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1927年巴顿写道:我记得最清楚,一次我和妮塔在米申峡谷口玩的时候,看到爸爸骑着安妮姨妈的那匹叫做贝塔的栗色马驹出门。我想和他一起去,但他让我玩修建城堡的游戏,还下马来用岩石手把手地教我。当他又骑上马穿过峡谷的时候,我们的保姆玛丽说:“你该为是这样英俊潇洒的西部百万富翁的儿子而骄傲。”当我问她什么是“百万富翁”时,她说“就是农场主”。
1927年乔治·史密斯·巴顿《我的父亲》。
在我小的时候,每次跟爸爸妈妈说晚安的时候,通常会亲爸爸许多次却只亲妈妈一次,这显得很幼稚。爸爸过去常告诉我,为了让家里的日子富裕一点,他操心得要死。我说我也想操心。他问我为什么,我说我怕他会卖掉布洛克——他的一匹纯种马。
我和妮塔一人有一件钉有铜扣子的蓝色水手服,妮塔常说她是上校,而我却自称是上等兵,因为那时我觉得上等兵级别要高一点儿。每天早晨,爸爸骑着马要走的时候,他总是向我们敬礼,问候“上校”和“上等兵”。
有时候我和妮塔互相换穿衣服去吃饭。一次我正穿着妮塔的衣服,爸爸讲起了罗伯特·李的故事。我听得兴奋极了,但爸爸说因为我穿得像个女孩子,极有可能是不好斗的,我就放声大哭起来……
1892年妈妈要带着安妮姨妈去东部做手术。她们走后,爸爸就给我和妮塔朗读《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在客厅靠近壁炉的地方有一把很大的椅子。我和妮塔一个坐在他的腿上,一个就坐在旁边的椅子上。
那时爸爸总是穿着一件棕色白色相间的格子便衣。妈妈说爸爸总留着这件衣服是因为上面有我的味道。我小的时候常把吃的东西吐在上面。
在我还很小的时候,爸爸给我买到一支22式步枪。一次爸爸、妈妈和我在外面散步,爸爸在篱笆上放了一个桔子,我开枪射中了它。我们都非常高兴,我也很自豪……
有一次过圣诞节,爸爸送给我一辆玩具的蒸汽火车,还有一次送给我一部静止引擎。这两样东西开始是爸爸替我操作。后来我长大了能自己操作了,爸爸才不再帮我。我还有一把带有皮带的军刀和一支带有枪机的步枪,我和爸爸出去溜达时总会背着这杆枪,还带两发空的22式子弹。每次我都郑重其事地把子弹壳上膛,假装向狮子或是强盗开火。
有时爸爸拿着爷爷的军刀,我拿我的玩具军刀,他半跪下来和我拼斗,每到那时我都戴着他给我的那副拳击手套。
我有一个专门做木匠活的小屋,里面有一个小木凳和一套漂亮的玩具。这套玩具是威廉·本宁上尉送给我的。爸爸和我又做了一艘玩具船。一天他说要给我做一把刀,我们从鸡圈的栅栏上抽了一根板条,爸爸用它给我做了一把带十字护手的军刀,玛丽又给我做了一个粗厚坚硬的刀鞘,我套在军刀上,整天背着,后来我自己又做了许多类似的武器。有一次我带着我的枪和爸爸骑着马爬上桃花岭,我给枪装子弹的时候,马鞍翻了,我结结实实地摔了一跤,但没怎么着。当时我用的马鞍……是爷爷临死前还在用的那个。鞍头上有一小块暗红,我想大概是他的血。爸爸也是用这个马鞍学会骑马的。
我十岁还是十一岁的时候,爸爸送给我一副很好的从英国进口的马鞍和笼头……
我十岁时爸爸给我买过一支历式盖奇重型猎枪;十二岁时爸爸又给我买了一支12式勒菲弗水枪。后来的那支枪花了125美元。买枪那天,爸爸从银行借了钱,我觉得太贵了,爸爸却说这支枪会伴随我一生的,它现在还和新的一样好使。在枪上刻我名字的编写时,我让爸爸省去了Tr(小),那样他也可以随便用这杆枪了。
只要家里人想要什么,爸爸从不吝啬,但他自己什么也不买,可能那时我们每月生活费是300美元,但我们总能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
1834年,爸爸参加国会选举,我们都不希望爸爸选上,因为一想到爸爸要离开家,我们就很难受,所以我们就决定,如果爸爸落选,我们会举行一次划船比赛以示庆贺。爸爸落选那天一定很难过,但他还是带我们去水库划船了。
