“我也是。”
“我怕你没有这层意思,我怕别人会看不起我们。”
“我也是。”
“我觉得你确实挺像个傻B的。”
“我也是。”
我一把把他推倒在床上:“你也是个屁!”骂完我禁不住笑了,他也咧开大瓢嘴傻笑起来。
“傻样吧!你!”
他指着腮帮子说:“童童,亲亲我。像那天那样亲亲我。亲这儿……嗯,还有这儿。”他表现的像个孩子,撒着娇。
我说:“行了行了,光让我亲你你还没亲我,我多吃亏啊!
他伸出大舌头,抱住我就亲,但很快就不亲了。
“你身上怎么这么咸啊!”
废话!昨晚上从海边回来后,我根本就没洗过澡。
能不咸吗?
爱情开始就是这样,一块洗澡又床上地上打闹过后,我们坐在餐桌前一起吃简单的早餐,像相处了很久的两口子,又像新婚的两口子,春宵之后互相看着对方,那眼神都甜得能腻死人。
吃完饭,我坐在沙发上,他躺在我的腿上;他仰着脸看我,我低着头看着他。
他坐在那儿絮絮其言:“楚童,你真要折磨死我了!昨天晚上在海边你为什么不回答我!害得我一夜没睡,你瞅瞅我这熊猫眼,怎么见人啊我?……说,你是不是一直都很在乎我?要不然你也不会那么害怕我淹死。对吧?……其实我昨晚早就游到你身后了,我就要想看看你会怎么样,会不会在乎我。我还想吓吓你,没想到你吓成那德性!你这个胆小鬼,懦夫!”他嘿嘿奸笑,恨得我牙根咬得咯吱咯吱的。“唉,在你面前我算一点面子都没有了!昨晚你睡着了,我坐在你身边瞅了你一晚你都没醒。你说你今天要走,一想到从今往后连朋友都可能做不成了。我就特别难过,所以才哭了。”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其实,我喜欢你,还要什么面子呀?爱你就应该告诉你,要不然我也不会受这样的折磨,你说是不是?”
“是,是是,是是是。”
除了点头和说是,我还能说什么?
我也爱他。我承认。
我是个好孩子。
5。什么也别说
有时候觉得初初相爱的感觉妙不可言,我挺会形容口若悬河地形容别的玩意,就是不会形容恋爱的感觉。
如果非要我厚着脸皮来形容,那么我就说两句:恋爱的感觉就像冬日午后的阳光,夏日的一杯清爽冰淇淋,秋日掠过天际的那抹白云,印在唇间的一个甜蜜的吻,柔顺的像块丝绸,滑过汗渍渍的肌肤,性感而饱满的激|情滚落在床头枕上……
……打住打住……接下来就少儿不宜了。
呵,玩笑归玩笑。不过话说回来,有时也觉得初爱时的两个人挺白痴的,除了亲吻和互相抚摸,什么也不会做。对彼此年青性感富有弹性和活力的同性身体都是那么的好奇和迷恋,但不会创新。亲了再亲,抚摸了再抚摸,拥抱了再拥抱,也丝毫不觉得倦怠。
直到今天,他仍然有火山一样的热情,每一次都像第一次一样的好奇和新鲜。
而我总是担心我一觉睡起来就是一皱巴巴的老头了。
说给他听,他张口来一句:“老头我也喜欢!”
恨得我牙根痒:“你真变态啊你,连老大爷都不放过!”
现在,我的那个他在我的身边,我在他的身边,我感觉我们彼此就是对方身上的肉,与血脉关联;互相不能舍弃,也不会舍弃。
“真得很奇怪,时间越长,我觉得我越爱你。”他枕在我胳膊上盯着我说。
听得我心里甜甜酸酸的,我抱住他,下巴顶着他的肩膀,像一只鸡找到了鸡窝,停了很久,很久。
不想说话,但我想他明白我要表达什么,那就是:我也爱他,一直都爱他。
爱情哦,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瓶愈陈愈香的酒,只会随着时光的推移越来越浓郁,越来越芳香,越来越让人迷醉。
只是别喝得太多,喝多了容易找不着北,容易撞车,容易出人命。
人哩,还是正常点比较好。
有时我真想霸占了月光宝盒,让时光穿梭,让我停留在年少无知的那段时光里。
不过真要这样,孙猴子一定得拿棒子敲烂了我脑袋。
在Q市那两周是我这一辈子都不能忘掉的快乐时光,一辈子都没有多少比这更快乐的时光了。
大多的时候两个人都在闷在家里闷骚,自学怎么暧昧、怎么ML。当时因特网还没普及,大街上连网吧都没有。电脑是啥?计算机是啥?大多数人都没见过,不知道这是啥么东西。各种黄|色信息不像现在这么泛滥。
他有一台电脑,并且是当时最新端的。
不由我不叹:有钱就是好!
我这个人对一切新生事物都好奇,对电脑当然更不例外,每天跟他学着怎么用、怎么玩超级玛利等古董级游戏。
想想,这才过了几年啊,电脑已经改头换面,变得更轻巧更方便使用更先进了。
可我依然能想起跟他坐在一台古董级电脑前,为看懂一行行的DOS命令和菜单而抓耳搔腮、绞尽脑汁。
很快我就学会敲字和玩游戏,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天才。
早晨和傍晚,阳光不强烈的时候,两个人会一块出去散步,去海水浴场游泳戏水。其实我很怕被水淹,还有我患有中耳炎,耳朵里不能进水,所以直到现在一直都没学会游泳。相反,他的水性出奇的好,能在水下憋一分多钟,游出老远去,难怪那晚他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身后我都不知道。我常常坐在沙滩上看他嬉闹,或是跑进浅水里跟他互泼,也会心血来潮地一起做沙雕,雕着雕着他没耐心了就一脚全踹塌了。
期间有一个小小惊吓。
因为晚上折腾,所以睡得很晚,总是互相搂抱着光着屁股就睡了,但我很觉醒。
有天早晨我突然听到楼下有脚步声,一下就吓醒了。看看,卧室门都没有关,两个人光着身子一丝不挂,勾肩搭腿地上演春宫图的姿式,衣服内裤昨晚都脱在客厅里了。
我一个鲤鱼打挺蹦起来,用一秒钟关上门,用三秒钟从衣柜里翻出一套衣服穿上。
我推醒他说:不是你爸爸跟你妈妈回来了,要不就是有贼!
他说你别怕,我去看看。他穿上短裤起来开门出去瞧了瞧;原来是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