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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在我床边悄声说着这一类话:
“幸好我们把她收留下来了。”
“是呀,要是她整夜给关在房子外面,第二天早晨准会死有门口。不知道她吃了什么苦头。”
“我想象是少见的苦头吧,——消瘦、苍白、可怜的流浪者!”
“从她说话的神态看,我认为她不是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人、她的口音很纯。她脱下的衣服虽然湿淋淋溅了泥,但不旧,而且很精致。”
“她的脸很奇特,尽管皮包骨头又很憔悴,但我比较喜欢。可以想见她健康而有生气时、面孔一定很可爱。”
在她们的交谈中,我从来没有听到她们说过一句话,对自己的好客,表示懊悔,或者对我表示怀疑或厌恶。我得到了安慰。
圣·约翰先生只来过一次,他瞧着我,说我昏睡不醒是长期疲劳过度的反应,认为不必去叫医生,确信最好的办法是顺其自然。他说每根神经都有些紧张过度,所以整个机体得有一段沉睡麻木的时期,而并不是什么病。他想象我的身体一旦开始恢复,会好得很快。他用几句话表示了这些意见,语调平静而低沉。他顿了一下之后又加了一句,用的是一个不习惯于长篇大论的人的语调:“一张不同一般的脸,倒没有庸俗下贱之相。”
“恰恰相反,”黛安娜回答,“说实话,圣·约翰,我内心对这可怜的小幽灵产生了好感。但愿我们永远能够帮助她。”
“这不大可能,”对方回答,“你会发现她是某个年轻小姐,与自己朋友产生了误会,可能轻率地一走了之。要是她不固执,我们也许可以把她送回去。但是我注意到了她脸上很有力的线条,这使我怀疑她脾气很倔强。”他站着端详了我一会,随后补充说,“她看上去很聪明,但一点也不漂亮。”
“她病得那么重,圣·约翰。”
“不管身体好不好,反正长得很一般。那些五官缺少美的雅致与和谐。”
到了第三天我好些了,第四天我已能说话,移动,从床上坐起来,转动身子。我想大约晚饭时间,汉娜端来一些粥和烤面包。我吃得津津有味,觉得这些东西很好吃——不像前几天发烧时,吃什么都没有味道,她离开我时,我觉得已有些力气,恢复了元气。不久,我对休息感到厌腻,很想起来动动,想从床上爬起来。但是穿什么好呢?只有溅了泥的湿衣服,我就是那么穿着睡在地上,倒在沼泽地里的,我羞于以这身打扮出现在我的恩人们面前。不过我免掉了这种羞辱。
我床边的椅子上摆着我所有的衣物,又干净又干燥。我的黑丝上衣挂在墙上。泥沼的印迹已经洗去,潮湿留下的褶皱己经熨平,看上去很不错了,我的鞋子和袜子已洗得干干净净,很是象样了,房子里有流洗的工具,有一把梳子和一把刷子可把头发梳理整齐。我疲乏地挣扎了一番,每隔五分钟休息一下,终于穿好了衣服。因为消瘦,衣服穿在身上很宽松,不过我用披肩掩盖了这个不足。于是我再一次清清爽爽体体面面了—一没有—丝我最讨厌、并似乎很降低我身份的尘土和凌乱——我扶着栏杆,爬下了石头楼梯,到了一条低矮窄小的过道,立刻进了厨房。
厨房里弥漫着新鲜面包的香气和熊熊炉火的暖意。汉娜正在烤面包。众所周知,偏见很难从没有用教育松过土施过肥的心田里根除。它象野草钻出石缝那样顽强地在那儿生长。说实在,起初汉娜冷淡生硬。近来开始和气一点了,而这回见我衣冠楚楚,竟笑了起来。
“什么,你已经起来了?”她说,“那么你好些了。要是你愿意,你可以坐在炉边我的椅子上,”
她指了指那把摇椅。我坐了下来。她忙碌着,不时从眼角瞟我。她一边从烤炉里取出面包,一面转向我生硬地问道:
“你到这个地方来之前也讨过饭吗?”
我一时很生气,但想起发火是不行的,何况在她看来我曾像个乞丐,于是便平心静气地回答了她,不过仍带着明显的强硬口气
“你错把我当成乞丐了,跟你自己或者你的小姐们一样,我不是什么乞丐。”
她顿了一下后说:“那我就不大明白了,你象是既没有房子,也没有铜子儿?”
