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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经典散文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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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我说,“可是你这些年在哪里呀!” 
  “在美国,最近暑假回来。” 
  那天早晨我忽然变得很混乱,一个人时而抛回三十年前,时而急急奔回现在。其实,我虽是北一女的校友,却只读过二年,以后因为父亲调职,举家南迁,便转学走了,以后再也没有遇见这批同学。忙碌的生涯,使我渐渐把她们忘记了,奇怪的是,电话一来,名字一经出口,记忆又复活了,所有的脸孔和声音都逼到眼前来。时间真是一件奇妙的东西,像火车,可以向前开,也可沿着轨道倒车回去;而记忆像呼吸,吞吐之间竟连自己也不自觉。 
  终于约定周未下午到南京东路去喝咖啡,算是同学会。我兴奋万分的等待那一天,那一天终于来了。 
  走进预定的房间,第一个看到的是坐在首席的理化老师,她教我们那年师大毕业不久,短发、浓眉大眼、尖下巴、声音温柔,我们立刻都爱上她了,没想到三十年后她仍然那姻雅端丽。和老师同样显眼的是罗,她是班上的美人,至今仍保持四十五公斤的体重。记得那时候,我真觉得她是世间第一美女,医生的女儿,学钢琴,美目雪肤,只觉世上万千好事都集中在她身上了,大二就嫁给实业巨子的独生孙子,嫁妆车子一辆接一辆走不完,全班女同学都是伴娘,席开流水……但现在看她,才知道在她仍然光艳灿烂的美丽背后,她也曾经结结实实的生活过。财富是有脚的,家势亦有起落,她让自己从公司里最小的职员干起,熟悉公司的每一部门业务,直到现在,她晚上还去修管理的学分。我曾视之为公主为天仙的人,原来也是如此脚踏实地在生活着的啊。 
  “喂,你的头发有没有烫?”有一个人把箭头转到迟到的我身上。 
  “不用,我一生卷毛。”我一边说,一边为自己生平省下的烫发费用而得意。 
  “现在是好了,可是,从前,注册的时候,简直过不了关,训育组的老师以为我是趁着放假偷偷去烫过头,说也说不清,真是急得要哭。” 
  大家笑起来。咦?原来这件事过了三十年再拿来说,竟也是好笑好玩的了。可是当时除了含冤莫白急得要哭之外,竟毫无对策,那时会气老师、气自己、气父母遗传给了我一头怪发。 
  然后又谈各人的家人。李美津当年,人长得精瘦,调皮岛蛋不爱读书,如今却生了几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做起富富泰泰的贤妻良母来了;魏当年画图画得好,可惜听爸爸的话去学了商,至今念念不忘美术。 
  “从前你们两个做壁报,一个写、一个画,弄到好晚也回不了家,我在旁边想帮忙,又帮不上。” 
  “我怎么想不起来有这么一回事?” 
  “国文老师常拿你的作文给全班传阅。” 
  奇怪,这件事我也不记得了。 
  记得的竟是一些暗暗的羡慕和嫉妒,例如施,她写了一篇《模特儿的独白》让橱窗里的模特儿说话。又命名如罗珞珈,她写小时候的四川,写“铜脸盆里诱人的兔肉”。我当时只觉得她们都是天纵之才。 
  话题又转到音乐,那真是我的暗疤啊。当时我们要唱八分之六的拍子,每次上课都要看谱试唱,那么简单的东西不会就是不会,上节课不会下节课便得站着上,等会唱了,才可以坐下。可是,偏偏不会,就一直站着,自己觉得丢脸死了。 
  “我现在会了,123 12 32……”我一路唱下来,大家笑起来,“你们不要笑啊,我现在唱得轻松,那时候却一想到音乐课就心胆俱裂。每次罚站也是急得要哭……” 
  大家仍然笑。真的,原来事过三十年,什么都可以一笑了之。还有,其实老师也苦过一番,她教完我们不久就辞了职,嫁给了一个医学生,住在酒泉街的陋巷里捱岁月,三十年过了,医学生己成名医,分割连体婴便是师丈主的刀。 
