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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和证据,宣判铃木死刑。谨案,城川刚一法官所用的方法,在手续方面,无可非难。可是,宣判铃木死刑却有问题。
“疑而不决”,这是一句古训。为了顾及被告利益而暂且置疑,是一条诉讼原则。它是体现了“宁可放走罪犯百名,也不冤屈一个好人”的这种现代法制精神,也就是说先辈的格言就预见了“错判难避”。
如城川道夫手记所述,本案另有真正的罪犯。而铃木之刑业已执行。城川刚一法官的宣判,把一个无辜的人送上了断头台。那善良的冤魂,千呼万唤,难以招回。
如若城川刚一法官不是选择死刑,而是判以有期徒刑,就算是错判,毕竟可以救得一条生命。诚然,城川刚一法官的裁决是有法可循的,但也决不能超然法外!死者无法再进行控诉,法律又不追诉城川刚一法官。这不是要让流逝的时光把此案悄悄地埋葬吗?
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叫冤魂安息呢?因此,城川刚一法官不待降法,不得不对自己实行裁决。
据以上“主文”所述,对被告城川刚一宣判死刑。但,坚信日本国的死刑制度,自此以后将被废除;被告城川刚一的死刑,应作最后一案,列入我国的死刑记录。
昭和X年X月X日
XX地方法院第一部
主审法官 城川刚一
读罢长长的遗书,大池博士方才注意到身旁椅子上放声恸哭的城川夫人。
“太太,真是太不幸了。看来不必请医生了,就请验尸的检查一下吧,……”
夫人听到后,无力地站起身,说:
“先生,我丈夫为什么自杀?他给先生写了些什么?”
大池博士慌慌张张地把遗书塞进口袋。
“没什么,你还是不看的好。城川先生写的,连我也弄不清。简直是一派疯话。”
“啊?那么,我丈夫……”
“一点不错。”很遗憾,文字支离破碎,不是正常人的话,……”
“可他直到我出门还……”
“常有这种事。城川先生是猝发性精神异常。太太,城川先生疯啦!”
大池博士眉头纹丝不动,面部毫无表情。
他说完,以锐利的目光盯视着身穿法衣,悬挂在那儿的城川刚一。
“这副遗容,不是精神正常的样子。太太,我为了,司法部的名誉,对城川先生这种死,感到可悲和愤怒!”
博士的语气冷若冰霜。
一瞬间,夫人心中产生一种反感。这种感情可以称作是“敌意”!
顿时,夫人产生一种直感:就是这种冰冷冰冷的东西,才把丈夫逼死的!
夫人抬起如今再也无须畏惧的双眼,仰视着站在眼前的巨躯。
大池博士全身沐浴在从窗口泻进的夕照余辉里,如同雕像一般,岿然不动。他的血色丰润的脸颊和浓密的白发,都抹上了一层淡淡的红色。在凝目审视的城川夫人的眼里,他就象一团熊熊烈火。