“没有房子或铜子儿(我猜你指的是钱)并不就成了你说的那个意思上的乞丐。”
“你读过书吗?”她立刻问,
“是的,读过不少书。”
“不过你从来没有进过寄宿学校吧?”
“我在寄宿学校呆了八年。”
她眼睛睁得大大的。“那你为什么还养不活自己呢?”
“我养活了自己,而且我相信以后还能养活自己。拿这些鹅莓干什么呀?”她拎出一篮子鹅莓时我问。
“做饼。”
“给我吧,我来拣。”
“不,我什么也不要你干。”
“但我总得干点什么。还是让我来吧。”
她同意了,甚至还拿来一块干净的毛巾铺在我衣服上,一面还说:“怕你把衣服弄脏了。”
“你不是干惯佣人活的,从你的手上看得出来,”她说,“也许是个裁缝吧?”
“不是,你猜错啦,现在别管我以前是干什么的。不要为我再去伤你的脑筋,不过告诉我你们这所房子叫什么名字。”
“有人叫它沼泽居,有人叫它沼泽宅。”
“住在这儿的那位先生叫圣·约翰先生?”
“不,他不住在这儿,只不过暂时呆一下。他的家在自己的教区莫尔顿。”
“离这儿几英里的那个村子?”
“是呀。”
“他干什么的。”
“是个牧师。”
我还记得我要求见牧师时那所住宅里老管家的回答。
“那么这里是他父亲的居所了?”
“不错。老里弗斯先生在这儿住过,还有他父亲,他祖父,他曾祖父。”
“那么,那位先生的名字是圣·约翰·里弗斯先生了。”
“是呀,圣·约翰是他受洗礼时的名字。”
“他的妹妹名叫黛安娜和玛丽.里弗斯?”
“是的。”
“他们的父亲去世了?”
“三个星期前中风死的。”
“他们没有母亲吗,”
“太太去世已经多年了。”
“你同这家人生活得很久了吗?”
“我住在这里三十年了,三个人都是我带大的。”
“那说明你准是个忠厚的仆人。尽管你那么没有礼貌地把我当作乞丐,我还是愿意那么说你的好话。”
她再次诧异地打量着我。“我相信,”她说,“我完全把你看错了,不过这里来往的骗子很多,你得原谅我。”
“而且,”我往下说,口气颇有些严厉,“尽管你要在一个连条狗都不该撵走的夜晚,把我赶出门外。”
“嗯,是有点狠心。可是叫人怎么办呢?我想得更多的是孩子们而不是我自己,他们也怪可怜的,除了我没有人照应。我总该当心些。”
我沉着脸几分钟没有吱声。
“你别把我想得太坏,”她又说。
“不过我确实把你想得很坏”,我说,“而且我告诉你为什么——倒不是因为你不许我投宿,或者把我看成了骗子,而是因为你刚才把我没‘铜子儿’没房子当成了一种耻辱。有些在世的好人像我一样穷得一个子儿也没有。如果你是个基督徒,你就不该把贫困看作罪过。”
“以后不该这样了,”她说,“圣·约翰先生也是这么同我说的。我知道自己错了一一但是,我现在对你的看法跟以前明显不同了。你看来完全是个体面的小家伙。”
“那行了——我现在原谅你了,握握手吧。”她把沾了面粉布满老茧的手塞进我手里,她粗糙的脸上闪起了一个更亲切的笑容,从那时起我们便成了朋友。
汉娜显然很健谈。我拣果子她捏面团做饼时,她继续细谈着过世的主人和女主人,以及她称作“孩子们”的年轻人。
她说老里弗斯先生是个极为朴实的人,但是位绅士,出身于一个十分古老的家庭。沼泽居自建成以后就一直属于里弗斯先生,她还肯定,这座房子“已有两百年左右历史了——尽管它看上去不过是个不起眼的小地方,丝毫比不上奥利弗先生在莫尔顿谷的豪华富宅,但我还记得比尔.奥利弗的父亲是个走家穿户的制针人,而里弗斯家族在过去亨利时代都是贵族,看看莫尔顿教堂法衣室记事簿,就谁都知道。”不过她仍认为“老主人像别人一样——并没有太出格,只是完全迷恋于狩猎种田等等。”女主人可不同。她爱读书,而且学得很多。“孩子们”像她。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