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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以不同的形式日渐蜕变得黯淡和平凡。
婚礼那天,水碧穿了一件V领的白色软缎婚纱,领子一圈洒着星星样的小水钻,窄窄的小腰身,小喇叭的裙摆,镂空挑花的长手套一直套过肘部,头纱用香橙花编的花冠扣在头顶,垂下来覆住双肩和上臂。颈中只戴了一条式样简单的银色项链,拴着一颗银白色的珍珠项坠,耳环也是细银链吊着的同色珍珠,单纯的款式,摇曳在耳垂下,玲珑得像两滴幸福的眼泪。
她挽着溪风的手臂出现时,精心化过妆的脸清丽不可方物,容光照亮了整个酒店的大堂,羡煞无数未出嫁的女孩子。
以至于连飞蓬都忍不住对身边的同事无限感慨地说:“每次参加婚礼,我都觉得新娘才是主角,新郎不过是陪衬。”
他和重楼虽然都来参加溪风水碧的婚礼,但是两个人各自和同事在一起,只是偶尔隔了人群遥遥相望几眼。重楼不喜欢热闹,因此新郎新娘出现时,大家都簇拥上来,他反而退得远了些。飞蓬则因为站在同事旁边,身不由己,被裹进了人群中。
夕瑶自然也来了,他们只是微笑着打了个招呼。飞蓬这会儿反倒庆幸人多,挤在一起,可以不用跟她说太多话。
主持婚礼的是飞蓬他们医院院长伏羲。
飞蓬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年华已逝青春不再的人都会这样。
伏羲院长总在不同的场合以不同方式暗示自己当年多么英俊倜傥,可惜现在给人难以泯灭的印象却是日渐光亮的头顶,堪比100瓦的大灯泡,乌黑的头发一根根离他而去,自然“永不回头”,他不肯承认却又不能不承认的日渐衰老的身躯里,新陈代谢不再跟得上,所以他只能像怀念年轻时分手的恋人一样绝望地追忆它们,为数不多的一些还保留着对主人的赤胆忠心,没有背叛他,这并不让他感激,因为每天早上梳头他在分配它们的走势问题上要烦恼半个小时,这时候他总是无比深刻地体会着什么叫做“爱恨交加”;但他很快从痛苦和自卑中奋起,因为他可以有更多的理由来标榜自己的学识——他十几年如一日地认为,秃顶的程度和学识成正比,所谓皓首穷经,他不但皓首,都光首了;他的肚子很大,他半认真半开玩笑说那也是博学的标志,想来他的学问储存的地方不在大脑,而在肚子,按说这一点他最不该相信,因为他是神经外科的主任医师。年轻时据说在美国Boston Peter Bent Brigham医院的神经外科中心进修过,至今他把那一串英文挂在嘴上,比念他老婆的名字念得更熟练也更深情。他的手指很粗短,但是他说自己会弹钢琴,这难辨真伪的炫耀,飞蓬觉得非常没有必要,他是医院里神经外科的教父级人物,虽然现在只见他的手端酒杯,拿手术刀的姿势在飞蓬他们外科主任那样年纪的人记忆里也逐渐模糊,但那名声也不是吹嘘就能来的,谁还能比《笑傲江湖》里的平一指手指更加粗壮肥硕?人家还不照样是一代名医?
明白的人都知道,这婚礼的主角应该是谁,但是伏羲院长不管,媲美明星的强烈表现欲仿佛驱动他的马达,每一个露脸的机会他都会抓的牢牢的,碍于名望和前途,他一生只能结一次婚,从此几十年对牢一张脸。时间长了,他有个错觉,觉得从一结婚老婆的脸就是那样沟壑纵横,枯干暗淡,遗憾和追悔就在心底沉积得愈发的厚,所以他只能靠给年轻人证婚来慰藉一下伤痕累累的心。
因此注定了这证婚词冗长枯燥,如同布道。难得水碧还保持着一脸明艳的笑容,看来爱情带来的幸福可以抵消一切。更让飞蓬痛苦的是,他们的同事还要时不时为院长说了一两句精彩的话而热烈鼓掌。重楼就没有这个烦恼,他听了个开头就厌烦地皱眉退到了比较远的地方,心里不由叹服这个老东西的自恋程度。
伏羲院长自己也为熬夜写就的这篇证婚词得意不已,台下一众属下的鼓掌叫好让他满脸骄傲,脑袋像充足了电的灯泡,闪闪发光,他神采飞扬地在众人的鼓掌声中以意犹未尽的语气为自己的演讲画上了句号。
接下来,新郎新娘交换戒指,开香槟,切蛋糕,掌声响成一片,水碧的笑容甜美如醉,溪风英俊的脸容光焕发。飞蓬莫名地有一丝惆怅,眼看仪式差不多要结束,他慢慢挤出人群,虽然酒店大堂里开足了空调,这样的人群密集程度仍把他给热得够呛,他取出面巾纸来擦额头。
这时,忽然一片笑声和尖叫声,其中大多是女孩子清脆的声音,飞蓬疑惑地回转身去,原来新娘要扔花球,据说抢到花球的女孩子一年内一定会结婚。他自然不大明白这说法,只是嗤之以鼻,水碧的婚礼可真是中西合璧,花样翻新,这是哪儿的风俗?