  体育课、童军课、大扫除都被当成津津有味的话题,“喂,你们还记不记得,腕骨有八块——叫做舟状、半月、三角、豆、大多棱、小多棱、头状、钩——我到现在也忘不了。”我说,看到她们错愕的表情,我受了鼓励,又继续挖下去,“还有国文老师,有一次她病了,我们大家去看她,她哭起来,说她子宫外孕,动了手术,以后不能有小孩了,那时我们太小,只觉奇怪,没有小孩有什么好哭的呢?何况她平常又是那么要强的一个人。” 
  许多唏嘘,许多惊愕,许多甜沁沁的回顾,三十年已过,当时的嗔喜,当时的笑泪,当时的贪痴和悲智,此时只是咖啡杯面的一抹烟痕,所有的伤口都自然可以结疤,所有的果实都已含蕴成酒。 
  有人急着回家烧晚饭,我们匆匆散去。 
  原来,世事是可以在一回首之间成风成烟的,原来一切都可以在笑谈间作梦痕看的,那么,这世间还有什么不能宽心、不能放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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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子底下就是路

  走下地下铁,只见中环车站人潮汹涌,是名副其实的“潮”,一波复一波,一涛叠一涛。在世界各大城的地下铁里香港因为开始得晚,反而后来居上,做得非常壮观利落。但车站也的确大,搞不好明明要走出去的却偏偏会走回来。 
  我站住,盘算一番,要去找个人来问话。虽然满车站都是人,但我问路自有精挑细选的原则: 
  第一、此人必须慈眉善目,犯不上问路问上凶煞恶神。 
  第二、此人走路速度必须不徐不急,走得太快的人你一句话没说完,他已窜到十公尺外去了,问了等于白问。 
  第三、如果能碰到一对夫妇或情侣最好,一方面“一箭双雕”,两个人里面至少总有一个会知道你要问的路,另方面大城市里的孤身女子甚至孤身男子都相当自危,陌生人上来搭话,难免让人害怕,一对人就自然而然的胆子大多了。 
  第四、偶然能向慧黠自信的女孩问上话也不错,他们偶或一时兴起,也会陪我走上一段路的。 
  第五、站在路边作等人状的年轻人千万别去问,他们的一颗心早因为对方的迟到急得沸腾起来,那里有情绪理你,他和你说话之际,一分神说不定就和对方错过了,那怎么可以! 
  今天运气不错,那两个边说边笑的、衣着清爽的年轻女孩看起来就很理想,我于是赶上前去,问: 
  “母该垒,(不该你,即对不起之意)‘德铺道中’顶航(顶是“怎”的意思,航是“行走”的意思)?”我用的是新学的广东话。 
  “啊,果边航(这边行)就得了(就可以了)!。 
  两人还把我送到正确的出口处,指了方向,甚至还问我是不是台湾来的,才道了再见。 
  其实,我皮包里是有一份地图的,但我喜欢问路,地图太现代感了我不习惯,我仍然喜欢旧小说里的行路人,跨马走到三岔路口,跳下马唱声偌,对路边下棋的老者问道: 
  “老伯,此去柳家庄悦来客栈打哪里走?约莫还有多远脚程?” 
  老者抬头,骑者一脸英气逼人,老者为他指了路,无限可能的情节在读者面前展开……我爱的是这种问路,问路几乎是我的碰到机会就要发作的怪癖,原因很简单,我喜欢问路。 
  至于我为什么喜欢问路,则和外婆有很大的关系。外婆不识字,且又早逝,我对她的记忆多半是片段的,例如她喜欢自己捻棉成线,工具是一只筷子和一枚制线,但她令我最心折的一点却是从母亲听来的: 
  “小时候,你外婆常支使我们去跑腿,叫我们到XX路去办事,我从小胆小,就说:‘妈妈,那条路在哪里?我不会走啊!’你外婆脾气坏,立刻骂起来,‘不认路,不认路,你真没用,路——鼻子底下就是路。’我听不懂,说:“妈妈,鼻子底下哪有路呀?”后来才明白,原来你外婆是说鼻子底下就是嘴,有嘴就能问路!” 
  我从那一刹立刻迷上我的外婆,包括她的漂亮,她的不识字的智慧,她把长工短工田产地产管得井井有条的精力以及她蛮横的坏脾气。 
  由于外婆的一句话,我总是告诉自己,何必去走冤枉路呢?宁可一路走一路问,宁可在别人的恩惠和善意中立身,宁可像赖皮的小幺儿去仰仗哥哥姐姐的威风。渐渐的才发现能去问路也是一状权利,是立志不做圣贤不做先知的人的最幸福的权利。 
  每次,我所问到的,岂只是一条路的方向,难道不也是冷漠的都市人的一颗犹温的心吗?而另一方面,我不自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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