我生平钓的第一条鱼是和爸爸在一起钓的。一个星期天吃完饭后,爸爸和我,还有库柏表哥一起去池塘钓鱼,我钓上一条猫鱼,第二天早餐就吃的这条鱼。从那天以后,我再也不喜欢吃鱼了……
爸爸每次出远门都让我承诺不游过码头。一次我潜水潜得太深了,因而越过了码头。直到爸爸回来,我向他承认了错误,这才安下心来。当然,他没有一点儿不高兴,他对我的游泳技术自豪极了。
另一次爸爸和我还有几个人去打猎,我们到阿瓦隆时,和往常一样,一群人围上来问我们打了多少山羊。他们别人都只每人捕了一只,我却打着好几只,我洋洋自得地大声炫耀,爸爸说:“孩子,如果你不提你比别人打得多,你就更像运动员了。”
过去爸爸还常在冬天带我去岛上打猎,他一直陪着我去钓鱼、打猎,这都是他爱我的表现,因为他自己既不喜欢钓鱼也不喜欢打猎,但直到我成年以后,爸爸还是陪我去……
爸爸和我两人从加利福尼亚回来以后,他给我带来了我的第一把军刀,那时洛杉砚一个店里在卖1870年法式军刀,我让爸爸给我买了一把。我至今仍记得回到家后我躺在草地上欣赏的情景……
在家的时候,周日中午的那顿饭都上一点儿白葡萄酒,妮塔和我也能喝一点儿。我20岁的一天,我和爸爸待在办公室里。爸爸从酒橱里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那个酒橱里还有一些含酒精的酒,他给我倒了一杯饮料,说:“儿子,这个柜不上锁,什么时候你想喝酒就自己喝吧。”爸爸不在的时候,我从来没有自己喝过酒,我想他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威尔逊家的两兄弟从小被管得很严,长大后都变成了酒鬼。他是想让我知道喝酒是很平常的事,所以就不会很看重它了。爸爸还常说:“一个有志气的人,不应该喝酒。”
还有一次是我还很小的时候,人们要把一棵桔树连根拔出来,有一棵怎么也拔不动。我告诉他们说应该把绳子系在树上,再把绳子系在马身上,这样就可以拔动了。爸爸在那天晚上吃饭时说了这件事,还夸奖我说:“如果没有这孩子,可能我们还弄不倒那棵树呢。”
1895年9月,我十岁那年,爸爸妈妈决定让我去男子古典中学去念书,这个学校是由斯蒂芬·卡特·克拉克兄弟主办的。我报名那天,我们乘着那辆旧四轮马车去了学校。回家的路上,马车刚驶过加利福尼亚大街,来到莱克大街时,爸爸扭过头伤感地对我说:“孩子,从今以后我们的路就要分开了。”我从来没有忘记这句话,后来尽管我们离得越来越远了,我们的心却从来没有分开过。
二、少年时代和比阿特丽丝
小巴顿在克拉克博士的学校学习了6年,这6年中尽管他的语音和拼写有不尽人意之处,但他一直都在进步,他的操行在班里堪称楷模,最吸引他的是历史课,这也是他学得最好的一科。
学校的历史课包括罗马的君主时期和共和时期,建国时期的斗争,远征意大利,国外战争,国内冲突和帝国时代——所有这些都用丰富的战争实例加以充实。希腊和东方历史包括社会生活、战争、征服和15个举世闻名的战役。
克拉克博士和他的兄弟把历史看做是一幅由领袖人物不同的道义选择而构成的恢宏鲜明的画卷,历史是在那些各怀豪情壮志的人之间产生的一系列的冲突——其中以波斯人、希腊人、罗马人为主。他们的决定或是英明或是愚蠢;他们的生活或是充实丰富或是堕落腐化;他们有些人推动了国家的进步,有些则由于出发点的错误或是个性的缺陷而阻挠了人类的进步。简言之,历史就是一个由真实的人所构成的故事,这些活生生的人同至今仍存在于世上的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的困难搏击着,斗争着。
老师们强调爱国和献身是公民应有的品质;人的成败不可避免地由人的性格决定…
在这所学校里,巴顿学会了运用逻辑思维,学会了简明扼要地写文章,最主要的是学会了如何正确地作出合乎道义的选择。总之,他受到了良好的基础教育……
小巴顿的作文通常有几个不变的主题:获得荣誉和认可。通过英勇的事迹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