水碧盈盈地笑着转身,百合和玫瑰满天星结成的花球在她手上甩了半个圈,嗖地飞了出来,女孩子都又笑又叫地跳起来去抢,却又不好意思拿到,手碰到了就推开,花在空中飞来飞去,倒像在传球,花球到了男士附近,又被推回去,这么在空中转来转去,转得几下,忽然不知道被谁稍一用力,落了下去,不偏不倚,恰巧就落在了夕瑶怀里。
飞蓬在外面没有看到,只听大家疯了似的笑着尖叫起哄,夕瑶抱着花球红了脸,一时手足无措,只好羞涩地笑。跟她熟悉的人兴奋地嚷:“夕瑶!夕瑶!下一个结婚的是你啊!”这气氛感染了其他人,所有的人一致起哄,“夕瑶!夕瑶!”不知道哪个好事者喊:“飞蓬呢?不如让他现在求婚啊!”飞蓬还没有回过神,已经被人拉了过去,大家哗哗地鼓掌,嚷:“飞蓬,求婚啊!求婚啊!”飞蓬从未想到自己会面临这个场面,失聪一般,周遭的喧哗声一下子消失,什么也听不到,全身的血液好像都流光了,脸色煞白,夕瑶在他对面,垂目看着地面,却是羞红了脸,心慌乱地怦怦跳,虽然觉得不妥,但又是害羞,又是期待。
周围的人继续笑着起哄,有人在哄笑声中悄悄议论:“原来她是飞蓬大夫的女朋友啊。”
“是啊,还挺漂亮的呢。”
“难怪他在医院里很少跟女孩子说话。”
“早说飞蓬大夫是好男人了。”
…………………………
大家的声音逐渐一致。“飞蓬!求婚!飞蓬!求婚!”
重楼本来都快站到门口去了,没有留意这边发生的情况,忽然听到大家大叫飞蓬夕瑶的名字,接着又听到“求婚!求婚!”的起哄,陡地明白了怎么回事,立时大怒,转身大踏步向人群走过去。
飞蓬逐渐镇定,但一眼瞥见重楼怒气冲冲地大步走过来,要昭示他的所有权,仿佛沉淀下去的血液马上往脑袋上冲,只急得要发疯。正在彷徨无计,伏羲院长却乐呵呵地从台上走下来,把麦克风递到了飞蓬嘴边,自以为优雅地打了个手势:“飞蓬,幸福来了,一定得抓住!”
十四、
早在发现花球被夕瑶接到的时候,水碧已经隐隐觉得不安,接下来的形势发展太快,以至于她不知道作何反应。溪风看到重楼一脸怒意地冲人群走来,大惊失色地道:“糟了!”马上从台上跳了下去。
水碧也跟着快步下台,她长裙曳地,鞋跟又太高,匆忙中忘记提起裙摆,从台上到台下,虬结的又都是电线,她一脚绊了个踉跄,急中生智,索性大声惊叫,尖锐的叫声像把台下众人密集成团的喧哗划成了两半,注意力都被吸引到她这里。不管怎么说,刚才的气氛暂时是拼不起来了。溪风听到她的尖叫,赶忙转头,三步并作两步冲过来,把她接住。
伏羲院长忙一叠连声说着“当心”,双手伸成要搀扶的姿势,向水碧和溪风快步走去。
水碧仰起头笑道:“院长,今天您主持的可是我的婚礼,好像这仪式没完成呢,我知道您关心飞蓬,可是也不能喧宾夺主。不然,您也太偏心!”说着,把脸一扭,作出生气的表情,嘴角却还含着笑。伏羲禁不起这样娇俏的指责,一张老脸笑得像暑天里溶化的奶油冰激淋,鼻子眼睛都坍成了一团,连连点头说:“是是是,我这个主婚人可真是失职!”大家都笑了。
本来重楼已经冲到了人群外,他完全没想好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本能地想伸手去把飞蓬揪出来,一听到水碧的话就止住了,默默站在那里。
水碧又上前两步,向大家笑着说:“再说了,求婚也得有诚意,先把钻戒买来再说,空手就想抱得美人归么?我们夕瑶是什么人啊,怎么能这么随随便便答应?”飞蓬佩服她这话说得巧妙,两边的嘴都给堵上了。溪风站在她身边,低头微笑着看向爱妻,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